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下的火陪浓烟滚滚冒出来,团团白气弥漫在空中。林惑率先用轻功飞出了膳房,摇了摇头,看来那个家伙做爱心晚膳太用心。 “杉杉,本王倒开始考虑还没准备的新婚礼品了呢。”林惑揽住郑杉如弱柳扶风一般的腰肢,坐在卧室附近的秋千上面,“你说,哪个为女人绝对心仪的东西?”
翠玉,郑杉立即回忆起那些剔透的装饰,闪在脖子上面,耀在手上,映在耳坠。郑溪在郑杉左侧坐下,脚尖轻轻触碰到泥土,然后一划,秋千就荡了起来,阳光斜射,落花流水,假如没电灯泡郑溪的介入一定很温情。
秋千缓缓的安静了下来,不一会儿却又开始荡漾。“钻石……”郑溪闭上了眼眸,瞳孔之中那片璀璨的星光消失,各种各样的钻石在脑中交相辉映,光彩夺目,那叫女人的梦。dai比尔斯费劲千辛万苦推广了美丽动人的钻石,让千百万女性沉醉。郑溪在以前就经常做梦,而那梦境之中,多半为某个什么什么总裁对自己下跪,目光深情款款,但唯一令人拍案叫绝的画面只有为她送上戒指的那一片刻,粉钻,五百二十一克拉,心形,美。
郑溪说话的声音很轻,近似于呢喃,旁处的两人心情杂乱自然没听清在说些什么。“姐,我帮你来分析下选购礼品的准则。”唉,反正在古代,没人送钻石,做梦亦白费,倒还不如将心思投入某个婚姻大事去呢。
“嗯,好……”郑杉感觉郑溪绝对可以帮自己挑选一级赞的东西,比如以前提起过的朱古力蛋糕,蓝莓提拉米苏。喔,对,三天之前,郑溪向自己介绍了香奈儿五号,唉听起来很诱|人。
“我嘛,提议——蓝色的漂亮的手袋……”普拉达的五十年代秋冬产品真心好看,但很贵呢,况且此时亦没了,郑溪曾奢望过自己拥有那样的包包,但,后来又被价格以及无货击回了原形。其实,当年看一仆二主的时候,唐红的那个红色普拉达也够美嗒。
郑溪考入设计院校之后,主攻包包的专业,对于LV和普拉达非常关心。虽然不能在院校之中埋头苦干设计,但在古代放松心境,成为布庄的千金亦挺爽!
“蓝色的手袋,我领出去不合适。”
呃,忘啦!郑溪的目光触及到郑杉的淡紫色罗裙才意识到古装和都市风格的手袋不可能相融。
“那就来只狗狗,如何?”
“狗狗?”
“对呀,那种毛茸茸的小小的东西特别呆萌。”二十一世纪的时候,除了画画,郑溪就只爱逗狗,“你们可以用桃花心木给狗狗做个小屋子,早上给它吃肉粥,喂它一点儿蔬菜沙拉或牛奶,晚上会和你一起玩,绝对比姐夫好上一百倍!”
林惑一听,气焰立即蹭蹭上蹿:“你说什么?”天哪,方才听两人讨论什么包包就算了,郑溪居然还说狗狗比他还另郑杉欢欣?
“姐,你看姐夫多凶神恶煞,听见了还问!狗狗特别贴心,好像你小棉袄一样,必须帮你出头,然后你奖励狗狗小排一块,亲它一下就好了。”郑溪还特意加重“亲”字的语音语调,哼,继续吃醋呗哈,以后会如同喝酱油一样,咕噜咕噜噜的喝下去嗒!
“哇,那我可以领到一只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