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饭,我正准备去补个眠,云裳跑过来,说是想去一趟幽都城,让我陪她走一趟。
我打个哈欠随手打发她说:“云丫头,我可一夜没睡,你另找人去。”
“丫头叫谁呢。”云裳有些不高兴,“你不是桃花妖么,睡什么觉?”
我无法,只得陪她走一趟,“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你认定我是桃花妖而不是桃花神?”
云裳瞟了我一眼:“妖孽。”
我有些不明所以。
云裳哼哼两声,道:“以前我念书的时候,跟我关系好的女孩子都叫我妖精,是夸奖的话。”
我啧啧两声,心觉现在的女孩子三观很有问题,“你是要去做什么?为什么非得拉上我?你没见唐明刚刚的眼神,估计得给我穿小鞋。”
云裳幽幽的看我一眼,我赶紧摆手,道:“得了,我不管了。两个我都惹不起。”
云裳跟剧组借了辆车,边开车边道:“幽都城有一种非常特别的布料,叫幽冥火锦。每年才产一匹,我十年前预订了一匹,前两天那边说可以取货了。”
幽冥火锦的确挺难得的,这布料十分耐火,一般火是点燃不了的。然而,幽冥火锦最特别的地方却是人类所不知道的。这布料一般是白色的,但是,穿在神明身上,会随着神明的法力而变色,由白变红再变黑。据说法力最高的神明穿在身上,幽黑的布料上会出现火红的彼岸花,如同来自地狱的业火。正是因为这样,它才被称为幽冥火锦。
我想着布料原本该是神界的,特地去问过织女。织女说幽冥火锦来源于冥界,是黄泉路上的彼岸花织成的。她说一般神明都不喜欢这种布料,一来这布料上的阴气重怨气也重,二来么,法力低的神明穿着自卑,法力高的神明穿着太招摇。不过,冥界倒是有不少人喜欢。织女还偷偷告诉我说,这布料流传到人间有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我听了挑眉看她——比你的故事还凄美?织女悠悠地说,别以为只有天宫才有人贪恋红尘,冥界那地儿的故事可比天上的故事要百转千回荡气回肠得多了,不过因为阎王雷霆手段,没有传开罢了。
我之前去冥界归还生死薄的时候,阎王穿的衣服就是幽冥火锦做成的。阎王那种级别的,穿在身上也只是黑色的,连片花瓣都没有。
云裳说:“你之前不是说要办服装秀么?主题呢?有什么计划?”
“时间定在三月初三晚上,地点就在南安影视城。模特就是那十二个丫头,主题的话……就‘花仙子’吧,重点展示晚礼服。”我眨眨眼,道:“你不会是想在服装秀上展示那什么幽冥火锦吧?”
云裳斜我一眼,“怎么可能?那可是我用来做嫁衣的。”
我惊讶,道:“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谁啊?唐明?”
云裳不说话了,难得的皱了皱眉头。
我瞥她一眼,“当心长皱纹啊。”
云裳揉揉眉头,叹了口气,“灼华,你能不能别这么精明?”
“不精明点等着被你讹啊?”我挑眉,有些好奇的问道:“我问你啊,你当初隐退,不会是因为他吧?”
云裳摇头:“怎么可能?”
我跟着摇头:“你这丫头跟我跟前还嘴硬啊?我还不知道你,天不怕地不怕,看起来钢筋铁骨,其实里面包的就是个玻璃心。喂,小心点儿,红灯。”
云裳猛踩刹车,堪堪停在人行道边缘。她舒了一口气,看我道:“早知道就不拉着你来了。”
我也跟着叹气,道:“丫头,你和唐明都是洒脱性子,别说他比你小十岁,就是小了二十、三十岁,你们这两位估计也不会放在心上。你们两人如今这情形,该不是唐明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吧?若真是这样,你跟我说,我帮你揍丫的。”
云裳沉默良久,突然说道:“不是十岁,是八岁。”
我恍然:“原来你是在乎的啊。”
云裳笑得无奈:“一点点……我跟唐明走到如今这步田地,也没有谁对不起谁。大概,只是缘分尽了而已。”
云裳一踩油门,车子驶过十字路口。我看着前方的车水马流说道:“说说看呗,我看人的本事可比看布料的本事高明多了,说不定能给你出出主意。七年前,唐明在S城,跟人合伙开酒吧。我记得不错的话,你的工作室也是在S城,你们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吧?”
云裳点头,脸上的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伤怀,“灼华,记得你以前跟我说过的话吗?你说,人生,没什么比后悔更痛苦的了。可是啊,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要怎么做,才不会后悔呢?”
云裳和唐明的相识,很像三流电视剧里的桥段——英雄救美。不过,被救了的美人没对英雄一见倾心,倒是救了美人的英雄对美人穷追猛打。
七年前,唐明跟朋友在S城合伙开酒吧,其实是唐明的朋友想开,但是又缺资金,就拉他入股了。巧的是,那酒吧就开在云裳的工作室附近。更巧的是,云裳是个好酒的,工作室新开了酒吧,自然是要去尝尝鲜的。都说喝酒误事,祖宗说得话,总是不错的。
那天晚上云裳去酒吧,其实是去相亲的。时间是对方定的,地点是她定的。我想,那人听说云裳把地点定在酒吧,肯定在心里偷着乐。只是,他绝对想不到,云裳只是想去喝酒,相亲什么的,只是顺便。那时云裳才二十六岁,长得漂亮事业有成,从不担心自己嫁不出去。若不是怕家里人伤心,她才不会出来相亲。
酒吧总是容易出事的,云裳长得漂亮,脾气又不大好,容易得罪人。而且,因为酒吧的酒很好,特制的鸡尾酒很有特色,云裳很喜欢,所以她喝的有些多。当一群借酒发疯的痞子开着车可劲儿撞云裳的车,还嚷嚷让她下车赔钱的时候,她那个相亲对象踩着油门车子擦着她的后视镜就逃了。云裳倒是不在意,她也是个胆大的,从车后座拿了把竹制的油纸伞,悠悠然的打开了车门,还趴在车门上醉眼迷蒙的看着一群才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笑容醉人,道:“小伙子长得不错啊,细皮嫩肉的,我喜欢。小冰说我今天走桃花运,没想到原来是一树的桃花啊。”那群痞子有些懵,他们是来打劫的,没曾想遇到个女流氓,反过来劫他们。云裳见他们那模样,冷不防拎着油纸伞就冲领头的那人抽过去。然后,就听“啪”的一声,伞柄断了。那痞子头头蹲在地上抱着流血的头直嚷嚷,那群痞子也反应过来了,冲过来就要跟云裳拼命——
戏演到这里,唐明就出现了。只是,他这个来救美的英雄很没有英雄形象,一身黑衣眉眼上挑嘴角含笑,年纪看着比那群痞子还要小,打人的时候那股狠厉劲儿,却比那群痞子还要让人心惧。
之后,唐明和云裳都进警局了,还有那群痞子。云裳这才知道,其实那群痞子是冲着唐明去的,自己这纯粹是无妄之灾。那群痞子原本就是这片的小混混,前段时间,唐明酒吧刚开业,他们的头头带人过去闹事,收保护费,结果被唐明打跑了。可是,自那之后,这群人就盯上唐明了——不是来复仇的,而是来拜师的。唐明自然是不愿意了,后来烦了,见了他们就躲着走,连酒吧都来的少了。这群人想拜师,结果连人都找不着,就想了个法子——在酒吧闹事。这酒吧是唐明的,客人出了事,他自然是要管的。
最后,唐明和云裳被放出来,唐明想请云裳吃饭赔罪。云裳摆摆手说——“不如请我喝酒?再不然以后我去你店里喝酒给我打个折扣?”唐明听了就笑——“好啊,以后你到酒吧喝酒,给你免单。”云裳很高兴。
两人就这样认识了。两人都喜欢喝酒,自然聊得来。不过,这个时候,在云裳眼里,唐明就是一叛逆期的小孩子,心眼却是不坏。所以,两人认识一个月之后,唐明借着酒劲儿红着脸站在她面前说出“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时,她多多少少会觉得他在开玩笑,或者是喝多了认错了人。
——他第一次告白,她没有放在心上。
他说完那句“我喜欢你”,三秒钟之后,把晚餐都吐在了她的高跟鞋上。
——他第一次告白,在他喜欢的人面前出了很大的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