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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捡回来的流浪儿

我们人是多么没用的三心二意的啊!我本来下决心要遗弃所有世俗的来往,想独立远离一切。还庆幸我福星高照,终于来到了一个近似与世隔绝的地方——我,意志薄弱的可怜虫,与消沉和孤独苦斗直到黄昏,我不得不扯下战旗。在迪恩太太把晚饭送来时,我装着了解有关我住所的各种情况,恳切地留她坐下来,看着我吃东西,并愿她是一个地道的爱絮叨的人,能因她的话而使自己提起神来,或是催我入睡。

“你在这住了很久了吧,”我开始说,“你不是说住过十六年了吗?”

“十八年啦,先生,我是在小姐结婚时,就跟过来伺候她的。她过世后,主人就把我留下来当管家了。”

“哦。”

接着是一阵沉默。恐怕她不是一个爱絮叨的人,除非是谈些关于她自己的事,而那些事又不能引起我的兴趣。然而,她把拳头放在膝上沉思了一会儿后,红彤彤的脸上罩着一层冥想的云雾,她情不自禁道:

“啊,从那时起,世道的变化有多大啊!”

“是呀,”我说,“我猜想你见识不少变化了吧?”

“我经历了,还有不少的烦恼。”她说。

“啊,我要把谈话转到我房东一家人身上去!”我思忖着,“这题目好!还有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很想了解她的过去。她是本地人呢,还是,更可能的是一个外乡人,所以那些乖戾的本地居民就不肯认亲。”这样想着,我就问迪恩太太,为什么希思克利夫把画眉田庄出租,而自己偏偏喜欢住在一个地点和房屋都差得很多的地方。“他难道还没有富裕到能把这份产业好好维持下去吗?”我问。

“富裕啊,先生!”她回答,“他到底有多少钱,谁也说不清,不过他的钱每年都增加。是啊,是啊,他富得足够让他住一所比这还好的房子。可是他非常吝啬,手紧得很。而且,如果他有意要搬到画眉田庄住时,碰巧有好房客要租这里,他就绝不会放弃这个多赚几百的机会。这真是奇怪,有的人孤独地活在世上,可为什么还要这样贪财呀!”

“他好像曾经有个儿子?”

“是的,有过一个,但现在已经死啦。”

“那位年轻的太太,希思克利夫太太,就是他的遗孀吧?”

“是的。”

“她是从哪儿来的?”

“哪,先生,她就是我那过世的主人的女儿。凯瑟琳·林顿是她的闺名。我把她带大的,可怜的人啊!我真希望希思克利夫先生搬到这儿来,那样我们又可以待在一起了。”

“什么?凯瑟琳·林顿!”我大吃一惊地叫道。可是一分钟后,我就明白过来,那不是我那鬼魂的凯瑟琳。“那么,”我接着说,“以前住在这房间的主人是姓林顿啦?”

“是的。”

“那么跟希思克利夫先生同住的那个恩肖,哈顿·恩肖又是谁呢?他们是亲戚吗?”

“不,他是过世的林顿夫人的侄子。”

“那么,是那年轻太太的表兄弟啦?”

“是的,她的丈夫也就是她的表兄弟:一个是母亲那边的,一个是父亲那边的;希思克利夫娶了林顿的妹妹。”

“我看见呼啸山庄那所房子的前门上面刻着‘恩肖’这个字。他们是个古老的家族吗?”

“很古老的,先生,哈顿是他们最后一根独苗,就像我们的凯茜小姐也是我们最后一个——我意思是说林顿家的最后一个。你去过呼啸山庄吗?请原谅我这样冒昧地问你,可我非常想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希思克利夫太太吗?她看上去很好,也很漂亮。但是,我觉得她并不太快乐。”

“啊呀,这点我倒不觉得奇怪!你看那位主人怎么样?”

“一人非常粗暴的人,迪恩太太。他的性格不就是那样吗?”

“粗得犹如锯齿般,硬得犹如岩石般!你最好与他少来往,越少接触对你越好。”

“他一生想必经历过些坎坷,所以才成了今天的这样粗暴的人,你知道关于他的一些经历吗?”

“就像一只咕咕鸟即杜鹃,传说它不孵卵,把卵下载其他鸟的巢里,由其他鸟代孵代育。此处暗示希思克利夫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由恩肖家代养,同时又暗示他强取豪夺这家财产整个历史。似的,先生——除了我不知道他生在哪儿,他的父母叫什么,他起初是怎么发财的外,其他的我都知道。哈顿就像个羽毛还没长好的篱雀似的给赶出去了!在全教区里只有这一个不幸的孩子,现在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欺骗的。”

“啊,迪恩太太,你就行行好,告诉我一点儿有关我邻居的事吧。我觉得即使现在上床我也睡不着,所以请你坐下来聊一个钟头吧。”

“啊,我很愿意,先生!我先去拿点针线来,然后你要我坐多久都可以。可是你看上去有些着凉啦。你现在可是一直在哆嗦,快喝点粥驱驱寒气。”

这位令人尊敬的太太匆匆忙忙地走开了,我向炉火边又靠近了点。我感觉头好热,身子好冷,而我的神经和大脑受刺激到发昏的地步。我感觉特别不舒服,可是使我担心(现在都是这样),唯恐今天和昨天的事会有严重的后果。

不久她就回来了,带来一份热气腾腾的粥,还有针线篮子。她把粥放在炉台上后,又把椅子拉过来,显然因为我的平易近人而感到高兴。

我还没邀请他再讲那个故事,她就开始说道——在我来这儿住之前,我差不多一直是在呼啸山庄住的。因为我母亲带大欣德利·恩肖先生的,他就是哈顿的父亲,我开始经常和那些孩子们在一起玩耍。我也给他们干杂活,帮忙割草,总在庄园里转悠,等着他们给我派发点什么杂活。

记得那年夏天,一个晴朗的早晨——那是刚刚收获的时候——老主人恩肖先生,他走下楼来,穿戴好衣物准备远行。他先吩咐约瑟夫当天要做些什么事情,然后转向欣德利、凯茜和我(那时我正在跟他们一块儿喝粥),他对他的儿子说:

“喂,我的好儿子,我今天要去利物浦——你需要我给你带个什么回来呢?尽你喜欢的去挑吧,只是最好挑个小体积的,因为我是步行:每趟六十英里,可是一个挺长的路哩!”

欣德利说:“一把小提琴。”

他转向凯茜小姐问:“你喜欢什么礼物?凯茜——她还不满六岁,可是马厩里任何一匹马了她就能骑。

凯茜小姐回答道:“一根马鞭。”

他没有忘记我,尽管他有时候有点严厉,但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答应给我带回来一袋苹果和梨,然后他亲亲孩子们,道了别,就动身走了。

他出走的第三天,我们忽然感觉这些日子好漫长,小凯茜总要问起,他什么时候回家来。这一天的晚上恩肖夫人更是期盼他能在晚饭时赶回来,她把晚饭的时间往后推迟了一小时又一小时的。可是仍然不见他的踪影。到后来,孩子们连跑到大门口张望也心劲了。天色已黑,她叫孩子们上床去睡觉,可是小家伙们苦苦地哀求,希望能允许他们再多待一会儿。时钟快敲到十一点时,门闩悄悄地打开了,主人走进来。他一下子倒在一把椅子上,又是笑又是哼,叫他们都站远点,因为他都快累死了——赠给他英伦三岛,他也不愿意再这样长途跋涉了。

“越是走到最后,我就越感到害怕,拼命赶路,好像慢下来就要死了似的!”他一面说,一面把卷起的大衣拉开。“看这儿,太太!我一辈子没有给任何东西弄成这般狼狈样过,可是你一定得当做是上帝赐的礼物来接受,尽管他黑得简直像从魔鬼那儿来的。”

我们围在一起,我从凯茜小姐的头上望过去,看见一个肮脏的、衣着破烂、一头乌发的孩子,年龄应该挺大的了,看上去应该能走能说话了——事实上,从他的脸看上去要比凯瑟琳还显大些。但当你让他站在地上的时候,他只会四下张望,叽里咕噜地又重复一些没有人能懂的话。我害怕极了,恩肖夫人打算把他扔出门外。她顿时勃然大怒,质问恩肖先生怎么会带回家来一个野孩子,自己的孩子还需要他们抚养。他究竟是怎么想的,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主人想把事情解释一下,可是他累得半死,已筋疲力尽了。在他的太太责骂声中,我只能听出来是这么回事:他走到利物浦的大街时发现这孩子,他快要饿死了,无家可归,又像哑巴一样。他就把孩子随身带走,一面照顾下小孩子,一面打听是谁家的孩子。他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谁家的。因为手中的钱不多,时间又紧,他就决定马上带小孩子回家,在这样找下去也是浪费时间。既然他已经发现了这个小孩子,就不能不管啊。

那么,结局是我的太太抱怨够了就安静下来了。恩肖先生叫我给这个小孩子洗澡,换上干净衣服,让他跟孩子们一块儿睡。

在责备争吵中,欣德利和凯茜这两个孩子只是站在那儿看、听听、直到恢复了平静,他们就开始搜父亲的口袋,希望能找到他们的礼物。欣德利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当他把大衣里已经挤成碎片的小提琴拉出来时,他放声大哭起来。至于凯茜,当她听到父亲因为照料这个陌生人而将她心爱的鞭子弄丢时,就向那小笨蛋做鬼脸,啐唾沫,以此来发泄她的内心不满,然而,她这样做却招到父亲一记很响亮的耳光,这是教训她要规矩一点儿。

他们根本就不让他睡在他们的床上,甚至也不愿意让他在他们屋里待。我也不比他们懂事,我把他放在楼梯口上,希望明早起来看不见他。不知是凑巧还是他听见了主人的声音,他爬到恩肖先生的门前,而他一出房门就看见了他。

他追问:“他怎么到那儿去的?”我不得不承认。

但因为我担心怕事、不讲人道也受到了惩罚,我被主人撵出家门。

希思克利夫就是这样来到这家。没过几天我又回去了(因为我并不认为他并不是要把我一辈子撵出来去),发现他们已经给他取了名,叫希思克利夫,这本来是他们那个夭折了的儿子之名,从那以后这就算他的名,也算他的姓。

凯茜小姐现在跟他很亲热,可是欣德利恨他。说实话,我也恨他,于是我们就折磨他,欺负他,因为我还不能意识到我的不公道,而女主人看见他受欺负时也从来没有替他说过一句话。

从外表看,他好像是个忧郁的、坚韧的孩子,大概是由于受尽虐待而变得顽强了。他能忍受欣德利的拳头,眼都不眨一下,也不流一滴眼泪。我掐他,他也只是吸一口气,张大双眼,好像是他自己失手伤了自己,不该责怪别人。

当恩肖看到他的儿子这样虐待一个可怜的孤儿时,火冒三丈。奇怪的是他特别喜欢希思克利夫,这孩子不管说什么他都相信(关于说话,他一向不张口说话,要开口讲话就总说真话),而宠爱他远胜过爱凯茜,她太调皮、太任性,不听话的孩子不招人疼。

就这样从一开始,这个孩子就在这家里引起恶感。以后的两年内,恩肖夫人死去,这时少爷从此就学会把他父亲当做一个压迫者,而不是当做朋友,把希思克利夫当做一个篡夺他父亲的感情和自己的特权的人。每次他想到这些侮辱,心里就更加对他恨之入骨。

我有一段时间还同情他,可是后来孩子们都出麻疹时,我负责照顾他们,立刻担起一个女人的责任,我就改变了看法。希思克利夫病得不轻。当他病得最厉害时,他总是要我常坐在他床边。我猜想他是觉得我帮他不少忙,可是他哪里会想到我并不是心甘情愿去做的。无论如何,我还是愿意告诉他:凡是保姆照看过的孩子,数他最安静。他与另外两个孩子那么不一样,这使我对他有了怜悯之心,开始觉得自己不该对孩子们有偏心眼。凯茜和她哥哥把我折腾死了,他却像个羊羔似的毫无抱怨——不过,他不大愿意麻烦别人,大概是由于他的顽强,而不是出于他的柔顺。

他挺过了鬼门关,大夫坚定说这多亏我,并且称赞我看护得好。我因为听到大夫的赞赏而自鸣得意。对于这个因他而使我受了称赞的孩子,我的心肠也就软化下来。就这样,欣德利连我这个最后的同盟也失去了。可我还是做不到偏爱希思克利夫,我常常纳闷我的主人在这个整天阴着脸的孩子身上看出了什么,哪一点会让他这么喜欢。在我的记忆里,他从来没有过做过任何感激的表示来报答他的宠爱。他对他的恩人并非无礼,但他只是冷漠无情,虽然他完全知道,他已经占有了他的心,而且也懂得他只要一开口,全家上下都得服从他的命令。说一件事吧,我记得有一次恩肖先生在教区的市集上买来一对小马,给他们每人一匹。希思克利夫挑了那最漂亮的一匹,可是没玩多久就跛了,他发现以后就对欣德利说:

“你非跟我换马不可。我不喜欢我的了。你要是不肯,我就告诉你父亲,你这星期已经狠狠打过我三回了,还要把我的胳臂给他看,一直青到肩膀上呢。”

欣德利伸出舌头,又朝他打了几个耳光。

“你最好马上换,”他坚持着,逃到门廊上(他们是在马厩里)又坚持说:“你非换不可,要是我说出来你打我,你可要照样挨打,而且还是连本带利挨一顿。”

“滚开,狗!”欣德利大声喊叫,还拿起一个称土豆和秤砣吓唬他。

“扔吧,”他回答,站着不动,“我要告诉他你怎么吹牛说等他一死你就要把我赶出门外,我还要看看,他会不会马上把你赶出去。”

欣德利果真把秤砣扔去,砸在他的胸部,他被打倒了,可是他马上踉跄地站起来,气息不畅,脸色也变白了。要不是我去阻止,他真会立刻跑到主人面前,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讲给主人听,一旦说出惹事的那个家伙,马上就可以完全报仇雪恨。

“你这个野种,那就把我的马拿去吧,”小恩肖说,“我真希望这匹马会把你的脖子摔断,骑着它去死吧,你这讨饭的来我家碍事的人,把我父亲所有的东西都骗去吧。只是以后可别叫他看出你是什么东西,小魔崽子——把他牵走吧,我希望它能把你的脑浆踢出来!”

希思克利夫解开马缰后,牵着马到自己的马厩里。他正走过马的身后,欣德利结束他的咒骂,把他打倒在马蹄下,来不及查看一下他的愿望是否实现了,就匆忙地快速逃跑了。我非常惊奇地看见这孩子——若无其事、无精打采的表情,不过他继续做着他要做的事:换马鞍子等,然后在他进屋以前先坐在一堆稻草上,压制住这重重的一拳所引起的疼痛。我很容易说服他,让他说自己身上的伤痕是马造成的:他既然已经得到他所要的,编点谎话他也不在乎。事实上,像这样的乱子,他也很少去告状,我真的以为他是个不记仇的人。可是我是完全受骗了,你继续听下去就会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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