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圣的悲哀
什么是爱?爱的真谛是什么?是互相欺骗?还是彼此伤害?抑或是利用?爱是两颗心相碰撞所产生的火花;爱是触电的那种感觉;爱是看见所爱的人时那羞怯的一笑及心的震颤;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那种默契;爱是宁愿苦自己不愿爱人苦的那种境界;爱是所爱的人处于危难时能够毫不犹豫舍身相救的那种精神!这些肺腑之言是她——一个新时代的唯情主义者,对爱的诠释!她,一个十足的唯情主义者,把爱情看得至高无上,她一生的要求不高,仅仅是要找一个彼此相爱又能相守终生的人而已,然而命运却对她如此不公,让她屡次受挫,她的心已是千疮百孔!
最近一次打击更让她痛不欲生,一蹶不振!她是在茫茫网络中结识他的,这对于她来说本来是根本不可能发展成为这种关系的,她稳重、谨慎、传统,并不是那种前卫的女人。然而命运却安排他们相识了,这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奇遇!她自己连做梦也没想到会这样,她在网上聊天,没交任何网友,聊天内容仅停留在“你是哪里的?干什么?男还是女?”等一类无聊的废话上,再也没有更进一步地深聊直至他的出现!那是一个闷热夏天的夜晚,她的心情糟到了极点,父亲病了一个多月不见好转,她决定第二天带他去医院检查。和家人道别后,途经一个网吧,她无聊地走了进去,想以此来排解不愉快的心情。她的QQ上很快有一个陌生人进入,他是那么热情,对她紧追不放,问这问那的,问她哪里人,她叫他猜,问她干什么的,她说她是跑江湖的,他就说他是跑龙套的。她当时叫唐宋诗篇,一个好有诗意的名字;他叫阿楚天子,一个好霸道的名字!第一次聊天不了了之,没有什么痕迹。她也根本不曾想有什么痕迹!聊天聊天只是无聊时侯的消遣罢了,她根本不在意的,也不想有什么奇遇和艳遇!说实在的她聊天的目的只是想圆一个十六年来的初恋梦,她只想在网上和初恋情人交流一下思想,十六年前她深爱的初恋情人不辞而别,让她难以释怀,使她至今留下一个心结——初恋情结!因此他只想在网上找到他和他弄个清楚,分个明白,她也想向他倾述衷肠,说说她十六年来对他的爱和思念!她找遍了所有新浪聊天室,只要名字和他的沾了边的她就会认为是他,于是就去和他们聊,试探他们是不是她的初恋情人!她好傻,其实他就在同一座城市,为什么不直接去找他呢?为什么要使自己活得那么累那么苦?终于她在网上找到他并和他聊天的梦想太不现实而破灭了。她只好鼓起勇气去去找他,并向他要了一只QQ。她原打算在网上和他长谈,倒倒这十几年来的苦水,可他好象并没理会她的深意,总是匆匆说两句就下了,而且再见都没有一个。这给她的打击很大,她多么希望他能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来和她聊天,试探她的情感,这表明他仍然很在乎她!可是她的一切梦想又破灭了,伤心绝望之余只能在网号的资料栏内抒发自己的情感!阿楚天子就是在她这么一种心境下一步一步走进她的心灵的!
其实,我爱你
阳光一缕一缕地射进树林里,叶子挡住了那将要投在书页上的阳光。但是阳光仍然穿过了叶子间的缝隙,只是在叶子的遮挡下漏出几点柔光。
书被扯走,响起了捣蛋的声音“什么什么啊?又在看黄色书啊!一边看还一边贼笑。”
他很高,完全挡住了阳光。我坐在草地上愣愣地看着他。
洪杰。
我最讨厌的人,没事就知道来打扰我。仗着自己高就欺负我,仗着自己腿长就老是抢了我的东西就跑。我和这种人竟然没死没残地当了几年同桌。
“还来!”对于这种人,我只能用祈使句。他只吃硬不吃软,这点我很明白。
他对我吐吐舌头,装出一幅很傲慢的样子说:“有本事就来抢啊!肥婆!”我到是见怪不怪了。
我黄思,身高166,体重54。哼,傻的都看的出我这是标准身材。只有他,仗着自己不到54公斤就天天肥婆前肥婆后得叫我。我回了他一个很好听的别名,熊仔饼。原因很简单,我经常吃熊仔饼吃腻了(我承认这不算理由),而且熊和洪也蛮谐音的。
“丹艳,帮我抓住他。”我站起身来,对着跑道上的丹艳叫到。她跑步是女生中最快的,而熊仔饼是男生中跑的最快的,这样比起来才比较公平嘛!
丹艳一听我的命令,拔腿就朝熊仔饼跑去。
“老大”
“老大”
雪莹和秋秋一前一后地朝我跑来,雪莹跑过来,一下子拉住了我的左手。秋秋慢了一步,但仍然努力地和雪莹“抢夺”我的左手。
“肥莹,松手啦!老大的左手我早就预订好啦!”
“哼,预订?你当这是什么?怎么说也要有个先来后到吧!”
没有理会她们俩的争吵,这已经是天天都有的戏码了。她们不争个你死我活是不会罢休的。止她们,班里的女生都把我当老大一样贡着。她们一下课就争先恐后地来拉我的手,每次都是一群一群的拥来。
“白痴,不是还有个右手吗?”看来熊仔饼已经甩掉了丹艳,这么快就跑到我这来骂我朋友。我的书已经不在他手里了,他手里只拿着我那个银色的书签。
雪莹和秋秋,都松来了手。秋秋用她很高调的嗓子对这熊仔饼说:“你懂个P!我们老大不喜欢别人拉她的右手。”
“我的右手是留着打你用的。”
熊仔饼突然走进我,嘻皮笑脸地说:“哈哈!原来是留给我哒!思思妹妹,那我来拉你的右手咯!”说完,还挤眉弄眼地对我伸出手。我也对着他微笑。
“啪!”一巴掌印在了他手上,并顺势把手伸向书签。但是,他一躲身拔腿就跑。
“抓住熊仔饼!”我一声令下,女生们都立刻一起冲向熊仔饼。我自己当然也冲出来打头阵,离熊仔就差几步之远时。陈明跑过来挡住了我,我往左他挡左,我往右他就挡右。
“闪开!”祺祺和娟子不知道哪来的拖把,对着陈明那嫩白的脸就直冲。陈明和我一样,先天性洁癖。而且他比我严重呢!看到这种稀稀拉拉的黑拖把对这自己的脸,那还不也要立刻抛弃兄弟落荒而逃。
熊仔帮的人来挡我,我的姐妹们就来挡他们。就这样,我顺利的和熊仔饼进入单条状态……每天,我都要经历以上的战斗。表面上我皱着眉头,很讨厌他。但是,我相信他知道的。他一定知道,我喜欢他。虽然我从未说出口。我们的关系,在大家眼里就是欢喜冤家。在老师眼里,就是患难兄弟(凡是坏事就都有我们的份)。其实我们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我一直都不知道。
“我喜欢你哟!”一张纸条上写着这样一句话,这是他给我的纸条。
春夏秋冬,交替着——就这样,两年了。仍然是这样,他是我的敌人,我是他的敌人。偶然,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他对我的爱意。我终于有了信心,我要表白。
“你喜欢谁?”我给了他一张纸条。他看了看纸条,又看了看我。过了好久才回我纸条“你……前面的那个!”当时的我,只有淡淡一笑。并把纸条递给了前面的丹艳。那一整天,我都挂着淡淡的笑。看着丹艳又害羞又高兴的笑容,我有着莫名的感觉。
从那天起,我没有再皱着眉口了。我和洪杰成了私底下的好朋友,他会和我讨论送什么礼物给丹艳,如何制造他们独处……他问我:
“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围巾?粉红色还是天蓝色?”
“天蓝色”
第二天,我没有戴围巾。我希望马上就可以戴上一条天蓝色的围巾。的确有天蓝色的围巾,洪杰亲手围在了丹艳的脖子上。
那天,格外的冷。刺骨的风为什么一直在吹我那没戴围巾的脖子。
第二天晚上,他说:“明天一定要牵到她的手,你要帮我哟!”
第三天的我,把丹艳的手放在了他的手里。然后微笑的离开。今天的我,发自内心地笑了。因为我,碰到了他的手。
每天,我都看着我最喜欢的人,和别的女生在一起。并微笑的祝福着他们。我从未觉得自己很可怜,这些都是我应得的,难道不是吗?当幸福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因为害怕被拒绝而一直没把心里的感觉说出来。我那些可怜的“自尊”,又卑微、又肮脏。
我坐在房间的墙角,独自一人。听着窗外的声音。有时是几个少女的谈笑声、有时是单身汉自我陶醉地唱着跑调的情歌、有时只有伶仃的脚步声……我紧紧地咬住嘴唇,抬起头。只为不让眼泪流出……如果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大声的对你说:
“其实,我爱你!”
带着眼泪说再见
我们不是太善变,只是没有用心去爱。
越看着我,一脸的疑惑不解。“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我摇头,结束的最后,说不出口的理由。“你是说,要我放你走?”我点头,刺眼的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不是说好要永远在一起吗?为什么要善变?”责问的语气让我快要支撑不住。“不要再问了,好不好?要说的已经说了,那么,再见了。”我起身,逃离了他追逐的视线。
这就算是和他说分手了吧,以后不会再在一起,不会有吵架,不会有哭泣,不会有感动,所有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了。这算是一种解脱的方式吗?我看着越坐在刚才的台阶上,呆呆地看着某个方向,很迷茫,似乎,是还有些悲伤。
越,我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呵,说好要永远在一起,可是呢?现在的你,是不是还是爱我,也许你自己都不能肯定地回答吧,是因为我太敏感,看到了我们之间无形的裂缝,看到你已经开始有杂质在里面的爱,看到了你敷衍的眼神。我知道我们快完了,我之所以这样做,只是我想忍着痛让结尾提前来到而已。
这样,我就不会显得很失败,我会勇敢地面对我们的残局,一点一点学着去治好自己的伤口。
所以,亲爱的,不是我们太善变,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爱,对吗?
可是,为什么,往事一幕幕的时候,心很疼呢?如果没有过去,会不会不痛?可是如果没有了你,我要怎么办?
我想下一场大雨。冲去所有的悲伤。
时间淡化了一切,但是却留下了细小的痕迹,
在我快乐的时候冲冒出来,让我的心湿漉漉
32℃的热度,我突兀地想起了你,快要窒息。
是盛夏,温度还在持续升温,我不怕冷,但是我怕热。去吃冷饮的时候,点了草莓味道的刨冰。和坐在对面的迪说了很多笑话,不停地笑着,却很想哭泣,草莓味道,翻滚在我的喉咙,无情地提醒我,昨天真实地存在过,不会轻易抹去。
以前,我生气的时候,总会有草莓味道的冷饮来哄我开心,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已经开始是一种奢侈了呢?
我扭头看向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豆豆,这个是送给你的,漂亮吧?”熟悉的声音,站在越身边的女生羞涩地笑了,似曾相识的画面。越的手上举着的是一条闪闪发亮的手链,美丽得我头很痛。原来,这么快就已经学会重新开始了呢,我勉强地牵动嘴角笑了起来,想要用虚伪掩盖我的难过。“喂!在看什么呢?”迪喊我的时候,我回转头看向他,却已经不能控制地泪流满面。
迪顺着我的视线看到了那边,他拽起我的手向那边快步走去,“算了,我们走吧。”我拽拽他的胳膊,他的眼睛快要冒出火来。“垃圾!”那么重的一拳,我看着红色的血慢慢从他的嘴角滑落出来,撕碎了我的心。眼前的两个人扭打在一起,“不要打了,不要打了。”那个女生喊着,我喉咙发涩,说不出一句话来。蹲在墙角,泣不成声。
“走吧。”迪横抱起我,我伸出手,揽着他的脖子,睁着眼睛流出的眼泪滴了他满怀,模糊的视线中,越搂了那个女生向远处走去,这大概就是分道扬镳。“没事了,别哭了,乖。”他轻声安慰着我,声音柔得我难受,我只是想要安静一下。
越,会不会很痛?一定有她照顾你吧,我应该不担心你的。她比我温柔,比我好,虽然我们过去了,但你要好好地幸福。在32℃的热度里,让我突兀地想起了你,快要窒息掉。你会不会也偶尔想起我?
我还是害怕会痛,如果你在,我或许不会胆怯。
我紧闭了眼睛,摸索着前进,只是讨厌洞穿一切。
我假装自己已经失忆,我欺骗自己已经不痛了。
却在甜蜜的梦中泪水惊醒了梦魇。
听说在耳朵上打一个洞,就可以忘记过去悲伤的一切,所以我很大胆地要迪带我去打耳洞。我很害怕地捂着耳朵,其实一点也不痛,真的,只是心里怕痛而已。我摸了摸和迪一模一样的耳钉笑了起来,在你离开以后,我在学着长大。长大了,就不会怕痛了,也就,不会害怕别人先离开了。
迪宠溺地摸着我的头发,我很孩子气对着他笑,这个耳洞似乎真的很灵气,你看,越,虽然你离开了我,我的笑容比以前更灿烂呢。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越在梦里面等我,他说:“你回来吧。”我使劲地点头,想要伸手抓住他,却扑了空,越凭空消失了,仿佛蒸发了一般。我哭着醒来了,泪水打湿了枕头,我环抱双膝坐着,看着窗外,等待着下一个天亮。
我告诉自己已经失忆,我告诉自己已经不痛了。
我想要他牵起我的手逃离这个让我流光眼泪的地方但我却逃离不了我营造的禁锢。
是因为想起你的时候,无法不流泪。
迪无奈地看着我,他心疼地说:“告诉我,要怎么办?你才不会这么悲伤?”他看着我的时候,眸子很透彻,没有杂质,是我的影子,在那一刻坚定,他一定不会骗我。“带我走,逃离这个让我悲伤的世界。”我朝他伸出了手,他抓着我的手,拽着我狂奔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那些我和越牵着手走过的街道还有商店,我听到风在耳边疾呼,掠过我还有些微痛的耳洞。我觉得两旁的景物越来越模糊,直至看不见,我闭上了眼睛,享受这瞬间的忘我,享受这瞬间的忘你。
是日落,但是颜色还是很鲜艳,是鲜艳的红色,耀眼得很壮观。我用手遮住双眼,眺望远方,远方是迷惘的明天,我不知道的未来。迪采了小菊花插在我的耳边,很温暖地对着我笑,他看着我的是炽热的光。我不好意思地看向别处,在山的顶峰,到处是美丽。
下山的时候,趴在迪的背上,紧紧闭上眼睛,这片刻的安宁。“我们回去吧,明天,我一定会好好幸福。”他重重地点头。
我会解除我自己营造的这道禁锢,亲爱的,下次想起的你的时候,我不会再流泪,我不会再悲伤。
我就是小孩子气,我就是幼稚,
我就是孤单,我就是好强,
我不是玩具,所以,不会轻易认输。
“好久不见。”越就站在我的面前,第17天,真的是好久不见呢。“好久不见呢。”我冲他笑笑,转身离开。“知道为什么不喜欢你吗?”他在背后很残忍地大喊,早该明白,我只是单纯地喜欢而已,他根本没有喜欢,只是玩玩而已。“不知道。”我回首,真诚地看着他,坚强得自己都很意外。“因为你小孩子气,因为你幼稚,因为你有时候会很孤单,因为你大部分是好强的,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你,安慰你,喜欢你。”他说出了一大串的理由,我感到好笑地笑了起来。
“越,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记住关于我的这么多呢?”面对我的反问,他突然就回答不上来,他眼里的慌乱暴露了自己,还是有喜欢的吧。有时候,最不喜欢,是因为最在乎。“越,我不是玩具,所以,不会轻易认输。”我潇洒地快步走开,对,我应该要潇洒一些。
越,我真的不是玩具,不是逗你开心的玩具,我只是我自己。
就让盛夏,为我弹奏华丽的摇篮曲
永不凋谢的,你的我的,
THE END IS BEGI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