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像倾心这么理智的人,就算一时抽风犯了单相思,也会很快淡忘的。
事实证明我低估了时宇锋的影响力,他在倾心心里埋下的种子已经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大树。倾心——我温顺乖巧的姐姐,已经变本加厉,陷入了对时宇锋的疯狂迷恋中。
放了暑假,我刚从学校回到家,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倾心就神神秘秘拉我进了她的房间,向我吐露她的小女儿心思。
她激动地说:“诉诉你知道吗你知道吗,我又看见她了。童珊生日的时候,我在钱柜门口看见他的,可是他没看见我。他救了一个被流氓欺负的女孩子,他好帅气好英勇……”
“怎么办诉意,我现在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我没跟任何人说过这事,就连童珊我都没说,我怕她笑话我。”
我扶额。据说童珊被S大的校草缠得快发狂了,哪里有心思去笑话她。
帅哥我见多了,阳光的阴柔的刚毅的,各种类型都有。我很好奇,究竟什么样的男人能把倾心这样一位标准淑女给洗脑成这样。
为了转移花痴女的注意力,我给童珊打了电话,约她出来一起逛商场。
倾心并不想在童珊面前展现她疯狂的一面,一路上倒还算老实,有关时宇锋的事她半个字都没提。
恋爱中的女人是幸福的,暗恋中的女人是大方的。文倾心小姐心情格外好,脸上总是挂着笑,她还破天荒地主动提出要给我买衣服。我怕她反悔,出门前故意把钱包扔房间了,只带了一张一百块用来打车的钱。童珊和倾心更厉害,现金一分没带,光揣了张银行卡。所以当我口渴跑去买饮料的时候,那老板可怜兮兮地问我有没有零钱,我们仨同时摇头。
老板无奈地说了句:“小姑娘等我一下,我去给你们破钱。”
这老板绝对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后来我试衣服的时候,猛然发现口袋里有195块钱。饮料5块钱一瓶,也就是说,我没把钱给他,他白给了我一瓶饮料外加95块钱。
童珊嘴角抽搐,她说:“诉意你赶紧把钱退回去,人家的心现在正滴血呢。”
倾心说:“这种蠢事也只有诉意你能做出来了。”
我朝她俩翻了个白眼,撅着嘴下楼。我又不是故意的。
商场人很多,几个调皮的小孩子互相追逐,嘻嘻哈哈的。我正往卖饮料的地方走,突然一个小男孩冲了过来,不偏不倚撞到我身上。我重心不稳,哎哟大叫着往后栽去,眼睛也吓得不敢睁开。
我做好了迎接剧痛的准备,可是过了很久,预料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后知后觉的我好半天才发现,有人从后面接住了我。
我几乎跳着从他怀里挣脱,面红耳赤。
“谢谢。”道完谢,我忍不住又偷偷看了身边的男人几眼,觉得他有点面熟。
“没事吧?”他声音很冷淡。
我摇摇头。
“没事就好。”他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看我,“我是不是见过你?”
“啊?”
“可能认错人了,抱歉。”
和他对视了一眼,我的脸又不争气地变红了。
“哥,你在干什么?快过来给我付钱,我看中了一件衣服。”一个女孩子跑过来喊他。
“婷婷你先去开发票吧,我去买瓶水。”他应了女孩一声,回头朝我笑笑,“再见。”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忽然想起来,他不就是上次在S大被我的钥匙砸到的那个倒霉蛋吗!
还了钱,我匆匆回到四楼童珊她们试衣服的那个专柜。童珊不知道跑哪去了,只剩倾心一个人傻乎乎坐在沙发上,脸色蒙上了一层红晕。我奇怪,这姑娘好端端脸红什么?
“试好了,感觉有点大。”童珊从试衣间开门出来,瞟了倾心一眼,“你怎么了?脸怎么红了?”
“啊?哦,我刚才跑去上厕所,可能走得急了,所以发热吧。”倾心不是个善于说谎的人。
童珊嗤之以鼻,又问我:“你怎么也脸红了?”
我大惊,我也脸红了?该不会是……
我说:“哦,刚才我把钱还给那个老板,他夸我是诚实的好孩子。那啥,我,我害羞。”
显然,我也不是个善于说谎的人。
童珊说:“一对神经病。”
服务员小姐拿了一条紫色的裙子走过来,问童珊:“小姐,你刚才挑的那件找到合适的尺码了,要试试吗?”
“来了来了。”童珊把包往我身上一扔,继续试她的衣服去了。
我和倾心同时松了一口气。依照童珊的脾气,很有可能会追问下去,没准还真会撬开我们的嘴。我可不想让她知道,我跟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帅哥聊了几句就脸红,还不得被她笑话死。
“我又见到他了。”倾心把我拉到一边,脸色绯红,“就在刚才,我真的看见他了。”
她的样子就跟上幼儿园那会儿第一次得到老师的小红花一样,又兴奋又激动。我当然知道她嘴里的那个“他”就是时宇锋,天底下第二个能令倾心为之疯狂的人恐怕还没出生呢。
“相思病!”我嗔了她一句。
“那不正好,你相思时宇锋,我相思孙浩宁,我们一起犯相思病。哦不对不对,是我相思时宇锋,你相思孙浩宁。”倾心发现自己口误了,立马更正。都说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这话一点都不假。谁知道一句简单的话,哪怕只是一个字的误差,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比如说有一次我们上课上到一半,某男生腾地站起来说:“老师你能不能把拉链拉上。”
年轻的女老师脸颊绯红,飞速转身。教室里一片哗然。
几秒钟后女老师回头,不顾形象地大吼:“靠,你耍我啊!”
该男生嘴角抽搐,异常委屈:“我,我说错了。我是想说,老师你能不能把窗帘拉上。太阳太大我看不清黑板。”
全班绝倒。
而彼时我也没有想过,倾心无意识说错的一句话,竟然会有一半成真。
多年以后的那个午后,我蹲在陌生的小区门口,抱着一只小狗哭得泪眼迷蒙。我自小骄纵惯了,从未尝过那么无助的滋味。茫然中,一只手伸到我的面前,我抬头就看到了那双陌生却又熟悉的眼睛。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对我来说人生中最珍贵的不是添在锦上的花,不是送到雪中的炭,而是在迷路时,有人能把他的手伸给你,带你回家。
我对他一见没有钟情,二见也没有倾心,然而第三次见面的瞬间,我彻底沦入了属于他的漩涡之中。我不能分辨出那种感觉是什么,唯一能确定的是,他在我心中存在的意义和孙浩宁不一样。
他问我:“需要帮忙吗?”
我想都没想,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握住了他的手。笑意在他的眼角和我的心上几乎同时蔓延开来,很轻很细,不易察觉。
就这样,我抱着小狗上了他的车。一路上我们的话很少,包括临别时的那句“再见”在内,加起来不超过三十个字。
当他的车子消失在马路尽头,我才想起来我忘了问他的名字。而我也庆幸,幸好当时我没有问他的名字。即便问了,半个月以后漫过我身体的海水也会将一切都冲走,将我对他本来就不多的记忆洗刷得干干净净。
再一次睁开眼睛,我忘了他,心里除了“时宇锋”之外再也容不下任何人。我却不知道,他其实就是时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