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云腾雾折腰舞,
翻云覆雨鱼水舞。
春风数度情深切,
红颜未老恩先绝。
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
寒冬萧瑟,霜雪不霁。阴郁黯淡的鱼藻宫,弥漫着氤氲苦涩的中药味。
汉王刘邦病入膏肓,尝尽百药均无起色。他脸色枯黄,眼珠黯淡,病恹恹地躺在病床上,足足三个月余。
今日的刘邦,不论吃下什么东西,都稀里哗啦地往我身上呕吐。为此,我一连换了好几件深色简朴的裙裾。不过,我仍然坚持亲自喂食他,绝不假手于鱼藻宫内其他宫女或太监。
我多次怀疑,刘邦身边仿佛被一群凶神恶煞的牛头马面围绕着,以致四处总散发浓郁的死亡腐朽气息。
这时,洪太医悄然将我拉到一角,惶恐道:“戚姬娘娘,皇上恐怕已时日无多。”
“久闻洪太医有在世华佗之术。请洪太医务必竭尽所能,让皇上起死为生。”我无法接受洪太医这个说法,眼泪顿然无法克制地涌泉而出。
不远处,刘邦凄厉地干咳几声。我马上用墨绿色的云袖,擦干脸上的泪水,强撑笑意,疾步行至他榻边。
“季郎,可想喝水?”我装作没事一样,声调是上扬的,轻快的。(注:刘季是刘邦登基前的名字)
“懿儿,寡人早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刘邦努力挤出一丝干涩的微笑。
“怎可能?皇上将寿与天齐,与懿儿白头偕老。”我尽量说些动听的安慰话语。
可,我不禁万般戚然,万般无奈。遥想当年,刘邦无论在战场,在朝廷,都威武果断,风姿飒飒,是我心中恒久的英雄。
原来,即使贵为一国之君,即使权倾天下,到头来谁都敌不过病魔,战不过阎王。
“懿儿,妳是寡人今生最爱的女人。”刘邦他以干瘪的手掌,轻轻托起我的下巴,然后以昏黄病厌的眼珠,瞧瞅着我。
“懿儿也最爱皇上。”我努力挤出一丝微笑,垂头为他低头揉腿,不想让他看见我此刻悲恸入髓的表情。刘邦的大腿上,有七十二颗耀眼的黑痣,据说是贵相中的贵相。
“懿儿,妳还记得初次遇见寡人的情景吗?”刘邦的眼睛,闪过刹那的光彩,如破晓的第一道曙光。
“当然。那日情景,可谓历历在目,刻骨铭心。”我的思绪,倏地回到了那段妙曼美好的日子。
~~~~~~~~~~~~~~~~~~~~~~~~~~~~~~~~~~~~~~~~~~~~~~~~~~~~~~~~~~~~~~~~~~~
话说汉高帝二年(公元前205年),汉王刘邦在彭城战败,狼狈逃到定陶。当他单枪匹马逃到曹州戚家村时,追兵依然紧不舍。
这时候,他逃到爹爹的花圃里,便上前求助道:“在下是汉王手下,正被敌人追捕,恳求老翁与姑娘倾情相救。”
我见眼前的男人长得相貌堂堂,气度若虹,风采摄人。那笔挺的汉军军服穿在他的身上,感觉特别英姿飒爽,量体裁衣,不像是个坏人。我马上遥指附近的一个枯井道:“你赶快躲进枯井里面吧。”
“走!”我爹爹还主动领着这个素未谋面的男人,躲进那个枯井里。
我二话不说,马上将很多花草树木的残枝枯叶,重重铺盖在枯井上。接着,我将一只稻草人缚在陌生男人的骏马上,还用木棒狠狠抽打那只马,好让那只马,急风一样逃得老远。
果然,那些后头的楚兵,都奋力去追捕那只稻草人骑着的黑马,真是愚昧不堪!
夜晚,我爹爹准备了丰富的酒菜招待刘邦,还命我为刘邦跳一支《翘袖折腰舞》。
别人或许不明白我爹爹的心思,可我明白。
我爹爹虽然外表看起来是一个淳朴憨厚的老翁,可他绝非一个等闲的花农。他不会随便邀请陌生人到我们家吃饭,更不会无缘无故叫我出来献舞。
我爹他,其实精通相学和命理。那时候,天下以项羽实力最强,士兵也最多。刘邦打了那么多仗,几乎都屡败屡战,无一次不是狼狈而逃。可我爹一眼看透,刘邦是一匹黑马,注定是统一天下的真命天子。
话说,在我们父女最困难的时候,我饥肠辘辘地跟我爹爹建议道:“爹,我跳舞了。不如我们用做舞鞋的铜板,买几个馒头来充饥吧。”
只见爹爹沉下脸,严肃道:“不行。妳这个命,注定一舞倾城。”
注:鱼藻宫,刘邦建给戚夫人的宫殿。
求支持新书《鲜肉太子:再贱萌妃》
新人开书不容易,请多多捧场哟!!!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