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他的名字叫辛勤
#我曾经以为那不是爱情,只是因为得不到,因为被拒绝,所以才骄傲的要去征服,要去拥有。直到玉石俱碎的那一天才知道,我有多爱你#
和辛勤的爱情,是从琳最苦,最难熬的日子。她说那段爱情并不甜蜜,但她却如吸食鸦片一样上瘾,不能放弃,绝不放弃。
从琳大学毕业后独自进京,遇见了辛勤。在一个叫“日色”的酒吧遇到了呕吐的辛勤。从琳说她永远忘不了,辛勤回头对她说:“对不起,喝多了!”时,眼神中带着忧郁,就因为那眼神,从琳帮辛勤开了水龙头,并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辛勤是大学里的美术老师,主攻油画。他有他的优点,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虽然一直不能实现他开画展的理想,虽然不能实现自己的一幅画卖出6位数的理想,但是他相信自己肯定会有那么牛掰的一天。他也有缺点,太自我,根本不会照顾别人,也根本不会想到去经营什么爱情、家庭。他喜欢喝酒,确切地说是酗酒,半夜里醒来也会让从琳帮他找酒,因为他来了所谓的灵感。还有就是辛勤太花心了,换女朋友就像换衣服一样勤。每每有女生会找上门来,不是哭哭啼啼,就是撕破辛勤的脸,最后的结果辛勤不得不停薪留职。不过辛勤从来不和那些女孩上床,顶天是亲亲嘴,拉拉手,说些肉麻的情话,画一些女孩根本看不懂却假装很懂的画。每到那时候,从琳不觉得辛勤是个可恶的坏男人,反倒觉得他很可爱,他称之为‘有趣’。
从琳不只一次地问辛勤:“你爱我吗?”
辛勤每次都会说:“我离不开你!”却从来都没有对从琳说过“我爱你”。
他们在一起整整三年,但是从来没有真正地在一起,但他们的确是睡在同一张床上,从琳甚至怀疑辛勤有病,所以从未问过,因为那时她不知道该如何勾引男人。但辛勤没病,因为他和别的女人在床上亲热地时候被从琳撞见了。从琳愣在那里,满脸通红,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留也不是,走也不是,手足无措。辛勤貌似也尴尬,不过只简单地说:“你不是出差了吗?”从琳说:“改行程了,我,我去厨房。”因为从琳不知道离开辛勤能去哪里。可是辛勤却让她走,辛勤说我这样的男人根本不值得你爱,你压得我透不过气来,知道吗,你去找个正常的男人,找个好男人结婚吧。从琳走了,可是一天后,她喝得酩酊大醉出现在辛勤的门口,恳求辛勤不要赶她走,那天辛勤也哭了,她不知道也不明白这个女孩为什么这么爱他。从琳说她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爱他。她有的时候想可能因为得不到,所以才更想拥有,但她自己又否定了,因为爱情是没有理由的。因为从小到大她想要的东西从来都没有得到过,她好容易才有了自己喜欢的,才有了让自己付出生命也愿意要的感情,她不要放弃,绝不。所以她宁愿白天上班,晚上在酒吧兼职卖酒,或者在外面给其他画者做模特,为得是能养得起自己和辛勤,能给辛勤买那些进口颜料;所以她宁愿看着各色女人出入她和辛勤的家;所以她宁愿在冰天雪地里迎着寒风到处寻找买醉的辛勤……
他们也曾有过一段快乐的日子,因为眼泪太多,情感太浓,所以那短暂的平淡生活倒成了他们爱情最闪亮的日子。
辛勤说想去乡下住一段时间,考虑一下未来,所以从琳租住了一个小房子。辛勤不知道在哪儿借了个破车,拉着从琳在山里兜风,看日出,看日落;两个人一起去写生,从琳第一次给辛勤做模特,居然羞红了脸,辛勤说她真美;辛勤还在农民的瓜地里买瓜给她吃,还亲自下厨房做饭,居然味道蛮不错……
从琳幸福死了,她觉得上苍待她如此好,居然可以和爱的人整天在一起。她想未来如何苦,如何累都不要紧,只要自己活一天就努力让辛勤快乐,她不要辛勤为生活犯愁,她愿意养辛勤一辈子。
可是,从琳还是弄丢了辛勤,那个说她好看的男人一夜之间蒸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