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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此恨绵绵(1)

我爱小雅

百年以前,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男女结婚可订一年为期的合同,到期合适的可续约,不合适的就自动解除。小雅,与我续约。

——米兰

小雅半倚在我的床上看他每日必修的《扬子晚报》。这人,俗得专一而彻底,一份报纸看多年。我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小雅,我们在一起一年了呀。”“嗯。”“可真快,谁会想到我们在一起会这么久啊?”“嗯。”“小雅,一周年,你送什么给我呀?我要坐飞机,我还没坐过呢,我一个人坐害怕你得带着我。”“嗯。”“那你送我什么呀?”难得小雅终于发话。“你要什么?”“随便。”我是一个宅女,成天不梳头不洗脸不穿内衣在家里闲荡,我没有MONEY,我送他什么呢?我坐着貌似陷入沉思。其实我在想我坐飞机去哪儿玩才好。可怜的小雅,见我郁闷端坐,立刻放下报纸,“亲爱的,别想了,我什么也不要,你就写篇小说给我看看吧,你好久不写给我看了。”小雅别的优点没有,就是善良。而我,最大的本领就是能够利用他的善良。哈哈。“可是,亲爱的,你最近让我活在幸福中,我没有痛苦连小小的烦恼都没有,怎么写呀?司马老人说‘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大氐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小雅不满地看了我一眼,“借口真多,要不你不爱我了要不你黔驴技穷。”“爱,或是不爱,天,请你见证,我要以行动向你表白。”我夺下报纸,钻进被窝。窗外有星划破长空。

所谓乐极生悲。这人间最幸福的场景一周前刚刚上演完,我与小雅就冷战了。

十年前抛弃我的男友最近突然想起我来。每日上午九到十点信息报到一次下午三到四点报到一次,偶尔追加电话。我很严肃地对这初恋的男人说:“我,马也,好马也,不吃回头草的。”可是,他不听。我不能完全理解这男人的心思,他坚持说曾经欠下我的现在他要一一补偿,只要我想要的,只要他能做得到的,现在,我都可以开口。我很认真地想了想,我说“除了小雅,这世界上没什么是我想要的。”小雅对于我与初恋情人的往来很是生气。三天前,他开始指责我是一只有缝的蛋,所以,会到处招惹苍蝇。我很生气。我懒得跟他解释。我在心中无数次腹诽这个不懂爱情的男人。

小雅出差了,去了桂林。屋子里空落落的,我的心也是。我坐在电脑面前,再也没有人跟我争抢了。我坐在电脑前,对着空气说:“猪,也不给我电话,也不给我信息。”就算不生气的时候,小雅也没有这习惯,何况现在这非常时期呢?我一个人坐着痴人说着梦。“猪,我都想象不出你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了?田想牛了。早点回来吧。”牛,小雅也,田,我也。小雅常以牛耕田来比喻男女相欢,以此说明男人的辛苦,我不赞同,男女相欢犹如一场篮球比赛,双方都得竭尽全力。

黑夜台灯下,我开始向远方的小雅解释,在真实的他面前我说不出口,爱情当中女人也有自尊,我又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解释呢?其实,我是愿意向小雅解释的。“小雅,那个男人在我十六岁的时候称我为‘小公主’然后得到我的初吻,我开始明白原来接吻是要把舌头伸进对方的嘴里的,那个男人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把手伸向我刚刚发育的胸前,可能是过早受到惊吓,以至于后来它再也不肯长大,呵呵,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变我成女人。我们恋爱四年分离三年,我每天写信没有钱寄他就让他的朋友每周给我送邮票,我每天省下一块吃饭的钱一周给他打一次长途。有一次特别想要去远方的城市见他,我还偷了别人的钱离家出走。我爱过他,单纯执著充满幻想。他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正高三,每晚晚自习回家的路上,他都在寒风中等我,我们匆忙接吻然后回家我还得接着做作业。我高考前一个月,他消失在人海,无影无踪无声无息。所以,在往后的岁月中,我抛弃过别人却从没被别人抛弃过。因为,我再也没有爱过谁。我在心里狠狠地恨过他,不是因为抛弃只是因为不明不白。所以,当他出现,我一时不知应该如何面对。小雅,我知道你在年轻的时候也必有过惊天动地的爱情,所以,你能明白年少时的情感会非常深刻以致铭心,对吗?我没有迷路,我偶尔是在回忆偶尔叹息偶尔微笑,但是,我真的没有迷路。我在十五岁的时候爱上他,然后在三十岁的时候才爱上你,事隔十五年,足以我成熟。这么多年,我的心里从没有人高高站着。我相信冰心曾送铁凝的话”你不要找,你要等。“铁凝做作协主席的时候已经四十九岁,可是依然单身,全国人民都在关注她,她不急不躁,她说,我曾三次见过冰心,冰心对我说”你不要找,你要等。“这句话一直也在我心上,我在等,直到等到你。

一年前的某个中午,我在外与杨小杨吃饭,吃到小雅爱的豆腐。我放下筷子,对杨小杨说:“我决定,我要与他同居。”杨小杨是烫了还是噎了,或许是吓着了吧。杨小杨说,你,疯了?杨小杨说,那个男人很厉害?我明白她的所指。我想了想告诉她,说不上,不过,我们在一起很快乐。然后,我问杨小杨,你每天中午的那个体育老师如何?杨小杨一脸不屑,唉,中看不中用,每次五分钟,我要是热情一点,三分钟。体育老师是肌肉男呀,杨小杨一看肌肉男就被电晕。作为长她五岁的长者,我教育杨小杨,你看过裴勇俊的《丑闻》没?俊哥在片中得到那个可人的小寡妇时说,当你遇到相爱的人,任何技巧都是多余,身心交融的快乐胜过所有的人世间的欢愉。杨小杨,你要好好学习,别晚上一个中午一个。杨小杨一脸不屑,你会后悔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你们会天天吵架的。这个乌鸦。我没理她。

吃了饭,我就热情洋溢地去购置物品。我买一白底粉红碎花的窗帘,我买了一男式拖鞋,没买枕头没买双人床,我就要让小雅天天与我枕在一枕上挤在一一米宽的单人床上,不过,我给他买了只大大的靠垫,让他每晚好倚着看《扬子晚报》。如此简单就将这个男人骗来同居,小雅毫不矜持,说搬就搬,让我少了许多口舌少了许多追逐的乐趣。让我遗憾得很。

然后,小雅与我开始天天吵架的生活。没有同居前,我们只为一件事情吵,小雅有时候会连续三五天不来电话不来信息,让我坐立不安相思难耐。同居了才发现原来可吵的事情如此之多。第一天:“小雅,你吃个苹果吧。”“我不吃,我只在一种情况下吃苹果,削好了切成块插上牙签。”“你以为你是谁呀?”“那我就不吃,我又没叫你削。”过了五分钟,我又说“小雅,你吃个苹果吧?每天要吃个水果的。”“不要用你的思维来思考我。”小雅不但不吃苹果,还津津有味地打开一袋榨菜。我倒。这什么人呀?第二天:“小雅,我们睡觉啰。”“嗯。”小雅嗯了一声之后紧接着说“我要。”“不行,昨才要过的,咱年纪都一大把了,要注意养身之道。”“又不要你动,我耕田而已。”“你会过度的。”“我过度是我的事不要你管。”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幸亏我们用嘴吵架然后能够用身体和好。要不然,真想象不出这同居生活如何坚持。

不知不觉中,已有一年。今天中午,杨小杨问我,那个小雅同志说过他爱你吗?我想了好久,说,说过一次。我们第一次上床,还在前戏的时候,我说,说句动听的假话给我听听吧,聪明的小雅立刻大声诵读“我爱你。”杨小杨以后呢?我说,没有过。杨小杨问,这个老男人有什么好?我说,好像没什么好的,好的我说不出,不好的我可以说出一大堆呢。他爱抽烟,他老喝酒,酒多了乱说话,他肚子越来越大,他懒惰他好色……三天三夜说不完的。杨小杨问,那他爱你吗?我想了好久,说,我不知道。小雅说过最动听的话就是,“我是常(长?)数,多少年不变的。”我不知道他的不变是指什么,是生活习惯是爱好还是女人?

黑夜的台灯下,我一边对远方的小雅解释一边回忆并总结过去一年的得失,年末了,总得回过头去看一看这一年的路的。在一个人的时候,我得出了结论,我想,在最安静的时候心灵是最真实的吧,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情感是最真挚的吧。我得出了结论,我爱小雅,并且,这种爱与小雅爱不爱我爱我多久关系不大,或许这才叫爱。当他称我为奴,我这个现代独立自强的女子乐呵呵地答应着时,那或许能叫爱。当我想到他想到的全是他的缺点不见一个优点的时候我仍深深恋着他,那或许真的叫爱。

我发了一条信息给小雅:桂林山水甲天下?小雅回:甲。我再发一条:今天是整整一周年的纪念日子。回:哦。再发:田想牛了。回:同。发:几时回?回:开门。什么意思?开门?我去开门。小雅风尘仆仆立在门口。小雅说,我不想翻包找钥匙了。

关门。就着门抵着门,我深深地吻这个我深爱的男人,吻着他嘴角永远散不去的烟草味,沉醉在他虽风尘仆仆却依然干净更是熟悉的气息里,几乎眩晕,我抱他抱着他抱紧他直到无法再用力。小雅说,我出去才几天,你就这般了?真让人不放心。激情弥漫黑夜。小雅化被动为主动。我已在他的身下,我听见利剑穿过身体的声音,如此清晰透彻。我即将崩溃。但是我在等待,我在等待小雅最后的一声轻吟,小雅最后爱轻轻道出一声哦,有时候我累想早点结束,我便去咬他的耳垂让他早点哦出声来,那是他的敏感处,呵呵,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今夜,我不愿偷懒,我耐心地等待,我闭着双眼看见他因兴奋略略扭曲的面孔,我的心中充满快乐只因此刻我带给他快乐。我在等待,等待小雅与我一起攀上高峰仰望天堂。多么美好。我爱小雅。

白狐的眼泪

苏樱樱身上有种淡淡的薄荷清香,不止一个人这么说过,她一出现,整个教室都弥漫着薄荷的清香。

晚自习,所有的同学都安静地在日光灯下学习,蚊子在日光灯下飞舞,有钢笔过纸的沙沙声,寂静中,暗香浮动。

是她,苏樱樱,她带着淡淡的薄荷清香来了,银亮尖细的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尖利的声音,美丽而妖娆。

我那时和苏樱樱一个班,落了榜,到这里来补习,曾经的意气风发都消磨殆尽,剩下的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在这个高四的班级里,男生和女生很少往来,可是苏樱樱是个意外,她永远招摇,如山野中盛开的红玫瑰,诡异而艳丽。

她是高四六班的特色,千娇百媚带着淡淡的薄荷香。

第一次月考,她排倒数第一,我排正数第一。

下课时,她来到我的桌前,轻轻地笑着,风情万种地递给我一张纸条。

这是第一次一个美丽的不可思议的女孩递给我纸条,我握着纸条的手微微发抖,以至于有勇气打开纸条的时候,赫然发现纸条上的字已被汗水渍模糊,那潮湿的蓝色,朦朦胧胧。

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子忽然想找到一个出口,心都燃烧起来,一片片,如野火花,我飞快地跑到水龙头下,拼命地冲头。才是初夏,小城就燥热难耐,大朵大朵的合欢花盛开的妖娆艳丽,充满诡异的气息,我们的教室在新生教学楼后面的院子里的第一排,平房,三间,如果不是苏樱樱的尖锐的高跟鞋声,真让人疑心是郊外了。

她约我在学校后的荷花园里见面。

一中的侧面,有一个荷花池,每年都会淹死人,可是,每年去游泳的人依旧络绎不绝。有人叫它鬼魅池,加上大片大片的合欢花和荷花,使得一中充满了鬼魅之气。

当初来补习的时候,母亲对我说,小生,妈妈不喜欢这个县城,还有这个充满鬼魅气息的院子。

我不过是落榜几分的书生,而且是和全国重点的大学差几分,这所学校的升学率是极高的,来这里补习的学生大多数次年都会考上全国重点大学。

我执意来到这个小城。

在我给最好的朋友写的信中,我写到荷花池和合欢树,他们去了清华复旦等等,他们回信的时候说,小生,我怀疑你是去补习还是去艳遇。

艳遇这个词或许对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子来说是极普通的事情,但对于一个才十九岁的男孩子来说,是充满难以言喻的刺激的。

我果然发生了终身难忘的艳遇。

那夜,静谧而温柔,苏樱樱坐在荷花池畔等我,穿着湖绿色的裙子。事隔多年,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在远处,我便闻到淡淡的薄荷清香,我闻香识美人,走过去,才发现苏樱樱正在吸烟。

我微怔,只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女孩子吸烟,一种难以言喻的优雅配合一种近乎极致的败落之美。

看了许久,我开口说苏樱樱,你吸烟的样子好美。

她轻笑,笑容千娇百媚,她柔柔地说,书生,你喜欢我吗?

这句话更惊住了我,我说,苏樱樱,我喜欢你,声音有丝怯怯的。

她叫我书生,她的娇媚让我想起她好像是小倩,我读过聊斋。现在,在这温柔如水的月光下,让我想起书生和小倩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书生,你帮助我好不好,这样,我才有希望上大学。

我能行吗?可以帮助这样美丽的女孩是多少男生所梦寐以求的呀。

怎么会不行呢?我们都是第一,差别不过是你是正数我是倒数。

好的,我轻声应道,心里扑通扑通跳不停,手心里直冒汗。初夏的荷花刚开,散发淡淡的莲花香,苏樱樱拉住我的手,他们都说我很美丽,是真的吗?

我与苏樱樱忽然暧昧起来。

为了见到她,我每天都是第一个到教室,最后一个离开。

早晨四点钟,我穿过艳红的合欢树来到教室,十分钟后,淡淡的薄荷清香由远及近地传来,是苏樱樱,她让我叫她樱桃。

坐在我身边,点一支红烛,我笑看伊人,真的是美丽,美丽到极致。我讲数学、物理或化学,她总是低低的轻笑,被我骂了,会小心翼翼地哄我,书生,我以后听话好不好?她乖巧柔弱的模样让我很心动。

我想,我还是喜欢她偶尔展露的纯真。

晚上,我们还是最晚一个离开,依旧是蜡烛下,粉红色的初夏,她美丽娇柔的容颜擦着淡淡的胭脂,散发着迷人的薄荷清香。我曾怀疑她用了薄荷味道的香水,但是她说,书生,我从不用香水。

为了方便回宿舍,她不再穿高跟鞋,怕影响别人休息,也害怕被宿舍管理员发现。我说,樱桃,你穿白色的裙子很漂亮,她就依我的话穿白色的裙子和白色的船鞋,纯真而媚惑。

我想,我骨子里还是喜欢清纯淡雅的女孩,如静静的莲花。

又一次月考,她考倒数第十,我考正数第一。

她再次约我到荷花池畔,穿着淡紫色洋裙,清秀淡雅。她轻轻地笑,书生,我请客,我进步了。

我知道这段日子她在学习上用心了些,或者抄袭也未可知。她考大学根本没有希望,这是我们早已心知肚明的事情,所以彼此心照不宣地不提这伤心的事情。我曾经问她,为什么要花钱来上补习班,她说反正我家里有钱,不过是想让我在学校混一年,等满十八周岁的时候去深圳哥哥的公司做文秘或者为他的服装设计走秀。

我想,容貌美丽的女孩子到哪里都可以混迹江湖,我便不行,考大学是我成为人上人的唯一出路。所以我认真而严肃地告诉她,苏樱樱,我要考北京大学。

苏樱樱还是请了客,是离学校极远的一家叫做潋滟的小酒馆,她害怕别人遇到,我更害怕。

她喝酒吸烟的模样风情万种,美丽到极致。

我是第一次喝酒,二锅头,五十六度,才喝一口,我的眼泪便被呛出来,她说,到底是书生。

醉里看她,觉得苏樱樱是美丽的,那种放肆而张扬的美丽,我看她,眼神专注认真,她问,书生,你喝多了吧?

她要热汤面为我醒酒,我吃不下,跑到外面吐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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