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庆五十年,六月十七日,亥时。
春城家家户户都是门房紧闭,灯火皆息。空荡的街道上,偶尔有穿戴邋遢的夜巡士兵,懒洋洋的敲更打锣。
自春城独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一年的时间。春城的百姓们原以为会迎来好日子,却没想到才走了虎,迎来的却是狼。之前帝国统治春城的时候,虽然日子艰苦,但至少还能生存。
现在的春城,已经不复曾经的繁华,成了兵匪的乐园,百姓的炼狱。城中除了老弱病残,就只剩下兵匪。其余的人,能跑的早就跑光了。
兵匪们,没有原则,没有人性,不止抢钱抢粮食,更爱抢黄花大姑娘。他们喜怒无常,同恶魔一样,常常杀人取乐。
今天的夜,看起来与往常无异。但沉睡中的兵匪们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们的日子已经到头。
无数黑影如鬼魅般出现在春城的房顶及街角,他们身轻如燕,飞檐走壁,时而显于月下,时而隐于阴暗。
巡夜的士兵还在街上晃悠着,忽然发现耳边伸出一只大手,他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被那大手捂住了口鼻,他刚要挣扎,又觉喉部剧痛,眼前快速变黑,不消片刻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大手的主人将尸体抛在街头,狠狠踢了两脚,确认对方已死,冷笑一声,对身边的几个同伴道:“你们都去城主府支援那边的弟兄们吧,那几个兵匪头子尽量抓活的,留着祭旗。”
月亮从云彩中溜出,月光照清这人俊朗的五官。原来,此人是丁冬,他又回来了。
自上一次丁冬离开春城,已经过去了五年半。他从一个热血少年,俨然成长为成熟、稳重的青年。好吧,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丁冬支走了同伴,甩了甩手臂,独自一人大摇大摆的向着守城兵部走去。
此时,春城北门瞭望岗处,站岗的几个兵匪都已被划破了脖子,变成了尸体。怪也只怪他们自己,站岗的时候也敢偷懒睡觉,被人摸上了城头都不知道,最后稀里糊涂的死在了梦里。
洛水清站在春城北门城头,用眼角不屑的瞥了一眼地上的几具尸体,微笑道:“兄弟们,开北门,插旗点火把,接大军进城。再来几个弟兄,跟我去文武学院。”她说完,足尖一点,轻盈一跃,落在城墙下,然后向着文武学院的方向飞奔而去。
副城主府,“顾府”牌匾碎成了好几块,堆在门口。门口两旁,两具兵匪的尸体已经变冷。顾府的大门,已经大开。长成为健壮大汉的顾可彪一身怒气的站在门内,左右望着满地碎石杂草,怒喝道:“弟兄们跟我上,把里面所有的兵匪都杀了,一个不留。******,我家怎能是这群蝗虫住的?”说完,他长枪一甩,领着一群剽悍大汉,冲了进去。
武元齐骑在一匹雪蹄黑色骏马之上,面色凝重,风驰电掣的冲入春城北门。他身后,紧跟着十数骑,再往后是黑压压的人群。
这是一个军队,名为义军,以“天下共”为口号,拜武元齐为元帅,从天怒山秘境出,全员乔装成难民,分散行进,聚于春城之外,途经五县数十乡,躲过无数兵匪,目的就是直捣春城兵匪老巢。
数十好手提前混入春城,于午夜一起行动,力求在城外乡县的匪兵反应过来之前,占领春城。时间必须保证在两个时辰之内。
武元齐心算了一下时间,比预计提前了足足一个时辰,忍不住开心大笑。
时间刚入子时,春城各处都亮了起来,看样子义军的突袭队伍都成功完成了任务。
武元齐御马游荡在春城的街头巷口,往事一幕幕忆上心头,他已不知此时的心情是开心,还是难过。
现在的春城已经不成样子,即使曾经繁华的春口菜市场,也与四角的贫民区没有什么区别。多处房屋坍塌,碎石瓦砾满大街却无人清理,火烧的痕迹布满每面墙壁。在这样破乱的场景中,随处可见的焦黑尸体令人触目惊心。武元齐看在眼中,怒在心中。
不知不觉间,武元齐晃到了武府。出乎他的意料,武府被破坏的程度不高,只是大门牌匾上的“武”字上插满箭矢。对此,他只能摇头苦笑。
武府的门是开着的,但是里面还没亮灯,呼喝声、惨叫声不断从中传出。
武元齐从马上跃下,将缰绳拴在门口的石狮子上,缓步走上台阶,望向门内。
“院子应该好好打扫一下了,杂草也该拔一拔了,门上的漆应该重新上一下……”武元齐正在自言自语,忽听急促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他抬头去望,正看到一个独臂大汉浑身鲜血,拎着一柄泛着幽蓝光芒的巨大朴刀大踏步向他赶来。
那是郑魁,五年前为救丁冬,与民事府的甄震生死搏斗。对方重伤至死,他则付出了一条手臂的代价。后来,他同武元齐一同离开春城,到达了天怒山的秘境。在那里,他们同丁冬等人聚集了数千马匪和贫民,将之苦心操练成强大军队,为的就是重返春城的这一天。
郑魁快步行到武元齐身前,半跪行军礼,朗声道:“属下郑魁,恭迎元帅回武府。”
武元齐点了点头,道:“起来吧,带人同我一起去后面的守城兵部看看。”
“是!”郑魁起身,还刀入鞘,将食指和拇指伸入口中,吹响口哨,顿时便有五个大汉赶来。他们见到武元齐,纷纷半跪行军礼。
武元齐点了点头,抽出腰间七星宝剑,当先奔去,郑魁等人紧随其后。
推开武府后门,武元齐愣住了。他面前,偌大的操场之上,四处点燃了火把,亮如白昼。操场正中,有十几个兵匪打扮的人正跪在地上,不停磕头。这些人前面,丁冬正大大咧咧的躺在一个台子上,一手撑着头,一手扣着鼻屎。
丁冬看到武元齐到场,并不惊讶,一跟头从台子上翻了下来,瞥了一眼身边的那些兵匪,大声道:“记不记得怎么教你们的?”
兵匪们瑟瑟发抖,纷纷点头称“是”。
“一、二、三,开始!”
丁冬话音刚落,这些兵匪开始齐声高呼:“春城守城兵部,恭迎武帅!”
武元齐揉了揉额头,无奈的笑了。
义军夜袭春城,大获成功,但也并非完全一帆风顺。兵匪聚集之处,在春城正中心处的城主府。昔日春城最高权力所在,如今已经沦为兵匪们饮酒作欢,荒淫取乐之处。虽然已近午夜,但是其中的兵匪并未休息,而是在喝酒划拳,左拥右抱,享受他们心中的人间极乐。
夜袭城主府的义军,由身材极为矮小的小六带队。
三年前,小六偶遇出秘境劫道的丁冬,并偷偷尾随至天怒山秘境。在秘境入口,他被发现,被囚于刺笼之中,差点被处死。行刑前,他在刺笼旁地上用木棍写下了四个字——“分层种植”。
当时的秘境,条件十分艰苦。数千张口要进食,但秘境的粮食十分有限。秘境位于天怒山的一个大峡谷内,面积虽大,但多处都是溪流山石,可耕种的面积十分有限。即使丁冬与众马匪常常出谷打劫,但却买不到多少粮食。当时帝国已经处于战乱局面,粮食被帝国及各地兵匪把持,并黄金还贵,否则也不至于各地频现人吃人的事情。
“分层种植”四个字映入张继生眼中的时候,他惊喜交加,连忙派人到刑场救回了小六,并向其询问分层种植的细节。
小六伸出一根手指,道:“让丁冬教我伸伸手指就能伤人的血气术,作为交换,我不仅可以教你们如何分层种植,还能帮你们出主意,让你们的军队日益强大,还不被外人发现。”
张继生大笑着伸出食指,向着不远处的一株树轻轻一甩,一道白光从他指尖飞出,在那株树上打出了一个指头粗细的透明窟窿,然后向小六问道:“是这个吗?”
小六大笑,狂点头。
从此,小六便在天怒山秘境定居了下来,他不止教会义军分层种植的技术,还教会义军选址建堤蓄水,造水车灌溉,造木牛犁车等技术,解决了义军的在秘境的生存问题。
义军中大半都是凋谢平原的马匪出身,豪爽大气,十分对小六的胃口。于是一直如迷一样的小六身世也由他自己醉酒后口述,在军营内传开。
小六属于异族,他们的族人都生活在极北的荒芜之地。那里常年被冰雪覆盖,贫瘠且寒冷。由于那里环境恶劣,因此小六族人中能生存下来的极少,全族也才不过百人。后来他们一路向南,进入到帝国境内,发现了更适合居住的环境,却没想到当时帝国正在向北扩张,在战乱中,小六的族人们死得死,跑得跑。小六是其中跑的较快的一个,竟然跑了数月,独自一人到了春城。为防止自己被认出属于异族,小六给自己做了一张人皮面具,伪装成小孩,并从一个富人家中偷了一大笔钱,买了一个狱卒的职位,算是在春城扎根了。
直到小六遇到丁冬,被那神奇的血气术所吸引,才一直纠缠着丁冬。
小六的族人都很聪明,对于发明一行特别有天分,分层种植等术就是他族人智慧的结晶。
知道了小六的真实身份,虽然依然有很多人怀疑小六身份的真实性,但更多的人都开始接纳他。从此,他便在义军中扎根下来。
这次暗偷春城,军师将最重要城主府交由小六负责,看中的就是他脑子活,即使不能攻下城主府,也一定能与对方周旋至大军入城。如果换做丁冬或者顾可彪,肯定会是血流成河,伤亡惨重的结果。
小六此时正站在城主府的大门之上,向府内观望,并没有让义军的士兵们强行攻进去,而是让己方所有人在各个门前挖大坑。由于攻打城主府的是义军的主要力量,因此人也最多。他们只用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就将大坑挖完,并在坑上扑了一层茅草,撒上灰土。
小六见己方已经准备妥当,叉着腰站在大门顶上“哈哈”大笑,大喊道:“孙子们!你们的六爷爷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