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井小幽叹了一口气,继续翻个身,想要睡觉了。
“喂!”
“啊!”井小幽吓了一跳,从床上坐了起来。
金就蹲在自己的面前,忽然之间,金似乎在他的面前撒了些什么,很香的味道,然后睡着了。
当井小幽再次醒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身处洛阳城外的一个叫汉阳的小镇里一家客栈里面了。
“我先说好,因为你是我偷来的,所以你就属于我了,也就是说,无论我以后怎么说喜欢你,你也不能逃,而且,你以后不管喜欢什么,我都会给你偷回来,明白吗?”
这是井小幽醒来睁开眼,看见的那个穿着很奇怪的,脸颊下面有个十字疤痕的笨蛋说的第一句话,明明是很凶的口气,可是整个人看起来却好像在发抖,脸居然还红成那个样子。
“白痴小偷!”井小幽似乎是在自言自语,这样也许就不错吧,而且,幸好昨晚把那根簪子放到了衣服里面,这个白痴送给自己唯一一件喜欢的东西,现在,真的是属于自己的了。
今后的日子,这个白痴小偷也是真的属于自己了吧!
后记“井,你在做什么啊?”
“写信!”
“写信?写信做什么啊?”
“你这个白痴还好意思说,哪有你这种偷人做媳妇的小偷啊!”井小幽白了他一眼,“我要是不写封信回去,我爹,姐姐,老和尚,嘛,他就算了,还有小竹院的那些孩子们,都会担心的好不好!你以为我跟你一样,没心没肺,从来就没见你寄过一封家书回来的!”
“对哦!但是不是我不写,写了我那讨厌鬼老爸也会把信给销毁吧,而且我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啊!要说家人,现在我就小幽你一个人而已!”
“额……怪人总是有个出处的!”井小幽决定忽视这个笨蛋。写了一会,金也老实的在一边看着,不说话。忽然井小幽出声问,“金,你叫什么名字?”
“诶?我吗?这个……”金的眼神似有闪烁。
“说啊,你那张脸是怎么回事?”井小幽抬起头来,看着有些奇怪地金,“说啊,我好歹得告诉我爹他的女婿的名字吧!”
“甄……爱诗……”下了很大的决心啊。
“诶?你真的是女孩子吗?”井小幽一脸恐惧的看着他。
“不是啦!”金涨红了脸,“谁知道我那个该死的老爹为什么把我生成这么个女孩子脸,还取了一个女孩子名啊!”
“金!”井小幽忽然很认真地叫着他的名字,“把你活的十八年来的事情全部告诉我!”
金确实是叫这个名字,甄爱诗。他的父亲倒是有个好名字,叫甄玉乾,母亲的名字叫做鞠晓诗。
他的父亲在好多年前,也是一个名动一时的神偷,但是相比也没有多少人记得了吧。那会儿还是在前朝的时候,他本是前朝宰相之子,因为看不惯官场黑暗,便离家闯江湖去了。因为一身过硬的本事,加上没从家里带一分钱出来,生活所迫,做了一个小偷,后来还成了一个神偷。在一次偷窃的时候,他碰上了一生的所爱,便就是鞠晓诗了。两人两情相悦,在玩够了之后,找了一个山谷玩起了隐居,不久便有了金,金出生的时候,甄玉乾本来也是很开心地,但是一看见自己妻子看着儿子的眼神,总觉得非常不爽,当他妻子问他,取个什么名字好的时候,他真好在喃喃自语:“真碍事!”
鞠晓诗却听岔了:“甄爱诗?你,你真讨厌!”鞠晓诗羞红了脸,这个名字不就是在向她示爱嘛。但是鞠晓诗还是有些不放心,“但是,这个好像女孩子的名字,行不行的?”
“没关系的!反正我们以后都呆在这里,名字嘛,自己听着习惯就好!”就这么,金的老爹哄骗了这个单纯的小妻子。其实,原因是,迁怒于人。
之后,为了摆脱这个碍事的儿子,甄玉乾把自己一身本领是倾囊相授,而这个儿子居然还是个天才,六岁的时候就算是一个很成功的小偷了,甄玉乾还时不时带他出去走一遭,让他习惯一下,为以后一个人生活做个准备。
金真的是一个天才,学什么都快,他遗传了老爹本领,娘亲的相貌,老爹的无法无天,还有娘亲的单纯。终于,在九岁的时候,被他老爹丢出谷外,自己带着鞠晓诗溜走去云游四方了。
鞠晓诗虽然舍不得,但是在甄玉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之下,说什么,金有自己的生活,自己不能因为舍不得而限制了他的生活环境,还假哭了一下,鞠晓诗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因为除了本领,和一些基本的做人道义,他爹什么也没交,可能的话,他爹不让他和娘见面,每次金吵着要见娘,他爹就说:“你给我听好了,因为你是被下了诅咒的,如果和你娘见的太多,会死的!”这也就是后来金如此害怕诅咒的原因。所以,金真的是什么都不懂。但是,有一件事他爹教他了,“喜欢什么就去偷回来,千万不要让自己受委屈了。”
于是,金变成了现在的金。难过的时候,孤单的时候,就去偷来好多好多的宝物放在身边,这样就不难过了。只是一开始出来的时候每次在人前出现,都会被当成女孩子,有好几次差点还被卖进青楼,于是金才开始学着把自己的脸遮住,渐渐的穿衣打扮都越来越狂野了。至于他脸上的那到疤,实际上是曾经在一个彪形大汉的脸上见过,金觉得非常有男子汉气概,自己忍痛,用刀划得。
金说这些事情的时候,表情依旧是简单的,丝毫没有孤单的意思。但是井小幽却忍不住抱住了他,拍拍他的背,不说话。
金像个小孩子一样,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待会儿写信的时候,还是不要提他的真名好了!”
井小幽的信就这么放在了桌子上。
爹,姐姐,还有老和尚和小竹院的小鬼们亲启。
我很好,勿念,突然离开请原谅,我现在很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地方,我会好好地享受着,并且守护好的。
井小幽字。
本来是在旅途中的一行四人,因为金的到来而打乱了一点行程,现在重新踏上了旅程。现在正在一处安静地小树林边上休息着,然而,他们已经有十天没有见到像样的城镇了,最多就是见到一些散落的小村庄,然后车上用来做饭的食物也很快的吃完了,已经开始吃干粮了,而且,最近连一些小村庄都看不到了,如果再不找到一个村庄,恐怕得开始打猎了。这样的旅行,吃饭是一个大问题,原本过去只有尉迟璟岚和蓝昱的时候,他们几乎是不用考虑这回事的,也从来没有遇见过连着十天没有遇到过城镇的情况出现。
而且还有糟糕的事情,这些天,这里的道路上几乎全部都是大小不一的石子,不少地方都被野草掩埋住了。即使是尉迟璟岚这样特质的马车,还是颠簸的不行。
“蓝昱这小子,还真能睡,这样的道路都能睡的这么死。”终于,莫惜还是忍不住开始抱怨了,她的面前正架着锅,锅里面正煮着米饭。“哎,气死我了,为什么大小姐,还是王妃的我非得在野地里面给你们做饭啊!”
“可是,你不做的话,还有谁能做饭呢?”尉迟璟岚很是悠闲地坐在离莫惜三尺的地方,听着莫惜在那里抱怨,果然,即使是在这样一个荒郊野外,尉迟璟岚就算是席地而坐,那个气质也是无法掩盖的。
因为总不好总是吃干粮,又一直在荒郊行走,所以,做饭的总是要有那么一些人的。蓝昱大少爷一个,不可能会做饭,绫罗其实也差不多,做饭即使她能做,也未必能吃啊!尉迟璟岚倒是会做饭,但是,按照他的话来说,在这种荒郊野地为他们做饭实在是有失身份,所以也是坚决不做的。于是,做饭的任务就完全落在了莫惜的身上,莫惜会做饭,只是手艺也只是一般而已,只不过每顿饭价值五千两,换句话说,莫惜只要做一顿能吃的,就拥有了一家顶尖的酒楼。
莫惜有些生气地盯着尉迟璟岚,尉迟璟岚只是看着在马车,马车里面躺着昏迷的蓝昱和绫罗。
“真是的,都怨你,定好目的地这种事情不就没事了。”莫惜眼看着也不会有人来帮自己了,再加上一顿饭五千两实在也是自己有些狮子大开口了,转移目标抱怨了。
“哦!呵呵!”尉迟璟岚眼睛有些迷离的看着远方的黑暗处,干笑几声之后也并不说话。
莫惜被他笑得这几声弄得有些烦躁了,开口便说:“是啊,我们的平德王爷日子过得有些太舒心了,就喜欢给自己没事找事。我可是一直都很忙,也有着自己的计划的。”
尉迟璟岚转过头看了莫惜一眼,微微蹙了一下眉头,便又转过去,继续看着远方发,说:“我倒是有些羡慕你呢!对自己要做的事情都是难么清楚,虽然很忙,但是看你忙着也挺开心的。”
莫惜听着尉迟璟岚的话,心情却低落下来,说:“开心,是啊,是很开心,因为我最喜欢钱了,总有一天我会把天下的钱全部装到自己的口袋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