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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天空湛蓝,阳光明媚,仿佛已经许多年没有见到这般澄澈无暇的碧空了,今天是个好日子,叶沙沙与郑瑗成亲的好日子。

那日郑瑗重返,让叶沙沙服下了“碧海相思子”,终于解了缠绕她多年的“百花散”之毒,叶沙沙也终于恢复了所有与郑瑗相关的记忆,只是她仍是想不起与郑瑗早已有夫妻之实的那几夜。

今天是他们成亲的日子,他会让她一点点想起。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没有媒婆,没有酒宴,没有隆重的嘉宾,没有体面的彩礼,更没有婚礼所需的种种繁文缛节,只不过请了几个江湖上的亲朋好友前来撑撑场面。叶老爹虽然是个不喜欢麻烦的人,但也需要面子,自己的闺女今日出阁,虽不能风风光光,但总也要知会江湖朋友一声,告诉人家,他女儿嫁了个好郎君。

一大清早,叶老爹便为叶沙沙准备了红嫁衣,那嫁衣是他珍藏了多年的宝贝,一直压在箱子底,不到女儿出嫁便不会拿出来。那是沙沙亲娘出嫁时的衣裳,原本是该穿给他看的衣裳,可是他还是没能亲眼看到她娘亲穿着那件嫁衣与他坐帐合卺,他便违心抛弃了她,她一气之下,做了人家小妾,令他悔憾终身。不过,如今能够亲眼看到自己的女儿穿上这件嫁衣,总算是老来安慰。

当叶沙沙欢天喜地穿上那件美丽的嫁衣时,幸福的神色跃然整张脸,浑身散发着喜气与欢乐,除了与郑瑗冥婚,与千面童子假装成亲时穿过火红的嫁衣外,她还没有这般扬眉吐气地穿过美丽地衣裳。

原来,她是比任何出阁姑娘都美丽动人的新娘。就连与她朝夕相对,曾不止一次见她穿过嫁衣的郑瑗在看到她一身喜服时,都惊呆了。

望着惊呆的郑瑗,叶沙沙心下也是一惊,生怕是自己吓坏了他,便道:“阿瑗,我是不是很丑?”

郑瑗愣愣地点头,想想不对,又赶忙摇头,道:“不,很漂亮。”

叶沙沙知道他平时很少夸自己,难得逮到夸她地机会,心底立马乐开了花,也不管任何礼节,直扑到郑瑗地怀中,双臂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脸颊两旁狠狠亲了两口。

这突如其来地举动显然又一次惊到了郑瑗,这丫头怎么自从醒来后,便一次比一次主动了呢?这对他来说可以说是一种惊喜,也是一种荣耀,至少不用他再多费唇舌苦心使她开窍。而他似乎也很享受这份热情。

他猛地扣住了她纤细柔软的腰肢,仿佛一用力便要将她折断似的,所以他控制了手上的力道,却没有控制心上的力道,盯着她上下翕动的红唇,他终于忍不住低下头狠狠尝了一口。然而还想进一步时,门口忽然一声叫唤,打扰了他们的好事。

“沙沙,我回来了。”熟悉的声音,带了一丝悲凉。叶沙沙旋即推开了郑瑗看向门口,来人一身颀长,着青衫长袍,脚蹬皂靴,腰悬猫头棍棒,青丝高束,缕缕发丝随着和煦的微风轻轻飘扬。叶沙沙一看到他便兴高采烈地奔了过去,然后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笑着说:“小春!我好想你!”

她是太久没有见到儿时的青梅竹马,一时之间有些激动,而小春也是太久没有回来看这个令他朝思暮想的丫头,以至于面对她的投怀送抱,便不愿让她离开自己了。

他离开了两年,是以答应了老帮主继承帮主之位,打理帮中上下事宜,不到万不得已,不得随意离开。直到白云崖的飞鸽传书传来丐帮,通知他叶沙沙即将成亲,他才马不停蹄地放下所有的事情赶来白云国,为自己争取最后的希望!

他见到了千面童子以及白青青,才知道他们是受邀而来,可是他没有受到邀请,若非白青青派人飞鸽传书通知他,恐怕再见到叶沙沙时,她已为人母了吧。

可是一见到她,便是她与那个人在缠绵恩爱,他心底的火苗顿时熊熊燃烧,再也忍受不住这般煎熬!

小春一把拉住叶沙沙,想拽着她远走高飞,却被郑瑗从旁拦截,冷冷看向小春,道:“你要带我的新娘子去哪儿?”

小春亦是不甘示弱道:“我有几句话想单独跟沙沙说。”

郑瑗道:“有什么话不能在这儿说?”

小春说:“不管你的事。”

郑瑗将叶沙沙拉向自己,道:“她是我的妻子,如何不管我的事?”

“妻子?”小春反诘:“别忘了,你们只是冥婚,如今尚未拜堂成亲,她还不是你郑家的人!”

“不是我郑家的人?”郑瑗意味深长地瞅了叶沙沙一眼,然而这一眼正好被小春捕捉进了眼里,他心中发怵,猛然看向叶沙沙,叶沙沙显然被他如狼似虎的眼神吓吓得一声不吭,直到他发了疯似的拉住她的手臂,撩起她宽大的袖子,叶沙沙才回过神,喊道:“小春,你这是做什么呀?”

小春在看到她光洁无瑕的手臂时,已是错愕不已,跟不说不出一句话。那里原本有一颗鲜红的朱砂痣,以示女子贞洁。当她少不更事时,老爹便喜欢养蜥蜴喂朱砂,有次趁叶沙沙熟睡时,老爹为她点下了这枚朱砂。那时候他还醒着,看见这一幕倒也不惊奇,毕竟他总看见叶沙沙吃些奇怪的东西,想那是其中一种,便也不去深究了。后来,他无意间听人说女子手臂点朱砂都是为了给未来夫君守贞洁,便对此上了心,也希望那一枚朱砂是为他所点。

可是他等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显然,小春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而叶沙沙不明白他为何这般伤心,不过在看到自己手上的小红点消失之后,惊讶道:“呀!小红豆不见了!”

原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手上的“小红豆”已经消失不见了。她只以为那是一颗美丽的“小红豆”,并不知道其中的含义。

见她一惊一乍,郑瑗忍不住皱了皱眉,而这一幕正巧被刚买酒回来的叶老爹以及千面童子撞见,叶老爹耳朵尖,一听“小红豆”不见了,便知道大事不妙了,赶紧把酒扔给千面童子,飞奔过来挡在了两个年轻人当中,在瞪了两人一眼之后,立即执起叶沙沙的手臂,仔细端看之下,大大叹了一口气,随即质问郑瑗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事到如今,郑瑗也不想有所隐瞒,一人做事一人当,他坦白道:“在五毒神教之时。”

“可是沙沙自愿的?”老爹问。

郑瑗迟疑了下,道:“那时沙沙神智不清,我没能忍住,不过我早已下定决心娶沙沙过门,发乎情而未止乎礼,叶前辈若要将罪与我,我也无话可说。”

“也就是说,这一切并非沙沙自愿的了?”

郑瑗沉默不语,小春看好戏似的看着他,叶老爹似乎十分无奈地说:“既然如此,你便没有资格娶我女儿。这门婚事……作罢吧!”

“爹!我是自愿的!”倏然间,叶沙沙大声说,令在场的人包括郑瑗俱是一愣。叶沙沙继续说:“爹,在五毒神教的事我都想起来了,那日是我自愿的,我是喜欢阿瑗的,我也是想嫁给阿瑗的,只是还没来得及告诉爹,爹,不要取消婚礼好不好?”

原本她是忘了那些事的,可是这几天与郑瑗的亲密接触让她慢慢想起了那些羞人的过往,也是太过羞人,她才假装自己忘了,而且她并不知道“小红豆”会与那种事情有关,直到老爹看了她的手臂,问了郑瑗那么多问题,她才忍不住说出口,以免加深了误会。

不过只要是自己的女儿喜欢,其余的全都是浮云罢了。

“既然沙沙是自愿的,那就继续举行婚礼吧。”说实在的,他还是非常期待这场婚礼的,说什么作罢只不过是吓吓两个孩子,给他们一点危机感,如此才能测出彼此之间的真心啊!

“不行!”可是,某些人似乎仍然不赞成这场婚事,“此人如此轻浮,无法给沙沙幸福,何况那时候沙沙意识尚未清醒,即便是自愿也是他迷惑的!”

“不是的,小春,你误会阿瑗了,阿瑗没有迷惑我,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就算当时不怎么清醒,可是此刻我非常清醒,我要嫁他,我只想嫁他,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希望你能和大家一样祝福我们。”

叶沙沙以西真挚感人的告白彻底使他的半点希冀也破灭了,他苦涩地笑了笑,一记飞身,蹬腿离开了,白青青在与她道贺之后便奋不顾身地追了上去。

叶老爹没想到小春这孩子对沙沙如此执着,她都要成亲了,他还是固执地不愿放手,简直比他这个老顽固还顽固!

“好了好了,我们不管他了,吉时就快到了,你们两个赶紧准备准备!”小春的出场仿佛只是过个场,他走之后,几个人又好像若无其事地开始做该做的事。可是事后谁都没法平静,都害怕小春卷土重来,尤其是郑瑗。

于是这一夜的洞房花烛,郑瑗几乎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如此才不会让人有机可趁。

叶沙沙自然也察觉到了他今晚的态度不同于那时,仿佛更加凶狠,也更爱折腾她了,她好几次求饶,他都置若罔闻,哪里肯饶了她,直到屋外一声巨响,才让她重获了喘息的机会。

“阿瑗,是不是有小偷?”她的声音蛊惑撩人,郑瑗浑身滚烫,精壮的背脊高高挺起,然而身下始终紧密相连,他又俯下身,唇瓣贴着她的耳廓,道:“一定是小野猫来偷腥。”

“啊?有野猫那可怎么得了!我们白天晒的黄瓜干还没收进来呢!”自从郑瑗回来,老爹便在原来的屋子边上又盖了一间两人住的婚房,平时没事干也就种种菜,晒晒菜干,最近黄瓜刚丰收,便做了些黄瓜干,只是今天一整天忙着成亲,就忘了收进屋了。

可是郑瑗压根儿没给她离开的机会,当即抓住了自己身下的这只小野猫。

“阿瑗,轻点啊!”一声娇吟,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他又立即加快了速度,窄小而温馨的居室里顿时又充满了羞人的撞击声及喘息声。

“阿瑗,快、快停下……”满屋子都是她的求饶,可是他很自私,直到她筋疲力尽睡过去了,才让自己离开她的身体。

他搂着她,靠着自己的胸膛,在朝窗口望了一眼之后,他似乎露出了一抹得意的微笑,这微笑发自他的内心。

自从有了她,他便有了真心的笑容,只要有了她,他便会带着这份笑容与她长相厮守,永生永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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