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现状
目前我国城市普遍为单中心圈层式紧密结构。通过对我国1990年176个人口超过20万的大中城市的分析,发现结构紧凑型城市占52.3%,较为紧凑但已有若干分散发展态势的城市占42%。由于长期城市土地使用的“三无”(无偿使用、无限期使用、无流动性)制度,城市土地开发呈外延平面扩张趋势,忽视了内涵立体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据有关部门对全国55个城市统计表明,生产用地平均占城市用地的63%,其中工业用地占27.5%。上海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占28.1%,工业仓储用地占24.8%,商业金融等占12.2%。南京市工业用地占34%,50.6%的大专院校集中于老城区,市中心新街口地段商业、服务、文化娱乐、行政办公用地仅占26%。
1.公共产品土地资源配置现状。(1)城市路网密度低,交通用地比例偏低。城市交通是城市最主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增长的基本要素,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城市交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据1998年年底统计:全国设市城市道路长度14.5万公里,人均拥有道路面积8.3平方米)。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交通需求剧增,汽车数量迅速增长(80年代初,北京的汽车不到10万辆,1998年已达140万辆),城市交通堵塞严重。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因城市交通堵塞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上千亿元,严重影响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2)公共绿地少,文化娱乐场地缺乏且分布不合理。根据对全国设市城市统计,截至1998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6.6%,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6.1平方米,与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2至3平方米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与国家环保局下达的建城区绿化覆盖率≥35%,人均公园绿地≥25平方米的标准还相差甚远。同时文化娱乐场地缺乏且分布十分不合理,从全国大专院校来看。占全国近16的分布在北京、西安,而落后地区很少,而大专院校很少的兰州,虽然大部分大专院校分布在安宁区,但却没有建立成科教文化区。
2.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源配置现状。(1)分布不合理。由于城市缺乏统一规划,行政事业单位拥挤在商、埠黄金街道,不但造成土地资产的浪费,使土地资产不能变现,而且与生产区、生活区、商业区交错分布,形成行政办公区包围工厂、住宅,住宅、工业包围行政办公区等,给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影响了办公环境和阻碍了办公高效率的提高,既影响了人民的健康和工作,又限制了城市中心商务功能和发挥。(2)利用效率低,存在“宽打窄用”的现象。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历史原因,占据着城市的黄金地段,且大部分占地面积大。国务院55号令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政府交土地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转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法进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并缴纳土地增值税。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复杂手续和土地使用权人受益不大,造成行政事业单位宁可让土地闲置,长期处于低效利用状态,也不愿进行土地置换。
3.工商企业土地资源配置现状。(1)分布不尽合理,容积率低。商业是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直接将工业和其他各业产品输送给消费者的服务业,因而,商业用地适应方便生活的要求,集聚于市中心,交通路口,繁华街道两侧,大型公共设施周围。而工业区主要要问市区边缘迁移,自动集结成团,寻求交通方便的低平地带。而我国城市土地工商企业土地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容积率较低,城市中许多黄金地段被大量的工厂、机关占据,土地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2)土地大量闲置与低效利用。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部分城市用地情况的调查,我国城市土地约4%~5%处于闲置状态,40%被低效利用,若认低效利用相等于1/4闲置推算,空闲地将占城市用地的15%。1990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其中空闲地就多达0.19万平方公里,同时,还存在企业办社会,“大而全,小而全”的重复建设的现象。
4.居民用地现状。(1)大量商品房闲置、积压。商品房空置,实质上是城市土地隐形闲置。目前,我国城市空置房面积很大,而且呈现出增加的趋势。据建设部统计,1995年底全国累计商品房空置面积为504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占了7%;1996年底为662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占81%;1997年底高达703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占83%。从1995年到1997年,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增长了39.62%,平均每年增长约20%。(2)普通住宅供不应求。目前,我国城镇普通住宅需求量很大,市场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全国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小于4平方米的还有325万户,而且还在以每年40万户的速度增加;目前尚有3340万平方米的危旧房急需改造;全国住房成套率仅为55%,尚有45%的住房有待配套;每年有210万对新婚夫妇需要住房;全国城镇水平由目前的30%上升到2010年的45%。这潜在的住宅需求一旦转化为有效需求,将导致城市住宅用地需求大幅度增长。
5.土地资源流失严重。随着我国城镇化战略的调整,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1986—1995年。我国城市数量由321个增加到640个,增长近1倍。城市人口和城市非农业人口分别增长65.1%和51.6%,城市用地面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增长42.5%和90.2%,建成区每年扩大1015平方公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通过对我国近几十年的城市化研究认为,城市扩展的合理性系数为1.12,即城市非农业人口每增加1个百分点,建成区面积应增加1.12个百分点左右。此值过小,会导致城市建设用地紧张;此值过大,势必造成城市建设占地过多,土地利用效率过低的现象。1986—1995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年均增长7.41%,城市非农业人口年均增长4.70%,城市扩展系数为1.58,远远超过1.12的合理扩展水平,可见,我国城市建设用地扩张过快。从分地区来看,东、中、西城市扩展系数皆远高于1.12,其中东部地区高达1.73,西部地区1.53,中部地区1.46。“房地产热”和“开发区热”对土地合理利用产生巨大冲击。1992年,全国出现前所未有的“房地产热”和“开发区热”,当年,全国建立各种开发区2700多个,而1991年只不过117个,新建立的开发区总面积约为15000平方公里,是正常年份各项非农建设年度占用土地面积的3.5倍左右。1993年,全国清理开发区,查出在新设立2804个各级各类开发区中,有28%属于滥设,涉及土地面积高达7620平方公里,且大部分是平地、好地、耕地。1995年底,全国房地产行业待开发土地达450平方公里,相当于当年实际开发面积的两倍。据调查,广东、北京、上海三地的房地产投资接近全国该项总投资的一半,仅广东省的投资就比中西部17省区的投资总和还大。而开发区广东省一年度达到313个,划出1400平方公里土地,相当一部分是高产稳产农田,占而不用,圈而不种。严重浪费耕地资源。
二、城市土地资源配置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缺乏科学的城市土地配置理论的指导。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土地利用中,没有也不可能引进西方先进的城市土地利用理论——圈层说与级差地租,更没有科学、合理的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理论来指导城市合理、集约用地,所以行政无偿划拨作为配置各项用地的基本手段,“需多少,供多少”。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大量引进西方的先进经验和理论,学者、专家们也在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研究,但由于我国的体制不同和无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虽然在这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一直未能形成完整的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理论体系,依然是在“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主导思想下。各个城市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发展,自成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盲目扩张和用地结构不合理。
2.现行土地配置方式存在弊端和问题。《房地产管理法》和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确立了我国新的土地使用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提出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配置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房地产管理法》将其等同于国有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制度,是土地使用权配置的主要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在《房地产管理法》中,这种方式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资源、交能、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与《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有所不同,主要是对土地的有偿使用作出了更为宽泛的规定。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法取得……”,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法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