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老子·第九章》)
译文:与其满而溢,不如适可而止。锋芒毕露,难以长久。金玉再多,终有去时。富贵而骄横,则自埋祸殃。
持,握也,把东西抓在手里不松开。那么,是什么东西会让人抓住了就不想放手呢?无非是名利私欲。把这些东西抓在手里,而且是想要越多越好,与其让这些东西多到成为负累,还不如早点放手。
将刀剑放在砧铁上敲打,使它们变得锋利,但是这样的锋利却不能保持很久,因其锋利而易缺口或折断。刀剑的锋利也就是它们所处的最高点,但是这种状态是不可能持续很久的。这就像是短跑运动员,大家都知道他们最后冲刺的时间都很短,因为要在那短暂的时间里将力量积聚在一处发挥出来,这是非常消耗体能的,时间长了的话人体会负荷不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能量去支持。
其他事物也是一样,都有其能量的存在,过于发挥这种能量,也就是在加速它们的消亡。火烧得最旺的时候,也就离它熄灭的时候不远了。
接下来老子又说,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这其实是在说社会财富过于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就必然会造成大部分人的物质生活的严重匮乏,也就会有各种社会矛盾的产生和激化,这样一来社会就会变得动荡不安。在这种动荡之中“莫之能守”是必然的事情。随着财富的集中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人往往会恃势而骄,给自己积聚祸端。
美国每年法定的休假日里,有一个为纪念开国总统华盛顿而设的“总统日”。虽然华盛顿的生日是1732年2月22日,但为了与其他休假日的规格相一致,美国政府决定把每年2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作为总统日来纪念他。
从华盛顿到小布什,美国有过43位总统,但无论林肯、罗斯福、肯尼迪或里根,谁的功劳和威望都比不上华盛顿。270年来,美国流传着很多关于华盛顿的美谈,说他在世时“像父亲照管孩子那样领导国家”,他是美国“战争中的第一人,和平中的第一人,国人心目中的第一人”。
但事实上,当华盛顿在世之日,他并没有获得众口一辞的赞语,他的能力和品质都受到怀疑。在包括杰弗逊在内的反对联邦主义者的人们心目中,华盛顿是头号恶棍的代号。许多报纸发表过攻击他的言论,如《曙光报》就声称:“如果有哪个国家由于一个人的存在而堕落,这就是华盛顿统治下的美国。”这些言词纵然涉嫌个人攻击,但也不为无因。华盛顿是一个讲求现实的人物,其为人行事并非完美无缺。例如,他曾因杰伊条约之故背弃昔日盟友潘恩,令后者饱受牢狱之苦,差点命丧异国。
但是在华盛顿去世之后,他的名声却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敬仰。美国不仅有华盛顿州和华盛顿市,还有32个州都有华盛顿县,121个邮局以华盛顿为名!所有这些都带着神圣的意味。亚伯拉罕·林肯曾在演讲中指出:“给太阳增添光辉或给华盛顿的名字增添荣耀都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呢?
华盛顿的杰出贡献和崇高历史地位不仅在于他领导北美殖民地军民抗击英军赢得独立,领导制定联邦宪法,担任国家元首建立共和政体与权力制衡的联邦政府,还在于他高瞻远瞩的政治智慧,在达到权力顶峰时功成身退的心胸气度与政治品德,以及他为后世树立的光辉榜样。1782年,他拒绝部下尼古拉上校皇袍加身的建议,消除了君主制对美国的威胁。次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之后,他以功成而辞去一切公职,回乡务农。
1787年9月的一天,富兰克林步出制宪会议大厅,费城市长的夫人问他,新国家将是什么样?富兰克林回答说:“一个共和国,夫人,如果您能够维持它。”不仅如此,当时华盛顿也估计制宪会议拟定的宪法能维持20年就算不错了。这反映了新生美国的不明朗的前景。后来的历史发展却是这部宪法200多年来一直管用,至今仍是各民主国家的宪法模本。之所以有此,华盛顿的努力和影响是功不可没的。
1797年,华盛顿在连任两届总统之后,再次自行引退。当时美国宪法尚无任期限制,他完全可以当一个终身总统,因为没有别人比他更受爱戴与敬仰。但是1796年秋天,华盛顿还不到65岁,就向人民发表告别词,说自己“年事增高,越来越感到退休的必要”,因此“下定决心谢决将我列为候选人”。可以说华盛顿开创了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光辉典范,弥补了美国宪法的严重缺陷,为人类结束终身制、消除个人独裁的隐患提供了一个弥足珍贵的惯例。
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华盛顿会在今日受到人们如此爱戴和缅怀了。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而一个组织、政党或国家的存续时间在理论上来说却是可以不受限制的。当一个人的功业达到顶峰的时候,也就是该考虑引退的时候了,因为他不能使自己个人的顶峰成为集体发展历程的至高点,否则整个集体的生命将随同其个人一起衰老、死亡,这是不符合“道”无尽循环之意的。
在今天某些企业的发展来看,也能发现同样的道理。有的企业领导者,个人成就辉煌,但是后继者却往往不能使企业更上一层楼,这就是因为之前的领导者不能够功成身退,或者在退位后仍然把持企业的重要命脉,使得个人成为企业的灵魂,而一旦自己不在了,企业就会难振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