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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红尘轮回(2)

我已经开始知道如何打扮一下自己了,衣服洗的也勤快了,以前最喜欢闻见她的香皂味道我也开始买了,令人沮丧的是,她已经开始使用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很好闻的洗发水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前排的小红依旧看着我的作文,但有几次,MYY也从小红手里把我的作文要了过去,这是我知道的。

那个时候,正流行琼瑶的小说,我也近乎疯狂地迷恋起来,当时琼瑶的小说在国内一共有四十七本,我硬是省吃俭用全部买了来,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一个不差地全部和MYY重了叠,而那些男主角,怎么看也不像我自己,这让我感觉很失败;琼瑶当然和我一样的,她的女主角毫不例外的全都是长发女子,所以我看着看着,眼睛就会盯住MYY的长发出神,如果时光可以停留在那一刻就好了,然后就地也老了,天也荒了,海也枯了,石也烂了。

教室的门前是三个人合抱的古老的柳树,每到春夏之交,夏蝉总要从柳树下的泥土中钻出来,慢慢爬到树上去蝉蜕;就在晚间,我们常常到外面的柳树下去,捉住刚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蝉蛹,带到教室里,放在盒子里,就在明亮的日光灯下,看着蝉蜕的每一秒钟,我们并不惊奇,倒是MYY煞有情趣,终于肯回过身来,一声不响地注视着盒子里的蝉蜕。

她终于被吸引过来了,我们如此切近地一起看着蝉蜕,那一刻的时间永远定格,静如处子的她,就那样专注着蝉。

我根本不干抬头看她的脸,我知道我的心跳在加快,我一定是脸红到了脊梁骨。

“噢,终于出来了!”突然,我听到了她轻声欢呼的声音,我不禁望向了她——

那是一张多么灿烂明媚的笑颜,在洁白的光线下,如白玉雕塑一般的美丽,我也终于可以这么近地看到长发前面从不敢正视的脸孔,那是一张多么惊人的妩媚的俏脸,还有那长长的睫毛和灵动的双眸,娇艳欲滴的嫣红的双唇。

她突然回过身去,我顿时明白过来,我这样直勾勾的看着她,我变成什么人了?

我把蝉小心翼翼地放到外面的柳树上去,想让它成就自己的双翅,呵呵,那是我和她真正面对面的见证呵!

晚自习结束以后,我一点睡意也没有,索性就到操场上去,就在把自己身体完全累疲的时候,还是不能入睡。

不过,我能听到她的声音也就已经很满足很满足了,“噢,终于出来了!”始终萦绕在脑际挥之不去,即使今天写文章的时候,也是清晰如斯。

就是因为这蝉蜕,我写了一篇作文,竟然被语文老师推荐到《作文通讯》发表,领到五元八角稿费的那天,语文老师隆重地为我颁了奖。

晚自习上课的时候我怎么也找不到我发表作文的报纸,连同位的也说不知道。

直到第二天上课,我的桌子里竟赫然放着那张报纸,里面还有一张纸条:“对不起,我拿你的作文抄了一遍,你写的真好。MYY!”

我的心里泛起一阵幸福,那是一种无以言喻的幸福!

两年后,我凭借我严重瘸腿的成绩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从此就和她分别了。

连毕业典礼的留言册上也没有留下她的任何印记,只是保留了她的毕业集体照片和那张给我的纸条,可惜在数次搬家的路中,也不知流落到哪里去了,只当是收藏青春的记忆。

读大学的时候,曾经想过给她写一封信或者寄一张明信片,可是我根本不知道她的任何消息,甚至连她的地址都一无所知,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她的影子还是会时时在我的脑海里涌动,有时候也会原谅自己,在青春的岁月里,谁没有那样的心事呢?

毕业了以后就是工作工作工作。

然后开始自己的恋爱,可是这场恋爱却不是我想要的。

终究,最后的婚姻是失败告终的,连同我的那些几乎座位呈堂证供的日记也成为了婚姻的牺牲品,一起和婚姻一样,在一次暴风雨过后化为灰烬。

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上,小红无依中提起她的名字,竟然使我的心咯噔了一下,那个遥远的暗恋竟然扑面而来。

小红建议搞一个真心话大接龙,说出读书的时候暗恋的对象。

“雁子,你暗恋过她吗?”小红逼问我。

我竟然脸红了,原来暗恋即使穿透了岁月,即使被侵蚀、被磨光,即使被压抑,被收藏在遥远的心底,一旦被提起,被激发,依旧泛着使人脸红的慌张。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不敢说?”小红步步进逼。

“不说我也知道,她是我们班级公认的暗恋对象。”大钟在一边说道。

“我承认,我曾经暗恋过她。”我说,“小红,你曾经暗恋过谁啊?”

“不告诉你。”小红的脸竟然也红透了。

“小红暗恋过你呢,雁子!”大钟说。

嗫嚅了很久,小红终于开口:“不错,雁子,我曾经暗恋过你的。”

原来每个人都和我一样有青春的心事啊!

“什么?”

“不仅仅是我,还有她,”小红说,“你知道她为什么要选择读文科吗?本来理科是她的强项,可是她偏要读文科。”

“是啊,我当时也感到奇怪呢。”

“因为你啊,还有啊,我还知道,她特地去找了班主任,不仅要求在文科班,而且一定要坐在第二排。”

“为什么?”

“因为你啊,因为你一直坐在第三排中间的,班主任对你又特别好。”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

“哈,因为是我和她一起去找班主任的啊!”小红说,“因为因为我也想,哈!”

谜底终于全部揭开了,我顿觉岁月弄人。

“想见到她吗?”小红望着我。

“不了,其实,暗恋很美好,谁让我们那个年代只能暗恋呢?”我说。

“可是我今天来,就是想见到你的啊,听说你要来,我才来的。”

“是吗?”

“雁子,”小红望着我,“我有一个请求!”

“你说吧!”

“你可以抱我一下吗?”小红的脸倏地红了。

“喔,雁子,来一个!”大钟在后面起哄了。

我伸出双手,慢慢环住了小红。

走过青春,走过暗恋,我们曾经体验过那种青春洋溢的驿动,那是一种催发青春热情的诗章,于是,我想,我们那个年代,得感谢暗恋,我们也有了自己的心思和心事,我们也懂得在异性的面前表现青春的自我,我们消弭了懵懂,在情感纯纯的岁月中长大,现在想来,我们的青春没有遗憾。

现在,我可以坦然地对我的学生说,我们有过暗恋,时代不同了,表达的方式也不同——

暗恋,既有苦涩,其实也很美好!

9月的薄荷香

(一)

莫朴树和倪小麦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开学典礼上,男生和女生的新生各选一个代表发言,莫朴树紧张得不行,背了几百遍的稿子忽然在脑子里呈现一片空白,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倪小麦,她梳着马尾正在吃着一种什么东西,那时校长正在讲话——“庆祝我们这几十年的著名学府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莫朴树问倪小麦,你不紧张吗?

倪小麦就摸出一片薄荷糖来,对他说:“吃一粒,又凉爽又镇定。”莫朴树接过来却没有吃,这个时候还吃糖,真有些说不过去。轮到他说的时候,他腿肚子差点转了筋,到底是照着稿子念了。而倪小麦是空着手上去的,侃侃而谈,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那次发言之后,他们同时进学生会,每次见到倪小麦,她总是吃着薄荷糖。她嘻嘻笑着说,小时候我得过蛀牙,所以,一直要口气清新。然后她像小孩子一样呲开牙,你看看我牙长得多难看,一口暴牙,我妈说将来没有男孩儿会喜欢我这种牙。

莫朴树就笑了,摸了一下倪小麦的头发说,从前巩俐也是一口暴牙,后来,她成了国际影星,不要灰心,总会有人爱你的。

后一句他没有说,那一句是,比如我。

其实是一瞬间爱上倪小麦的,但她总是心无城府的样子,对着莫朴树哈哈大笑着说,你说我们班有一个长得和葛优一样的男生,他还好意思给我写情书,还有我中学一个同学,也千里迢迢从天津来找我,说是从13岁就爱上我了,哈哈,13岁我还流鼻涕呢。莫朴树就跟着她一起笑,他想,这个黄毛丫头,实在是不懂风情的,也许大些就好了?

而倪小麦也是在那次发言就开始喜欢上了这个羞涩的男生,他总是穿白白的衬衣、天蓝的牛仔裤,笑时,露出两排好看的牙齿,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一个瞬间而已。当晚会上他抱着吉他唱高晓松的《白衣飘飘的花样年华》时,她眼睛呆呆的,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一直洒向他,但是他低着头,兀自地唱着。

让她失望的是,她告诉了莫朴树自己有人追求他居然都无动于衷,也许是她太自作多情了,这样想着,就又把手伸向口袋里,无聊的时候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二)

大三的时候倪小麦终于有了男友,是外文系的男生,学西班牙语,将来是要出国的。答应了男生的追求以后,倪小麦再遇到莫朴树的时候就说,我有了男友了!很张扬的样子,其实是想激怒莫朴树的。但莫朴树觉得这是一种挑衅,于是也笑着,也祝贺我啊,我也有女友了,然后说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其实不过是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莫朴树想,自己是配不上倪小麦的,倪小麦的父母都是北京的教授,自己的父母是小城中的工人,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做大使夫人的,何况倪小麦的男友正是大使的儿子,选择这样的一条道路,可以让倪小麦过优雅而舒服的生活,而自己又能给她什么呢?

转年7月的时候他们毕业了,莫朴树送给倪小麦一整盒薄荷糖,全是荷氏牌的,价值不菲。倪小麦伤感地说,再多的薄荷糖总有吃完的时候吧?莫朴树心里一动,但还是笑笑说,等你真长大了,大概就不会吃糖了。送莫朴树上火车的时候,莫朴树问道,倪小麦,西班牙语的再见怎么说,用西班牙语说吧,否则我怕自己会流泪的。

倪小麦轻轻地说了一句西班牙语,并且一连说了很多遍,虽然他没有学会西班牙语,但莫朴树还是一下子记住了它的发音。他笑着说,不愧你的男友是学西班牙语的,连你的发音都这么好听。

火车开起来的时候,倪小麦在后边追着,大声地喊着那句西班牙语,莫朴树的眼泪到底下来了,他没有想到,“再见”用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黯然神伤的。

(三)

毕业以后,莫朴树回了家乡,那是一个偏远秀丽的小城,在那里做一名中学的老师,世外桃源一样,在上海的风花雪月像一场梦一样过去了。也有女孩子追求他,像《边城》中的翠翠那样温柔的女子,亲手给他织了毛衣。那个时刻,他总是会心痛,只有爱过的人才会心痛。所以,他一再地拒绝着。3年之后,他依然一个人,但多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买薄荷糖,尽管他并不吃,但他喜欢薄荷那淡淡的味道,苦涩冰凉,像他的初恋一样。

很多时候莫朴树还是会想起倪小麦,那个牙齿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大概现在结婚了吧?或者早就去了西班牙?可是,世上又有谁能知道他的心思呢?

这样的暗恋是一枚早熟的苹果,没到秋天就落了下来。他想,再给自己几年,等到30岁,就找一个人结婚,然后慢慢地变老,有什么不好呢?有时,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过,难道真的和那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在那个9月里认识过吗?

是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不然,他屋子里怎么会有薄荷香呢?

小城因为旅游渐渐地热闹了起来,到最后,依着小桥流水开了条“洋人一条街”。他也偶尔去那里坐坐,这些洋人,把他们这里的奇山秀水当做宝物一样。记得曾有一次他说过要带倪小麦来这里看看,没想到竟然成了一句空话,倪小麦大概早就去欧洲旅行了,哪里还会看上这样的小镇?

没想到洋人街上居然还有西班牙的酒吧,圣诞节的时候他去了那家酒吧。酒吧里人不多,有几个西班牙人在喝着酒。他也要了一点红葡萄酒,大家相互祝着圣诞节快乐,他又记起了第一年圣诞节他是和倪小麦一起过的。那天他们去了外滩,外滩的风很大,莫朴树脱掉衣服让倪小麦穿上,他们看了上海最美丽的夜景,倪小麦说,上海真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城市,胡兰成就是在上海常德路95号爱上的张爱玲。也是从认识倪小麦开始,莫朴树开始喜欢张爱玲的文章,开始知道有哀伤的时候,明白了男女之间的情分就是一个缘字。毕业几年了,没想到倪小麦像一个影子一样无时无刻不出现在他的生活细节里,如影随形。这样想着,不知不觉他就喝多了。

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回头和那帮西班牙人说了一句西班牙语,是当年倪小麦教他的“再见”。那帮人“哄”地大笑起来,有一个懂中文的人说,你同性恋啊?他喝多了酒,一掌打过去,你胡说什么!

那人说,你才胡说,你干嘛和我们一群男人说我爱你!

他一下就呆了,大脑里的血全冲到眼里,然后变成眼泪狂流了下来,他大声地问,这句真的是“我爱你”?

是啊,那人说,西班牙人全知道,很多人也知道。

那“再见”怎么说?

那个西班牙人说了一句什么,那是完全和“我爱你”不相同的发音。他忽然想起毕业那天倪小麦在火车站送他,一边哭一边追赶着火车,然后喊着那句Tea‘mo。

他一下子颓然地倒在椅子上,对于爱情,他是多傻的一个傻瓜啊,如果是今天,他宁肯被拒绝,也不愿意让岁月慢慢地把思念变成一壶苦酒,再由自己慢慢地饮下。

(四)

跟学校辞职的时候没有人理解他。他笑着说,我要去找一个人,即使找不到,也要去上海。

那时,他买了很多薄荷糖,只是,那个爱吃薄荷糖的女孩子,她在哪里?

此时,倪小麦正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白领,她没有去西班牙,因为没有爱情的西班牙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当初答应那个男人的追求不过是想让莫朴树嫉妒而已,既然目的没有达到,那场戏也没有演下去的必要了吧?

而当初追着火车喊着那句“我爱你”,是想也踏上火车和他一起走,不管什么北京户口,不管他到底爱不爱。但是,到底还是舍不下自己的自尊。倪小麦想,他要爱早就说了,怕是嫌自己那一口暴牙吧?

老妈不断地让她去相亲,今天是这个部长的儿子,明天是同事的要出国的公子,她都笑着拒绝了,然后说自己的牙不好看,什么时候和巩俐一样治好了牙再说吧。

之后,她果真去治了,几经矫正,果然好看了。她照镜子时想,不知莫朴树看到是不是认不出自己了?大概他也结婚了吧?于是千万百计把电话打到他们小镇去,人家说,一年前他辞职走了,然后扣了电话。从此,半点他的消息不再有。

倪小麦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五)

又是9月,上海的一个同学要出国,打电话给倪小麦让她过去聚聚,她应了,因为想去看看交大的校园。很多年前的9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像就在眼前。

见到彼此的一个刹那他们都呆住了,同学里大部分都结婚了,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他们以为彼此也是结了婚的。莫朴树进来时,倪小麦的手上正抱着一个同学的孩子。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来,叫舅舅。她让孩子叫着,他笑着接过孩子,时光真快,转眼孩子都几岁了。她笑了,他就看到了她的牙。

怎么?真变成了巩俐?从前那些小暴牙多好看啊,我很怀念它们。

她说,真的吗?早知这样就不做了。孩子哭起来,同学来抱孩子,孩子叫着妈妈,他吃惊地看着她,不是你的?

她得意地笑着,我都没有男友,哪来的孩子,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早婚?

谁早婚?他狂喜地反驳,我从来没有恋爱过哪来的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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