(2)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引申归谬法在言语交谈中,不直接反驳对方错误的论点,而是先假定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作合乎逻辑的引申和推论,使之得出荒谬可笑的结果,达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目的。这是一种设假为真,以结论驳倒前提的技巧。在口才实践中犹如驱马于绝壁,或登高而撤梯,使对方处于十分危险而难堪的境地。因此,引申归谬往往比直接反驳更能收到奇效。爱国将领冯玉祥任陕西督军时,有两个外国人私自到终南山打猎,打死了两头珍贵的野牛,还狡辩说:“我们这次到陕西,贵国的外交部发给的护照上,不是写着准许携带猎枪吗?可见我们行猎已得到贵国政府的准许,怎么是私自行猎呢?”冯玉祥马上反问:“准许你们携带猎枪,就是准许你们行猎吗?若是准许你们携带手枪,难道你们就可以在中国境内随意杀人吗?”冯玉祥在这里运用了引申归谬的反驳技巧:准许携带猎枪,就是准许行猎;以相似事例进行类比,难道准许携带手枪,就可以随意杀人吗?这个结论显然是荒谬可笑的。以此反推,私自行猎的行为是错误的,他们的论点根本站不住脚,两个外国人对此困窘无言,只好认输。
(3)言语交锋中的回马枪———以退为进法在言语交锋中,面对对方的攻击、刁难、指责和无理的要求,不直接回击或回绝,而是先作出必要的让步,承认对方观点的正确或事实可靠,然后再分析和利用其观点或事实中对自己有利的因素,从而积蓄力量,反戈一击,压倒对方,取得实际上的主动权,这就是以退为进的反驳技巧。人们都有这样的经验,在拳击格斗时,伸直了胳膊去攻击对方,必然出拳无力,也不易击中要害;而先收回拳头,再猛击出去,情形就大不相同了。在政治谈判或辩论过程中,纵“敌”深入后再据理反驳,就可截断其后路,给予迎头痛击,赢得最后的胜利。据说,萧伯纳的剧本《武器和人》演出时,剧院举行了隆重的首次公演仪式,邀请各界知名人士参加。演出很成功,许多观众在剧终时要求萧伯纳上台见见大家,接受众人的祝贺。可是,当萧伯纳走上舞台,准备向观众致意时,突然从观众席里站出一个人对他大声喊叫道:“萧伯纳,你的剧本糟透了,谁要看!收回去,停演吧!”观众们大吃一惊,大家以为萧伯纳一定会气得浑身发抖,用高声的抗议来回答这个人的挑衅。谁知道萧伯纳不但不生气,反而笑容满面地对那个人深深地鞠了一躬,彬彬有礼地说:“我的朋友,你说得好,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见。”说着,他指了指剧场中的广大观众说:“但遗憾的是,我们两个人反对这么多观众有什么用呢?我们能禁止这剧本演出吗?”两句问话,引起全场一阵响亮的笑声,紧接着是暴风雨般的掌声。在掌声中,那个故意寻衅的小丑灰溜溜地低头走出了剧场。在这里,萧伯纳表面上同意了对方对《武器与人》剧本“糟透了、停演”的意见,然后用鲜明对比的事实予以反驳,反过来置对方于跳梁小丑的位置上,窘得对方灰溜溜地滚出了剧场。
(4)论证错误法———让对方不攻自破这是一种指出对方在论证过程中违反逻辑推理法则,所运用的论据推导不出所要证明的论点,而对方却要霸蛮去推导,因而必然导致错误的反驳技巧,在口才表达中,揭露对方的论证方法是错误的,所用的论据是根本不可能导出其观点的,两者没有同一性,因而对方的论点也就不攻自破了。例如,20世纪50年代末,英国电视台记者向周恩来总理提出“你是否认为中国人口众多,将来会向外扩张领土?”的问题,周总理是这样回答的:“你似乎认为一个国家向外扩张是由于人口过多。我们不同意这种看法。英国的人口在第一次大战前是4400万,不算太多,但是英国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曾经是‘日不落’的殖民帝国。美国的面积略小于中国,而美国的人口还不及中国的五分之一。但是美国的军事基地遍及全球,美国的海外驻军达150万人。中国人口虽多,但是没有一兵一卒驻在外国的领土上,更没有在外国建立一个军事基地。可见,一个国家是否向外扩张并不决定于人口的多少,而决定于它的社会制度。”英国电视台记者将一个国家向外扩张、侵略与这个国家人口众多联系起来,显然是十分荒谬的。周总理看出了记者在论证方法上的逻辑错误,论据与论点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并用历史和现实的事实,指出其支撑论点的论据是片面的、虚假的、不能成立的,从而有力地证明了其论点的荒谬。
(5)反驳对方的论据———釜底抽薪法这是一种通过论证对方论据的虚假,来反驳对方论点的方法。这也是一种最基本的反驳技巧。因为,论点来自论据,论据孕育论点。论据真实,则论点正确;论据虚假,则论点谬误。因此,驳倒了论据,有如釜底抽薪,刨根倒树,是从根本上展开对对方论点的反驳。运用釜底抽薪的反驳技巧,一定要紧扣论据与论点之间辩证统一的逻辑关系。如果论据与论点之间并无内在联系,反驳论据必然落空。
据说,美国第16任总统阿伯拉罕·林肯年轻当律师时,一次,他得悉朋友的儿子小阿姆斯特朗被控为谋财害命,已初步判定有罪。他以被告律师的资格,到法院查阅了全部案卷,知道全案的关键在于原告方面的一位证人福尔逊,因为他发誓说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清楚地目击了小阿姆斯特朗用枪击毙了死者。对此,林肯要求复审。在这场精彩的复审中,有以下一段对话。林肯问证人:“你发誓说看清了小阿姆斯特朗?”福尔逊:“是的。”林肯:“你在草堆后,小阿姆斯特朗在大树下,两处相距二三十米,能认清吗?”福尔逊:“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林肯:“你肯定不是从衣着方面看清他的吗?”福尔逊:“不是的,我肯定看清了他的脸。”林肯:“你能肯定时间是在11时吗?”福尔逊:“充分肯定,因为我回屋看了钟,那时是11时15分。”林肯问到这里,就转过身来,发表了一席惊人的谈话:“我不能不告诉大家,这个证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一口咬定10月18日晚上11时在月光下看清了被告的脸。请大家想想,10月18日那天是上弦月,晚上11时月亮已经下山,哪里还有月光?退一步说,也许他时间记得不十分精确,时间稍有提前。但那时,月光是从西往东照,草堆在东,大树在西,如果被告的脸面对草堆,脸上是不可能有月光的!”大家先是一阵沉默,紧接着掌声、欢呼声一起迸发出来。福尔逊傻了眼。在这里,林肯就运用了釜底抽薪的反驳技法,戳穿了福尔逊的谎言,澄清了事实,彻底驳倒了福尔逊的论点,还小阿姆斯特朗以清白。
修辞技巧
联类取喻———打比方
比喻,就是打比方,即从彼物比此物,联类取喻。具体来说,就是在述说一个抽象、深奥、生疏的事物时,听众难以理解意会,于是讲话者便用一个具体、浅显、熟知的事物去说明或描述它,使所述之事更具生动性和形象性。正如战国时的口才家惠施所说,比喻就是“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比喻一般由本体、喻体和喻词三部分组成。本体是被比喻的事物;喻体是用来作比的事物或对象;喻词则是标明比喻关系的词语,如“好像”、“恰似”、“像一样”等等。比如,毛泽东曾说,有些人写文章长而空洞,就像“懒婆娘的裹脚,又臭又长”。这里,“长而空的文章”就是本体,臭而长的“裹脚”是喻体,“就像”是喻词。
运用比喻技巧时,要注意比喻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一是本体和喻体应当是不同的东西,二者应当有质的差异,否则就成了类比;二是两者之间又要有某种相似之点。通常情况下,本体比较抽象、深奥,是交际和说辞对象感到生疏的,而喻体则比较具体、浅显,是听话人所熟悉的。
譬如,最初发明电话时,许多人不知电话是什么,发明家爱迪生是这样对人们描述的:“如果能有一条从爱丁堡到伦敦那样长的狗,那么,只要在爱丁堡拉住它的尾巴,它就会在伦敦叫起来。电线的传达就像狗的身躯一样。”他这便是用人们熟知的事物(狗叫)去比喻人们不熟悉的事物(电话的功能),可谓惟妙惟肖。
拟人和拟物———比拟
比拟可分为拟人和拟物,前者是借助想像,把物当做人来说;后者是借助想像,把人当做物来说,或把甲物当做乙物来说。比拟,可将没有性格的变成有性格的,将静的变成动的,将死硬呆板的变成鲜活而有生气的,将抽象模糊的变成活灵活现的。正确地运用比拟,可以使口才表达受体不仅对所表达的事物产生鲜明的印象,而且能感受到主体对该事物的强烈的感情,从而引起共鸣。
比拟,是口才中经常使用的一种修辞技巧。拟人,又叫“人格化”,就是赋予大自然、无生物、动物、抽象事理以人的言行或思想感情。例如,有一位来自台湾的老太太,在游张家界时,一不小心,被蒺藜划破了裙子,顿时游兴大减,中途欲返。女导游员见到这一情景,连忙微笑着走近老人身旁说:“这是张家界对您有情呀!它想牵住您不让您匆忙地离去,好让您多看她几眼。”几句话,一下子将老人的不快,吹得无影无踪。张家界热情好客的情感是女导游员所赋予它的。女导游员在这里使用了拟人手法,而且表达得十分得体。拟物,就是把“人”当成“物”来说。例如,毛泽东多次告诫全党同志不要因为革命胜利了而骄傲自大起来,他曾经用“牛皮不要吹得太大,尾巴不要翘起来”来比拟,尾巴本为动物所有,毛泽东将骄傲自大的人说成是“尾巴翘起来”的动物,既生动又形象,寓意深刻。又如,在一篇通讯里有这样一个情节:老支书直截了当地下达了任务:“让你带一队人马把黑龙潭的水牵到山下的坝子里来。”将“黑龙潭的水”当成牲畜来“牵”,是把甲物比拟成乙物来说的。
在口才表达中,运用比拟,要求做到:其一,要有鲜明的感情色彩。说“侵略者夹着尾巴逃跑了”,是基于对侵略者的憎恨;说“人民用乳汁哺育了我”,是基于对人民的热爱。其二,进行比拟的人或物在性格、形态、动作等方面要有相似或相近之点,能唤起人们的想像。其三,要分清比拟与比喻的区别:比拟的基础是本体事物和拟作事物的相融关系,拟作事物并不出现;比喻的基础是本体和喻体是相似关系,即以喻体去说明本体。
夸大或缩小———夸张
人们在语言交际中,为了增强表达效果,常常根据一定的目的,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夸大或缩小事物的形象、特征、程度、数量、作用等,以加深人们的印象,这种修辞技巧就是夸张。例如,我国古代的《艾子后语》一书中有一则夸大健忘者的故事。说是齐国有一个健忘症患者,忘性特别大,妻子让他去找著名的艾子给他治一治。他骑着马拿着箭就出发了。不一会儿因为要大便,他就将马系在树上,箭插在地上。大便完以后,看到地上的箭他大吃一惊说:“好危险,哪里射来的箭?差点儿射中我。”又看到树上拴的马,心中大喜说:“虽然受点虚惊,可拾到一匹马也不错。”拉起缰绳正要回家,可一脚正踏在自己拉的大便上,于是又跺脚道:“真倒霉,踩了一堆狗屎,把我的鞋都弄脏了!”他打着马回到家里,竟又不知道这是什么人家,站在外面探头探脑不敢进去。妻子看他没去治病,还神情慌张,便大骂他没出息,他十分惊讶地说:“我从来不认识这位小娘子,你为啥要骂我?”这样的故事,已经把健忘夸张到了怪诞的地步。
夸张用于口语表达,其作用主要在于:第一,可以突出强调事物的某一特征,给人以鲜明印象,以引起听者的共鸣;第二,可以唤起听话人的想像,给别人留下无穷的余味;第三,可以使被夸张的对象更加生动传神,强化它在整个谈话中的地位和作用。夸张可分为夸大夸张、缩小夸张和超前夸张三类,最常见的是夸大夸张。
在运用夸张技巧时,讲话者要注意两点:第一,夸张要有一定的生活依据,做到不似真实又胜似真实。夸张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不等于浮夸,它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必须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做到“夸而有节”、“饰而不诬”。鲁迅先生就曾说过,你可以说“燕山雪花大如席”,却不能说“广州雪花大如席”,因为燕山毕竟有雪花,而广州难得有雪花,如何“大如席”?所以它只能是虚妄。第二,夸张不可随意运用,而要区分话题内容、听话对象和讲话场合。如果是汇报工作、介绍经验、推销产品、学术发言、法庭辩护等一些场合的讲话,就不宜用夸张;而在聊天、讲故事以及一些带有文学色彩的话题和比较随意的场合,则可以使用夸张。
讲究逻辑
在讲话前作逻辑分析
开口讲话,尤其是比较重要的讲话,譬如重要的论辩、演讲、论文答辩、法庭辩论、重要谈判等,要想获得成功,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在讲话前对所讲话题作周密细致的逻辑分析,廓清自己和对方的逻辑线索,找到对方的逻辑缺陷,并设想出逻辑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