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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天焰之命兮似要断

让我想到戎逻那沾满鲜血苍白的手指,我的身体急剧的颤抖着,不得不捂着胸口,埋头一阵的干呕。

我喘着气,失魂落魄的站了起来,一步一步沿着山路疯狂的走着。

那是一段随时可能通往地狱的道路。

天黑无月,我看不清道路,时不时的滑到在路上,有几次差点滑下山崖。

雪深天寒,我的手脚早是冻得麻木,可我却是浑身灼热,发烧烧的我几乎死掉。

可我不能,不能。

我只有拼尽全力的往前走,往前走。

“本殿还有七天的路程就能到达风冷,玉儿你也要准时哪!”戎逻的话像是幽灵死死将我缠绕,让我窒息,我双腿一软,终是支持不住的倒了下去。

昏倒之前我似乎看见了拓跋长涉那惊世的颜。

天上的星辰日月,地上的万里河山,只要你想,上穷碧落下黄泉,我都会为你寻来!

这才是真正的‘执’,不光是说紧紧的相互交握的双手,还是一生不变的执着,一生不移的执念,几生几世痴心不改的执拗,明知情酒一杯带毒,还心甘情愿饮下的执迷不悟!

自此你我红线相连,终身牵绊!

他的声音太过遥远,遥远的就像是一场太美的梦境。可是我听得清晰,他深情的样子,他温柔的样子,都是刻在我心上的啊,我怎能忘记,怎敢忘记。

我是在一片温暖中醒来的,睁眼看到的却不是拓跋长涉温润的颜。

泪转瞬倾泻而下,我觉得生命都要就此枯竭了。

“姑娘,月子里的女人万万不可哭泣啊,会哭坏眼睛的。”推门进来的是一个慈祥的婆婆,我是认识的,姓元霁晨出生的那天事发突然,一时之间找不到稳婆。

就在大家急的团团转的时候,去客栈看她儿子的元婆婆,正好经过,就为霁晨接了生。

她端着碗走了进来,看见我哭便急急的说着。

可我的眼泪哪里止得住,只要是想到拓跋长涉的好,我就控制不住的心头酸涩。

“唉,姑娘啊,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伤心。不过,我老婆子知道这世上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咬咬牙就过去了,这人啊还得向前看!”元婆婆轻声安慰着我。

我扑进老人的怀里,大声了哭了起来。

“我把孩子丢了,他那么那么小,他还不足月,我真不是一个好母亲,我不是……”我哭着呜呜咽咽的说着,语无伦次。

元婆婆被我的伤心情绪感染了,抱着我也是低低的啜泣着说。

“别担心,别担心。他是天亮的时候的生的,出生的时候天放异彩,七个月早生的孩子能活的不多,可是足月生的孩子里,我也没有见过像他那样生龙活虎的,一看就是个大富大贵的人,一定不会有事的,你一定会找到的。”

“一定会找到的,一定会找到的……”我木然的重复着这句话。

待我擦干眼泪,安静了下来,元婆婆才端过一碗鸡汤,让我喝。

“唉,你刚生完孩子,可不能这么折腾,喝些鸡汤补补身子,补好了身子才能有力气找孩子。”

婆婆也不是富人,能给我这个生人炖鸡汤,我不敢浪费一毫,喝尽了鸡汤。

“婆婆,我在这里几天了!”缓了一口气,我急急的问。

“唉,你都昏了两天两夜了,我儿子把你带回来的时候,你发烧的厉害。可是这大雪封了山路,郎中请不上来,只好给你熬了点土方子,也是姑娘你福大命大总算是救了回来。”元婆婆叹道。

我起身,给元婆婆行了个大礼。

“哎,你这是做什么啊,快起来,你身子还没有好利索呢。”元婆婆急忙上来扶我。

“元婆婆,你与白苍非亲非故,却是救了白苍两回。如此大恩,我云水白苍莫生难忘!”我磕了一个头,说道。

“唉,你快些起来吧!”元婆婆扶我起来,坐到了床上。

我从怀中掏出了一粒琥珀眼,外加一锭金子。

递给元婆婆说道:“婆婆,我知道你是好人,这些东西你千万收好。”

“哎,不行不行,一个土方子,哪值得了这么多。”元婆婆推了回来。

我握紧元婆婆的手,不让她把东西松开,说道:“婆婆,您听我说。我叫云水白苍,我儿子拓跋霁晨,是黎国的小王子。如今,黎国败落,我的夫君被奸人所胁,我必须赶回去救他。这一去便是刀山火海,生便与他同生,死便与他同死。若是此次白苍大难不死,您的大恩大德,白苍定当涌泉相报。若是白苍不幸,命丧黄泉,只要您有需要,拿着这枚琥珀玉珠,便可有号令狼王谷众人的权力。”

“我一个老婆子要权力做什么啊!既然如此,这珠子我便替你收着吧。金子你拿走,路上总是要有盘缠的。”元婆婆抹了一把眼泪,“姑娘啊,你可一定要平安的回来啊!”

“婆婆,金子你拿着吧。有朝一日若是你遇到了我的霁晨,就把这锭金子给他。”我这样说着,也没奢望着霁晨能够遇到她,只是希望元婆婆收下金子罢了。

只是没想到老天可怜,元婆婆靠着这琥珀玉珠和金子,把我的霁晨送了回来。

前路渺茫,我无心逗留,穿着婆婆送的厚厚的衣装,向北国奔去。

戎逻说,你只有七天的时间,七天,你若不来,本殿便给你,拓跋长涉的尸体!

如今我还剩不到四天的时间。

元婆婆的儿子送我到了大路的驿站,下车道谢别过以后,我便买了两匹马。

七天的路程,我只能用四天,便是马不停蹄的一路狂奔。

两匹马我换着骑,却还是累死了一匹,到达风冷城下的时候,我已经是狼狈不堪,宽大的袍子裹着的我更像是一具干尸,一抹幽魂。

可我不能这副样子去见戎逻。

我丢不起那个人。

记得父亲说过,穿衣如做人,要有一身的傲骨。

记得拓跋长涉也说过,刺着琥珀狼眼的王服和绣着蓝色睡莲的王后服,是黎国最后的体面。

我找了一家客栈,打开了我的布袋。

布袋里放着的是黎国王后的宫装,青色的罗裙上以着上好的绣工绣着一朵极美的睡莲。穿着它行走的时候,衣褶摆动像是荡起了层层的涟漪,那蓝色的睡莲就在水中,亭亭玉立。艾色的上衫,云纹盘旋,一朵朵刻画成狼眼的外廓,却没有中间最闪亮的一点。

因为,最闪亮的一点,狼眼的瞳孔,镶在黎王的服装上,闪着幽绿的暗芒。

拓跋长涉曾这样的形容,说那幽绿的宝石飘忽恍若暗夜里的鬼火,注定了的让人不敢直视,落荒而逃。可是鬼火,亦是注定了的自燃自亡。

他心寒凉依旧,所有的话说着说着就渗出了悲伤。

这是我所不忍的。

于是,我收起了属于黎王的衣服。

我以一种从未有过的沉重庄严的心情,穿上了属于黎后的服。

拿出他送我的桃花木梳,轻轻摩挲着梳柄处的涉字,浅浅的笑开,那日的他真是个十足的流氓痞子呢。我不禁的想,若是黎国未亡,他会不会是个狂妄不羁,沾花惹草的风流主儿?

可是那样的他或许会是我不屑的吧,可我倒是希望起他是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来,至少,不会太苦。

人心,到底是说不清的。

我梳了一个黎国王后的发式,戴上了他送的艾青松石钗,钗未分,人不离。

非兮上挂着的小铃铛,叮叮当当的响着。我把它轻轻的摘下,放进了怀里。一对儿的铃铛若是贴着心,我想说的话,你在那头的是不是也能听得清呢。

最后,套上了墨色的狐皮大氅,出门。

翻身上马,直奔风冷古堡而去。

风冷城亦如它的名字,含风生冷,冰凉的没有一丁点儿的人气。风冷古堡,亦如传说中的形容,高低错落,黑黢庞大,宛若一只庞大的怪物,还张着可怖的血红大口。

是的,那朱红色鲜艳的大门,对于这栋通体黑色的建筑物来说,太为突兀了,我觉得那是用人血染成的,而这个庞然大物则是用人命砌出来的。

我立于马上,宛如雕塑,岿然不动。

血色的大门缓缓的打开,门里的戎逻骑着白马,他白色的大氅被风吹起。有那么的片刻我还以为他是最干净圣洁的雪神,无污无垢。

可那只是片刻,他越是白的耀眼,越是欺世盗名的小人。

他不是雪神,而是血魔。

门里的人一身的洁白,门外的我一身漆黑。白的虚伪,黑的耀眼。

此情此景,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中的人物,西格。

“恭迎王妃娘娘回宫,娘娘万福,风冷恒昌!”这是戎逻身后将士们如雷的声音,可谓是震颤山河。

我笑,笑声不大,但够冷够厉,我说:“狼王谷红巾,前来踏宫!”

“云水白苍,不要再执迷不悟了!”绵柔的声音却是带着气势射了过来,诚如拓跋长涉所言,太过阴郁。

“公主,还真是好久不见了。”我说,兰郁一身月白冬装,美如洁白的郁金香。

“说起来,你我也算是旧识了,我是什么脾性,公主你应该是知道的吧!”我嗤笑着说道。

“白苍,正因为我了解你,我才会对你说这些话。狼王谷只是一群无恶不作的乌合之众,其首领更是当年黎国的余孽,你向来洁身自好,黑白分明,怎可与他们同流合污呢!若是你肯回头……”

瞧瞧,这就是兰郁最完美的调调。

我真真是笑的前仰后合了,打断了兰郁的话:“我亲爱的公主殿下,真是让我说你什么好呢。若是今日我回头了那你该怎么办呢?这风冷王妃,可只能有一个人哪!”

“风冷王妃一直都是兰国公主,兰郁(玉),不是吗?”兰郁声音无波无谰,常年的训练,让她养成了冷静的好习惯。

“哈,公主你还真是温柔贤良,善解人意啊!情愿和别的女人分享一个丈夫,此情此心果然是感天动地!不过,我云水白苍天生善妒,最不希望自己的丈夫身边还有别人。”我冷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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