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岁那年,我在H市西南部某个民风淳朴但交通闭塞的偏远小镇已经生活了一段时间。大约四十年前,我用自己第一笔微薄的版权费买下了这幢位于西南边陲小镇的二层木质吊脚楼作为我闭关写作的圣地。
五年前,我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大不如前,我被迫忌烟、忌酒以及抑制情绪的药物,收拾行囊,离开喧嚣的城市,只身一人来此静养。
我常年深居简出,很少和当地人走动。我的大部分时间依旧是看书,偶尔闲暇沿着崎岖的山路漫不经心的走着,或坐在吊脚楼前的河水旁,看夕阳西下,等旭日东升。却不再辍笔耕耘。
仿佛与世隔绝。
直到三天前,我悠闲的靠在躺椅上欣赏遍布天际的晚霞,却听见楼下有人喊我。我站在曲廊的栏杆前,十一二岁大的男孩,一脸纯粹的笑,晃了晃手中的信封。
一封来自出版社的信,它说:“您三年前委托本出版社刊印的自传体小说《少年往事》销量持续走俏,读者强烈要求再版,特征求您的意见。特附:沈老师能否将情感章节再扩充润色一下。”
我带着老花镜坐在窗前的书桌前沉思良久,随后打开案头上的红棕色檀木盒,取出压在盒底最下面的那张泛黄的信纸铺开,娟秀的小楷书写的标题“想来我终究还是错过了你”。
“沈慕,你自己说,这已经是这周的第几个了?”
“第十个。”
“你到底有没有走心?”
“没有!”
“这男生不够好吗?”
“很好!”
“那你到底什么情况?”
“你晓得!”
电话“啪”的挂断,我无奈的耸耸肩,将手机放在酒杯的旁边,身后传来“嘶啦嘶啦”的声音,我站起身来,走到无人的烧烤摊前准备翻弄锡箔纸上的豆腐时,阿健从他破旧的面包车后面跑过来说:“你去坐着吧!我来弄就好!”
我走到一边,从案摊上的托盘里抓起一把盐水花生米一边吃一边说道:“阿健,我吃过好多家的烧烤,你的锡纸豆腐真的是一绝!”
我坐回自己的餐桌前,端起酒杯将最后的一点点白酒倒进胃里,拿起手机,在微信群里发了一条简讯:“难得周末,大家出来聚一聚!老地方哦!”然后对身后的阿健说:“阿健,把我放在你这里的私人珍藏拿出来,哦,对了,顺便再拿三套餐具。两套吧,阿玥今天应该不会来了吧!”
不时,手机简讯的声音此起彼伏的响起。
阿紫说:“今天去不了,宝宝有点发烧,刚喂了药睡下。”
阿欣说:“临近年关,婆婆在,出来鬼混,不太好。”
而一向话多的阿玥却一直没有回复,估计气得不轻。
聚会不成,两个女人话锋一转,一搭一唱,编排我的相亲经过,我嫌弃的将手机设置成静音,扔在桌子上,彼时,阿健端上一盘锡纸豆腐放在我的面前后,坐在我的对面,几次欲言又止。
“怎么啦?阿玥又给你打电话了,她是不是说,‘如果我下次再把相亲对象带到你的烧烤摊,就把你的烧烤摊砸了’。”
阿健木讷的点点头。
我倒了杯烧酒,一饮而尽后,无奈地说道:“她能不能有点创新,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她这话都说了四五年了,你这烧烤摊不还是好好的吗?”
“木木,你,我,哎……你还想吃点啥?”阿健终究不善言辞。
“不用了,我回去了,你也早点收摊吧!天气预报不是说,‘今天晚上可能降雪吗?’。”我起身拿起一旁的包包,朝门外走去。
“木木!”阿健叫住我,我停下脚步,“人不能总是活在过去!”
“嗯!”我用力的点点头。
我独自走在清冷的街上,两排的街灯兀自矗立在街道的两旁,我的影子在微弱的灯光下不断的重复着单调的拉长、压缩、再拉长、再压缩。不知走了多久,地面已经积聚了一层薄薄的雪,我站在街灯下,伸出手指,细密的雪花落在我的指尖,瞬间融化,让我想起那年与你的初相识。
那是08年的冬天,北方的大雪跨过了黄河越过了长江,覆盖了南方的大部分城市,当然我们的城市也没有幸免于难。那年是我背井离乡的第一年,而你已经是个老江湖。
几十年难遇的大雪截断了北上的铁路线,我被迫在腹中城市度过人生中第一个异地他乡的新年,却有幸结识了你。
除夕夜,热忱的同乡老姜组织“京东人在湘,辞旧迎新守岁夜”,为此他还拉着我特意跑到距离学校很远的地方定制了条幅。那时临近年关,许多商铺早已经关门打烊,回乡过年。走在潮湿寒冷,连续数日不见阳光的C市,我不停的咒骂他,他却停下脚步,嬉皮笑脸的说道:“木木,哥打保票,今天你和哥受得冻,都是值得的。”
18年.我出差路过母校,那时老姜已经留校多年,成了年轻有为的大学教授,学院的楼道里甚至挂着他一本正经的照片。我们在学校附近的小酒馆吃的饭,席间,我提及他当年的那句话,问他是否蓄谋已久。他笑而不答,只是不停的劝酒。
那年除夕夜,余洋坐在我的对面,翩跹公子,笑而不语,聪慧倜傥却与风流无关。
我和一众男生划拳喝酒,而他只是低头夹菜,对于递上来的酒杯,既不拒绝又不推辞,悉数纳下。
酒过三巡,宴席褪却,我将抱着马桶醉生梦死的老姜扶到沙发上的时候,看见余洋站在天台上,我推开玻璃门,走到他的旁边,看着灰朦的天空问道:“在看什么?”
他说:“在等午夜的烟花!”
凌晨四点,漆黑的夜,却辗转难眠。我摸出枕边的手机,翻查通讯录,电话倔强的响了很久才接通。宿醉的老姜,声音含糊不清,嗫嗫嚅嚅。
我问:“余洋……”
他说:“没戏!”
我见过余洋的女友,娇小可爱的江南美女,操着吴侬软语的普通话,两个人依偎在秋叶飘零的梧桐路,别有一番情调,而站在一旁的我却只能充当可有可无的路人甲。
可悲的是暗恋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09年4月,我远赴欧洲的浪漫之都法国巴黎留学,原本花开两朵,天各一方的人,却因为一场跨洋追爱再次相遇,而我只是故事的配角。
10年8月,老姜的越洋电话打到了法国巴黎大学的图书馆,他还是一如从前的不着调,寒暄几句,他切入正题,说,“有个好朋友想去法国,问我有没有时间能不能帮忙接待一下?”
10年9月,在气候宜人的巴黎大学校门口唤起了我对余洋最初的记忆。那天,我由于小组的临时会议耽误了接机的时间。中途,我收到一条简讯,说,“他已经在校门口等候!”
那天,身着雪白T恤衫的余洋,背光站在斜阳里,周身散发着金黄的光晕,增添了岁月的痕迹,我缓缓的走进他说:“好久不见。”
一年前,余洋的毕业季也没有逃脱分手的老梗。半年后,他在同门师兄的介绍下,认识了与我同为巴黎大学交换生的舒珏。
或许我们在选择另一半时,不知不觉中陷入怪圈。下一个仿佛是上一个的复制。舒珏亦不例外。
舒珏法国的交换生活即将结束,她在走与不走中摇摆不定。那天我将余洋安置在法国同窗闲置的公寓。第二天很早,余洋站在留学生公寓楼下等我,同寝暧昧不明问道:“男朋友,够痴情的嘛,都追到法国来了。”
我无奈的苦笑道:“我哪有那个福分。”
我和学校附近的酒吧老板讨价还价,以最廉价的价钱替余洋包下了学校附近的酒吧。他亲自一一邀请了舒珏的同乡好友,更用蹩脚的法语发音以及笨拙的肢体语言邀请了舒珏的法国好友。大约两天的时间,我们在余洋寄住的公寓,用租来的泡泡机吹气球,做剪纸。却还是没有抵挡住异国他乡对舒珏的诱惑。
那天欢乐的场面,随着舒珏的“对不起”,戛然而止。她对余洋说:“你这样,我的压力很大。”
事后,余洋独自坐在天台吹风,我搬了两箱啤酒上了天台,用启瓶器全部打开后,坐在他的身边,没有言语,一瓶接着一瓶的喝。那天余洋喝的酩酊大醉,他搂着我的肩膀咒骂:“妈的,女人都矫情!”我才释然,原来谦谦公子也食五谷。
第二天,我目送余洋登上了返航的飞机。站在熙攘的人群中,我挥手告别,却没说再见。
11年4月,我回国,余洋却于一年前,只身远走美国。
时间的车轮向前滚动了五年,15年的春天,我与学成归国的余洋再次邂逅,洗尽铅华后,我终于升级成为女主角,最终却输给了一个叫做“命运”的女人。
15年,除夕夜,我坐在医院的病床上,看着洒满天际的绚丽烟花,忽然想起08年和余洋肩并着肩,站在郊外别墅的天台上。10年,和余洋走在娴静宜人的法国小镇市场,怀里抱着装满果蔬的牛皮纸袋,跟在他的身后,高大的身躯遮挡着刺眼的阳光。和蔼慈祥的法国房东老太,一边和我攀谈,一边满脸笑容的上下打量着余洋。事后,余洋在厨房的砧板上切菜的时候问我,“‘bu’是什么意思?”
我耐心的搅拌着平底锅里的法式洋葱汤,若有所思的说:“是法语很帅的意思。”
病床旁的监测仪器发出警报的声音,我慌乱的按着床上的呼叫器,心疼的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母亲,两眼死命的盯着门口的动向,嘴里不停的大声呼喊着医生。彼时,午夜的钟声已经响起,灰蒙的天空被烟花照射的犹如白昼,像我的脸一样惨白。
年后,我没有收拾行装,踏上南下的火车。15年的三月,我拿着美国大学的offer,躲在自家的卫生间,给刚刚留校不久的老姜打电话,压抑着情绪,低声哽咽,却哭得像个孩子。
四月,北方柳絮纷飞的时候,我和余洋坐在小镇上唯一一家简陋嘈杂的咖啡馆。
他说:“我回国吧!”
我说:“分手吧!”
他说:“我来T市的大学教书吧!”
我说:“以后不要再来这座城市了!”
他说:“兜兜转转,我好不容易爱上你!”
我说:“男人有时候比女人还矫情!”
两个人相对无言,又舍不得离开,直到夜深人静,老板娘略表歉意的催促。四月,北方的夜晚乍暖还寒,我不停的搓着双手,余洋抓起我的双手揣进自己的大衣口袋,那是我第一次牵余洋的手,也是最后一次。
我站在自家楼下,昏暗的楼道里,和余洋说:“再见!”就真的再也没见。
两年后,母亲不堪忍受病痛的折磨以及不愿继续拖累我,在我出门买菜的时候,吞金自尽。
半年后,我收到老姜的快递,精致的绒绸盒子里装着一枚戒指和一张写着地址的卡片,T市医学院附近的公寓里,曾经住着我深爱的男人。两年前,余洋查出肝癌晚期,而我却没在他的身边。
老姜说:“余洋,两年前去找你的时候,特地叫我陪他去挑选戒指,他一直很忐忑却又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他不断问我,‘木木,会不会喜欢?她会不会拒绝我?’后来,他精神颓废的来找我喝酒,始终沉默,对于你们之间的事情只字未提,我也不好过问,再后来,余洋就彻底消失了,直到半个月前,他的律师联系我,TM的,他就是个混蛋,连最后一面,都……”电话那头的老姜已经泣不成声。
我推开公寓的房门,家具上已经积聚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室内的装饰简洁素雅,墙上挂着余洋人生不同阶段的照片,茶几上摆着暗红色的水晶草,棕红色的录音机是父母在大火中丧生后,留下的唯一遗物。
书房的书桌上摆放着红棕色檀木盒,里面静静的躺着当年我拜托老姜转交的每一封邮件,余洋用娟秀的小楷一一的誊在古色古香的信纸上。从余洋法国归国之后收到的第一封匿名爱慕
信到开诚布公后的最后一封分手信,无一遗漏。
书房的隔间是一个小型的暗室,余洋酷爱收藏老式的胶卷相机,闲暇时,喜欢躲在暗格里冲洗照片,小小的暗格中挂着数百张,我与余洋的同框照片,有我买菜时,走出小区的背影;
有我在医院的走廊里穿梭的身影,有我在超市的货架前,犹豫不决的表情……而余洋永远是面向镜头干净的笑。
“余洋,你的口袋里装的什么,硬硬的……”如果那天我问出心中的疑惑,余洋会如何回答,我们的结局是不是就变了模样。
那天,我学会了抽烟,而且一抽就是三十多年。
我摘下老花镜放在信纸上,回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照片,耳边隐约传来老姜的声音,“站得再近一点,木木,你再往里挪一挪,余洋,你笑得再自然点,我数一二三,一起喊,‘茄子。’”
那是余洋的文学社第一次有人的作品以实体的形式出版,得瑟的老姜拍了一张我和余洋的合影挂在文学社的工作室,成为每年文学社招新的噱头和筹码。
18年,我故地重游的时候,特意和老姜讨来,一直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