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枫说道:“这叫尸斑,一般来说将死之人皮肤之上就会出现尸斑,但是这尸斑呈黑色说明死亡时间过长,我看了一下这尸斑大概确定是三个小时前。”
说完朗枫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继续说道:“现在是六点二十一分,这人死在三点一刻之前三点三十之间,这段时间几乎没有什么人出来是个行凶的好时间!”
“那他身上的抓痕?”朱凯问道
“他身上的抓痕是某种动物所为!”
朱凯手托下巴说道“也不能这么肯定啊,万一是凶手用刀子或其它利器制造的假象想用来迷惑我们呢?”
朗枫摇头说道:“不会,你都说了是利器,那你再看看他身上的抓痕。”
说着朗枫和朱凯就蹲在尸体旁边,朗枫指着抓痕说道:“人身上的肉是脂肪纤维组成,普通的利器就可以完整无痕的切开,但是你看,这是强行撕开的痕迹啊!”
“还有,凶手杀人就杀人吧!偷器官?连肠子都不放过,器官可以卖,那肠子他拿来吃啊!”
朱凯被说懵了,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话来质疑朗枫,突然一个警员跑过来想要报告什么看了一下朱凯又看了一下朗枫。
朱凯笑了笑:“都是自己人说吧!”
“好!”警员吞了一下口水“我们在房子里边又发现了一具尸体,是个孩子的现场非常的血腥!”那警员像是新来的打了个冷颤不敢再往下说了。
朗枫瞟了警员一眼道:“我和朱警官这就过去看看,你们先把这具尸体抬到殡仪馆原封不动的保存!”
朗枫帮助这些警察破案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警察们也没有多想各自忙活起来,朗枫和朱凯带着两名警员前往了后院。
“不像是警察啊!怎么都听他的!”刚刚来报告的那个警察嘀咕了一句。
“那是因为他是神探啊!”一个警察走过来揽住他:“别想了总会解决的,干活!”
…………
屋里黑得不要不要的,朗枫本想开灯但是按下开关才发现这灯竟然是坏的当下觉得挺无语的。
三人用的是手电筒,房屋较小只有两间房,第一间就是入门的那间大概是用来招待客人和吃饭的,往右拐是内屋看来是用来休息的。
朗枫刚一进屋一股酸臭带着腥臭扑鼻而来,展现在三人面前的是一堆碎肉,朗枫走进一看才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一堆碎肉,这是一具被撕成碎片的尸体
和外面的那具尸体一样都没有了器官只不过这具尸体是一个孩童的,没法辨认因为头不见了。
呕~
再也忍不住了,除了朗枫朱凯和三名警察都弯腰狂吐起来,连隔夜饭都吐出来了,整个屋子怪味横生。
“发现什么没有?”吐了好一会儿朱凯勉强的看了一眼床上的碎肉尸体问道。
“从细微的角度可以发现还是有抓痕,还有器官肠子都没有了。”
砰!
“他大爷的!真是个畜牲连孩子都这样对待!”朱凯愤然大骂起来。
“刚刚我问了一下那个包子铺的老王,他说这李三没有得罪过谁,这个孩子不是他的,是他收留的,李三这个人甚至连屋都不怎么出!”
朗枫做起了一个经典的行为,来回不断的走动着。
“那有没有可能是抢劫杀人啊!”
“你看看他家里有什么,灯都买不起!”朗枫摊开手说道:“这个是我刚刚在孩子尸体上发现的!”
朱凯等人一看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朗枫手里有一团黑乎乎的绒毛,住在靠山的人都知道这是什么,这是狼毛!
“难道,是狼干的!”
朗枫迟疑的点了点头“但是我总觉得不可思议,这狼比人矮吧!但是李三的胸口甚至脸颊上都有爪印这狼……得有多高啊!”
一名警察说道“狼可是会跳跃的,跳到一米不是问题!”
“不错!”朗枫点了点头道“但是这李三是活人,不可能一直让狼抓吧!”
“那如果是他俩先死狼随后来的呢?”朱凯问道。
啪!
朗枫打了个响指:“朱凯,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问的最有技术含量的一个问题了,本来你们问我这个问题我还答不出来但是……”
朗枫神秘一笑,来到门槛处蹲了下来,打开手电往地上一照:一个巨大的脚印出现在众人眼前。
朱凯等人感觉脑袋都要炸了:这脚印脚趾足足有六厘米长整个脚印按尺码算那得有50码
50码啊!普通巨人症患者?但是脚趾,狼毛,爪印这些怎么解释。
朗枫道:“我感觉这件事情已经超出我们的管辖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