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露止渴、餐云果腹。一纸黄绸,一柄狼毫。离恨天外,这是俯览一切众生的命格仙的全部。他亿万年只与自己的故事为伴。
晋陌之掬起一捧云欲食,凑在唇边才发现里面竟有细碎的一片粉红。细细端详了一阵,他将里面一片桃花取出,凑在唇边吹向凡间。离恨天外,已经很久,久到连他自己也记不清年岁,没有见过三界的任何事物了。
离恨天,是仙人散尽魂魄,归离之地。他长久的住在这里,编纂着一条又一条命格。有时他写的严密、构思严谨,有时候又落笔随性,毫无目的。凡人之命、白驹过隙匆匆一生,有时候三言两语便可道尽。
今日这片不知是从天宫、还是从凡间飘来的桃花,让晋陌之突然深刻的察觉到,即使三界里所有的灵魂都是由他创造,但其实,他却是最寂寞的那个。
他将他的狼毫笔,翻来覆去的咬了一阵,仔细的思索“寂寞”二字。他创造了命格,可是到头来,却不知道自己创造的七情六欲到底何为。
他仔细想了想。自己笔下的凡人,如果“寂寞”了,又该当如何?想不通,只好翻看自己的文章以寻求答案。哦,青楼啊。
天界里的仙人若是犯了天条,要被投到凡间历劫之前,总会焚烧祝祷签文,希冀他能下笔留情。可是他此时此刻却有着深刻的、想要下到凡尘的欲望。
他为自己匆匆写下一条凡胎,急切的下界。然后来到可以排解寂寞的青楼,遇见白绫。
若他知晓,他这匆匆一笔,落定的不仅是一世的悲戚,而是生生世世轮回不息的痛楚,是否还会如此莽撞。
他活了亿万年,第一次听到歌声。他还以为那是离恨天外,飘浮棉白的夏云。不,夏云是俗物,怎堪比此歌声。他抬眼看到正在唱歌的白绫,回想自己曾经捧着雨水照出自己的容貌,竟然相去甚远。
他迫切的想要找出这个女子的命格,他很好奇,他到底给了她一个何种人生?
寥寥几字。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他尝了一杯桌上清酒,有些辣口,也有些辣心。他不死心,翻看这女子几世轮回的命格。
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
七生七世,无一善终。
所以当白绫款款而来,尽至眼前时,他端看这张容颜,脑海里只余“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盘旋萦绕。
他望着白绫轻启的红唇,却根本没有听到她说了些什么。他只想逃离,他有些后悔。
可是真的逃离了,依旧于事无补。他思量了很久,在返回离恨天与寻找白绫之间踯躅犹豫。
他想起自己的狼毫笔,又想起自白云中取出的那片桃花,然后选择了后者。
一个亿万年无欲无求、无悲无欢的至高神明,爱上凡尘里六欲尚存、七情皆有的歌女,看似那样艰难,实则无比简单。
有爱,就有欲。他的欲望很强烈,强烈到将他自己也吓了一跳。他想要更改白绫的命格,这个想法终日折磨着他,将他的五脏六腑燃烧成灰。
一眼万年。
他双眸渐渐清亮,将我一望,我看见他瞳仁里只有白雪,再无悲伤。
“将我带出去见她吧。”他顿了顿,突然笑了,与我道:“我一具躯壳,灵魂、神识、仙灵全都不复存在。我根本无法入轮回,却假装自己在一世又一世的轮回,为的便是等她来寻我复仇,将我关进与她相爱的梦魇里,一生不醒。”
我诧异道:“你既如此爱白绫,当日又怎会娶别个女子为妻?”
他惨淡一笑:“我当日骤失灵魂,记忆全无,整个脑海里便只有白绫二字。那鸨娘收了上官谷钱银无数,将白绫卖予他。而将玉儿充作白绫嫁给我……我放弃一切,却仍旧改不了,我亲手为她写下的命格。”
造化弄人、命格天定。兜兜转转,费尽心机,不过仍旧是命运的玩偶罢了。
我问他:“你为何不与她解释清楚?你们二人或可以冰释前嫌。”
他想了想,这般道:“就让她恨我吧。重华做的很好,他将她的记忆涂改的只余下对我的恨意。这样我仍旧占据着白绫的心。只要占据她的心,是爱是恨,又有什么关系?我沦入万劫不复,只要她心中有我。”
我听着“万劫不复”这四个字,总觉得五脏六腑又开始隐隐作痛。猛然想起,我的肉身还被白绫掐住脖子悬在那儿,而老桃也正受伤倒在庭院里。容不得多做思量,赶紧拉了晋陌之,一道出了乾坤囊。
我神识归位,一眼看见白绫腥红的眼眸直直盯着我,打了个冷战,旋即抬手指着晋陌之,道:“你瞧,我将他还给你。是不是比从前更生龙活虎、生猛海鲜、活蹦乱跳。”
白绫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与晋陌之望在一处。他的眼里还残余着霜花,将她深深的印进眸底。而她的眼里余怒未消,瞳眸深处照出他的影子。
我以为,是爱是恨,总是见了面了,算是功德一桩。我死不了,老桃有的救,这二人有机会冰释前嫌,皆大欢喜、皆大欢喜。
但是事事皆是毁在一句“我以为”上。
白绫在这一望的时间里,迅速的收紧了手指,表情愈发狰狞,道:“你竟敢戏弄我。”
我指天誓日:“我怎会,怎敢戏弄你!你不是要……”
话还未说完,她又加紧了力道,狠狠的、却略带呜咽的道:
“将他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