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大解释,老孙总算是放了心,他说不是我小心过度,这案子,第一牵涉面太广,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路数来的,我怕生事;第二这案子……当警察的我们不愿意提,它丢人啊!今天你到双桥地下通道那儿去看看,有一个修车的,那就是我同事,唐山人,非常好的一个刑警。破这个案子破伤了心,一直就没缓过来,后来干脆辞职修车了。对了,你怎么知道这案子的?
既然人家问了,我就得如实交代:俩天字号的刑警守着,我倒想不如实交代也得成啊!
“双桥老流氓”,是北京“文革”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当时的朝阳区、通县、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后海小混蛋,双桥老流氓”,是谈“文革”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后海小混蛋”的传说毁誉参半,或曰其罪恶累累,或曰其义薄云天,至今在“好人圈”里难以定评。不过,“小混蛋”影响有限,因为他在“文革”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师的斗殴,而且死得十分惨烈,至今在“坏人圈”里提起“小混蛋”的死,仍然少不了人竖一下大拇指。而“双桥老流氓”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隐藏在人们记忆的阴影中,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那,这个案子,应该算吧。
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最后说,成啊,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都快30年了,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你说的,还真有几分对得上。不过,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
“哪两处?”我问。
“第一处,‘双桥老流氓’强奸抢劫连环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多则五人,并不是两百余起。第二处,‘老流氓’不是一个团伙,其实,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个人……”
“什么?!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这怎么可能?”
老孙苦笑一声说,你觉得邪吧?我也觉得邪。其实,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叫“十八里店飞毛腿”,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作案的那小子,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就叫“飞毛腿”。
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我觉得邪,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但是没办法,事实如此。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 这大概也是抓捕“飞毛腿”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