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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程灵素

v“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长得好看又善良。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辫子粗又长。

在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

你和我来到小河旁。从没流过的泪水,

随着小河淌。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伴我度过那个年代……”

当这首歌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八九岁的胡斐才刚读了一年级,家里老式厚重的收音机里播放的这首歌,胡斐完全没有在意,只有十年之后,他才能深深体会。

“哥,今天有点晚哦!”

周围树上的叶子已经黄枯,只有些许还挂在树枝上,地下早已堆积起一层落叶,一阵风吹过,树上仅有的黄叶又打着卷儿飘了几片下来,地上的落叶也飞起来一些,重新落在其他地方。时间尚早,可天色已发黄,原来正值秋季。

一个女孩站在车棚深处,头上和肩上也落着几片枯叶,梳着马尾辫,及腰的麻花辫看起来很显眼,黑亮且粗,虽然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普遍的。

上衣套了一件毛衣,一看便知是妈妈亲手织的,厚实朴素。下身是露膝布裙,脚穿一双蓝色布鞋,打着铁扣,鞋帮已经磨损,但是鞋面还是很干净的。

见她除了一双眼睛外,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双肩如削,身材瘦小,自幼便少了滋养。她相貌似乎已有十六七岁,身形却如是个十四五岁的幼女。

除了一双眼如点漆、精光四射的眼睛让胡斐一怔之外,也就是一个极普通的农家少女了。

“呵呵,不好意思,今天我值日,对不起了,灵素。”

胡斐有点愧疚的挠了挠头,温柔的对女孩说道。推了车出来,胡斐先是把他的“永久”滑了两下,然后一脚踩着脚蹬,一脚夸了上去。

然后那个女孩紧随其后小跑了三步后,一手搂住胡斐的腰,一手抓住车后座,顺势坐了上去。坐在车上的女孩,双腿紧紧并在一起,右手继续搂着胡斐,左手则压着书包盖在小腹处。

“学习**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

胡斐一路哼着,骑着毛驴向村里驶去。这个叫做程灵素的女孩,比胡斐小一岁,两个人同村,而且还是表兄妹关系,胡斐的父亲和程灵素的母亲是堂兄妹,不过这个关系又远了很多,再往上,就是他们二人的爷爷才是亲兄弟。

因为胡氏在村里算是大姓,胡氏村民都是一个老祖宗,所以都能论上辈,而程灵素的妈妈就嫁在本村,因此,胡斐和程灵素就成了表兄妹,又因为同村,两个人从小耳鬓厮磨,青梅竹马,兄妹相称。

胡斐是独生子女,八十年代响应国家号召,“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好”“生男生女都一样”,这样的标语贴满了墙面,“打井”“办证”“治性病”“治乙肝”“贷款”“迷魂药”“秘密色子”等形形色色的小广告也与国家口号挤在一起。

胡斐的老爹胡一刀固然想再生一胎,虽然没有了无后的压力,但儿孙满堂的理念根深蒂固,更何况是在劳动力更显重要的农村,养不起,也要生!哪怕生个丫头片子也行,一男一女多少人羡慕啊,女儿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胡一刀打心底也想要个女儿。

但是国情如此,国策如此,国法如此,他一个小老百姓是无法抗拒的。于是,胡一刀断了再生的念头,把全部希望都放在胡斐身上。胡一刀盼着儿子早早长大,然后考上大学,光宗耀祖,这是所有村里人都想的,也算是他们的终极理想了。

但凡有点表现,有点成绩,都会被大人赞说,“哎呦,这小孩不错,将来有出息,大学胚子!”虽然每个人心头都有这样一个希望,每个孩子也都有这样一个梦想,可是考上大学对一个村里人来说,太异想天开,痴人说梦。

毕竟往往十年村里没有一两个大学生,那些曾经所谓的大学胚子们也早已半路夭折了,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当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让他们最终成了“失败品”。

很多长辈虽然渴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上大学,但是一来又对孩子没自信,二来大学费用太高,一个老农民一辈子的积蓄都供不了,所以很多孩子小学上完基本就辍学在家了,不是在家放羊养猪,就是跟着亲朋好友到外面讨生活,有能力上了初中的也都是让人羡慕不已,更别提考上高中,继而读了大学,一路上下来,那得多少钱?虽说是义务教育,但是学费总是要交的。

胡一刀虽然没有文化,小学都没有毕业,而且还曾经拿把镰刀满校园追砍老师,被学校开除,但是胡斐爷爷在村里却是一个文人,读过书,写的一手好字,是村里的一个队长,每个月拿着一包零钱和账本,到所负责队里挨家挨户催收电费。

过年时节,还有不少人拿了大红纸来找老爷子写上几副春联,老爷子从不拒绝,胡斐那几年家里的春联都是爷爷亲手写出来的,儿时的胡斐站在八仙桌旁看着爷爷舞文弄墨,好不羡慕,时时拿着那毛笔在墙上也鬼画符似得写上几笔,爷爷总是笑着对他说,手势不对,来,爷爷教你。

老爷子虽然有点墨水,但几个儿子都不争气,大字不识一个,全家都对胡斐寄予厚望,因为从小和爷爷在一起,胡斐也目濡耳染,对学习很感兴趣,也很用心,除了在校有老师教,家里爷爷也经常辅导胡斐的功课,所以在同龄孩子里,胡斐算是早慧的了。

爷爷是个传统文人,在爷爷身上,胡斐也学到了一些传统品性,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胡斐行事大方,谦卑,这些都很让表妹痴迷。

程灵素家里排行老二,下面有一个弟弟,自己被寄养于伯父家,大姐读了两年书,因为成绩不好,家里也穷,识得几个字后,便辍学在家,每日就是在家帮母亲料理家务,洗衣做饭,割草放羊,后来随着父母一起去了外地,十五六岁的时候便嫁到了邻村。

因为程灵素父母生下了程灵素已经是超生了,为了有一个男孩,父母决定把灵素托付给她伯父,自己带着大丫头躲到了外地,进厂打工也好,给别人打杂也好,总之,老家是不敢回去的,在外面的日子也不好过,自从灵素弟弟出生后,全家人生活更拮据了。

本来是没有钱供灵素读书的,但是灵素看到小哥哥胡斐进了学堂,读了书,不能陪她玩了,也哭喊着要读书,胡斐爷爷不忍心,又觉得这个女娃娃挺有上进心,于是帮忙说话,让她伯父帮着点,然后胡家也出了点,就这样小灵素也欢欢喜喜进了学堂。学习倒也刻苦,小胡斐经常放学了给她补课,就这样,两个小小的人儿又一起度过了五六个春秋。

后来两个人顺利升入初中,又接触到一门新学科——英语,那时的英语书里面还是李雷和韩梅梅,语文和历史及生物等学科还都是黑白的画面。

这一日星期六下午,明天有一天假,胡斐骑着“永久”带着表妹奔向村里。学校都是寄宿制的,平时并不回家,明天是周末,回家看看。黄昏下,骑着单车的少年,后座上的少女,随风飞起的衣角和发辫,漫天飘舞的落叶,远处金黄的稻田,天边飞过的鸟儿,还有腰间别着的录音机沙哑着播放着小虎队的“爱”。

“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

同心圆让所以期待未来的呼唤趁青春做个伴

别让年轻越长大越孤单把我的幸运草种在你的

梦田让地球随我们的同心圆永远地不停转……”

到了村口,有人正在赶着一群羊往家里走,也有人在路旁的水沟里摸鱼,还有人正挑着一担粪在园子里施肥,胡斐和长辈们简单打了个招呼,便推着车子先把灵素送回了家,再骑着单车回了自己家。

在村里人眼里,这一对表兄妹,很般配,很有学问,也都很礼貌,有人和胡一刀开玩笑,说是干脆把灵素娶回家做儿媳妇好了,胡一刀自己也有这个想法,这叫亲上加亲,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两个孩子还在学习。

村里人也有和胡斐开玩笑的,程灵素也经常被婶子们逗乐,羞得她不敢出门。

这个年纪又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对于这个表妹,胡斐很是疼爱,也曾想过将来娶她为妻。程灵素自小就依恋胡斐,少女情怀,更是迷恋这位好哥哥。只是大家都不愿捅破这张纸,程灵素只能等待胡斐有一天自己说出来,而胡斐几次将要吐露心思,话到了嘴边又生生咽了下去,这种事,还是很难为情的。

小时候,灵素总是拉着胡斐的胳膊天天喊着“哥哥”“哥哥”,小胡斐就拉着小表妹到村里的小店买上一毛钱的糖果,把它塞到表妹的嘴里。天冷的时候,还时常把她搂在怀里,甚是亲昵。

有时灵素还会到胡斐家小住上几天,两个孩子就被安排在一张床上睡觉,由于父母不在身旁,对灵素的照顾也不是很用心,灵素六七岁的时候还偶尔尿床,早上起来,收拾床铺的时候,小胡斐就指着湿了的那一片灵素睡觉的地方笑个不停,臊的灵素躲在被窝里不肯出来。

现在长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之间渐渐变得生疏了起来,这个生疏不是指感情,而是指两个人动作没有那么亲密了,好像是不约而同似得,两个人心照不宣的讲究起了男女之别,胡斐记不起上次拉表妹的手是哪一年的事了,而灵素却刻意躲着胡斐的手,这一点比胡斐要敏感的多。

胡斐觉得有点无奈和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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