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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情过(2)

相信风云还会在街道上相见,他们会会心一笑,打个招呼,就这样永远成了梦的主角,留在记忆中忘记,忘记那现实中的缠绵,只有梦中永远不分不离,快乐似天堂。

一声闪电,雨下了起来,一切如同雨洗去铅华,绿色的叶子,上面的雨珠闪闪发亮,故事好像是完了,有好像是没有完,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在发生什么故事,回归平静的人都松了一口气,爱情真是累人,难怪有那么多的单身群体在那里搞简约主义,看来不无道理,这世上的事谁也不想说对与错,只要快乐,生存本生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梦里飘,心里摇,每当梦划时风云的记忆,他们会在梦中一起飞翔,因为美好的梦是永远的童话,他们化身为梦中的情人,传说中的月老为世上不快乐的人牵红线搭鹊桥,世界从此充满生机和活力,永远的红色恋人,永远的绿色传说,在一片片白色的梦中,永远奏响生命的恋歌……

一分钟爱情

他生长在京城,是个生活没有什么要求的男孩子,他按部就班地上完了高中,又糊利糊涂地考到了这所离家很近的大学。他并不用功所以成绩很不好,但是他并不在乎,什么事都架不住不在乎,所以他活得很幸福。他有一个女朋友,长得很漂亮,在东边的一所文科大学,两个人在紧张的高三生活中忍不住爱了起来,就这样,他也不怎么学习,整天腻在东边。真的很幸福,他老想。

在大二的一个午后,他正百无聊赖地徜徉在校道上,下午的课他不想上了,可和女友又没联系上,所以他不知道该去哪里,就这么瞎溜达。

一个红色的影子被他不经意地发现了,那是一个女学生,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他是很不喜欢红色的,偏偏他的女友又很喜欢穿红,为了这个他没少和女友吵,但是最后都是他投降,因为他太爱女友了,也就顺着她了。

那个女孩很适合穿红色嘛。他想,一边用挑剔的目光向她行注目礼。

他成长在京都的中学里,所以很小就学会了在马路上盯着女孩看,哎?!

她怎么长得那么象那谁呀?他突然觉得是他的女友过来了,只是那个女孩更健康,更……丰满。他揉了揉眼睛,真象。

那个女孩大概发现了他,而且好象被他的放浪的眼神激怒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嘿!小妞还挺辣!他满足地笑了,还冲她吹了声口哨,以示他的为此而骄傲。

他很快就忘了她。但是却总是在学校里这里或那里地遇见她。他想,真是有缘,可惜我已经很幸福了。想完他啧啧嘴,踩上破车去东边了。没去看她是否看见了他。

日子就这么过去,他也就这么混,除了期末嗑书忙点、学期初补考烦点。还行,挺好。他想,并把烟圈努力地吐地很圆。

转眼到了大四,大家都忙着找工作,他却一点也不急,他的成绩虽然不好,但是,找个糊口的事干却相对的容易的多。等毕业就和女友结婚。

他总是为他的如意算盘感到得意,他觉得他的人生也很不错嘛。

可是有一天,女友和他吵架了。开始他一点也没当回事,老夫老妻了,吵吵更熟么。可是说到第四句的时候,他懵了。女友说:你总是这样混的话,我们也就没有什么可再说的了,分手吧。他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女友,不,前女友远去。他依稀地想起了最近女友老是用幽怨的眼神看他,后来那眼神渐渐地变成了鄙视和怜悯。原来如此,他后来去小店买了一包香烟,一个打火机和一瓶二锅头,平装的那种。那天晚上他醉倒在寒风里,就那么睡了一夜。

他在家里躺了一星期,他反反复复地想:我是在混吗?不是呀,我只是不愿意去追求那些虚无的物质生活罢了,人生本来就不长,何必那么累,只要有一个能遮风避雨的小窝,有一张软和的床,有一柜子好书不就行了么?这样过一生比在豪华的别墅里担心股票的涨落不是快乐多了么?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回到学校后,他天天看书,课本、闲书都看,他想从书里找到关于生活的答案。

一天,他从图书馆里出来,夹着两大本书,他想找个教室赶快看看。

在校道上,他又看到了那个已经在他记忆里尘封很久的红色身影。一袭红色的大衣,仍然挡不住那种冷峻和理性。他霍然停伫脚步,然后匆匆走开,他感觉到她的眼神犀利地射到他的背上,他不想让她看见,他的眼睛里蕴染着一点泪光。

他动心了。

后来的日子里,他有事没事地老去校道上逛荡,每每遇见她,他总是用一种很真诚的目光迎接她、注视她、远送她。而她只是默默地瞟他一眼,就走自己的路。

他打听到了那个女孩的名字和班级,竟然是他下一届的,那个提供信息的哥们一边汇报一边对他说:别打人家主意了,她的追求者能塞满半个科学会堂,可是她却一点都不动心,她正考G呢,看来是要往新@!#蹦。

他静静地听着好友的唠叨,他并没有想要去塞科学会堂,他只是想:

她曾经看了我好几眼呢。知足了。

后来有一次他向她行注目礼的时候,她忽然有点不自然,等她走过去后,他才突然想起,她的脸刚才红了一下。他乐得差点没掉进校道边挖开的沟里。

不知是从谁那里听说,她是上BBS的,于是他狂买机票,或者蹭别人的机器上BBS,面对一堆使用者,他老纳闷:会是谁呢?于是他老是泡在网上,但是也不乱打听她的消息,他自我解嘲地想:如果上天有这段因缘的话,她会出现的。

日子好快,马上就要毕业了,他向往地想要走上社会,他太想去见一见外面的世界了。他决定在网上留点什么,可是写点什么呢?他想到了她,又想到了将要到来的离别。于是他在BBS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如云女孩》,他把想说的话都写了进去,然后就静静地等待毕业。

离开的那天下午,他在主楼的高台阶上和她不期而遇,他们都停住了自己的脚步,就那么互相凝望着对方的眼。他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点羞涩,一点幽怨,还有……一点落寞,他想,她一定从自己的眼睛里看到了泪光。

两个人就这么互相望了很久,他觉得整个世界都褪色了,人的形体慢慢地融化在阳光里,只有两双深深的眼睛和两颗慢慢跳动的心。

僵局由他打破。他转身离开,头也不回地走进阳光里,身后没有声音,没有,一切都没有,只剩下一个已经褪了色的红尘还在等他去逃避。他只记得,那消魂的时刻,持续了整整一分钟。

那天晚上,他喝得烂醉,在回去的路上,他大声地喊:我,今天,爱了整整一分钟!他到了已经熄了灯的13楼前,大喊:哎!你!我们今天终于相爱了,我们爱了整整一分钟呢!

然后,他迈着踉跄的脚步,永远地离开了那所学校,没有回头。

没有人在意这个撒酒疯的毕业生,全学校只有一个人,在那天夜里,无声地哭湿了枕巾。

暖冬,我想养只狗,叫它普普

挎上红色的旅行包,我,一个人,走走停停。

有风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捧一杯热巧克力,用两手捂着,温暖,便是这样来临的。

[再见,时光]

卡卡在火车站给我打电话,说:拉达,拉达,我就到了。

然后听到了火车呼啸而过的风声。

是想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找寻一点温暖吧。

看到过路的人牵着一只大大的哈士奇经过我身边的时候,突然有那么些冲动,想养只狗,我想养只很大很大的狗,我要给它起名,叫“普普”。

[借我你的手]

似是而非的错觉,我在码格子的时候你走进来,不说话,静静地坐在我身边。

你唤我拉达,拉达。

我唤你普普,普普。

然后相视一笑,继续静坐。

你盯着电脑屏幕,那些你所钟爱的紫色字体出现在你的眼里,我发觉你是笑了的。

码格子码了好久,累了,微微侧头,靠在你肩上。

我说,普普,借我你的手。

呵呵,拿去。

你爽快地把手掌放在我的手里,是暖的。

我喜欢的男子应该有这样的温度,以陪伴我度过严冬。

早上醒来的时候,你已经打点好了一切。你为我整理了那些来自不同地方的稿件,并如数放在了资料夹里。

普普,普普,我该怎么感谢你。

去超市买了一大堆的糖果,水果味的,你是知道的,拉达心情好的时候嘴里是爱嚼着糖果的。

所以你一如既往地将这一大堆糖果塞进床头的玻璃瓶里,五彩的,很好看。

然后你转头看向我,我笑了。

[逼自己让你心安]

最近胃里老不舒服,常常在半夜醒来。感觉有东西在嗓子里,却咳不出来。

树叶子打着转儿落下了。

普普,普普,你现在过的好么?

记起你白净的手指在冬日布满水汽的窗户上写下拉达和普普的名字。你说就算水汽干了,呵一口气我和你的名字仍在一起,赫然的,清晰的。

记起你工作一天回家后会悄悄地放一张披头士的CD,老旧的金属质感在寂静的房间里响起。然后你会端一杯热茶,送到坐了一整天电脑前的我的手里,那样的温度抵达心尖。

普普,普普,这里的天气好冷,我想起你了。

普普,普普,我会逼着自己,让你心安。

[旧电影。小心事。]

辰光尚早。

蛰伏了一整个夏季的冷情调在暖冬里化开。我想我该是释然了的。

和卡卡在老旧的电影院里互相依偎着看默片,脸上同是专注的神情,只是心里想着的未必便是相同的。那些小小的心事没有缘由地冒出泡沫,翻滚,然后泛滥。

认识卡卡的时候,普普还在我身边。

不要问我为什么又和卡卡在了一起。

我只知道是流光抛弃了谁。

同样是冬日,普普早早出门上班去了。

在床上躺了会儿,披了件衣服站到阳台上晒太阳。阳光很好,是适度的暖。

阳台上摆满了干燥花,不用浇水的花朵,永不枯萎。它们都是普普买回的。

普普是个有洁癖的人,所以家里的一切他都打点得很好。他喜欢我穿白色的衣物,所以我把衣橱里的一切衣物都换成了白色。素净的。在阳光下却是刺痛眼睛的。

翻箱倒柜,我把所有的大件衣物拿到阳台上晒。

那个叫卡卡的,牵着他的狗在楼下经过的时候,我探头,那是一只金毛犬,阳光照着它的时候,是泛着暖暖的黄光的。

兴许,我是在那一刻没有缘由的笑了。

而后的几天,同样的时间,我等在窗口,看着卡卡和他的狗一起散步。有时候会偶尔的想想,狗的主人应该也是一个谦和心细的男子。

普普在冬天的时候变得沉默。

[Findyou,loveyou,marryyou,andlivewithoutshame。]

2007年冬,发现普普开始吃很多的药。

他一再的掩饰,却因为某日的粗心忘记了封锁抽屉。无意中的打开让我不知所措。然后逼着自己不要难过,不要让普普觉察到丝毫的不对劲。

终究还是被普普发现了,他抹掉我的眼泪,然后他坐起在床头,很反常的从抽屉拿出了烟。

亲爱的普普从不抽烟。

最后普普离开了。没有留给我任何的话语,我仍然可以想起普普离开之前的面容,是惨白的,让人心疼。

亲爱的普普,你去了哪里。

在阳台上发呆的时候看见了卡卡。他抬头看向我,淡淡的笑了。

下午在公园看书,书上的那句直白的话让我感动了很久很久:Findyou,loveyou,marryyou,andlivewithoutshame。

既而又想起了普普。只是脑子里有关他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像在上演着一台蹩脚的舞台剧:时间,地点,事件,人物,统统错位。

[一个侧脸]

卡卡在2007年岁末的时候在我身边。

他是个摄影师。喜欢拍植物。偏爱向阳的植物。

卡卡到处行走,一直带着他的狗——K。

夏天的时候,他不爱待在家里。时常是跑到乡下,拍高大的向日葵。灿烂的颜色,真是叫人欣喜。

他不带我去。我和他,似乎永远都无法坦然相对我们彼此的以往。只是莫名其妙的,竟然会在一起。没有丝毫的顾忌,不去想对方的过去。

这样,是不是,也很好。

2008年夏末,他回来,在火车站,他没有把K带回来。

卡卡看见我后亲切地喊:拉达拉达,我拍到了向日葵的组图,它们是很美好的样子。

躺在沙发上看卡卡拍的相片,的确,那些向阳的植物的眼里,满满的,都是爱。

然后是一组的人物组图,记忆中的卡卡很少拍人物。

白色房屋,美好的阳光照在玻璃窗上,折射的是七彩的糖果色。空旷的天空背景,一个男子坐在矮矮的板凳上,侧脸是白净的,手肘搁在膝盖上,手指是素净纤长的模样。坐在他身边的,是——K,温顺的样子。

然后我哭了……

[左岸右岸,寻找你的温暖]

盛大的繁华之后,终究落寞。

我最初的记忆停留在左岸。右岸的辰光还未拉开。

卡卡在九月去了新加坡。

走的时候,他说,拉达拉达,如果卡卡不回来,你会好好的吧?

恩。你去吧。拉达会照顾好自己。

挥挥手,就此作别。

十月,卡卡在新加坡给我打长途,他说,拉达拉达,在下个月我要去柬埔寨了。

恩。知道了。

那时候的我,正站在那组相片上的白色房屋前,看见了K。

还有,普普,我亲爱的普普,他还在,一直都在。

那一刻,我想我是笑了的。

[暖冬]

K在十月中旬死去。它活了九年。

坐在街上的长椅上的时候,接到了卡卡的电话。

他说,拉达拉达,卡卡我回来了,在上海。

我说,那卡卡,来看我吧。我在苏州,和普普一起。

他说,好,卡卡来看你们了。

[普普]

普普,普普,我想养只狗,也叫它普普,好吗?

呵呵,好。

(终。请祝福普普和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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