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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赵本夫(1)

1.大地人

赵本夫

我一直关注着大地和大地人。关注大地,就是关注人和大自然的关系,关注大地上人类的生存状态和生命意识,关注文明对大地的影响和文明进程中人性的变异,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我的许多作品转向上述内容。我创作之初的作品,当然也写人,但那是把人作为社会的人来写。后来的许多作品,也是把人作为大地人来写,这有很大的不同。当然,把人作为大地人来写,也不可能离开社会生活,这并没有什么矛盾,因为社会生活也是由大地来承载的,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物种,人类社会只是自然界的一个部分,而大地包容和承载着一切。一个是社会的背景,一个是大地的背景,因为视角和视野的不同,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之所以对大地感兴趣,当然首先是因为情感。我祖辈生活在农村,父亲和母亲的两个家族,都曾是当地有名的大户人家,拥有过很多土地。我自己十三岁以前一直生活在农村,在大自然的环境里长大,和日月星辰、风雪雷电、大地庄稼、树木花草,和牛马驴骡狗猫鸡鸭建立的感情,已经浸透到血液中,永远都不可能改变。后来,我又在小县城里生活了三十年,小县城的环境和农村差不多。我家在院子里栽树种花养草种辣椒茄子丝瓜,丝瓜开花时一片金黄,引来蜂蝶成群,结的丝瓜吃不了,送给邻居吃。几棵梧桐浓荫蔽日,夏天就在树下吃饭。父亲从老家移来一棵小枣树,栽在我们院子里,三年后挂得满枝红枣。我还养过很多条狗,最多时养过十二只猫,几十只鸡鸭,真叫六畜兴旺。女儿上中学时,晚上补课要迟至十点,我家的狗不用催赶,每晚会准时去校门口接她,然后一块儿回家。这和农家无异的日子,至今令我怀念。

直到今天,我已举家迁来南京十几年,在外人看来,我早已是这座城市的一员,是大街上熙熙攘攘人群中的一个。但我知道,我在心理上从没有进入过这个城市,一直和它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城市的繁华和喧闹让我敬而远之,有时一年不逛一次大街。偶尔身处闹市,会茫然不知所措。所以每次去大街,妻子儿女会像对小孩一样对待我。一次陪家人上街买电器,走得渴了,女儿在临街铺子为我买了一大杯饮料,走出几十步时喝完了,我忽然想起要送还人家杯子,忙转身就跑,女儿一把抓住我说爸爸你干什么去,我说不要还人家杯子吗?女儿大笑,说这是一次性纸杯,用完丢垃圾桶里就行了。有时,我会在下午骑自行车外出锻炼,却时常迷路,却又不服气,不肯问人,心想还能摸不回去吗?就这里骑骑,那里骑骑,有一次居然花了三个多小时才摸回家,估摸骑了有上百里路,弄得大汗淋漓,妻子早在家急得团团转了。

十几年前,我是因为工作和儿女的原因才搬来南京的。可我一开始就选择了郊区一处房屋,这里靠近大地泥土山水树木,感觉并不像在大城市,倒像住在一座小镇上。我的家也不像一般知识分子家庭那么讲究,来了客人不必脱鞋。如果把家弄得像宾馆一样纤尘不染,我会不舒服。火炉在南京早就被淘汰了,我家也装有暖气空调,可我从来不开。一到冬天,妻子就忙着在我书房里收拾火炉,买一堆煤球码在那里。天太冷或下雪了就烧火炉,一只烟筒伸到窗外去,火炉上放一只茶壶,烧得咝咝响,壶口里冒出的蒸气在书房里散开去,滋润而温暖。水开了,提壶泡一杯茶,捧在手里慢慢呷。看书或写作到深夜不睡,有点饿了,就在炉口上烤一个馒头,一层皮焦黄酥脆,再找来几样剩菜,一股脑儿倒进一口小铁锅,放在炉口上炖得咕噜咕噜响了,不用盛出,就坐在火炉旁,就着烤馒头吃得热火朝天。书房里还放着一口小砂缸,里头盛着自家腌制的鸡鸭蛋,馋了就捞一个煮了吃。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的书房有些零乱,却充满生活气息。书房既是客厅,也是小外孙的游乐场。书架旁的地板上,摆满他的汽车飞机大炮和十八般兵刃,他在那里打得咚咚嚓嚓,我照样可以坐在书桌前看书写作,不受干扰。但有时他会突然在我背后大叫一声:“赵本夫,给我讲个故事!”我就只好停下来对付他了。二十多年,从儿子到孙子,我已经习惯于在这样的氛围里写作。如果小外孙去了幼儿园,家里人都去上班了,满屋子寂然无声,我反而会走神,只好打开电视机,让它在那里响。

我抗干扰的能力很强,只要进入写作,生活中的一切都会忘掉。我睡眠一向很好,从来不知失眠是个什么滋味,不论写作还是生活中的烦恼,都不会影响我睡觉,即便深夜临睡前喝一杯热咖啡,也能倒头就睡,不管屋外山风林涛,风雨雷电,要不了三五分钟就能酣然入睡。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我睡得十分踏实。我常为此惭愧,觉得有点对不起“知识分子”这顶帽子。

我生活得简单而又充实,就是因为和城市生活保持着距离,不是不能进入,而是根本就不想进入。这种距离感让我可以做一个看客,从容观察各种城市西洋景和人物故事,获得一种和大地生活不同的参照,也让我专心于自己的文学世界。

如果说与生俱来的情感使我对大地充满爱恋,1985年初夏的一次旅行则让我进入了一种理性的自觉。在那之前的几年,我写过一组故道风情的小说,总觉有些浮光掠影。家乡丰县也属黄泛区,黄河曾在那里流过八百年,这条母亲河浇灌了这片土地,又毁坏了这片土地,历史上没完没了的决口把大片大片的良田变为黄沙地,无数村庄和生命葬身洪水,在严酷的自然环境里,一辈辈人是怎么活下来的?土地的意义是什么?我决定对黄河故道作一次考察。考察不是采访,我只是想获得一种对故道的整体感受。

1985年初夏,我带了一个小伙子董亚平,各骑一辆自行车上路了。小董也是位文学爱好者,又会武术,一路有共同语言,也有安全保证。我们沿大沙河插入黄河故道,由苏北一路经皖北、豫东、鲁西南,在苏鲁豫皖交界的十几个县,有时一天跑一百多里,有时就停下来,坐在故道岸上,喝酒聊天,或静静地感受它。当年黄河决口浊浪滔天的场景已不复见,只能看到一些遗迹了。大堤残破不堪,大堤内干涸的河床比堤外的土地高出许多,有些河段积存着一洼洼死水,而大部分河底已种上了庄稼,真是沧海桑田。故道两岸尚存一些散布的土丘,看了有些奇怪,问当地老百姓,说是逃命墩,历史上防备黄河决口时紧急逃命用的。由此可见当年的仓皇。但这些逃命墩还是无法阻止千里中原屡成泽国。令我吃惊的是,现在的故道两岸,依然村庄稠密,林木繁茂,老百姓在土地上耕耘劳作的情景,让人感到一种平静和安详,仿佛这里不曾有过灾难。这让我感叹人类的再生能力。

那天午后,当我盯着残破的大堤下一个老人劳作的身影时,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问题,他脚下的这片土地三百年前属于谁?我忽然激动起来,是啊,三百年前这块土地的主人是谁呢?那么三千年前呢?在几千年前历史上,这块土地曾有过多少主人?他们都叫什么名字,他们的后代现在都在哪里?这块土地对他们来说还有意义吗?再过三百年、三千年,这块土地又将属于谁?还会更换多少主人?过去我曾数次通读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对于江山易手的事可谓熟悉,但当时只在书本上看,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可那天由老农脚下那片土地引发的联想,却突然让我进入了人类历史的隧道。人类由野蛮进入文明,是从私有财产开始的,在所有私有财产中,土地又是最重要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围绕对土地的占有,人间不知演绎了多少悲剧,小到一家一户,大到一个民族一个帝国,杀掠征伐,永无宁日。但最终谁也不能永远占有它,土地依然是它自己。在世界任何地方随便抓起一把土,都比人类古老得多,都可以见证并嘲笑那些走马灯一样慌里慌张的占有者多么荒唐。但大地无语。想到这里,我突然领悟了什么。回来不久,我便写了六万字的中篇小说《涸澈》,一天平均六千字,一气呵成。这部小说不再写风情,而是写人的生命意识。文明社会的法则在一个大漠中的村庄一文不值,而一代代人的繁衍生息才是最重要的。这是一个寓言。生命的存在应当高于一切。后来又有了《走出蓝水河》《蝙蝠》《陆地的围困》《寻找月亮》等小说。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经过十几年准备之后,终于开始长篇系列《地母》的写作。五年前,已出版了《地母》第一卷《黑蚂蚁蓝眼睛》和第二卷《天地月亮地》,下头还有第三卷。这部小说有我父母两个大家族的影子,但我并没有像一般家族小说在社会层面上展开悲欢离合兴亡衰落的故事,来证明谁对谁错,只是把那些作为背景,把重点放在了人和土地的关系上,试图找回人类对大地的宗教感。人类对大地对自然的崇拜其实是最原始的崇拜,但文明社会的人似乎忘记了这个赖以生存的根。时间将证明,这个原始的崇拜,也将是人类的终极崇拜。在我的这批小说里,所有的人物、故事、场景,都成为一种载体,不是乡村小说,也不是城市小说,它只是小说,一篇篇承载着我的观察、思考、理想和情感的小说。

我如今生活在一个现代化的都市里,我经历过蒙昧和大地人的生活,也看到了文明人的生活,甚至还去过欧美许多国家,这对我来说都是财富。没有人能阻止文明的进程,文明的确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好处,特别当我回忆和看到至今仍有许多人在贫困中艰难挣扎的时候,我真的渴望发展能给他们带来福音。但我还是要说,发展并不都是文明,有些发展已成为赤裸裸的罪恶。即使是走向文明的发展,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文明带给人类的是对大地的破坏,那还不如放慢文明的脚步;如果文明给人类带来的是紧张焦虑,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猜测、戒备和倾轧,我们的生活还不如回到质朴和简单。

作家可以关注的东西很多,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并不想和文明唱反调,那太悲壮,也太不自量力。但我热爱大地,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5.关于赵本夫的三篇文章

陈思和

何镇邦先生来电嘱我谈谈赵本夫,才想起不见本夫也已经很久。虽说他住南京主编《钟山》,我在上海执教复旦,本来离得也不算很远,但沪宁两地来往不多,偶尔有事我去南京大学,也总是在校区里活动,来匆匆去匆匆,但有时在回程路上列车徐徐离开南京站时,会突然想到本夫住在这个城市,这时候正不知忙些什么,于是一个朴素憨厚的农夫模样的身影才会带着笑容出现在我的眼前。其实这个模样也是十多年以前认识的赵本夫的模样,现在对本夫的印象反而很淡然了。

不知道何镇邦先生为什么指名要我写本夫,也许是本夫推荐的吧,这么说来,本夫还没有忘记我们俩在二十年前的一段文字缘分,这也是我所不能忘怀的。要说本夫,也只有从这段缘分说起。时间真是过得飞快,回忆起来已经是二十年以前的事了。

1981年我在复旦大学中文系念四年级,那时高考刚刚恢复,诸事都很乱,我是第一届的考生,称作77级。但是我们正式进校读书是在第二年的春天,与下一届78级只相差半年时间,到1981年底才毕业。在临分配时总还有些幻想,这以前大学生毕业完全是计划分配,个人没有一点自由可言,但这次是“文革”后的第一次大学生分配,还是比较尊重学生的意愿,可以说是人尽其才吧。有一次遇到《文汇报》编文艺版的褚钰泉,他建议我写一篇评论文章在《文汇报》上发表,也许可以增加毕业时求职的条件。在20世纪80年代初,年轻学生能在《文汇报》上发表专业文章是莫大的荣誉,对此我一直感激褚钰泉的好意提携,他总是在年轻人最需要支持的时候伸出兄长般热情之手。不过褚钰泉并没有给我命题作文,我一时也想不出写什么题目,这纯粹是为写作而写作,于是就跑到系资料室里去乱翻杂志,想找一个题目来做文章。读着读着,一直没有碰到特别有新意的作品,这样找了好几个星期,直到读着《雨花》上赵本夫的短篇小说《“狐仙”择偶记》时,才感到眼睛一亮,当下就认定自己应该写的书评对象找到了。那时的文学正处于百废待兴的重大时刻,许多以揭露“文革”罪恶为主题的“伤痕”、“反思”文学逐渐蔓延,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的关注,不过正是因为社会关注多了,创作大致也有了一些模式,所以也不觉得特别的新鲜,尤其是一些显示知识分子正义感的学生腔文字,也让人读得有些厌倦。而本夫的这篇小说却没有这种义愤填膺的东西,却是写了一个农村的风流寡妇的故事。她因为生得漂亮,又善于利用男人对她的好感,所以被称作“狐仙”(在江南也就是狐狸精的意思)。小说语言幽默俏皮,透着一种农民的狡黠,人物也都是善良的小人物。这样的农村故事很符合我对艺术的审美趣味,于是就写了一篇很短的书评,不过就是千把字的篇幅,寄给了褚钰泉,过几天就很顺利地刊登了出来。

这篇书评因为写得早,也比较幼稚,后来我就没有再提起过它。1996年我修订出版第一本编年文集《笔走龙蛇》时,有意把以前写的一些短小书评文章作为附录放在文集里,却不知什么原因偏偏没有收这篇文章。今天为了写文章才从旧箱底里翻出这张黄旧的报纸,读着它就仿佛遇到了一个童年时代的拖鼻涕小朋友。出于敝帚自珍的心理,我先把它抄在下面,再来谈这篇文章给赵本夫带来的厄运:

农民的爱情——简评《“狐仙”择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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