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涵涵也是脸色一变,万万没有想到自己都已经跑到学校外面的一个小巷子里了,还是被这家伙给发现了,不愧是一张无耻下贱,怎么甩也甩不掉的狗皮膏药啊。
房兴怀作为一名富二代,生活规律作息正常,不玩车也不玩表,就只有一个爱好,追沈涵涵。
自打入校不久,第一次碰到沈涵涵后,房兴怀就惊为天人,从此每天的生活就是围绕着沈涵涵,各种告白,送礼物,弄得沈涵涵不厌其烦,只能远远的躲着。
眼瞅着房兴怀一脸怒气的冲了过来,唐小雨作为沈涵涵的闺密,这种时刻自然不会坐视旁观,站起身挡住了房兴怀的去路,冷然道:“房兴怀,你不要太过分了!连吃饭都跟踪!”
“谁说我跟踪了?”房兴怀一脸激动:“我明明是让别人跟踪,然后通知我!你这是诽谤!”
不远处,一个男生默默的低下了头,捏紧了手里的一百元钱。
唐小雨就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人,气的小脸泛白:“你,你也太无耻了,这不还是跟踪吗?”
“哼,我无耻,那他又是怎么回事?”房兴怀把眼光看向坐在椅子上老神在在的罗小南,眼神中在喷火,他一直都没有追到手的沈涵涵,居然跟一个男生在一起吃饭,对于已经将沈涵涵视为禁脔的他来说,就如同被带了一顶鲜艳的绿帽子一样。
“关你屁事。”
罗小南翻了一个白眼,他作为一个看了无数网络小说的老书虫,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白痴富二代情节了,偏偏都市文里面少不了的就是这种人。
房兴怀退后一步,脸一沉:“很好,还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关我屁事……呵呵,呵呵。”
罗小南摇了摇头,呵呵你妹啊。
常言道,铁打的富二代,流水的小混混,没有这种元素的话,那简直就不是都市文,整个起点,也只有普通芥末这种作者中的清流,独善其身了。
面对这种情节,看小说的时候就已经很是烦躁了,当真真切切面对着这样的人的时候,罗小南只有一个念头。
抽他丫的!
要知道罗小南最看不惯的,就是各种都市文小说里面,男主角总是会默默的听这种巨型人渣,直男癌,国际煞笔共合体的一份子……当面嘲讽,被各种打脸,骂全家没有反应,男主角如同一个死人一样。
真是让人超级不爽的,不过这也算是小白文的一个通病了,因为要让富二代或者小混混啥的吸引足够的火力,嘲讽,所以那个时候男主角往往就如同进入了异次元世界一般……
一如电影中关键时刻boss掉线(为了让男女主角有时间告白),恐怖片里的怪物出现后男主角僵住不动(为了让观众更加清晰的看到怪物,不浪费特效,不然转身就跑看个鬼)一样,也算是约定俗成了。
不过,自己除外。
罗小南抬起头,看向面前这个长的还算帅气,不过一脸掩盖不住的轻浮的富二代公子哥,房兴怀。
罗小南说道:“我是沈涵涵的贴身保镖,有问题?”
罗小南微微搓了一下手指,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房兴怀再说出什么冒犯的话,自己就要让房兴怀这家伙见识到花儿为什么那样红,以及一个上好的猪头如何制造出来……
不多不少给脸左右各来九个巴掌,加起来就是降龙十八掌。
“保镖?”
唐小雨歪了歪头,这已经是罗小南第二次说他自己是保镖了,应该是意有所指,只是这个所指是什么方向,唐小雨暂时还不明白。
沈涵涵则是小脸一红,她关注的点只有一点,那就是贴身那两个字,脑海中已经开始脑补一万字有颜色的文字了。
不得不说,贴身这词真的有些暧昧。
房兴怀一脸铁青,捏紧了拳头,他又不傻,一听到贴身这两个字,再一看沈涵涵那脸上的红晕,哪里不知道这保镖只是一个掩饰,分明就是郎有情妾有意啊,干,当我傻嘛!
罗小南看到如此,叹了口气,自己真的只是一个保镖啊,系统请过来的,误会啊!
贴身保镖……
这个带着一丝熟悉之感的词,让房兴怀想起了一本他以前看过的网络小说,鱼人二代写的《校花的贴身高手》。
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个大山里走出来的绝世高手,一块能预知未来的神秘玉佩……他还身负另外一个重任,那就是追校花!于是史上最牛跟班出现了,大小姐的贴身高手。
“保镖,呵呵……”房兴怀脸色很糟糕,心道眼前这位莫非就是这样的“贴身保镖”吧,说是保镖,其实就是想泡校花啊!
不行,我要阻止他。
房兴怀眼睛咪了起来,他考虑着武力压迫的方式,以前这招屡试不爽,对于那些偶尔出现在沈涵涵身边的天真学生来说,稍微几个巴掌就能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
没有见识过社会残酷的学生,哪里懂的什么叫做以势压人,拳头大就是硬道理。
房兴怀捏了捏手,寻思着要不要动手示威一下,却见罗小南微微一抬眼,直直的看向自己的眼睛,目光如刀子一般。
只是一眼,就让房兴怀吓得一身冷汗都出来了,仿佛自己变成了一只赤身果体的站在荒野野外之中的猴子,四周充满了窥伺的目光,而就在自己的背后,已然有一道利爪,对准了脖子。
不行!
房兴怀放弃了这个想法,这位肯定是有功夫的,这眼神自己只在家里老爸的保镖身上看到过,那是血与火的味道,动手的话,哪怕是十个自己也是不够看的,只能被打成猪头。
动手不行的话,那就只能……
房兴怀突然有了一个好主意,一拍桌子,“哼,你敢不敢跟我比篮球,打游戏,唱歌!谁更厉害,谁才有资格呆在沈涵涵的身边。”
“是不是傻?”
罗小南又翻了一个白眼,这什么鬼逻辑,沈涵涵想跟谁呆在一起,应该是她自己决定好嘛,跟打篮球打游戏唱歌有个毛的联系啊,难不成这些厉害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不行!”沈涵涵一脸紧张道:“小南,你别跟他比,他可是篮球队的,而且天天不务正业,游戏也打得好,唱歌也不错,你要是去比的话,肯定会输的!”
唐小雨点头同意:“就是就是。”
“……”
罗小南很想捂脸,是输是赢压根不是重点好嘛!重点不应该是从一开始,这个所谓的比试就没有存在的意吗?这又不是小说……
咦不对,这就是小说世界啊。
罗小南一愣,这才发现自己的逻辑出错了,虽然小说世界也可以很真实,但那是特别严谨质量好的精品文,《丧尸降临》显然还没有达到那个质量。
那么,按照一般来说,这种都市小白文的小说世界的逻辑,接下来该是那句话了吧。
罗小南看向房兴怀,只见他伸出一个手指,说出了那一句意料之中的话,果不其然,是……
房兴怀指着罗小南,用一个异常拙劣的激将法:“你要是一个男人的话,就跟我比,不是,没种的话,那就算了!!”
罗小南叹了口气:“果然,又是这种奇葩逻辑。”
这种情节常见于都市文之中,两人莫名其妙的开始飙车,比唱功,主角输了就会被嘲笑,被众人看不起,反派输了屁事没有,下次再来。
或者玄幻文之中,一个修为碾压主角的人,激将法让主角跟自己战斗,要趁机杀了主角。
偏偏每次,主角都会同意,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原因则是不能忍/别人会看不起/心灵出现破绽,影响修炼,这tm不是傻是什么!
罗小南又叹了口气,最无语的一点是,看到唐小雨和沈涵涵那看似焦急,其实也带有一丝期待的目光,他还不得不说这么一句蛋疼的话。
“比就比!”
玩玩吧,反正丧尸爆发得晚上呢,罗小南如此想着。
……
芥末:
作者的话在有些地方看不到,比如追书,微信读书啥的,所以就发这里了,公众章节不要钱也无所谓。
昨晚没睡好,天气也冷,困的要死,边睡边写的这一章,多多担待……
其实我本来睡得挺早的,只是书成绩不行,不开心睡不着,作为一个扑街作者,写文的动力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上架。
也许还有一丝写作本身的乐趣(也因为每天更新的要求没了),最后则是读者的支持,这也是为什么没有成绩就不开心的原因了,你跟人说话没有人回你,不伤感才怪了。
最可恶的是,你知道不是别人的原因,是你自己的原因。
唉,扑街出头之日遥遥无期啊,好在我并不是一个人扑街,还有一群扑街跟我一起。
大家也只能互相取暖了,不管那温暖是不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似的幻觉,至少能够继续写下去就够了。
下面是抱团取暖时间。
二哈,这个苦逼作者喜欢了8年的女孩拒绝了他,在群里哭得稀里哗啦的,他的书是《史上最强雾霾》,《神级硬盘》,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收藏评论一下。
扑到吃不起饭的撕文服毒,作者已完本过百万字作品,开的一本新书《闹市西游》:一本西游,八百妖怪,多少故事,尽付笑谈。
悟空来,让为夫劫个色……
淮南人写的玄幻《圣世龙魂》,推荐语:会玩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点娘……问我啥意思?自己看书就知道了。
明天三更,今天让我早点睡吧,最后求下推荐票。
芥末一个人孤独寂寞冷的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