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了片刻。我愤怒地说:“林海,你是不是以为告白很好玩?你有没有考虑过痕痕的感受,她那么喜欢你。”除了拒绝林海,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做,毕竟我和林海还不熟悉,只是见过几次面,虽然林海长得确实俊俏,他有着比白驰结实的身体,也比郑涵更加成熟的思想。但林海一直是痕痕喜欢的男生,虽然他们一见面就会大吵大闹,虽然痕痕口口声声说不喜欢林海,但实际上却是爱得死去活来,只是找不到合适的时间,没有机会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淡淡而已。
没有告别,应该不知道如何告别,便匆匆跑回宿舍。林海的这次告白,让我感到好害怕,那个优秀的男生,忽的,说出那句“我喜欢你”。他说得那么轻巧,缺少深思熟虑。而我,似乎被巨大的空洞吸尽了所有的思想,如果没有痕痕,或许我可能真的会考虑林海,他太优秀,太让人着迷,难怪痕痕对他一往情深。但是我不懂,为什么原本的情侣会变成现在的熟视无睹,痕痕不是说还很喜欢林海的吗,这段感情怎么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破碎了,难道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
“发什么呆呢。”只听见痕痕咋咋呼呼的声音,头上被拍了一下,我意识到自己在发呆,真是想曹操,曹操就到。而且,过了好久好久,我都是六神无主。我不敢看痕痕的眼睛,生怕她,忽的,看出我的心事。万一让痕痕知道刚才发生的事,她怎么办,是祝福我们,还是从此和我绝交,难以想象,我也不敢想。
“没,没什么,只是,只是突然感到,没有灵感,所以在构思小说的情节。”我佩服自己能在神魂颠倒的时候,还能编造出这样合乎逻辑的谎言,只不过忘记说话时,如何停顿,结结巴巴。“你也不要太操劳,成为知名作家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慢慢来,要是没有经验,完全可以和我探讨“上床”理论的。”
痕痕,又莫名其妙地温柔,倘若之前,我说我没有灵感,她便会直截了当地劝我趁早转行,免得浪费大好青春,哪怕是嫁个有钱的男的也比写作好上十倍。我不知道,今天的痕痕和林海葫芦里到底买什么药。我要疯了,我真的要疯了。
“嗯,今天比较累,还是早点睡觉吧,这个理论我们以后再探讨。”我慢悠悠地躺到床上,用被子包裹住我的全身,只有这样,痕痕才不会注意到我此时,由于害怕,眼角,滚滚的泪水。痕痕见我这副样子,所以就没有打扰我。她很了解我的作息时间,我向来都是在凌晨2点到凌晨3点这个区间才会睡觉的。
我和痕痕说过:“在这个时间段,世界万籁俱寂,也是灵感涌现的时候,”痕痕还问我:“能写作的是不是神经都有毛病呀,”我指责痕痕的庸俗。今天,我的出奇行为,她一定觉得我累了,我不是无坚不摧的“铁人”,我也会困,会累,会难受,会心烦意乱。我是人,有人特有的情绪。
过了很久,听见痕痕和谁正在通电话,而电话的内容,我却听得很清楚,因为我根本就睡不着,有太多难以被理解的事情纠缠在脑子里,让我的大脑异常得活跃。痕痕对着电话说:“今天何晨有点不对劲哦。她说她没有灵感。我发现你英雄救美的时候到了。”一字一顿太清楚,却不知电话的另一头是谁。
很快,痕痕也上床睡觉,不一会就听见痕痕淡淡的鼻息声,而我却辗转难眠。如果痕痕知道了所有的事,她还会不会睡得这么香,应该不会了吧。就像我知道了就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林海,无论如何去抹,还是记忆犹新,犹如擦玻璃,越擦就越亮越光越能照出人影来。那个高大威猛的形象,一次一次在大脑皮层跳跃,该怎么办,想要忘记,却更加的记忆深刻。
上午,上完一节课,就接到学校报社的通知。临近月底,将要出版新一期报纸。我就屁颠屁颠地跑到报社的会议室,听报社社长罗里吧嗦地讲一大通有的没得,文化人就是喜欢拽词,也喜欢说写冠冕堂皇的话:“报社的发展需要你们每个人的努力,俗话说得好,读报纸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要做出好的报纸来。”不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吗,怎么现在盗版成报纸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了,盗版太猖狂,我替高尔基感到惋惜,也替中国感到骄傲,因为中国制造已经穿越到高尔基的时代。
报社,学校学生会下属的一个部门。而我正在我为报社付出犬马之劳。报社的主要工作就是出报纸,月刊,一个月出一期。想当初,我就为了让我的文章能上报纸,光宗耀祖,发扬光大,才参加了报社的招新,虽然后来知道,校刊其实没有多少人看,尤其是在这个信息化这么发达的社会,但我依旧不遗余力。
我是经过面试,笔试一轮轮严格的选拔之后,才得以进报社的。后来社长告诉我,第一轮面试之后,他就觉得我不错,后来的笔试就显得多余。但这些都是事后才知道,要是事前得知,我也就不必在笔试的时候,满满当当地写好几千个字,用来展示我扎实的文字功底。社长告诉我之后,我就在痕痕面前自我夸耀,痕痕虚伪地说了句:“何晨,你太厉害了吧,真是我的楷模。”我的快乐,她是无法感同身受的。就譬如她那句“你太厉害了吧”完全是没有经过大脑就蹦出来的话,参杂着数以万计的虚伪。
开完会,顾不上吃饭,就直接奔宿舍。因为要出版一期报纸,所以我就有必要写一篇文章,刊登在报纸上,怎么说我也是报社中,文采数一数二的人才。有时候就觉得这一点不错,作为报社的成员,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把自己的文章刊登在报纸上,供全校师生拜读,方小同和我说:“不是供全校师生拜读,而是我们跪在他们面前,乞求他们看看我们的报纸吧,这是我们幸幸苦苦弄出来的。”
很多人就是拿着我们的报纸垫桌脚,一点都不怜惜我们的劳动成果。我对方小同说过:“为什么不对报纸进行改革呢,现在越来越少的人喜欢看报纸了,文艺青年也明显不够用了。”
方小同用大人的口吻说:“可能确实需要改革了,但是我觉得只要有一个读者,我们就应该把报社好好的经营下去。”我对方小同的说法很赞同,想当初,我刚写小说时,突然出现一个读者,我就特别的兴奋,还用力拽着痕痕的衣服说:“我有读者了,我有粉丝了,我现在也是响当当的名人啦。”痕痕的原则是有机会鄙视别人那就坚决用力地鄙视,毫不留情,那才是她陆痕痕的风格。
趴在书桌前,奋笔疾书。删删写写,折腾了好久才把一篇800字的散文写好,有时还真怀疑我的工作效率,我是一个精益求精的人,容不得一点马虎,尤其是在这种光宗耀祖的事上,其实后来想想,也不需要如此谨慎的,倘若这篇文章流芳百世了,看到我文章上的错别字,必定会说是通假字的,丝毫没有后顾之忧。又倘若我一如既往没有啥名气,那别人也不会看到我的文章,更不会说我写了太多错别字的。
痕痕是上完下午的第一节课,才回来的,恰好是4点。而我也刚好把我的文章写完,可以交公。痕痕一进门就一惊一乍:“何晨,你竟然又翘课,你让我如何说你的堕落啊。”我解释道:“我们报社不是要出新一期报纸吗,作为报社的主力,我当然要发挥我的作用。”
痕痕露出嫌弃的表情,以反驳我的话。转眼间,我在痕痕脑门上,用力一掌。接着痕痕和我就厮打开来,痕痕在我面前,一向是无拘无束,完全不顾及形象,和我扭作一团,我和痕痕也一致认为武力是解决问题最快的办法,俗话不是说得好吗,女子动手不动口,动口的是泼妇。
我和痕痕用最无拘无束的态度生活,这个社会并不需要太多循规蹈矩的东西,我和痕痕打闹了一会,就停歇了。
我把我的文章以邮件的形式发给了我的社长。之后就拉着痕痕去学校餐厅吃饭,由于今天中午没有吃饭,肚子早已是不安分,正吹着冲锋号向我示威。
痕痕不解地问我:“何晨,你为什么要这么卖力啊,又没有什么回报。”我正义凛然地说:“庸俗,庸俗至极,这是我的理想。”痕痕投来怀疑的目光:“你好歹也找个有钱的理想,譬如有稿酬的写作,当然了,你写小说,我是不赞同的,因为是无稿酬的。”我语重心长:“并不是做所有事情的目的都是挣钱,能不能拥有更高的追求。”痕痕一脸无关紧要。
学校有两个食堂,我拉着痕痕去了我们不经常去的食堂,因为那个食堂位置有点偏僻,所以去的人比较少。并且,整个食堂也显得很旧,我们就把它称作是“旧食堂”。这个名字虽然不是特别的文雅,但好歹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