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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流血的草原

突厥是中国古代民族,先世源出于丁零、铁勒。南北朝时铁勒原住在叶尼塞河上游,后南迁高昌的北山(今新疆博格达山)。突厥是铁勒的一部,以狼为图腾。5世纪中叶被柔然征服,徙于金山南麓(今阿尔泰山)。因金山形似战盔,俗称突厥,因以名其部落。以善锻铁,被柔然称为锻奴。6世纪时突厥首领阿史那土门遣使向西魏献方物。546年合并铁勒部5万余帐落(户),势力逐渐强盛。552年又大败柔然,以漠北为中心在鄂尔浑河流域建立突厥奴隶制政权。最盛时疆域东至辽海(辽河上游),西濒西海(今咸海),北至北海(今贝加尔湖),南临阿姆河南。可汗为最高首领,其子弟称特勤,将领称设。分辖地为突利(东部)、达头(西部)。可汗廷帐在东、西两部之间鄂尔浑河上游一带。

突厥实力在最强大的时候是在隋末唐初,就连杨广的那位美丽妖冶,娇艳如桃花的萧皇后也从躺在突厥可汗的帐中近十年。唐初更是用无数的财物美女来填饱这头狼。以至于唐太宗李世民不得不亲自犯险,与颉利可汗会盟渭水。

引以为耻的李世民,拼劲全国财力、人力、兵力与东西突厥交战了多年,才将突厥两部收为己有。*亡国以后,在差不多半个世纪的时期内,唐朝统治下的*各部基本上稳定。但由于朝廷常征调他们东征西讨,渐渐引起突厥群众不满,特别是一些民族上层人物滋生了复国思想。

武则天盲目听从了凌风建议,仅以何彪来实验证明凌风的话没错。以为控制了茶、铁,就可以牢牢掐住突厥人的脖子,这边尚未正式实施此政策,单于大都护府下属突厥酋长阿史德温傅、奉职率所辖二部反唐,立阿史那泥熟匐为可汗。二十四州突厥酋长顺势响应他们,部众共达数十万人。比历史的记载提前了半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这只蝴蝶的到来,发生了效应。

从营州六万的轻骑,兵分两路,老将关峰帅两万,走北路沿大兴安岭西南的哈喇温山西行,自己率军四万,两军将始终保持三百里的距离,平行推进,相互策应。

出营州,直奔西北方向,插进锡林郭勒草原。本想携带五千陌刀手前去的,但彪壮大汉加上几十斤种的陌刀过于沉重,根本无法快速前行,到后来就想一个不带,但老将赵标宁死不肯,只好携带两千陌刀手,一匹马专门驮刀。

营州与突厥人并不相邻,中间加了个奚人,锡林郭勒草原的东中部都是奚人的部落。营州一战,逃出去的奚人不足千人,凌风也就不担心途中会遇到多大的抵抗,准备一路吃过去,用奚人的牛羊、马匹来补给,随行随带的米粮交替食用。

准备穿过呼伦贝尔草原、锡林郭勒草原、绕道而行,从背后袭击金山、黑山一代,策应裴行俭大军。说不定在途中还能遇到自漠北南下的回纥的支援军队。

营州将契丹、奚人两族能战之士绞杀的十去七八,逃出的奚人应该是提前通风报信,一路上见到不少仓促西行的奚人留下的营帐痕迹,还有大量来不及带走的牛羊,看来,奚人部落也担心营州唐军会借机远途袭击,纷纷拔寨,赶着马匹,部分的牛羊,仓惶西去。大军在锡林郭勒草原行走了五日几乎没有遇到抵抗,大批的牛羊被唐军屠杀一空,充当军资。本着吃不完,杀完的原则,绝不给奚人留下一只羊,一头牛。

一日,凌风骑在马上注目四望,就是不用望远镜也能一目千里。茫茫的草原,鲜碧如画,绿波千里,一望无垠,到处盛开着艳丽的鲜花,骏马奔驰在莽莽原野,白云似的羊群浩浩荡荡。微风过,羊群如流云飞絮,点缀其间,草原风光极为绮丽,令人心旷神怡。而绿草与蓝天相接处,牛羊相互追逐,处处都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致。

迷人景致印入眼帘,草原风光令人遐想。凌风不禁想起来王洛宾的一首名曲,当着欣儿的面,高歌起来:

在那遥远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她的帐房

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她那粉红的笑脸

好像红太阳

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

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

一旁的欣儿如醉的看着凌风,她想问,那位好姑娘是谁,一定是远在东都的夫人,可又不对啊,夫人不从到过草原,就连自己也是第一次来到塞外。还心甘情愿的挨着那位好姑娘的鞭子,真是犯……。

凌风一展歌喉,痛痛快快的唱了几嗓子,眼睛瞄向身边的欣儿,脑海划过一丝邪乎。记得从经看过一部电影,其中的一个镜头,突然间是那样的清晰,令自己如此的执着。策马走到她的身边,一把将她从马背上提了过来,望自己的坐骑上一横,双腿紧夹马腹,抡起鞭子朝坐骑的屁股上就是几下子,随手就将马鞭给扔了。胯下的战马发出了一声嘶叫,腾地一声,拨蹄驰向远方。

马背上欣儿一惊,情不自禁的滚到了凌风怀中,凌风见远离的营帐,后面没有亲卫兵相随,便将欣儿面对着自己坐下。一手搂着她,亲昵起来。在驰骋的马背上演了一幅*,虽然不及草地上舒坦,没有榻上的尽情,没有羊皮毯上自如,但那种马背上的刺激,奔驰时前后自如自动的冲动,叫人心醉,原来古人比咱们会享受啊。

随着马儿的奔驰,自己挺动着,随着马儿的颠簸,欣儿在又惊又喜,又娇又羞,宜喜宜嗔中回应着凌风的激情。

天苍苍,也茫茫,马背上,人荒唐。

激情过后,凌风搂着欣儿,低低私语,情意绵绵。小妮子双颊残留着浮云,娇羞的靠着凌风,嘴里不住的埋怨,“夫君真是的,万一,万一将士们看见了可如何是好?难怪嫣儿姐姐说……”。

“说什么啊,敢在背后非议为夫,小心家法伺候,放心吧,没人会看见,除了它”。凌风顺手指了指胯下的坐骑,“可惜,它还要驮着咱两,光顾着往前跑,来不及回头的,再说喽,……”。

“再说,再说,人家不理你了,……”

“好,好,不说,不说,咱们只做不说,行了吧”。凌风见欣儿躲在怀中,有意的戏弄道。背后却传来侍卫的叫喊声,“大帅,有军情”。

“那里?”,进了大帐凌风急忙问道。

“这里,在一百里外,斥候发现的”那名亲兵指着地图的位置说道。

“大约有多少人,斥候有没有被发现?”

“没有被发现,用的是大帅的望远镜远观的,不下三千户,挨着山坡,旁边有两条河流过,都不宽,应该是从东边退下来的奚人”。

“哦,三千户”,凌风爬在地图看了一会,走了八天没有遇到像样的部落,一路上都是奚人留下来的仓促西进的痕迹,莫非是他们。

叶如松见凌风低头沉思,待他抬头时,进言道,“大帅,三千户,人数不少啊,草原与咱们不同,他们往往几十个人算是一户,同在一帐,不过末将以为,应该是东迁而来的奚人,或是认为大唐不会追杀他们,或者临时住下的,稍歇再走的,打还是不打”。

“三千户,打,拿下之后,大军放纵半日,车轮高的男人一个不留”,凌风一拍帅案,恶狠狠的言道。就是来草原立威的,焉有不杀人的道理,自出营州以来,自己有了一个很大胆的设想,若有机会,向朝廷面奏,自己守营州,恩威并使与胡人,可以拉起一支五万余众精锐中的精锐,南北呼应,效果会更好。不过,草原人,信奉弱肉强食,强者为王,若想威震他们,少不得一番杀戮。从营州开始屠杀,希望能够使自己的威名在草原上飘荡,那就好办喽。

打,好办,但是怎么打,才能将自己的损失降低至最小才是要考虑的。“叶将军,你用什么打法较好”?凌风向郎将叶如松问道。

“大帅,突袭最好,明晨如何?末将愿为前锋”。

“好吧,你来指挥吧,本帅给你两万人,至于如何打,那是你的事,本帅只要结果,对你只要求一条,伤亡减到最小,越少越好,但不得超过五百人”。想打就让你打,咱不是贪功的人。营州一役,自己将功劳分散开来,人人有份,自己只是居中的功劳,有了这份功劳就够了,坐在大殿的那两位想必不会亏待自己。

“多谢大帅,末将尊令,绝不超过五百人”。叶如松欣喜的叫道。三千户,听起来挺壮观的,但此时的三千户可不比以前喽,能战之士,少之又少,估计还有许多老弱伤残。

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黑暗时刻。他给人带来希望同时,却也隐藏着无底的深渊,在那一刻的黑暗间,自古便是阳谋、阴谋、罪恶与阴谋诡计发生地最佳时机。

叶如松第一次统领两万大军,心中除了兴奋就是激动,他明白,这一仗打得好,就能够证明自己有独挡一面的能力,向将军、大将军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这是难得的机会,自己一定要抓住。他在心里默念了无数次,战前的部署,细节的考虑,人员的搭配,考虑细致又细,可谓是百无一输,面面俱到。

自东方潜逃奚人越聚越多,从开始时的几十户,到几百户,直至现在的三千户,很多人都知道,奚人的精锐在营州城下被唐军绞杀的几乎殆尽,若不潜逃,西迁,暂时避难,下场会很惨,只要躲过一时就成。自当年*灭亡后,大唐的军队就不在深入到草原来,每次行军都是突厥人代表大唐,带领大家为大唐四处征战,现在突厥人反了,大唐的精兵都在西线与突厥对阵,大唐难有大军继续追击。

三千户,人数不少,两三万人,但是老弱病残的多,女人小孩多,真正能上马,拿起刀的也不过五千人,至于精壮就更少了,两千不到。他们旁山依河,据守营帐,在营帐四周摆满了各种大车,将营帐围在中间,并伴以简易的木桩,来阻挡可能遇到的敌人。

负责放哨的奚人,手持一把,拿着兵刃,四处张望,跟前的牧羊犬来回的走动,焦躁不安,突然向远处吼叫了几声,便倒在地上,那名奚人急忙跑了过来,见到牧羊犬身上中了一枝飞镖,断了气,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刚要急声大喊,被飞来的一剑射中。

自十万大军中,选拨而出的特种小分队,借着夜色,潜伏在附近,解决哨兵之后,这对人数不多的对付,发出了信号,同时站起来,手中的利箭,火把,射向了奚人的营帐。见到信号的十里外的骑兵呼啸而至,隆隆的马蹄声,响彻大地,大地在战马脚下颤抖。

“敌袭,敌袭”,营帐一着火,奚人就开始大声疾呼着。而小分队们,迅速的挑开营帐前的大车,为骑兵开道。

在平坦的大草原上,对于骑兵而言,十里路不算是距离。狂奔的战马只需半袋烟的功夫。

小分队的成员四处放火,燃烧营帐,奚人女人、孩子的哭喊声,男人们的咆哮声,被大火烧着痛哭声,混为一团。

骑兵挥舞着战马,向割草一样收割人头,奚人节节抵抗,誓死抵抗,已经没有了退路。一名奚人的头人,手提大刀,四处挥舞着,高喊着,指挥着,……

一个骑兵高举马刀,一道弧线划过,前面的那个奚人头颅飞起,一股血浆喷出有一米多高,也溅到那名唐军一脸,在其伸手擦出脸上的鲜血时,却又被另一个奚人,跳起来,刺死在马下。

站在远处的叶如松,借着火光,见到那名奚人的头人,一连砍死砍伤了几名唐军,立刻从自己的后背将大弓取了下来,搭箭、拉弓、离弦,一气呵成,那支箭,直逼奚人的头人射去。

此人在高呼着族人抵抗唐军,眼见一名唐军策马过来,长枪刺向自己,头一偏,躲过唐军的长枪,快速的大手一出,抓了枪杆,一带劲,将那名唐军来下了马,反手就是一刀,结果那名士兵。刚一抬头,利箭飞至,想躲已是来不及了,箭直插在他的脑门,极不心甘的倒了下去。

骑兵来回穿梭于奚人的营帐之间,鲜血四溢,人头乱滚,尸身横溢,仅仅一个时辰,能够抵抗的奚人几乎死绝了,只剩下女人、孩子,老头等等。

天亮以后,凌风领着后队,缓缓驶来,叶如松满怀喜悦的策马跑了过来,“大帅,能够抵抗的奚人都被废了,剩下的现在正被一个个拉出来,与车轮进行比划,绝不会放过一个超过车轮的男子”。

凌风做在马背上,抬眼望去,前面的唐军将奚人团团围住,几辆高车停在河边。几名刀手就站在车旁,两队唐军来回奔走于奚人与大车之间,把一个个奚人的男子拉过去,与车轮就行比较。低于车轮的,就过了回去;高过车轮的,随即拉到河边,抡起一刀,人头便掉进了河流,一股股鲜红的血浆喷在河水中。染红了流淌着河水,缓缓的流向远方,清晨的微风阵阵,却捎带了着残忍的血腥味。奚人的女人们发出阵阵撕心裂肺般痛哭,惊若震天般的呐喊。

“嗯,继续吧。告诉他们,让他们转告他们的子孙,这就是侵犯营州,侵犯大唐的代价,若还有下次,可就不是如此的下场,本帅会让他们举族灭绝,鸡犬不留”。凌风坐在马上,提着手中的马鞭指着前方,对叶如松言道,“这一仗打得不错,伤多少,阵亡多少,可有结果”。

“阵亡八十,伤者三百不到,其中重伤者四十余人”,叶如松有点紧张的恢复到。

“阵亡的将士好好掩埋,伤者立刻包扎,本帅帅一万人先行,你们暂歇半日,再追赶而来。女人能留就留下吧,杀光他们的大半牛羊,受伤的战马换掉,最好人均四骑”。凌风冷漠的言道,多少有些不忍,将女人也杀死。算啦,你们若是能够看得入眼,ling辱就ling辱吧,总比杀死的好。军人,上了战场,谁知道何时就会战死。能得欢时且的欢,能行乐时且行乐。

这个年代,你不杀别人,别人就要杀人,后世的仁慈,在这里有些不适应。见怪了鲜血的凌风觉得,自己越发融进了这个时代,逐渐变得冷酷无情。

“末将遵命”,叶如松自然知道凌风这句话的含义,大家可以随意的放纵了,撕意的享用着奚人的女人,吃着奚人的牛羊,喝着奚人的马奶,使唤着他们孩子……。

这支唐军奉行着“吃光”、“烧光”、“车轮高的男人杀光”的三光政策。向西行进了几千里路,遇到了大大小小数百个奚人部族,无一幸免。那片草地在滴血,在控诉,在流泪。

而一个杀人不眨眼魔鬼的传言,也伴随着零星逃难的奚人,向西方更远奚人那里,突厥那里传播着。

北路的关峰,由于没能赶上营州外的大会战,没有捞到战功,一路憋足了劲,朝沿途的奚人部落撒气,所到之处,几无活口,男人被杀光,女人被糟蹋的糟蹋,ling辱的ling辱,牲口几乎被一宰而光。至七月下旬,与凌风汇合于奚人与突厥的结合处,经过短暂的停留后,直接扑向了金山突厥牙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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