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21时10分,忙碌了一天的平遥消防中队战士正在洗漱,准备休息。突然急促的警铃响起,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古城监狱附近,一男子坠入水沟,无法脱身。
命令后,中队迅速出动抢险救援车及东风消防车,十名官兵赶赴现场。21时18分左右,在报警群众的引领下,战斗员到达事发第一现场。只见一大约30岁左右男子爬在水沟岸边,双腿站在水沟中,身上已经湿透且泥泞不堪,脸上也有划伤,神志已经开始不清,浑身瑟瑟发抖。在经过对报警群众询问后,得知并不认识该名男子,听到喊声后才发现此人遇险,自己实施救援无果后向119请求帮助。
队员向该男子喊话询问,初步判断此人为饮酒过度误坠入水沟中。由于夜间气温较低,该男子衣着单薄且经过长时间浸泡,若不及时救助会产生严重后果,故中队迅速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并及时与120、110取得了联系。
准备后,一名战斗员将安全绳系在自己腰间,在另两名战斗员的掩护下,下到出事男子身边,并且顺利地将绳子一端拴到了出事男子的腰间。正当大家准备将该男子拖上岸边时,由于长时间冷水中的浸泡以及身上的划伤,他发出了阵阵呻吟。战斗员只得停止拉拽,以免进一步受伤。同时另一名战士及时下到出事男子身边,与前一名战斗员配合将遇险者抬起,在岸上人员配合下终于将该男子成功救于岸上。
消防队员的询问下,该男子对自己刚才身入险境还浑然不知,只是不住的发抖,浓重的酒精味依然明显,语言模糊,故可以基本判断此人为过量饮酒,走至水沟旁失足落入水沟中。
队员将此人转交给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及120医生。
4月16日下午17时15分左右,平遥中队官兵正在训练,突然,一辆小型工具车驶到了中队大门口,车上下来的四名工人神情紧张,似是遇到险情。
经过介绍得知,原来是一名工人在使用小型电锯进行切割操作时,由于高速转动的锯齿不慎将宽大的手套卷住,导致该名工人的左手拇指被一并卷入了电锯中,顿时鲜血直流。在其他工友自行营救无效后,故马上驾车将该名工友直接送到了消防队寻求帮助。
经过观察,由于工人的手指在电锯中已被绞多时,血液已经凝固。而长时间的疼痛也导致该名工人精神萎靡,只是不住的喃喃自语:“疼。”工友的每一声呼唤都在提醒着在场的消防官兵不可再有丝毫的耽误,如果再不设法将手指取出,恐怕这个手指就将无法保全。
根据现场情况,中队指挥员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开始准备工具实施营救。考虑到电锯体积较小,如果使用金属切割器,一是体积较大,不宜控制,容易二次伤害到工人;二是使用金属切割器产生的高热量及火花也很容易伤害到工人,故救援人员果断决定使用手锯切开电锯,取出卷入的手指。救援行动开始,一方面组织人员稳定被困工人的情绪,并不断提醒他如果感到不适一定要马上提出;另一方面几名特勤人员将电锯放于一平面上,并紧紧抓牢,避免晃动,另一名经验丰富的特勤人员开始切割。根据手指绞入的长度,特勤队员很快找到最佳切割点,实施切割。经过近十五分钟的奋力抢险,“咬人。”的电锯终于被打开。而及时取得联系的120也赶到了现场,经过医生的简单包扎后,受伤工人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平遥消防官兵高潮的技能和紧张的战斗作风,受到现场工人的一致好评。
多日以来的大风降雨天气,加之长年的风吹日晒,平遥客运办锅炉房的烟囱上端已发生明显的倾斜,摇摇欲坠,给在此生活和工作的人们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4月17日下午15时左右,客运办的工作人员来到平遥中队寻求帮助,希望可以将这个“定时炸弹。”拆除。正在紧张训练的中队指战员,收到需要帮助的消息后马上丢下了满身的疲惫,迅速来到了客运办楼下,对现场的情况进行了观察,并与这里的工作人员一同商讨拆除方案。经过近十五分钟的权衡后,指挥员决定利用登高车和工程吊车对烟囱进行拆除。
消防人员利用登高车升到倾斜的烟囱上端附近,将绳索拴在烟囱上,并将另一端挂于吊车的吊钩上,利用吊车的拉力将危险性最大的上端成功取下。之后将烟囱的剩余部分挂于吊钩上,另两名消防人员利用金属切割器对烟囱的下部进行了切割,利用相同的方法,最终把整个烟囱成功取下,“定时炸弹。”被成功拆除,避免了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4月18日凌晨3时52分,平遥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命令,位于平遥县21号一商店发生火灾,请速救援。中队立即出动十四名消防官兵、两部消防车火速赶往现场实施扑救。
到达现场后,只见商店内部火光一片,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并且引燃堆放在院内的木材堆垛。肆虐的火魔没有丝毫退缩的意思,迅速向仅2米远处的民房袭击而去,情况十分危急。更危险的是火势将院门封堵,被困人员无法逃脱。如果扑救不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火场情况,指挥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迅速进行战斗部署。战斗一组深入院内实施救人;战斗二组出两支水枪,一支消灭院内木材堆垛火灾,同时阻止火势向周围民房蔓延,另一支水枪进行内功,消灭商店火灾;战斗三组抢救未燃物资。命令一下,战斗立即有条不紊的展开。
4时08分,被困人员成功救出。
4时32分,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4时42分,火势彻底熄灭。
在这场火灾扑救中,消防官兵快速的接警出动、过硬的灭火技术、顽强的战斗作风得到了受灾户及现场围观群众的高度赞扬,再一次用实际行动树立了消防部队光辉形象。
2007年4月20午15时40分,平遥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一起沥青火灾报警电话。大队迅速调动消防泡沫车、水罐车各一辆,官兵16人赶赴火灾现场,经过近1个小时的扑救,火势得以控制,并在近20分钟的冷却后,顺利将火扑灭。
15时48分,顺利到达火场。由于沥青起火后的高浓度污染,长长的黑烟飘散在一百余米的旷野中。燃烧产物使周围50余米的能见度大大降低,侦察小组反复观察才确定着火点。存放沥青的地方是一个大型的土坑,经燃烧融化的沥青从土坑的侧面流在了土坑外,并引起了山火,情况十分紧急。
教导员迅速命令,一小组出泡沫枪和喷雾枪各一支,用雾状水冲散浓烟后,迅速用泡沫枪进行喷射。第二小组利用铁锹、沙土对流出的沥青进行掩埋、堵截。由于指挥得当,迅速将火势控制,最终将火熄灭。
战斗员又用喷雾水枪对火灾现场进行了降温处理,对存放沥青的土坑进行了掩埋。
4月25午15时45分,平遥消防中队全体官兵正在训练场进行现场急救基本技能训练,突然电铃声急促地传来。火情就是命令,一中队第一出动力量共12名官兵迅速做好战斗准备,向失火地出发。
十分钟后,消防官兵赶到了现场:平遥县悠然小区6号楼一单元。到达现场后,经询问得知,失火的具体位置为该单元的地下室,一名群众曾下到现场进行扑救,目前已无名火,有一名男子困于地下室,已经昏倒在地,但烟雾很重无法进入现场。120的救护人员也束手无策。
情况紧急,多耽误一刻,困在地下室的群众就多一分危险。中队指挥员马上命令:“两名战斗员佩戴空呼随我下到地下室进行营救。”深入第一现场后,消防官兵发现在地下室狭小的空间内,有一名大约50多岁的男子倒在地上,旁边还有一个蜂窝煤炉在冒着烟。指挥员迅速命令两名战斗员将炉子搬至户外,并取担架到地下室中。二分钟后,昏倒的男子被抬上了120急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