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习习,阳光明媚的初夏。
当今世上,还有谁有那个闲情和财力,制造这么繁杂的木制飞鸟呢?
所以,那从大飞鸟上缓缓走下来的,正是那已经变成巨富的李佑。
他今天穿得很考究,蜀棉缺胯袄子,上面绣着鸟兽,还有一件贵气的紫色半臂。配上清新自在的笑容,显得英拔飒爽。
“不错唷,妳的脸色没之前那么干旱枯黄,身体也没之前那样瘦筋巴骨。”李佑满意地打量我。
“哼!你这说法像批评多过赞美!”我瞪他一眼。
“嘻嘻,李某不过说话心直口快,完全没有贬义,妳别在意。”今日,他回复了老习惯,嘴里来回叼弄着一根精美的金牙签。
发迹以后,他竟然在牙签上,镶上红珊瑚和红宝石,愈加显得金光闪亮。他连一根牙签也如此,真不知他的府上,会豪华成怎地模样。
原来,无论他现在举止多成熟稳重,当他戏弄着招牌金牙签的时候,还是予人嚣浮轻巧的感觉。
不过,我觉得他这个动作很有亲切感。我好怀念他嘴里的金牙签,以及他叨弄牙签的悠闲。
“你这飞鸟怎么回事?”我抚摸着那只大木鸟,感觉巧夺天工,而且安全稳当。
“这象牙塔底下,被朝廷重兵把守着。别说是人,可能就连一直苍蝇也飞不进来。”李佑将牙签往半空抛,又及时接着,好像表演杂技一般。
“李某多番琢摩,想了大雕,绳子、轻功等不靠谱的方法。最后,李某让好几百下人,连夜打造了这只能够在空中飞翔的大木鸟。”说毕,他以微黄的牙齿,紧紧咬着牙签。
“其实,初期试飞的时候,下人都跌得伤痕累累,有个下人还差点瘫痪。就连李某,也在学习用大鸟飞的时候,跌得鼻青额肿,皮破肉绽。”李佑拉开了最上好的丝绸裤子,露出了斑斑驳驳的瘀伤,可谓体无完肤。
我看见李佑的伤势,不禁眼红鼻酸。对于他的情意,我是心领神会,可是无以为报。
他乘机以更感性的声音道:“李某为了见妳一面,可是无所不用其极 。”
“可是,你那天不是说,如果有人要动我一根汗毛,你就会立刻保护我周全吗?怎么当贫尼被灌下毁容汤的时候,你都无动于衷。”当时的我,多期盼他的出现。
“这事并非妳想象那样。李治在这之前找到了李某,告诉李某他的失忆只是权宜之计,让李某别轻举妄动,免得破坏了妳的幸福。他一口咬定,他才是妳的归属,妳的未来。”李佑愤愤不平道。
“最后,他还用李某的母妃来交换,让李某可以光明正大地带着母妃离开大明宫。哎,谁让他是当今皇上呢?所谓富不与官斗,金钱还是敌不过权势。”李佑轻蔑地转动嘴里的金牙签。
“噢?”原来李治在我背后,做了这些。他从没告诉我。
“妳在这儿很闷吗?怎么书法练了那么多本,但是却越写越潦草?”他翻开了我桌案上的字帖,细细赏析。
“书法代表的是一个人的心境。李某一看这字体,就知道妳心慌意乱,心烦气躁。妳在苦苦等待某个人,可是目前的结果并不明朗是吧?”他一语道破我的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