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被容庶感动也谈不上,反正程闻度在她这里是住下了。经过前面几次的教训,聪明的他意识到自己和她对着干一点儿便宜都捞不到,她既然提出要保护他,目前看来,她这儿确实是绝佳的避难所。何况这儿依山傍水,论休养场所,简直完美。
住处方面,容庶住明清时那栋,现代那栋是顾勉之的。上次顾勉之居然动用剑灵差点儿在程闻度身上戳出几个窟窿的事他是记着的。但是因为容庶习惯使然,住房并没有通电,加上不用任何现代化的物品,所以程闻度就恬着脸就和顾勉之住一起了。
身为一个管家,顾勉之的身份待遇之高倒是叫人费解。整栋别墅天价不说,还有一个大的吓人的停车场,里面的车子各个都是极品。虽然程闻度从小过惯了奢侈生活,相比之下他们的生活才是把石崇斗富搬进了现实。
而程闻度每天的乐趣之一,就是使唤顾勉之了。
“我要吃饭。”
因为暂时无事可做,吃饭成了程闻度的大事,如果能看到顾勉之七窍生烟,那就更好。
容庶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只是他要求什么都让顾勉之去做:“快去准备,把厨师都叫起来,拿手的早点都做一份送过来。”
半小时后,南方的点心,北方的汤类,西式的三明治等能想到的满当当地摆了一桌。程闻度拈起几个又摇摇头放下,愁眉紧蹙地叫住顾勉之:
“等一下,我吃的鸡蛋不能超过五分熟;果汁必须是鲜榨的不要蜂蜜不要糖;面包我只吃正中间那一部分;抹果酱的刀必须是纯银的,不能有做工倾斜;紫甘蓝必须切成波浪形;生菜必须铺最底下一层;还有,我吃葡萄必须去核去皮。你们这儿点的沉香熏得我头疼,我喜欢香草味儿的,这才像吃早餐。”
见程闻度背台词一样提出一堆条件,顾勉之终于忍无可忍:
“你事儿怎么那么多?”
“我是你主人的客人,让客人吃饱喝足是起码的待客之道。”
一般这时候容庶就会过来主持公道,尽管这公道偏心至极:
“撤下去,按他的要求重做。”
顾勉之就一盘盘撤下去。半小时后上的食物都是按照程闻度的要求,五分熟的煎蛋,波浪形的紫甘蓝,熏香也换成了香草味儿的。
程闻度这次终于吃了点儿,但马上又放下了。
“怎么,没胃口?”
“你这儿东西是喂兔子的吗?连块肉都没有,我要吃肉。”
与天斗,与顾勉之斗其乐无穷。程闻度其实饿的心发慌,但公报私仇的机会不是每天都有。顾勉之本来就恼火,听到肉马上跳出来:“大早上吃肉,小心你的胆固醇和血脂吧。”
“你喜欢吃什么肉?”容庶问。
“那可多了,神户牛排,三文鱼,河豚,大闸蟹,要不都来点儿吧?”
程闻度的要求无赖里带着傲慢。没办法,主人允许他在这里撒野,顾勉之只有甩出一句你等着,又下去准备了。见火候差不多了,程闻度又试探着跟容庶搭讪道:
“感觉特厌烦吧?我这人就是这么挑剔,放我走吧?”
“故意激怒我没有用的。”
容庶对他的任性选择了视若无睹。只是继续给程闻度准备早茶,小炉子咕嘟嘟地烧着山泉水,她拿着茶匙取茶叶,熟练地烫洗茶壶,冲泡的工序繁杂和专业的茶艺师绝不逊色。
看她沏茶每一颔首都是气质,程闻度忽然意识到:这么一个外表跟才艺均无可挑剔的明朝女人,即使放在今天都称得上“此女只应天上有”,她在当年的倾慕者必定是遍布全城的。这种条件嫁给巨富申家确实是最好的选择,但他前世叫罗宸殊,稍微有点儿思考能力的人都能联想到,前世的他肯定是被抛弃的那个可怜虫。
“虽然会让你有点儿不适,但确定你安全之前你必须留在这儿,勉之也很久没碰到硬骨头了,两个人斗斗嘴也没什么不好。”
说话间茶已经沏好了,她做了个请的动作。程闻度注意到她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往后拂了一下衣袖,这个细节是穿惯了宽袍大袖汉服的人才会有的动作。至此,程闻度彻底打消了疑惑,她确实是个明朝人无疑。
所以说封建思想真是毒害中华儿女。认准了一个男人就吊死在他那棵歪脖树上,什么死亡轮回都阻挡不了!尽管大多数人会歌颂其可歌可泣,但身为一个把爱情和面包相提并论的成熟男性,程闻度只觉得毛骨悚然——她可是不死之身,从她连守门人的长相都苛求成他的模样来看,执念真不是一般的深重啊。要是不尽快和她划清界限,自己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要被她缠上了!
好绝望。
“以前发生过什么我是不知道,可你不该来找我。”
对,就应该这么说。
我和你不是一个时代的,你喝茶我喝咖啡;你四书五经、犹抱琵琶半遮面,我出门无神论、科学发展观傍身;你娱乐是弹弹琴听听书,我手机电脑一天不能离身;咱俩连夫妻生活都和谐不了,更何况家庭生活。
我27岁,你427,看着比我还嫩。
我有一天谢顶了,你还跟王祖贤一样美。
我拄着拐杖弯腰驼背了,你还像我闺女。
我老年痴呆了,你还活着。
我死了,你照样还活着!
日月同辉与一介草民,画风能一样?
这才是关键啊!
“我来找你不是因为你上辈子说要娶我,讨厌我才是理所当然的。保持这样就好,不要动心,更不要感动,我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一厢情愿,如果当时我知道结果那么不好,我再也不要爱上你了……我真的不想再看到你死在我面前了。”
再死在她面前?
程闻度被茶烫到,一口喷了出去。
她就跟强力胶一样粘着,就算现在不死,隔个几十年不还得在她面前翘辫子。所以说这长寿的人还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顷刻间,顾勉之带着程闻度点名的肉菜登场了。
这次他换了一副面孔,径直坐在程闻度旁边的椅子上。看着厨子上菜一边给程闻度做解说:
“这只鸡死之前,住在一个废工厂旁边,知道它吃什么吗?有蛆虫的时候它会毫不犹豫地吃掉。你,见过蛆虫吧?和皮蛋瘦肉粥里的大米差不多。”
大概是为了雪恨,解说那道小鸡炖蘑菇的时候顾勉之简直是声情并茂:
“色令智昏呐,喏,这只眼睛就是争配偶的时候被打的,那只眼睛先是流血,后来化脓,脓越来越严重,感染造成了它神经功能紊乱,它开始天天在泥坑里打滚,在它禿的只剩一半毛的时候就在这个汤盆里,和重金属超标的蘑菇一起。”
是在暗讽我色令智昏?还把我比喻成小鸡炖蘑菇里的肉?
程闻度举着刀叉的手放下,顾勉之深以为计略成功,孰料他竟不动声色的换了一把汤匙,盛了一口汤,吹去热气,温柔的递到容庶嘴边。
她哪习惯这些,容庶愣了一下,还是喝了下去。
”故事真不赖。”放下汤勺,程闻度双手托腮,兴致勃勃地指着那道黑椒牛柳问道:
“这只牛呢?不对,这块牛肉经历了什么?”
”宰割的屠夫是个生手,第一刀的时候它还没死,可血一下子喷溅出来,它在想,吃掉它的人投胎之后做羊呢还是做狗呢?”
见程闻度不上当,还把不相干人等拉进战场,顾勉之也没好气。
”如果有的选的话就做鱼吧,记忆七秒钟。”程闻度少见的展开笑魇。他越这样,顾勉之越不甘心,怼了一句:
“如果鱼的记忆只有七秒的话,他们就不会告诉我每天都有喝醉酒的男人连撒尿带吐到池子里了。”
吃饭的时候说这个,这同归于尽的复仇方式也真是叫人心醉。容庶终于忍不住打了圆场:
“看你吃的那么香我也饿了,勉之,给我盛碗饭。”
趁顾勉之盛饭的空隙,容庶说出了他和程闻度作对的原因:
“勉之是个素食者,他耳朵太好,吃肉的时候耳边全是哭声,你就当他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对了,那个死契确实说过,他耳朵是开过光能听懂动物语言。程闻度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吃个饭,一桌子肉跟你哭诉做鸡鸭鱼蟹的心酸,这场景想想都妙趣横生。
尽管顾勉之向他抛来你死定了的目光,程闻度的冷笑话之魂还是熊熊地燃烧起来:“你多吃点儿通心粉吧,对你那方面有好处。”
果然,容庶和顾勉之面面相觑,程闻度拿叉子叉了几根通心粉给顾勉之,一边道:“为什么要吃通心粉?因为,你心塞呀!哈哈。”
容庶和顾勉之的脸依旧僵硬如磐石。
分明就是听不懂!
好尴尬。程闻度怀疑,他俩连心塞是什么玩意儿都没听过。
三人聚餐,就在两个前朝遗老在旁的诡异气氛中地进行了下去,这下,程闻度真的心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