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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七支烟(2)

“谁敢说我学妹疯了?”秀枝学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肉不要煮太久,趁软吃,趁软吃。”

柏森干笑了几声。

一个月后,明菁的小说终于写完了,约三万字。

篇名很简单,就叫《思念》。

“不是说写完后要让我当第一个读者?”

“哎呀,写得不好啦,修一修后再给你看。”

不过明菁一直没把《思念》拿给我。

我如果想到这件事时,就会提醒她,她总会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厅看小说,我走过去,伸出右手:“可以让我看吗?”

“你也喜欢村上春树的小说吗?”

“我不是指这本,我是说你写的《思念》。”

“村上春树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这样好了。我有几本村上春树的小说,你先拿去看。”

明菁从背包中拿出两本书,连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里。

“你全部看完后,我再拿我的小说给你看……”

话没说完,明菁马上背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没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说。不知不觉,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么睡也睡不着,脑子里好像有很多文字跑来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却又觉得陌生。

因为念研究所以来,接触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还有一堆数学符号。

我离开床,坐在书桌旁,随便拿几张纸,试着把脑中的文字写下来。

于是我写了:

我,目前单身,有一辆二手机车、三条狗、四个月没缴的房租,坐在像橄榄球形状的书桌前。台灯从左上方直射金黄的强光,我感觉像是正被熬夜审问的变态杀人魔。书桌上有三支笔,两支被狗啃过,另一支则会断水。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前妻寄来的,要求我下个月多寄一万元赡养费,因为她宾士车的前轮破了。“我好可怜哦。”她说。另一封是玫仁杏出版社编辑寄来的,上面写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会让我死得像从十楼摔下来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没洗澡而发痒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说一个故事。我是那种无论如何不把故事说完便无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哦。

要说这个故事其实很难启齿,即使下定决心打开牙齿,舌头仍然会做最后的抵抗哦。等到牙齿和舌头都已经沦陷,口腔中的声带还是会不情愿地缓缓振动着。像是电池快要没电的电动刮胡刀,发出死亡前的悲鸣,并企图与下巴的胡渣同归于尽,但却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热感。

这还只是开始说故事前的挣扎哦。

不过当我开始准备说这个故事时,我的意思是指现在,我便不再挣扎了。或许我应该这么讲:不是我不再挣扎,而是我终于了解挣扎也没用,于是放弃挣扎。然而即使我放弃挣扎,内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样深的地方哦,仍然会有一些近似怒吼的声音,像一个星期没吃饭的狮子所发出的吼叫声哦。

好了,我该说故事了。

可是经过刚刚内心的挣扎,我渴了,是那种即使是感冒的狗喝过的水我也会想喝的那种渴哦。所以我想先喝杯水,或者说,一瓶啤酒,瓶装或罐装的都行。我只考虑四又三分之一秒的时间,决定喝啤酒,因为我需要酒精来减少说故事时的疼痛。我打开冰箱,里面有一颗高丽菜,两杯还剩一半的泡沫红茶,几个不知道是否过期的罐头,但就是没有啤酒。

下楼买吧。可是我身上没钱了。现在是凌晨两点四十六分,自从十三天前有个妇女深夜在巷口的提款机领钱时被杀害后,我就不敢在半夜领钱了。最近老看到黑猫,心里觉得毛毛的,我可不想成为明天报纸的标题,“过气的小说家可悲地死于凶恶的歹徒的残酷的右手里的美工刀下,那把刀还是生锈的”。应该说故事,于是想喝酒,但没钱又不敢去领钱。我不禁低下了头,双手蒙住脸,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还没开始说故事啊。

写了大约九百字,眼皮觉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后来明菁看到这篇东西,说我这叫“三纸无驴”。

意思是说从前有个秀才,写信托人去买驴,写了三张纸,里面竟然没有“驴”这个字。

“姑姑,我学村上春树学得像吗?”

“这哪是村上春树?你这叫耍白烂。”

明菁虽然这么说,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等你认真写篇小说,我的《思念》才让你看。”

升上研二后,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系上的研究室。

有时候还会在研究室的躺椅上过夜。

因为赶论文,技师考也没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师不会喜欢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没必要写篇只为了拿到好成绩的文章。

我和柏森开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念书。习惯喝咖啡提神后,便上了瘾。

研二那段期间大约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这时大学生上网的风气已经很兴盛,我和柏森偶尔会玩BBS。

为了抒解念书的苦闷,我有时也会在网络上写写文章。

明菁如果来研究室找我时,就会顺便看看我写的东西。

系上有四间研究室,每间用木板隔了十个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间。

如果心烦或累了,我们就会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阳台聊天。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习惯。

聊天的地点和理由也许会变,但聊天的本质是不变的。

我们常提起明菁,柏森总是叫我要积极主动,我始终却步。

有次在准备“河床演变学”考试时,柏森突然问我一个问题:

“如果爱情像沿着河流捡石头,而且规定只能弯腰捡一次,你会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还是下游啊,因为上游的石头比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还是往下游。”

“这样就很难决定了。”

“菜虫,你就是这种人。所以你手上不会有半颗石头。”

“为什么?”

“因为你总是觉得后面的石头会比较大,自然不会浪费唯一的机会。

可是当你发觉后面的石头愈来愈小时,你却又不甘心。最后……”

柏森顿了顿,接着说:

“最后你根本不肯弯腰去捡石头。”

“那你呢?”

“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

“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啊。”

“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啊。”

“啊?”

“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虫。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

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那是在1997年春天刚来到的时候,孙樱约我吃午饭。

原来孙樱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树的白烂文章,是明菁拿给她的。

孙樱说她有个朋友,想邀我写些稿。

“孙樱,你在报社待久了,幽默感进步了哦。”我认为孙樱在开玩笑。

“菜虫。我说,真的。”

“别玩了,我根本不行啊。况且……”

“出来,吃饭。不要,啰嗦。”

孙樱打断我的话,我只好答应了。

我们约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连续去吃两次的那家餐馆,很巧。

约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分,在餐馆二楼。

可是当我匆忙赶到时,已经快一点了。

我还记得我前一晚才刚熬夜赶了一份报告,所以眼前有点模糊。

爬楼梯时差点摔一跤。

顺着螺旋状楼梯,我上了二楼。

我一面喘气,一面搜寻。

我见到了孙樱的背影,在离楼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孙樱的对面坐了个女孩,低着头。

她静静地切割着牛排,听不见刀子的起落与瓷盘的呻吟。

我带着一身的疲惫,在离她两步的距离,停下脚步。

她的视线离开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触她的视线,互相交换着“你来了我到了”的讯息。

然后我愣住了,虽然只有两秒钟。

我好像见过她。

“你终于出现了。”

“是的。我终于看到你了。”

“啊?”我们同时因为惊讶而轻轻啊了一声。

虽然我迟到,但并不超过二十分钟,应该不必用“终于”这种字眼。

但我们都用了“终于”。

后来,我常问荃,为什么她要用“终于”这种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应,就像我害怕时会哭泣一样。”

荃是这么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终于看到了荃。

在认识明菁三年又三个月后。

“还不,坐下。”孙樱出了声。

我有点大梦初醒的感觉,坐了下来。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双手放在腿上,朝我点个头。

“你好。”我也点了头。

“这是我的名片。”她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

荃姓方,方荃确实好听。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叫崇仁。崇高的崇,仁爱的仁。”

我没名片,每次跟初见面的人介绍自己时,总得说这番话。

“名字只是称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

我吓了一跳,这是《罗密欧与茱丽叶》的对白啊。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

我想起大一在话剧社扮演罗密欧时的对白,不禁脱口而出。

荃似乎也吓了一跳。

“你演罗密欧?”荃问。

我点点头。

“你演茱丽叶?”我问。

荃也点点头。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荃问。

“好像是吧。”我不太确定。

孙樱把MENU拿给我,暗示我点个餐。

我竟然只点咖啡,因为我以为我已经吃饱了。

“你吃过了?”荃问我。

“我……我吃过了。”我这才想起还没吃饭,不过我不好意思再更改。

“不用替我省钱的。”荃看了看我,好像知道我还没吃饭。

我尴尬地笑着。

“近来,如何?”孙樱问我。

“托你,的福。”

“不要,学我,说话。”

“已是,反射,习惯。”

“还学!”

“抱歉。”

孙樱拍一下我的头。荃偷偷地微笑着。

孙樱还是老样子,真不知道她这种说话方式该如何去采访?

“你也在话剧社待过?”荃问我。

“算待过吧。”我总不能告诉荃,我被赶出话剧社,“你呢?”

“我是话剧社长。”

“啊?怎么差那么多。”我想到了橘子学姐。

“嗯?”

“没事。只是忽然想到一种动物。”

“因为我吗?”

“不。是因为橘子。”

“这里没橘子呢。”

“说得对。”

荃又看了我一眼,充满疑惑。

“我们的对白有点奇怪。”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嗯。”荃也笑了。

“可以请教你一件事吗?”

“别客气。请说。”

“茱丽叶的对白,需要声嘶力竭吗?”

“不用的。眼神和肢体语言等等,都可以适当传达悲伤的情绪,不一定要透过语气。而且有时真正的悲伤,是无法用声音表现出来的。”

“嗯?”

“比如说……”

荃把装了半满果汁的高脚杯,移到面前。

右手拿起细长的汤匙,放进杯中,顺时针方向,轻轻搅动五圈,停止。

眼睛一直注视着杯中的漩涡,直到风平浪静。

然后收回眼神,再顺时针搅动两圈,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我在做什么呢?”

“你在思念某个人。”

荃赞许似的点点头。

“你很聪明。”

“谢谢。”

“再来?”

“嗯。”

荃将高脚杯往远处推离十公分,并把汤匙拿出杯子,放在杯脚左侧。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搁在杯口,其余三指轻触杯身。眼睛凝视着汤匙。端起杯子,放到嘴边,却不喝下。停顿十秒后,再将杯子缓缓放下。杯子快要接触桌面前,动作突然完全静止。视线从头到尾竟然都在汤匙上。

“这样呢?”

“你很悲伤。”

荃愣住了。

过了一会,荃又缓缓地点头。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荃又问。

“好像是吧。”我还是不确定。

荃想了一下,轻轻呼出一口气。

“再来一个,好吗?”

“好。”

荃再将汤匙放入杯中,左手托腮,右手搅拌着果汁,速度比刚刚略快。

用汤匙舀起一块冰,再放下冰块。拿起汤匙,平放在杯口。

眼睛注视杯脚,挑了一下眉头,然后轻轻叹一口气。

“答案是什么?”

“这太难了,我猜不出来。”

“这表示果汁很好喝,不过快喝完了。好想再喝一杯,可惜钱不够。”

荃说完后,吐了吐舌头,笑了起来。

我也笑了起来。

“轮到,我玩。”孙樱突然说话。

我看了孙樱一眼,很想阻止她。

孙樱将她自己的高脚杯放到面前,右手拿起汤匙,快速地在杯中搅动。

汤匙撞击玻璃杯,清脆响着。

左手按着肚子,皱了皱眉头,也学着荃叹了一口气。

“如何?”孙樱问。

“你吃坏肚子,想上厕所。但厕所有人,只好坐着干着急。”

“胡说!”孙樱骂了我一声,“这叫,沉思!”

我左边嘴角动了一下,眯起眼睛。

“你不以为然,却不敢声张。”荃指着我,笑着说。

“你怎么会知道?”

我很惊讶地望着荃,荃有点不好意思,低下了头。

等荃抬起头,我问她: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吧?”轮到我问了。

“应该是的。”荃似乎也不确定。

“我该,走了。”孙樱站起身。

“你朋友家的母狗又生了三只小狗吗?”

“我要,赶稿!”孙樱瞪了我一眼。

孙樱拿起皮包,跟我和荃挥挥手:“方荃,菜虫,再见。”

我转身看着孙樱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然后再转身回来。

接触到荃的视线时,我笑了笑,左手抓抓头发。

然后将身子往后挪动,靠着椅背。

“咦?”

“怎么了?”

“你和孙樱是好朋友吧?”

“是啊。”

“那为什么她离开后,你心里却想着‘她终于走了’呢?”

“啊?你怎么又知道了?”我有点被吓到的感觉。

“你的肢体语言好丰富呢。”

“真的吗?”

我右手本来又想搔搔头,但手举到一半,便不敢再举。

“没关系的。”荃笑了笑,“这是你表达情绪的方式。”

“嗯?”

“有的人习惯用文字表达情感,有的人习惯用声音……”

荃指着我僵在半空的右手,“你则习惯用动作。”

“这样好吗?”

“这样很好。因为文字和声音都会骗人,只有眼神和下意识的动作,不会骗人。”

“怎么说?”

“又要我举例吗?”荃笑了笑。

“嗯。”我也笑了。

“你的杯子可以借我吗?”

“当然可以。”

我的杯子装的是水,不过我喝光了。

荃拿起空杯子,作势喝了一口,然后放下。

嘴唇微张,右手在嘴边扇动几下。

“这杯果汁真好喝,又冰又甜。真是令人愉悦的事,呵呵……”

荃的笑声很轻淡,像深海鱼的游水动作。

“懂了吗?”

“嗯。其实你喝的是热水,而且舌头还被烫了一下。但你却说你喝的是冰果汁,还有非常兴奋的笑声。文字和声音都是骗人的,只有嘴唇和右手的动作表达了真正的意思。我这样说,对吗?”

“对的。”

荃点点头。然后再歪了一下头,微笑地注视我,说:

“那你还不赶快点个餐,你已经饿坏了,不是吗?”

“啊?我又做了什么动作?”

我把双手放在腿上,正襟危坐,不敢再做任何动作。

“呵呵。我不是现在看出来的。”荃指着我的空杯子,“你刚进餐厅,一坐下来,很快就把水喝光了。”

“也许我口渴啊。”

“那不一样的。”荃摇摇头。

“哪里不一样?”

“口渴时的喝水动作是……是激烈的。对不起,我不擅长用文字表达。”

“没关系。我懂。”

荃感激似地笑了一下,“可是你喝水的动作是和缓的,好像……”

“好像你不知道你正在喝水一样。你只是下意识做出一种进食的动作。”

荃又笑了一下,“对不起。我很难用文字形容。”

“嗯。你真的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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