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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旧“创作谈”批判(4)

《红高粱》是在比较意义上超越了我的生活经历和感情经历的作品,我的记忆跨过了自我的门槛,进入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那里就是浩瀚如海、辉煌如血的高粱世界。

郑万隆提出过“第三种生活”的概念,我进入的高粱世界就是“第三种生活”。

我的“第三世界”是在我种过高粱、吃过高粱的基础上,是在我的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喝过高粱酒后讲的高粱话的基础上,加上了我的高粱想象力后捣鼓出来的。

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系列就是扎根文学。我的根只能扎在高密东北乡的黑土里。我爱这块黑土就是爱祖国,爱这块黑土就是爱人民。本文开头提到“杂交高粱”,之所以提到这个狗杂种,是因为我想到,对土地——乡土的热爱,绝对不能盲目。爱的第一要义就是残酷地批判,否则就会因为理智的蒙蔽,导致残酷的游戏。我准备用十年时间做一场高粱梦。十年一觉高粱梦。果然是“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到了1987年,我便由红变黑,先是《欢乐》被人骂得狗血淋头,《红蝗》被人狗头淋血,不但仇敌恨我,连那些好哥们儿也龇牙咧嘴了。这才进入了好的状态。能写出遭人骂的文章比写出让人夸的文章是更大的欣慰。我相信在我的面前还有路。因为有上帝的指引,因为我知道我半是野兽半是人,所以我还能往前走。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好作家们,其实是一些不可救药的王八蛋。他们的“文学”只能是那种东西。现在什么是我的文学观呢?……它在变化、发展、一圈一圈地旋转着。往上帝的金杯里撒尿吧——这就是文学!

重读前年对“旧创作谈”的批评,似乎又有了一些新的感触:在北京随地解溲是要被罚款的,但人真要坏就应该坏透了气才妙。在墙角撒尿是野狗的行为,但往上帝的金杯里撒尿却变成了英雄的壮举。上帝也怕野种和无赖,譬如孙悟空,无赖泼皮极端,在天宫里胡作非为,上帝也只好招安他。小说家的上帝,大概是一些“小说创作法则”之类的东西,滋一些尿在上边,可能有利于放下包袱,开动机器呢。批判过后,又是五年过去了,1987 -1992,大概是新时期文学由辉煌走向暗淡的一段凄凉岁月,但我很快就习惯了,习惯暗淡比习惯辉煌更容易。习惯了之后,我觉得清冷的小说世界比前几年的热闹更有趣也更正常。文学毕竟不是靠起哄和闹秧子就能出名堂的。在众多兄弟扬言下海捞大钱的喧闹声中,我还是坚定不移地靠写小说混饭,自我感觉还不错,回头检点一下,成绩虽然不大,但还是小有收获。首先,经过了几次操练之后,我对如何写作长篇小说心里有了数,意识到当年在《红高粱家族》后记中所说的“长篇无非就是多用些时间、多设置些人物、多编造些真实的谎言“的“长篇小说理论”几乎是胡言乱语。我感到长篇小说首先要解决的也最难解决的就是结构。当然,这也是别人说过的话,我不过是有很深的同感罢了。在我的长篇小说《天堂蒜薹之歌》、《十三步》和《酒国》里,我做了三次不同的尝试,自认为基本上没有东施效颦,新东西虽然不多,但是有。我看到一些有眼光的评论家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方面,不由得喜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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