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了照镜子,似是有黑眼圈了,好在天生的好皮肤,无需施任何的粉黛,隽秀中带着一点甜美,黑色的秀发似是电视里打广告一般丝滑,也许电视里广告中的秀发还来不及自己的一半自然美丽。选了一套过膝的棉麻长裙,白色的球鞋,浅绿色的短袜,像是未毕业的学生。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在看看自己的行李,大多是一样的衣服,因为也舍不得花太多钱在自己的穿着上,很多都是母亲为自己缝制的。
再来到A市之前,并没有坐过地铁。但是昨天晚上投了几份简历,大多是附近的,于是趁着刚好有的时间,想出去熟悉熟悉一下环境,我心里想着,等稳定了,要去他去过每一个地方,最好,能与他相遇;想着想着便甜甜的笑了。
我挤上一辆开往枫林山脚的公交车,也许是心的指引,指引着并提醒我来到A市的初衷;他似一个待解救的王子,在等着与我的相遇。
一路上的风景美极了,我想难怪这么多富人都愿意将自己的家安居在这里。迎面而来的是各种高端的汽车,倒显映出这两公交车的格格不入;就这么胡思乱想着,突然车子一个急刹车,眼看着就要与车厢地板来一个零距离的接触了,这时腰上突然多出了一股暖暖的力量;我抬起眼眸,看到了一张长相俊俏的脸庞,然后耳边传来丝丝细语,“你没事吧。”目测至少一米八五的身材,轻轻的礼貌的搂着我,一米六五的身高在他身前就跟个小矮人一般;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我连忙说道:“我没事儿,谢谢你。”然后冲他笑道,眼睛弯成了一条好看的弧线。他也仅仅回了我一个微笑。
一路上,我定神于路两旁的风景,偶尔转过头,也会与刚刚那位男生的眼神相撞,他似是蛮有韵味的看着;我殊的害羞的转过头去,也许是有惊于我的反应,他似乎低低的笑出了声。
倒也没在意太多,下车之后我似乎是本能的想往山上走去,我发现后面竟然也有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转头看过去,还是刚刚那个男生,于是心里不经紧张了起来,‘他要干嘛,会不会是坏人?’男生斜挎着双肩背包,快步走到我面前,“你也是要到半山去吗?”我摇了摇头,“那你是到上面去干嘛,上面都是居民区了。”居民区?的士师傅说不是富人区吗?“哦哦,我就是随便走走,走累了就不会再往上走了。”抬头望了望前方那条蜿蜒绵延的路,似乎一望不到尽头。
可是我的心却总是向那边飘走,它告诉我,叶暮秋,他在那,他一定在那。那位男生双手在我眼前晃了晃,“hi,怎么了。”“没怎么。”我无奈的冲着他笑了笑,他顺着我的眼光望过去,“到半山都有蛮远的,你一个小姑娘走不上去的。”“那你呢,你家是在那里的吗?好像是很远,你能走上去吗?”我用似乎很惊奇的语气问他。“我姐姐家在这上面,等下回有车来接我,只是自己顺便也想走走而已。”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是刚到这里来的?看起来不像是本地人。”他双手插在口袋,斜斜的靠在旁边的栏杆上问我,转身看到他的侧脸,很阳光帅气,干净的短发,笑容很温柔;本能的觉得他一定不是一个坏人。我笑着问他,“你觉得,如笔友,从来没见过面,他们之间会有未完待续的故事吗?”他看着我的眼睛,似是若有所思,“应该有的吧,不过很少,毕竟现在写信的交流方式,鲜有人会用到。”听他说完,眼神顿时暗了暗,“你来A市是来工作的?”“算是吧。”扯出也算是一个理由的理由,也许我就真的只是来工作的,如果,没有找到他,就应该真的只剩下来工作的原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