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城,1944年出生,显宁侯村人,平时被评价“工作认真,为人热心”。他的妻子是河北香河县人,经常上夜班,导致二人性生活不和谐。同时,也正是因为妻子经常上夜班,给李宝城提供了极好的作案条件。案发后,李宝城的妻子大为惊讶,公安人员认为她的惊讶如果是演戏,那都可以拿百花奖了。
因为是兽医,李经常要走村串乡,到农民的田地里为牲畜作检查。所以,他熟悉当地几乎所有荒僻小路和水旱田中的通道,也对各乡各村受害对象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此外,他在兽医站要为各村农民的牲畜提供治疗,闲谈中农民们常常露出“警察到我们村抓‘飞毛腿’了”之类的消息,加上李宝城有心套话,往往不经意间他已经掌握了警方的布防情况。这些,都给李宝城十年不能归案打下了伏笔。
有意思的是,李宝城这个兽医,却并不给狗看病。那怎么连黑背都那么怕他呢?这也是开始警方不理解的地方。直到审讯中了解了一些兽医的知识,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怪事。原来,兽医这一行,狗和马用的主要药物都是一样的。虽然李宝城身上的味道人闻不出来,但狗能分辨出来。狗和小孩儿一样,都不愿意和穿白大褂的、和打针吃药这类事情打交道。要搁现在,宠物医院里头,狗比人都享受,对大夫倒不会有什么反感。可那是运动期间,人道主义都不可靠,更不要提什么狗道了。狗要有个啥毛病的,治起来普遍简单粗暴。所以一闻李宝城身上这味儿,那狗的毛马上就立起来了。
至于后来驯犬员死活赶着狗都不追,那狗也有自己的道理:你这当主子的大多数时候还义气,唯独碰上穿白大褂的,就一准他娘的作叛徒,一点都不罩我。这回又逼着我去找白大褂,不是打预防针就是灌肠,准没好事儿!我不去……
李宝城开始对警犬也颇为忌惮,后来发现狗一见他就哆嗦。毕竟是干过多年兽医的,他马上就明白了自己对狗的威慑,顿时胆壮起来。
让“小神仙”犯晕那回子事儿,原来是这样的:李宝城和警方遭遇后狼狈而逃,眼看跑到家门口了,忽然发现周围还有尚未融化的积雪,上面清晰地印着自己的脚印,“天,我这不是把警察带到家里来了?!”慌乱中的李宝城绕着屋子飞奔,并跳着把自己的脚印踩得纷乱,希望能混淆警方的视线。他还把门口放置的偷来的粮食口袋背上,通过双桥火车站旁的涵洞藏到附近的田野里。然后……然后天就快亮了,他也不回家了,直接去兽医站上班,警方自然没能找到他回家的脚印,又让他在败露的门槛上缩了回去。
胆大、敏捷、熟悉当地情况,习惯作伪装,而且从来没有和监狱打过交道,思路上毫无和惯犯一致的地方,让李宝城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