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有轻佻的摄影师口出狂言,她也附和着媚笑,却从不答应下一步发展。人要生存,就要懂得游戏规则,并且去遵守。如此一来,才能明哲保身,方可一帆风顺。所有的清高与孤傲,在某些世俗的眼里根本一文不值,如残败的秋叶,风一吹,了无踪迹。
可这冷漠偏偏也就浑然天成,如影随形,铭刻在子落的举手投足间。
公司新接了一个case,听说利润很高。上司派子落和另外一个模特应约。
这次的广告大意是:荒芜中的曙光。
拍摄地是一片棉花地,背景是一片怪石嶙峋的山,突兀的石头陡峭着,沁着冷光,而棉花地一片荒芜,地里的棉花七倒八歪,精瘦的棉花梗显示着这块土地的贫瘠,偶有含苞的花蕾也显得那么无精打采。阳光透过棉花投下班驳的影,荒凉得像垂暮老人干涸的眼神。
同行的模特嫌这意境萧瑟,借故走开了,而子落却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地方。
记得很多年前,有一个人,也曾领着她往棉花地里跑,摘下雪白的棉花放在她的掌心上,然后陪她一起笑着闹着,可惜那些洁白纯真的年华,却如同这片萧瑟的棉花地,埋没了。而那个人,也不知所踪。只能悄悄地扎根在心底,来来回回的思念。
摄影师来了,竟是苏木。他的眼睛里有一跃而过的惊喜,随即很好的隐藏了。
两人配合得倒是默契,随着相机不停运作,拍摄任务也很快完成了。看着照片,苏木嘴角上扬。
她笑起来,真的很暖,如同秋日里的阳光般璀璨。
这次广告拍摄效果很好。
在荒芜黯涩的棉花地里,子落测向镜头,张开双手,似乎在拥抱着什么,透过侧脸隐约看见嘴角微笑的弧度。几缕发丝顺着脸颊垂下,无比温馨。而耳边别着的娇嫩的红花,更是表现出了生命的张力和动感。这张被命名为“荒暖交加”的照片取得了很好的广告效应。
于是苏木对子落说:我请你喝咖啡吧!
浪漫的咖啡厅里,悠扬的音乐暧昧地回旋着,越过心里最荒凉的地带,肆虐着温柔。苏木看着子落,她拿着勺子搅拌着咖啡,然后一直盯着桌子上的玫瑰花。
:要不要加点糖。
:不用了,谢谢。我喜欢咖啡的苦涩,品着别有一番滋味。就像是生活一样,越枯涩越有动力去改造,越是困境越容易让人振作。先苦后甜往往易于让人接受。
: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
子落抬头,冲他笑笑。眼神妩媚。一下子俘虏了苏木的心。
走出“欧索米箩”咖啡店,已经是华灯初上。彩色的霓虹五光十色地炫耀着,慌乱而迷离。
这样多情的夜,这样温柔的人,带着几许诱惑,一点一滴啃着苏木的思维。于是,所有事情顺理成章地发生了,她如一尾风情万钟的蛇,一遍遍缠上他,烙上他,眼里眉里是挥之不去的温柔,心上身上是挥之不去的疼痛。
苏木满心欢喜。子落若有所思,嘴角边想划起一抹笑,眼睛里却有泪水溢出。
隔天,筱眉收到一沓照片。照片上有她最深爱的苏木和曾经最好的朋友。他们如同交尾的鸳鸯一样亲密着。
她哭得肝肠寸断,额际全是冷汗,脸色苍白得像一株单调的花。手一直在发抖,最后,晕倒了,照片散了一地,每一张都是赤裸裸的讽刺。当天晚上,就被送进医院。
最终,心脏病发作,抢救不了,她变成植物人,美丽的大眼睛如一潭死海,再无波澜。
苏木木然地来到医院,握紧她的手,却再也感觉不到以前的温度。他一遍遍地叫着筱眉的名字,可是,她依然安祥地沉睡,不吵也不闹。安静乖巧得像一只波斯猫。
筱眉的父母头发一夜间变白,沧桑无比。他们彼此相拥着,掩面而泣。
苏木说筱眉睡吧睡吧我会一直守着你,等着你苏醒。
秋风渐起,黄叶纷飞。乱花迷离,沥青斑斑,像一把剪不断的离愁,像一堆理不清的情债。
子落拿了来到父母的墓碑旁,怀里抱着一束清新的黄菊花。安静地看着墓碑上的照片,轻轻地说:爸爸妈妈,你们安心吧。你们的仇,女儿报了。
三年前,就是筱眉父母那辆奥迪,无情地夺去了子落爸妈的生命,使她一夜之间沦为孤儿,饱尝生活的艰辛。
三年后,子落把她和苏木纠缠的照片寄给筱眉,患有心脏病的她,就这样沉睡去。
子落摸了摸肚子,隐约可以感觉到有个婴儿在一天天舒展着筋骨。她在心里默念:那个在棉花地里奔跑的少年,你放心。我会留下我们共同的他,看他一点一滴长成你的样子,在阳光里冲我微笑,叫我妈妈。
我们常常会不由自主去追捧爱情,兴高采烈地为爱情造句做诗,一度以为这爱情永远荡气回肠,刻骨铭心。可有一天,爱情毁了,原因各异。那么,这并不是一辈子的伤疤,没必要记恨,仇恨,甚至伤害。既然相爱,就必须学会包容,努力用当初赋诗的闲情逸致去感恩爱情,让爱情章节完整。
如果我当时吻了她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有的人,我们一辈子也等不来,而有的人,等来了,我们又不懂得珍惜。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人多么难得,而失去一个人,却又是那么容易,转瞬之间,就会无影无踪。
2002年3月,和我同住的那个人搬走了。我于是在房屋中介所登记,寻找合租人。两天之后,她来看房子,觉得还比较满意,便搬了过来。就这样,我和她开始了异性合租生活。
最初的日子,我的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每天下班之后照例在楼下的步行街闲逛,或者跑到同学家里打牌。后来有天我下班直接回家,看到她正在做饭。香气溢满了整个房子。看到我,她笑盈盈地说:回来了?一起吃晚饭吧!我既惊且喜,没有任何犹豫就点了点头。老实说,她的手艺还很不错。那一顿饭我一共吃了三碗饭。接下来的日子,我便经常买菜回来和她一起做饭。对于一个单身许久的人来说,这种简单的乐趣其实就是一种家的温暖的感觉。
然而,没有多久,她就搬走了。原因是她妈担心她和一个男人合租不太方便,所以叫她搬到一个熟人那里去。看得出来她也不想搬,可是实在拗不过她妈的百般劝说。她搬走的那天,我默默地帮她收拾东西,并将东西拌到车上去。临走前她凝视了我将近两分钟,不言不语。车开走了,我回到空荡荡的房子,忽然悲从心生,忍不住泪如雨下。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已经喜欢上了她……第二天,我给她打电话,我说我们一起吃晚饭吧。可是她却说不行,她要和她男朋友一起吃饭。我一听如遭雷击,当场呆住了。我万料不到她会这样说,因为据我所知,她应该没有男朋友的。挂掉电话之后,我失魂落魄地在她住过的那间房间里蹲着,一直蹲了整整一宿。
一连几天,我都没有勇气再联系她。可是,后来忽然有人给我打电话说要看房子。我觉得很奇怪,她搬走之后我并没有在什么地方登记出租呀!不过我很快便明白了:一定是她帮我去登的记!我按捺不住自己,便给她打电话。一问,果然是她。我心里有些发酸,我说:“其实我不想再出租了,我宁愿一个人住,或者,我也搬家。”我们言不由衷地随便说了一会,忽然她说,那天她在电话里那样说是因为当时在上班,老板在身边,所以……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上班时间老板在身边就得那样说,我也没有问她,但是我的心里却兴奋不已。
我们又开始来往。我们一起吃饭、唱歌、看电影。每一次都玩得很开心。我对她的喜欢程度也渐渐升华为爱,但是每一次面对她,我总是无法表达自己的爱意。我把苦恼告诉了我最好的朋友,他大骂我不是男人,连这点胆量都没有,其实我又何尝不在骂自己。尤其是好几次我看到她满是期盼的眼神,更是心急如焚。
我过生日那天,邀请了好几个朋友一起庆祝,她当然也在场。当她在摺摺的生日烛火中微笑着面对我,将一条珠链子戴到我的脖子上,我完全沉醉了。朋友们在旁边有节奏地击掌,并叫我亲吻她,但是我不是一个喜欢张扬的人,我只是轻轻地挽了她一下,没有做出过多的亲昵行为。
一个朋友跟我说:有些话你是必须要说的,你不说,别人怎么知道你的心思,就算别人知道你的心思,可是你如果不说,终究还是不能明确,尤其是爱这种东西。朋友的话也许是对的,但是,偏偏我觉得我和她已经心有灵犀了,不用再说,说了反而尴尬。然而,后来证明,我确实错了。
生日过后,我便将她当成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却发现,她对我好像有点不冷不热。后来他们家都搬到了成都,在西门买了一套房子,她也便回家里住,我们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2002年底的一天,我们见面了。我们照例去麦当劳吃东西。不过我感觉她好像变得有点忧郁了,没有以前那么开朗。本来说好了吃饭之后一起去看电影的,可是后来她却说困了,想回去了。我默然了,却只好送她回去。
下车之后,我们走了一段路,那是一条相对较冷清的巷子。我们并肩走着,我几乎可以闻到她的气息。她忽然说前面不远就是他们家了。我用鼻子恩了一声。
她停了下来,看着我,幽幽地说:“你今晚找我出来,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怔了,我忽然觉得很感伤,但我微微摇头,说:“没有了。”
她依然盯着我,眼眸里隐藏着某种东西:“你真的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吗?”
我咬咬嘴唇,说:“没有了。”
“好吧,”她惨淡一笑,“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