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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这种感觉真好

我看着一模一样的自己恐惧的神情,有些心疼自己了,感觉自己玩的太过火了,男人,要对自己好一点才对。但是,为了晓叶,我可以委屈自己的。

幸好,晓叶在我的掩护下安全地挪出了女厕所,我深呼吸了一口气,正想把高举在嘴边已经麻痹的手放下来的时候,却发现,外面的陈青山,瞳孔突然变得特别巨大,又一动不动地定格在那里。这可不是我控制下的行为啊?难道说,他出现了幻觉?

我使劲地回想起自己什么时候有过这样的场景。滤掉了认识晓叶之前的细节,再去掉一些没用的信息,终于想起了,我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女厕所的经历一模一样。

我一时想不起来,因为这就是我的噩梦,我习惯性把自己的每个噩梦都锁在记忆深处,今天把锁打开,确实有点难受,但我知道,我不会有事的。不然也不会熬到今天。毕竟,和自己开玩笑地就是自己。

有一句话说的真好,遇鬼的事十有八九都是自己在吓自己。正在幻觉中可怜的陈青山一定就是自己吓自己才产生幻觉,才是瞳孔无限放大。

我突然想到,晓叶他们待会儿会被红斑妇女困住出不去的。我正想跑过去和晓叶说清楚今天要发生的事的时候,我竟然看见了红斑妇女已经坐在桌子前和晓叶对话了。

这几天我目睹了太多太多她杀人的场面,所以现在一看见她,我就怕的要命,赶紧躲在厨房,干脆就不出来了。

可是,******不知道是谁偷偷地在我后背打了我一棍,我还来不及转身就晕倒在厨房。之后的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还是手机的铃声突然吵醒了我,我发现自己竟然晕睡在厨房里面,不知道过了有多少的时间。我迷迷糊糊地拿出手机一看,是1008611打来向我催债的电话,对于关键时刻派不上用场,而且手机他******只欠两分钱就停机的手机,我才懒得理他。

这里好像又回到了很久很久,我还没来到这个世界之前那么黑暗。其实,连我自己都忘了,我到底在属于我的那个世界失踪了几天,会不会也像海鹏一样被学校草草了事?哎,总之,我觉得自己在学校眼里只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路甲。

既然手机能用,傻子才不用它的亮度照亮走路都得摸摸索索的黑暗。我习惯性地往镜子走去,这次******居然能看见自己的模样,不说貌比潘安吧,少说也是七分帅气,三分霸气。

我很随意地抬起一只脚就想爬到镜子里面来。草,没想到自己被面前硬邦邦的镜子重重地撞了一下。难道连镜子都要欺负我的落寞?突然有一种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

既然去不了镜子里面,那我也不强求了,反正被这操蛋的世事欺负习惯了,也无所谓了。我只好慢无目的地在屋子里面闲逛。

可是不意间,瞄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居然是2012年10月12日,我记得,我刚来这间饭店的时候好像就是在十月十一日,是手机的时间一直都没走,还是我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我跑到大厅来,用手触摸了散乱在地上的桌椅,竟然奇迹般地碰的到!这种能被周围事物所认同的感觉,比自己无意间买了张彩票,又正巧得了头奖还来得兴奋,至少能有个分享的人,连物也好。

我想都没想,三步并作两步地快速跑到大门口,尽全力地缩小重见天日的光明一刻。但是,我的前脚刚抬起来,就开始犹豫了,该不该迈出去呢?

如果一迈出去,而自己又瞬间回到了小厕所格间,那不仅仅给自己造成暂时性的打击,更是对于我低下的AQ最惨忍地挑战。

说真的,当我萌生出自己已经回到现实的时候,就有了一种无比强烈的感情,那就是我一定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哪怕是一秒钟我也愿意。

但又怕我这一脚,说不定只不过是用来摧毁我意志的第一步,如果我对希望的价值观崩溃了,那活着对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不管了,想多少后果,估计多少结局,不都得建立在踏出这一步的基础上吗?否则都是徒劳。

老子我下定决心了,与其保留着自己的价值观在这里苟延残喘地呆下去,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死去。

于是,我******是闭着眼睛踩下去的。但是一点飘移的感觉都没有,屋子外面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连微风扶过我满是汗水的手心都被我清楚地察觉的清清楚楚,这是做人才有的感觉。

我满足地吸上一口气,都舍不得呼出来,是肺的容量不允许我再继续吸下去我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呼出去。也许,这就是大难不死给我造成珍惜一切所拥有的事物吧!

我一直在心里暗暗庆祝,都忘了睁开眼睛了。第一眼,我就朝小桥的方向望去,远处居然刚刚露出太阳的一点点红晕,这不是传说中的日出吗?

我忍不住一步步地走上小桥,天边的红日也慢慢地升出了害羞的半个脸,这么久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美丽的朝阳,我也悟出了一个既不大,也不小的道理,那就是不管我们糟受多少黑暗的日子,只要相信,坚守住这一点就好了:终有一天,一切都会犹如拨开云雾见天日,守得云开见月明。

在去学校的这一段路,走得很漫长的,因为我不单单是有目的性地走向学校,我还时不时欣赏周身的风景,以前可从没发现,这里居然有一种凄凉的别致美。

渐渐地就走到了校门口,我兴奋地不敢相信眼前的真实,甚至超过当初对晓叶的等待,有一句话说的好,“生命曾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付,两者皆可抛。”虽然我没有那么极端,但不也准确地表达出了我对自由的渴望!

我在校门口没见到年轻保安,如果被我撞见,我******第一个打死他!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是他一刀一刀捅死晓叶的!既然在校门口见不到他,那我就先把这笔账搁着,有空一定讨回来!

我看到一个学生模样的人走过来,忍不住就想问他说,“请问,今天是几月几号?”

“十月十二日。”他用扑之以鼻的眼神看着我。听到十月十二****就放心了,但为了更准确无误相信这件事,一路上,我逢人就问,“请问,今天是新历几月几号?”

有些人认真回答我的问题,也有些人莫名其妙地就骂我“神经病……”,我都一一接受,能被人骂也是一种幸福呐!。

路过操场,看到好多同一年龄段的新生们,一个个都在井然有序地服从教官的指令,我听到其中有一个最为热情高涨的教官,他撕破喉咙地对一班的学生喊道,“全体都有,听我口令,起步,走,一,二,一:一,二,一……”虽然枯燥而又乏味,却使我深深地羡慕不已。

我迫不及待地冲进了宿舍,在不知有没有人的情况下,学上了刚刚那个兢兢业业的教官同样豪迈的口气喊道,“仲伟,智勇,老子回来了,快来迎接我吧,孩儿们!”长这么大,我可说话可从这么嚣张过,谁叫我心情格外的好呢!

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回答我。我这才想起来,原来他们被我骗去医院接文斌回来呢!等他们回来,一定会感谢我救了他们的小命。

既然没有人陪我,那我只好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休息休息。虽然大白天的我肯定睡不着,但闭目养神也好。

我实在不想说,这床,这张坚硬的床,躺了这么久,我竟从没觉得依靠着也******够舒服。

人在闭着眼睛的时候,听觉能力会大大增强原本的三至四倍,所以,我好像隐隐约约听到从厕所里面传来了一点小老鼠的唧叫声,虽然很小声,但就是把我吵得心烦意乱得。

我不情愿地从舒服的床上爬起来,打开宿舍与阳台的门,草,一股前所未有的屎臭味传出来,我急忙捂住鼻子不让味道进入我的身体里。不然一定会被这股臭味熏死!

我推开厕所的们,往里面一看,竟然瞧见两个病殃殃的瘦子各自一动不动地靠在厕所的墙壁上没说一句话。他们瘦的程度跟高中地理课本上的一个非洲黑人小孩的照片一模一样,活活就像被人搾干了营养一样,可怕得的再也没有闭目养神的心情了。

更要命的是,这两个人的两颗眼珠子早没了,鼻孔处和耳朵上还爬满了一只只乳白而又作恶的蛆虫,半张脸上都长着难看的尸斑。

我还看见,在一个人紧闭的嘴巴处,竟然露出了一只小老鼠的尾巴,还在不停地在我面前抖动着,是在向我宣战它那不可一世地显摆着它的灵活吗?

看样子这两个人都死了很长时候了,不然也不会吸引到如此恶心的小动物。

我马上有经验地报了警,和警察叔叔诚肯地说了我在这里发现两具腐尸。之后,我跑到走廊上,尽量远避尸体的邪气。

但好奇心害死猫啊!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急切地想要看清楚这两个人的模样。于是,不动声色地走回阳台打了一桶满满的水,从距离他们很远的地方朝这两具尸体的上半身泼上去,一下子就冲走了他们脸上的蛆虫,尸斑也冲淡了一些些。

我这才认出来了,原来,这两个死人分别是蔡志英和欧意扬。我回想了那天的情形,只记得我把一个人困在厕所里面,一个人锁在阳台外面,仅此而已,又怎么会死在厕所里?

当初还信誓旦旦的说要利用我来抓住晓叶以及程琳琳俩个人,现在以这样悲惨的结局收场都是生平自作自受的后果,没什么好抱怨的,更没资格抱怨。

我不再管他们这两个烂尸,关上厕所的门就走到走廊走去。隔了一段好久的时间,这什么警察,一点动静都没有,竟然没派一个人过来,倒是学院的领导对此事挺热心,又领着四五个保安来到这里,这几个好像是那天搬走海鹏尸体的同一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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