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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没有钱,就去抢吧!

没钱了?那就去抢吧!

“你们谁还有钱?”

逃亡之旅才开始不到三天,逃亡团体便遭遇到了财政危机。之前因为匆匆从翡翠港城逃离,大家都没有什么准备。除了陆斯恩带了个手提箱里面大多是换洗衣物以外,其他人三人几乎都是空手上路。这两日的花费都是陆斯恩买单,而陆斯恩也没有带多少盘缠。他一路其实是靠着不断接任务来筹集继续旅行的旅资。

莫德尔小姐首先没好气地说:她是个穷鬼,没钱!——莫德尔家的财政一贯以来都是由管家李维掌握。正牌家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身上从不带钱。

李维那天出门去拜访寓居于翡翠港城中旅店的陆斯恩,没打算出远门,所以身上也没带多少钱;回来就遭遇大宅凶变,公私财产都伴随着莫德尔大宅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净。

邓肯挠着头说道:他那天晚上来旅店找李维他们的时候也没有准备,兜里只有平时跟朋友下馆子喝那么一两杯的酒钱。

所以到头来大家都是几乎一文不名的穷光蛋。

一伙人面面相觑。一文钱难死英雄好汉这种事情还真在现实中碰上了。现在李维方才体会老麦康恩经常挂在口中的那句名言——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难道逃亡之旅才刚刚开始马上就要夭折?

“看来没办法了……”

即使面对困境,陆斯恩脸上依旧挂着高雅微笑。有时候李维真怀疑他是不是做了一副面具贴在脸上。

莫德尔小姐也郑重地点了点头。二人之间仿佛隔空达成了某种无声的默契。

“既然没有钱,那就去抢吧。”

陆斯恩口中说出令人似曾相识的话,让李维差点没一口气顺不过来背过气去。实在难以想象从这个衣冠楚楚的学者模样青年人口中竟然会说出如此没有节操的话。更难得的是,说话人的语气和神态完全没有任何愧疚和不安的样子,仿佛他说的只是天地间最自然不过的质朴真理。

不用回头确认就知道莫德尔家的家主是个什么反应。这一位之前就有意当抢劫预备犯。

邓肯默然不语,脸上泛起一层红色,一直到脖子。显然让这位前执法者(虽然是伪装)下定决心支持近在迟尺即将发生的犯罪行为,需要做出极大的思想斗争。不过最终良知还是不敌现实。爵士妥协了。

邓肯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道:

“虽然是不好的行为……但是为了保护小姐的安全,也不得不如此了。”

然而对爵士良心的考验还未到尽头。

“什么!你们说让我动手?”

明白了同伴们的意思,邓肯的一双牛眼像铜铃一样瞪了起来,下巴上的髯须根根竖起。看见爵士炸毛的样子,陆斯恩双手一摊,和其他人交换了一个眼色。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你看我们这些人中哪一个像强盗?

莫德尔小姐和李维这两个“弱质女流”就不用说了。以陆斯恩的模样当道一站,人家恐怕反而会热情地主动邀请他上车同行。所以只能是你了!

最后,被选定当“强盗”的邓肯只能寻了处僻静的地方,先将马车隐藏起来;然后用布蒙了面,潜伏在官道旁的树林中,像一个真正的强人那样等待着合适的猎物出现。李维等人则躲在更远的地方,为他望风。

仿佛是要考验第一次从业的“强盗邓肯”的耐心似得,爵士忍受着在草丛里喂蚊子的烦恼,苦苦地守候了大半天,也没有一辆马车或行人出现在他的视野中。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选择的地点实在太偏僻了,还是旅客们心有灵犀地在这一天集体选择了休息。

如果就这样等到日落还没有猎物出现,那就不是我不出力,奈何天意如此。——爵士的良心或许会好过一些。

然而天意似乎就是不遂人愿。从道路尽头的林荫后面,传来了轻快的马铃声与车夫的呵斥声。看样子猎物终究还是来了。

邓肯伏低了身体,将身形完全隐藏在了路边草丛中,屏息观察着迎面而来的猎物。

这是一辆外表非常朴素的旅行马车,在乡间的道路上很常见。车厢外壁上有一个陌生的车行标志,也许是哪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车行。雇佣这种马车的人通常是一些乡下的绅士或小城镇的商人,总之不会是什么很有油水的角色。不过李维他们并不想真的靠剪径发大财,只是想从对方身上“借”到一笔继续旅行的旅费。

没错。是“借”,不是抢。——这是邓肯爵士说服自己的理由。

他决定一会儿先以好言相劝开头,尽可能说服对方乖乖地把旅资奉上来,不要让他动手。

马车拐过一道弯,眼看就要从爵士潜伏地方通过。爵士突然从草丛中立起身来,一个箭步跃到马车前面,隔着一个马身的距离挡住了对方的去路。马车驾驶座上的正副御者们都一惊,急忙勒马止步。马车急停了下来,车厢中立刻传来了不满地询问声。

挡在马车前的邓肯爵士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毕竟第一次做没有经验,过分紧张的他在跳出草丛的同时,就将刚才准备好的台词丢到九霄云外去了。结果就演变成了他和车夫双方大眼瞪小眼,半天谁都不出声的尴尬局面。终于副驾驶座上的一个仆人模样的中年人忍不住了,他出声问道:

“你想干什么?”

“我……我……”

爵士结结巴巴了半天,“抢劫”这个词就是出不了口。就在马车上的人几乎要将他当作一个傻子的时候,突然从爵士的身后传出一声大喝: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邓肯大吃一惊,急忙回头看去:只见他身后不知何时又站一人,气势汹汹地当道叉腰而立。虽然此人脸上也蒙着面巾,但是邓肯分明通过那身形认出就是陆斯恩。

原来是在远处观看的众人看见“强盗邓肯”如此不上道,便派出陆斯恩前来协助。

然而陆斯恩这个强人扮演得也是不称职的。他刚才的话虽然表达没问题,说出来的气势也十足,但是用的是文绉绉的古话,大约是中古时代强人们剪径劫道所说的江湖之语。马车上的车夫们不得不恳请陆斯恩重复了几遍,最后还是听不懂。直到马车的车厢里传出一个似乎是强忍着笑意的声音。

“好了。人家的意思是说:他是打劫的。”

外面的人终于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原来是打劫的!年轻人,好好说一句“打劫了”很难吗?——嗯,不对!关注的重点错了。

车夫身边刚才发话的那个中年人脸上带着似怒似笑的神情,嘴角哆嗦着,看着挡在前面的两个宵小,从牙缝里挤出几句话:

“你……你们这些大胆刁民!你们知道打劫的是谁吗?”

现在这世界可不比中古的时候,强人满地跑,甚至一些流浪骑士脱下罩衣就转职成剪径强人。一些古书上记载的著名英雄都是通过“打劫与被打劫”相识的,有些还传为佳话。现在的帝国治安已经大为改善,路上强人少见。没想到偏偏就给他们遇上了两个。

怕是不需要怕的。毕竟这次陪同主子出行的同伴中就有武艺高强的好手。但是刚才自己居然和这两个连话也说不利索的笨蛋强盗费了半天口舌,令到中年人有种被傻瓜强行拉到同一水平的羞辱感。

邓肯和陆斯恩两人交换了一个颜色——莫非劫到一个不得了的角色头上了?

然而还没等他们达成一个共识,只听车厢中传出了另一个声音。声音的主人似乎兴致勃勃,语气中充满了洋溢的热情,完全没有一点被打劫应有的觉悟。

“真有意思!帝国不是说治安好吗,怎么就遇到劫道的了?——也好。刚才还说路上无聊,马上就有乐子找上门来。且让我去会一会他们。”

随着这个声音,从马车上下来一个人。

这是一名身材非常高大的红发青年男子,强壮而匀称的体格在气势上完全不输爵士。而且跟相貌天生欠费的爵士不同,男子的相貌仪表堂堂,长着一副浓眉大眼的国字脸,嘴唇上带着一层薄薄的青须,堪称古典美男子的典范。红色而微卷的短发有些随性地披散在他的额头上,一目望去犹如一团火焰在头顶燃烧,显得格外抢眼。

红发男子的目光在邓肯和陆斯恩的身上先后扫过,在邓肯的身上多停留久一点,脸上露出欣赏的神色。

“这个汉子倒是有些意思。你若是不干强盗,不如给我当个随从。”

爵士默不作声,算是拒绝了。

红发青年见状冷哼一声,问道:

“你没有武器吗?那我也不欺负你。且空手陪你玩两招。”

说着一边解开了两边衣袖的扣子,将袖子挽到臂肘以上,摆出一副徒手搏击的架势。邓肯爵士也默不作声地摆出了应战的姿势。对方的态度成功地挑起了他的战意。陆斯恩默默地退到后面,将场子让出来。在双方人员的注视下,两条汉子以拳斗士的姿态对峙着。

先发起进攻的是邓肯。他突然大喝一声,非常快速地向前一跃——很难想象身形笨拙如同一只狗熊的他有如此迅捷的动作——便跳到了红发男的身前,同时照着对方面门挥出一拳。这一拳威势十足,呼呼带着风声。早在那一晚在“美人鱼”旅馆中,陆斯恩就见识过爵士的拳头,堪比一双铜锤,砸到人身上是钝击加破甲伤害,让有备而来全副武装的翡翠港城治安队无法抵抗。

面对爵士先声夺人的一击,红发男子脸上露出一丝志在必得的微笑。他大手一挥,便以掌对拳,正面硬接下邓肯的这一击。双方同时身形一震,脸上都露出凛然的神色。

第一击通常比拼的是力。通过这一次交手,双方都对对方的实力(主要是力量)有所了解。之后便是技巧的较量。两个汉子以右手为剑,以左手为盾,不停交替攻击和格挡着;身形时而交错,旋即分开。发力时的呼喝声和拳风带起的啸声不绝于耳,把两边旁观的人都看痴了。

就在红发男和邓肯交手时,马车里面的人们显然觉得隔着车窗观战不过瘾,便纷纷从车厢里出来了。乘客两男一女一共三人,都是与红发青年差不多年龄约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他们都穿着精致华丽的衣饰,显然是一群出来郊游的公子仕女们。

最先下来的是一名华服青年。他的身材并不高大,比不上红发男子,但是也不给人瘦弱的感觉。相貌也算英俊,但与红发男属于不同风格,一个阳刚,一个清新。一头梳理得非常精致的金色短发,让人一见之下便觉眼前一亮。在他的嘴角边,似乎永远一成不变地带着一丝迷人的笑意,令人一看之下就觉得亲切。

华服青年微曲着一边手肘,挽着身边一名穿着精致旅行裙装的妙龄少女。女子也堪称佳人,论容貌不输莫德尔小姐,而且肤色更加红润健康,透露出一股充满青春气息的蓬勃生气。她头上盘着高高的发髻,上面用一层薄丝罩着,阻挡着外界的日光和风尘。另一只手中撑着一把小巧的洋伞,用来防止阳光将她白皙的皮肤(虽然没有莫德尔小姐白)晒黑了。她与华服青年的发色相同,容貌也有些相似,看起来似乎是兄妹之类的关系。

这对男女身后跟着一个全身套在黑色学者长袍中的青年男子。这种长袍大袖、看着起来有些累赘的长袍,是那些整日泡在象牙塔里面卖弄学问的学究们最爱穿着的服饰。一来将他们区别于那些靠体力劳动生存的劳苦大众;二来这种长袍穿戴和打理起来其实非常简单,很适合这些不修边幅的懒人。

同身前那对“金童玉女”相比,黑袍青年的相貌就显得比较普通了,仅仅算得上端正而已。不过此人眉宇间不经意地流露出一股傲气,让人望之不禁觉得非同一般。只有在不时偷瞧身前那名妙龄少女的时候,那冷酷的眼神才变得稍微和缓一点。其中的意味过来人不需要多想便能猜到。

此时他正眯着一双眼睛,看场中红发青年与邓肯的交手。那表情仿佛在看一场街头流氓斗殴。

华服公子微笑地对他身边的女伴说:

“亲,看样子我们的齐格今天又要添一名仆人了。你们猜他几招可以制服这个毛贼?”

“制服了又怎么样?让这种人当仆人有什么好的?真搞不懂你们男人!”

显然佳人对于这种男人间的浪漫兴致缺缺,她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在后方观战的陆斯恩身上。虽然看不见容貌,但是凭女性的直觉,她觉得此人并非一般盗匪那么简单。

交手的时间一长,陆斯恩多少也看出来了:红发男子在较量中占据了上风。他不但在力量上不输爵士,而且明显受到过更高明的搏击训练。每次交手时,他都能很巧妙地使用技巧最大程度化解对方的攻击;而在己方攻击回合,他都能敏锐地抓住爵士招式间的破绽出击,屡屡得手。

几回合交手下来,邓肯没有有效打中对方一次,自己却被对方着实击中了好几拳。虽然以爵士蛮牛一般强壮的体格,这种程度的打击一时之间还无法击倒他。但是对方这种进退自如的打法,令向来风格硬朗直来直去的邓肯爵士十分恼火,如同碰到一团棉花一样,有力使不上。

陆斯恩现在也发觉形势不妙。照此发展下去,爵士的落败必将是定局。他当然不能坐视不理。陆斯恩的手悄悄伸进了衣服中,握住了他的那根“魔杖”。

趁着红发青年与邓肯身形再次分开的间隙,陆斯恩突然掏出手杖,指着场中轻声一句:

“安宁之刻”!

曾经放倒了翡翠港城治安队弓弩手的白色云雾再次出现,顺着陆斯恩所指,向着场中的红发青年飘去。然而未及近那人身,只听见从对面传来了一声很轻的吟诵声,突然凭空出现一股微风,倒吹着白雾向陆斯恩刮来。陆斯恩大惊之下急忙躲闪,狼狈不堪地躲过了自己制造出来的催眠之雾。

魔法师?!

逃过一劫的陆斯恩惊讶地看着对面刚才发出吟诵声的那人,就是跟在华服公子身后的那名黑袍青年。对方视线也落在陆斯恩身上,冰冷的目光中带着显而易见无法忽视的轻蔑和恶意。刚才就是此人施法释放出一道魔法之风,将陆斯恩的催眠之雾驱散。

这是魔法,货真价实的魔法。

不同于陆斯恩钻研的那些所谓“民间秘术”,对方所使用的是上古流传下来的正统魔法。

据说在上古时代,魔法在这个世界上还很常见。每个传说中的英雄人物身边,都会有那么一个大能且贤明的魔法师充当辅佐。如同传说中辅佐李尔王的大法师梅林一样。魔法师在那个时代就是神秘力量和智慧的双重化身。

不过由于魔法师的传承非常严格,需要经历重重试练,其中包含了许多常人所不知的秘辛,最终能够完成试练、继承师钵的人寥寥无几。所以魔法师的数量越来越少,今世的魔法师已经是非常罕见了。

现在这个世界上仅存的魔法师都是各个国家和势力争相拉拢的精英人物。但是这类人物大多数喜欢保持神秘作风,行事神龙见首不见尾,也有意与普通人保持距离,一般平民百姓终生难见一面。

没想到今天居然就给他们碰到了一个!

陆斯恩定了定心神,观察到对方的黑袍上并没有象征魔法师等级的银线,说明此人不过是一个还未获得正式称号的学徒。但即便是如此,也没有人怀疑他所具有的强大威慑力。因为一个学徒,你永远不知道他(她)今后会不会成为一个大法师。

魔法学徒眯着眼睛,用仿佛在看水沟里的老鼠般的眼神盯着陆斯恩。他的同伴们也注意到了刚才那不自然出现又快速消失的白雾,觉察了刚才发生的无形力量之间的对决。

“怎么回事?克莱恩,这里难道还有一个施法者吗?”

华服青年略有些紧张地向自己的好友问道。

拦路抢劫的强盗中居然有一个施法者?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或许这里面有针对他一行人的阴谋?一想到此,华服青年就无法保持淡定了。

然而他发问的对象轻描淡写消除了他的疑虑。

“没有。不过是一个使用旁门左道的拙劣骗子而已。”

他最讨厌这些掌握了一些歪门邪术就出来卖弄的所谓“民间秘术师”了,大多数在正统魔法师眼中不过是一些凑巧会了一点魔法伎俩的幸运儿。仗着这点能耐就出来坑蒙拐骗,极大地败坏了正统魔法师的清誉。所以学徒看向陆斯恩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好颜色。

他决定给这个无耻之徒一个难忘的教训,让对方认识到真正的魔法与他们这些歪门邪道之间不可逾越的差距。

黑袍青年口中再次开始了轻微的吟诵声。这次他要施展的是束缚之手,用无形的能量抓住这两个不知死活的强人。一个个晦涩绕口的音符从他的口中抑扬顿挫地飘出来。魔法的吟诵是非常讲究的,音调音律必须精确到分毫。

学徒完全无视了身边正在发生的一切,场中两条汉子交手时发出的呼喝声和拳风声仿佛被一层无形的界限阻挡在他的耳膜前,全身心地沉浸到了魔法的吟诵中。魔法师的吟诵过程是不能被打扰的,在这个过程中他(她)是最脆弱的。但是此时身边都是他所信任的同伴,相信无人能干扰和打断他的施法。然而意外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

当他念到一个绕口的音符时,突然不知道哪根神经搭地错了,出口就变了音调。学徒心中一惊,急忙中断了施法。

念错咒语的后果是严重的,轻则造成施法失败,重则造成魔法反噬。学徒暗中出了一身冷汗,随即感到非常尴尬。他一直是导师座下最优秀的学生,念错咒语这种荒唐事多久没出现在他身上了?

黑发青年偷眼看了一眼身边的同伴。他们似乎没有发觉自己的异状,目光依旧被场中红发青年与强盗邓肯的激烈战斗所吸引。

他定了定心神,从头开始重新念诵魔咒。这一次他小心了许多,收起了刚才的狂妄和随意,一个字一个词有板有眼地念诵下去,以免再次出错。

然而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事与愿违,你越担心什么就越来什么。当他再次念到一个晦涩的音符时,鬼使神差地又出口变了调。

再次硬生生地中断了施法,黑发青年额头上已经上冒出了一层细密汗珠。他的同伴们也觉察到了异状,向他投过来了疑惑不解的目光。这些目光犹如一根根钢针,穿刺着学徒后背的脊梁。

念诵咒语的准确性是十分重要的!学徒犹记得自己导师在他们面前的严厉教训:

“你们这些菜鸟们就不要奢望着‘法术瞬发’、‘法术默发’这些高深的东西,老老实实给我把咒语练好。如果连这些最基本的基本功都做不好,你们今后也别想有什么进展。丢人现眼还是轻的,重则小命不保!还不如为师我现在就先清理了门户,免得出去以后平白折辱了为师我的名声!”

他记得曾经有过一个口舌笨拙的学徒,因为老是念不好咒语,所以被导师罚站在高塔顶端,口含钱币迎风练习口语,直到发音正确。那个倒霉的家伙下来以后感染了风寒,得了一场大病,差点一命归西。然而导师一点也不怜惜,反而以次为例警戒他们这些学徒,不可怠于练习。因为这都是为了你们好。

导师说的一点也不差。他就曾经亲眼见识过一个念错了魔咒的学徒,突然之间被一股不受控制的无名火焰包围,变成了一个火人。在救援到来之前,早已烧成一堆难以辨识的灰烬。就是因为学徒的不正常死亡率太高了,能够从魔法塔中顺利出师的人太少,魔法师才那么稀有。

当然这些事情以往都是与优等生的自己无缘的。但是没想到今天,居然接二连三地犯下低级错误。

黑发青年手扶胸口,平息了一下有些错乱的呼吸,重新振作起来。他就不信邪了!今天就是过不去这道关口。

重整旗鼓,将自己的状态调到最佳,学徒再次开始了魔法吟诵。这一次他聚精会神,将全部身心都押在了控制音调和语速上。古老的咒语声在空中萦绕着,仿佛引起了空气的共鸣,压倒了红发青年与邓肯战斗的声音。他的同伴们不自觉地被着如梦似幻的咒语声所吸引,神志跟着这抑扬顿挫的咒语声在不可测的异时空漂浮着。

然而命运仿佛故意跟这个可怜的人儿看玩笑似得。在念到那个熟悉的音节时,黑发青年的舌头仿佛打了结似得,硬生生地出口变成了另一个音调。

噗——的一声。黑发青年的口中喷出一口血。在华服青年女伴的惊叫声中,黑发青年的身体如同棉花一样地软了下去。受到这个突发情况的干扰,正在场中战得激烈的红发男子心神也是一动,被邓肯抓了破绽,打了个正着。红发男子在地上连打了几个滚,半跪着身体爬起来,口角也露出了血丝。

“不要再打了!我们投降!”

华服青年见势不妙,高举双手大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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