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以筷子做武器,火力全開的消滅掉,那些用偶蹄目做成的大餐,進行轟轟烈烈的復仇大業時,叔叔看完最後一份文件,以鋼筆簽上字後放到旁邊,筆跡簡潔有力,如同他的個性。
隔壁桌的麥克隨即收走文件,並端來一杯熱的黑咖啡,叔叔摘下臉上的眼鏡,折起來收好,然後把背靠在椅子上,讓自己坐得更舒服,工作結束後他明顯放鬆了。
「你看起來很健康,食慾也很好,喜歡那個新遊戲?」
「喜歡,非常喜歡。」我趕緊喝一口茶,把嘴裡的食物吞下去。
那款『TheLegend』是叔叔送我的生日禮物,因為他發現我的社交障礙,突然變的很嚴重。那時我已經把自己關在家超過半年,待在房間裡不願意出門,像株長滿刺的頑固仙人掌,整天不說一句話,靠著葉綠素過活。
他很擔心我的狀況,所以特地買了『TheLegend』給我,希望我可以藉此多接觸人群,如果能交個朋友是最好的。
恐怕我們都沒想到,我進入遊戲不到十分鐘,就被人打成豬頭,然後拖著去打BOSS。可是我不但沒有投訴她蓄意傷害罪,那個人後來還成了我的大姊頭隊長。
我這樣算不算是靠用臉融入團體?貌似還有那麼一點點被虐。
「有認識新朋友?」
聽到叔叔這麼問,我一改之前的沉默,開始說我在遊戲裡的瘋狂事,先仔細介紹我那些很不一樣的隊友,永遠飢餓的肉食暴力狂隊長、良心被狗啃的嘴賤箭手,還有菩薩轉世的大善人參謀。
因為新手任務需要,我們一群人在森林裡獵野豬,雖然有幾次反過來差點被野豬獵,但靠著參謀晨星的陷阱,我們以人類的智慧,戰勝了野豬,成功獵到獠牙。
但準備回去前,有個騷包的二世祖闖禍,意外觸發保衛戰,讓野豬王帶著全家大小殺過來,那頭野豬王真的是強到誇張的程度。
這中間當然不時穿插,我那些嘲諷野豬的經典名句,不可否認這是精華。每次看到叔叔微笑,或者只是很小的點頭動作,都會讓我很激動,鼓勵我繼續說更多。
最後當我說打敗野豬王的計策,是我自己想到,並且主動提出來時,叔叔的笑容充滿嘉許,讓我驕傲極了。
「真的很精彩,但那個女隊長一直打你,會讓你困擾嗎?」
聽完後叔叔問了一個問題,眉頭微微皺起來,那是關心我,以及對於我常挨揍表示不滿,顯然他覺得我被欺負了。
「不、不,一點都不會,我們只是鬧著玩而已!」
完全是下意識的,我不希望叔叔討厭雨,或者覺得我被欺負了,所以極力澄清。
但沒想到解釋後,叔叔眉頭反而皺的更深,「所以你喜歡被打?」
「那是她表達友善的方式,真的!還有她打的其實沒有很痛!」老實說,只是痛到快死了。
「那麼你生活上的錢夠用嗎?有沒有什麼煩惱?」
「其實也不是沒有,雖然遊戲玩得很好,但裡面有一個人讓我有點在意。」
「我明白,你很在意那位救你的騎士,那個遊戲裡的劇情人物。」
話還沒有說完,叔叔就說出我的煩惱,他果然是最了解我的。
「我知道這很幼稚,但我沒辦法習慣身邊的人離去,就算他只是一推數據。」
肩膀像是抽筋,突然抽蓄了一下,我的呼吸頻率也開始加快。
「但要不是想保護我,奧德利一定可以脫身,我有時候也會這麼想,當初是不是沒有我,我的父母就不會死。你知道的,我們那時開車是去買我的生日禮物,所以沒有我,就等於沒有車禍。」
「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那我的存在,本身不就是多餘的,沒有我的世界就會更好…」
因為情緒激動,我的手抓著大腿,指甲嵌進褲子布料裡,手跟腳都在抖動著,牙齒被緊緊咬住,頭無法控制的上下晃動。這個畫面旁人看了,應該會很害怕,我在毫無外力接觸下,渾身都在劇烈顫抖,連椅子都跟著搖晃。
此刻的我像是坐電椅的死刑犯,獄卒面無表情地拉下電閘,強烈電流瞬間竄過全身,刺激每一塊肌肉。眼皮雖然是閉著,但裡面的眼球已經不由自主的向上翻。
那顫慄的感覺,讓我的靈魂快要脫離肉體。
「冷靜,孩子冷靜下來。」
叔叔起身站起來,旁邊的麥克也靠過來,手上拿著電話。但對麥克詢問的眼神,叔叔搖頭否絕,只是把手放在我劇烈抖動的肩膀上,試圖平息我的情緒。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他的語調平緩沉靜,「試著回想那位騎士,還記得他是怎麼樣的人嗎?你覺得他會後悔救你,還是對現在的你感到失望?」
是的,我記得,他說過他會在天上看著呢,不能讓他失望。
想到奧德利,我試著放鬆肌肉,讓身體不再發抖。
「你只是現在還沒到屬於你的價值,所以覺得自己毫無用處。但不需要心急,在未來有一天,你一定會找到你存在的價值,你只需要耐心等待。」
只要等待,就能找出自己存在的價值嗎?
好在餐廳裡人不多,沒有多少人看到我的糗態,上前想關心的服務生也被麥克請走,我恢復正常後,就搭叔叔的車回家。
告別叔叔跟麥克,我回到三樓公寓時已經是晚上,上一餐吃的時間偏晚,有那頓高熱量的午晚餐我一點都不餓。換上寬鬆的居家服,先把雙手徹底洗乾淨,擦乾後想了想,又進浴室在洗了一次。
走進房間時經過書桌,看到上面的筆記型電腦,我才想到自己,已經好久沒有開機了。早上打掃時似乎也刻意迴避,時間久了就有一些灰塵。
伸手放到電腦上,沒有開機,反而把他推到書桌的最角落,再從書櫃上拿出一本書。我坐到房間單人床的邊緣,隨意翻了一頁,就繼續往下看。
這本書大概有三百頁,是在講跟中世紀冷兵器有關的書,有詳細敘述跟大量彩色圖。會選這本書沒有特別理由,可能是因為我想到遊戲中的雨,明明是個女生,但用刀槍這種冷兵器,砍起野豬居然有模有樣。
不過內容是什麼其實無所謂,我只是不想讓大腦空閒下來。
但以往一個小時內就能看完的書,經過十分鐘後,我才發現自己完全無法集中注意力,根本連第一頁都沒看完。
煩躁間我下意識轉頭,看向放在床頭的遊戲頭盔,忽然想到如果是遊戲中的我,他又會怎麼想。那位敢對野豬王嗆聲,顯然更自信的我,會不會是跟我一樣煩惱,害怕自己是多餘的,還是哈哈大笑,馬上拋諸腦後。
想知道答案,無論如何都要知道答案,我在迫不急待中,又進入了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