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一场漫不经心的小雨悄然无声地潜入这座写满疲倦与暮气的小县城,不但让燥热的天空有了一丝清凉,也让这座常年搁置在半新半旧这样一个尴尬局面的小县城瞬间安静了下来。
翌日清晨,新安街一栋普通住房的七楼上,一个出生普通、面相平凡的年轻人临窗而视,在雨后的宁静里静静观望着眼前这座收容了他十九年的小县城。
这一刻他才发现,在褪却了平日的喧嚣与浮躁后,这座安然风雨中的小县城上空,竟然还会飘漾着这样一层若隐若现的诗意。
而这个眼角流散着一股别样心愁、临窗而视的年轻人,名叫于丰。
于丰,在十九年前的一个夜晚,带着家人的万般期许,破壳落地在这座平凡的小县城。
和所有婴儿一样,于丰一出生便哭个不停,不过和别的孩子哭一阵就会停下来有所不同,于丰是哭累了又笑一会儿,然后继续哭。
这算是一种较为奇怪的宣泄方式了,或许是他觉得这个世界在悲伤到了尽头的时候,也会有从中挣脱而出一份意外的美好吧。
听大人说,他出生时才三斤,瘦的可怜,摊在手里都嫌小。所以,大人们更是对他呵护有加,当然,也不全是,和着那些出生便锦衣玉食的大户人家的小孩来说,自己当然不敢称好,但在一家子勤俭拮据的生活里,生活也还算其乐融融。
就这样,于丰在左邻右舍的不看好里伴随着小县城的变化而逐渐长大起来,日子平淡无奇,波澜不惊,或许是自身性格的内敛所致,高中前的于丰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吃饭,睡觉,与发呆中。
自然,大家最为常见的一面便是他一个人呆坐在某个地方一语不发、若有所思的样子。表情也极为丰富,时而紧张蹙眉,时而悲伤低落,但更多的是他一个人在那里津津有味的傻笑起来。
他在笑什么?谁也不知道,尽管挺傻挺无知,但他依然用着一种宠辱不惊的好心态继续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饶有兴致地咀嚼着他的每一个梦。
因为他觉得,如果把发呆时做的梦,与身边无休止的琐碎两相比较起来的话,发呆显得要有趣的多,所以有时,他也默默地为那些不懂的发呆的人而暗生一叹。
当然,于丰发呆时的幻想也是千奇百怪的。
例如,在周一枯乏的校会上,如果晴好的天空突然大雨滂沱,台上那些正讲得火热的领导们是会留在台上塑造一个风雨中的雷锋,还是会丢下领导的身份,像个惊慌里的孩子样被淋得落荒而逃,而后在慌乱的逃跑中一个接一个带着滑稽的步伐摔倒,狼狈不堪。
又或是教导处煞有介事的拿出文件来布置这一周的工作时,读到快结尾时才发现这居然是自己青春年少时写的一封情书。
当然,他的幻想风格也是完全不搭调,总是一个接一个,这个还没一个好的收尾,画面又立即被切换到另一个地方,那便是货物杂陈的巷弄口。
他路过这里,命中注定般撞见了一群仗着发育较快而高出其他孩子一个头的野小子正在欺负一个懵懂可爱的小女生,他们觊觎于女孩儿手里的糖果,想用暴力的方式抢过来,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总有英雄挺身而出,而这个英雄就是于丰。
身为主角的于丰不能做个灰色的路人甲,于是,他登场了!
于丰一登场,耀眼的光芒瞬间倾城而下,照亮了整个灰色的巷弄,而他的背影在倾泄而下的阳光里更是闪耀着一抹英雄的光辉,而那一刻于丰的身体仿佛被注满了力量,随之从嘴里扔出一声铿锵有力的话:放开那个女孩!
几番恶斗,于丰终于用自己纯净的爱感化了那帮熊孩子,他也成功救回了女孩,还阴差阳错的博取到了女孩对自己的好感。
面对着那群野孩子的追击,他带着她逃出了这个巷弄,一直跑一直跑,直到身后的景色越来越模糊,他停下来后才发现,自己早已逃出了那个灰色的巷弄,甚至更远,以至于他也不知道这是哪里。
于是他俩定居下来,小心翼翼地躲在这个浩大世界的一隅,她靠在他的肩上,相依相偎地守望着星空点点,于丰用自己的不算雄健的肩膀为女孩搭建了一个坚实的依靠。
当然,除了这些带着有趣而又充满奇幻色彩的故事外,他也会抽点闲暇,偶尔幻想一下别的,比如…
在宛若春风的语文课上,一个转身,语文老师那俏丽的粉色小短裙突然被一阵怪风掀了起来;他趁同桌一个不注意而扯下她系在脖子后面的白色小吊带;亦或者是在课堂上自己猛不丁地亲了一口自己心仪已久的女孩,然后当着全班同学大声说我喜欢你,想着她会不会感动到落泪。
当然,当然,只是一种假设,其结果可想而知,一定是尴尬,尴尬,再尴尬。
随着自己的成长,他的疑惑也接踵而至,比如,为什么女生是长发,而男生为什么是短发?为什么女生可以穿漂亮的裙子而男生却只能穿遮膝的短裤,当然,还有一个一直困扰着他的问题,那便是那些女孩日益撑起的胸部又究竟是怎么回事?
但于丰也没有傻到直接跑过去掀开女孩的衣服一瞧究竟,而是选择了一个儒雅绅士的方式走了过去,牵起女孩的右手,深情而优雅地一吻,然后恭敬谦和地问了女孩一句:你的胸部和我的比起来怎么越来越大?
结果,你问结果?结果可想而知,于丰被狠狠地甩了一巴掌,还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狠狠地训斥了一番。
还好没有通知家长,不过于丰可能到今也还不清楚,他只是问了女孩一个自己认为很为正常的问题,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挨了一个巴掌,还被叫到办公室狠狠训斥了一番。
当时错的到底是老师还是自己?一番疑问过后,他还是觉得老师应该是对的。
也就是在那之后,于丰的性格更加内敛怕生了,他把自己牢牢地锁在了自己的幻想里,与外界隔绝,没有交集,直到某天,一个叫萧凌的女孩出现在了他的世界里。
他清楚地记得,那天,调皮的男同学抢走了自己书桌下的文具,还说着刺耳的话,说自己是个怪物,随之哈哈大笑起来,那个时候,于丰第一次感觉到一个人的笑声是那么的难听。
尽管厌恶,但他还是极力地镇定自己,和气的让同学把文具还给自己,可那调皮的同学越是看着自己的束手无策而越发高兴,更是叫其他的同学一起来看,周围聚集的同学越来越多,那一刻的于丰也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无助。
就在自己的不知所措时,人群里,一个扎着短马尾的女孩出来了,一出来,她就指着那个捣蛋的同学,命令那捣蛋的同学把文具还回来。
当时,女孩侧身对着于丰,所以于丰没能看清女孩的脸,不过,就在那一刻,他猛然发现她的背影和自己在巷弄里救的那个女孩好像,好像。
以至于他看得有些痴楞了,全然忘了那个趾高气昂的同学和被抢走的文具,直到那熊孩子说了一句“你以为你是学习委员就了不起呀!我就不给”后,自己才醒了回来。
他看着为自己出气的女孩的脸被那捣蛋的男孩气得通红,于丰忍无可忍,他决定要像巷弄里的那次一样再次救下女孩,并带走她。
于是,千钧一发之际,于丰又以一个英雄的姿态出现,他站了出来!
于丰心血翻涌,一个箭步,一个转身,轻而易举地取回了自己被抢走的文具,那一刻的他都为自己的举动而惊讶。
于丰救回了替自己挺身而出的女孩,或许她还不了解自己,但于丰却是牢牢记下了这个名字,萧凌。
就这样,时间的流逝从一秒积累到一分,然后是一小时、一个月,最终累积到的是冗长却又短暂的一年。
因为于丰把自己牢牢地锁在自己的幻想里,所以很少与外界有所接触,尽管在别人眼里他似乎没有童年,但他还是很高兴,因为有精彩动人的故事陪着他。
就这样,晃晃悠悠地十五个年头就已过去,就在他自己都惊讶这十五个春夏里自己是怎样度过时,他迎来了人生中一次不大不小的考试,中考。
或许是平日里除了发呆就是课本,所以他勉强的进了一所还算不错的中学,当然,更让他意外的是,一起入校的还有那个叫萧凌的女孩。
高中初期的日子恍恍惚惚,分外轻快,但中后期却越发紧张,时不时还会听到有人压力过大而精神恍惚进了医院。
但于丰庆幸自己,因为自己居然没死掉。很简单,他又发呆去了,因为课业的繁重,所以他只有用不断发呆来排遣压力,不过他好像排遣的太过投入,以至于他在毕业后的选择里,因为成绩的高不成低不就而选择了辍学,他的学生生涯也就此止步高中。
曾经也听到过家里人的劝说复读,但这一切于丰心里自是清楚,自己那可怜的分数也算是在上天的怜惜与眷顾中而得到的,所以,复读于他无过是再熔炉而出的又一坨废铁,基本无望,或许还有可能创下建校以来的最低。
回望过去,连他自己都禁不住为自己哀叹一声,因为自己的过往抓住的东西太少了,或许是内敛多愁的性格造就了他的拘谨。如果能给他一次从新来过的机会,他想疯一次,还有,他想找到那个女孩,告诉她,我……
想到这,于丰的心事尤若渐隐渐息的雨丝般惆怅与空旷,人世晃晃,转眼又是一年,不知道生活能否升腾起一丝波澜?不过,他也没那个心思去想了,转身,准备闭窗休息。
就在他准备离开时,突然,一抹雨虹般的亮色跳入他的视野,牢牢地抓住了他离去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