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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沈宁(2)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他不知道,他希望他看到的是大路,可是他难以相信。真会是儿子吗?大路回到雷尼小城了吗?去年太太生日,他没有送卡片。哦,去年她过生日前后,他们正在美国各地奔波,到处找私人侦探帮忙。儿子今天是专门回来送卡片的,还是他一直就在雷尼?他和太太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两个人都晓得对方心里此刻在想什么。难道雷尼这个小城也有无家可归者吗?他们从来没想到过,好像从来没见过。

“我们在这里找找吧,快点,别让他又走了。”太太忽然又哭起来,匆匆地说。

对,没错。他全然灵醒了,急忙从床上爬起,光着脚跑到厨房,在一个柜子底下找到本城当地电话本黄页,蹲在地上,匆匆翻开,在私家侦探的部分里顺着字母排列查找。

太太也赶过来,手里提了他的拖鞋,蹲在他身边,给他两脚套上拖鞋,喘息声比他翻页更快。

“这里有一个,罗伯特,注明是专门找离家出走青年的专家。”他说着,手指按在一个电话上面。

话刚说完,一架电话就伸到面前。这老半天,太太一直端着电话机等着他。

他接过电话机,急急拨了号码,干咳好几声,急着讲话。可是时间还早,没有人上班,他只好在录音机里留了话,然后慢慢挂断。

两个人站起来,相对坐在厨房的桌边,盯着桌上那架电话,等待侦探所的人回电话。

“你不上班了吗?”经过这一场剧烈运动,他几乎完全恢复了正常思维,过几分钟忽然问太太。这是两年来的头一回,他主动讲话。

太太听见问,觉得有点奇怪,但没有心思琢磨是什么让她觉得奇怪,只简单地回答:“不去了。”

“要打个电话去请个假么?”

“不,要是侦探刚好打电话回来呢?不要占线。”

他点点头,也不再讲话。

“他们大概也是九点上班,还有二十分钟,我来烧点咖啡。”太太看看他,说着站起来,走到台子边,弄好咖啡壶,连两个咖啡杯一起,端到桌子上,插好插销,听咖啡壶煮水,又看着滴漏下咖啡来。

五分钟后,两个人都默默地喝起咖啡,不声不响,静静坐了四十分钟,电话铃到底响了。只响了半声,他就急忙摘下话筒,果然是那个私人侦探罗伯特,请他们马上到办公室去面谈。

这之后,太太才给自己公司打去个电话,向上司请了假。然后两人一起赶到侦探所去,谈了情况,给了照片,也付了定金。侦探罗伯特说是会马上动手调查,一有消息,马上打电话通知他们。对,有任何消息,请随时打电话来,他们两个今天一步也不离开家,就等他的电话。

回到家,他们两人继续默默地坐在厨房桌边,四个眼睛望着电话,等待铃声响起。电话机旁,靠着那个没有署名的生日卡片。

时间过得奇慢,每一秒钟都要滴答两下,一声不少,好像无尽无休。两个人都不离开餐桌一步,连厕所都是跑去跑回。没人感到饥饿,也不感疲劳,神经都麻木了。此刻,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电话铃声,能够震动他们的灵魂,把他们从绝望的寂静中解救出来。

太太做了几十年主妇,不用想,出于本能也晓得操持家务。过了几小时,她终于站起来,走去拉开冰箱门,好像准备拿点什么出来,给他做顿饭。她自己一点感觉不到饿,但是先生一定饿了,他是男人。冰箱里几乎是空的,还有两包鸡肉,都在冻箱里,现在拿出来一时也化不开,无法烹煎。没什么别的可做,太太只好拿出面包,像美国人那样,抹点花生酱和果酱,当中斜切一刀,就算是三明治,放到一个盘子里,又倒两杯牛奶,一起放到桌上,当做午饭。

他抬起头,看太太一眼,拿起一片三明治,咬一口,嚼了半天,尝不出滋味。那一团黏黏的面团,在齿舌间滚来滚去,半天咽不下去。太太坐着,盯着面前那块三明治,眼泪汪汪,却不吃。他于是也想起,儿子小时候最喜欢花生酱三明治,每天上学带午餐,总要求妈妈做花生酱三明治,还常为此挨骂。花生酱三明治叫饭吗?是人吃的东西吗?可现在,他多么希望儿子也坐在桌边,他一定让儿子把花生酱三明治吃够,要吃多少就吃多少。想到此,他把手里的三明治丢回盘子,用力把嘴里那团咽下去,噎得喉咙生疼,两眼冒出大股的泪。

两个人都垂下手,再也不碰桌上的三明治,面包干了,果酱发乌,花生酱结块。

静静的等待之中,天色渐渐苍茫。外面上班的邻居们都下班回家来,街道上车子很忙乱一阵,传来断断续续的大人笑小孩叫,夹杂许多狗吠,然后又慢慢寂静下来,天就黑了。

餐桌当中的电话机,还是一动不动,坐在那里,一声不响,好像变成一个千斤大铁锭。那个罗伯特是不是骗人的?拿了钱不办事,到小酒馆喝酒去了吧?

“我再弄点吃的吧,一天了。”太太终于又站起来,看看他,主妇的职责仍然在她下意识里起作用。

他摇摇头,说:“不用忙,不饿。”

太太便走到水池边,拿了玻璃杯,在龙头上接满两杯清水。

正这时候,电话猛然滴铃铃响起。太太手一抖,玻璃杯脱落,跌下水池,打得粉碎。她慌乱中本能地伸手去捏那些玻璃碎片,却把手指割破,立时鲜血滴滴答答,成线垂落。她忙用另一手两个手指捏紧伤口,转过身来。

他等电话等了整整一天,现在听见铃声,又没有马上拿起,颤颤颠颠,在桌边站起,盯着电话机,直喘粗气,好像十分恐惧。电话响过第三声,他才仿佛下定决心,使了大力,伸出手去,拿起话筒,一下没拿住,失手掉落到桌面,啪的一声,然后又努力一次,才拿紧了,举起来放到耳边,说一声:“哈罗。”声音低得简直听不见。

太太两手捏在一起,走到桌边,站在他面前,两个眼睛紧盯住他的耳朵,好像耳朵会讲话,告诉她他听到了什么。

他站着,一个字不吐,静静地听了一分钟,便低着头,轻轻挂断。

“怎么说?他们?”太太急着问。

他突然觉得气力用尽,摇晃着坐到椅子上,然后恍恍惚惚回答:“他说是找到了,在华盛顿街顶头那边!”

“哦,我的天,找到了!”太太失声叫着,大哭起来,闭了两眼,便往后仰倒下去,倒到半路又折回来,扑倒在桌上。

通一声响,将他惊醒,才看清太太匍在桌上痛哭。他忙又跳起,伸手拉住她,急喘着气,说:“我们得快走。那个罗伯特查出是大路,没敢惊动他,怕他跑了,只在那里盯着,要我们马上去辨认。”

“你不早说,你,你磨什么?”太太哭还没停,耳朵支着听他说完,又连声抱怨,上气不接下气。

他顾不得听太太唠叨,拉着她的臂膀,跌跌撞撞跑出院子,来不及锁,大敞家门,便匆匆忙忙钻进汽车,飞快地开走了。

太太这才从车子抽屉里找到一片橡皮膏,贴住刚才割破的手指伤口。他开着车子,没看见太太忙些什么,两个眼睛死命盯着前面,好像大路随时可能在马路上浮现出来。雷尼实在很小,从他们住的城东头,开到城西头,连停红灯,没用二十分钟。一转弯,就是华盛顿街。马路不宽,路灯也少,晚上时候,又是道路尽头,根本没有任何车辆来往。那个侦探罗伯特老远看见他们车子,走到街中央,伸手拦挡,指挥他们把车子开到路边停下。

他们从车里钻出来,听见罗伯特报告:“你们看见,这条街那边,看见吗?那个破桥下面,就是本地离家出走青年的大本营。”

“他们住在水里?”太太惊讶地问。

罗伯特笑了,说:“哪里,水里怎么可以住人。那条小河早就干了,桥下面都是石头和杂草,一滴水也没有。”

他烦了,问:“你看见大路了?”

“对,刚才我看见他走过那边去,再没走出来。”罗伯特点点头,说,“我想一定是他。我打听出,他是两年前来的,非常沉默,常跑公车站,火车站,到处捡人家丢下的书,然后整天坐在那里读书,别的什么都不干。饿了就到麦当劳,在后面垃圾箱捡他们丢掉的汉堡包。”

说着,罗伯特带领他们,慢慢地走到破桥洞旁边。在微微的月光下,黑暗之中,看到那里聚集了二三十个青年男女,有的躺着,有的坐着,有的抽烟,有几个正忙着堆柴草,准备点燃一丛篝火。

经罗伯特指点,他们才看到,隔着人群,远处一个角落里,缩着一个人影,面对一根半截蜡烛,两手捧着一本书在读。

“就是他。”侦探贴着他的耳朵,轻轻说,领着他们朝那人跟前走。

两个人的心都停止了跳动,慢慢跟随,走到他跟前,站在那里,盯着烛光前瘦弱屈曲的背影。

“去认认吧。”侦探又说。

他朝前走了一步,站住一下,又走一步,又停住了。他实在胆怯,他怕那人真的是大路,又怕不是大路。两年来他已经跑遍美国许多地方,认过许多青年,一次又一次失望,使他的神经脆弱到极端,他实在经不住再一次失望的打击,他怕他会因此马上心碎而死。

“大--大--”他轻轻地叫出声来,居然是中文,他也没觉得。

蜡烛前的人显然听见了,轻轻一动,慢慢转过身来。

“大路,大路,是你么?”他又轻声呼唤,还是中文。

躺在地上的那年轻人显然听到,浑身一颤,丢掉手里的书,呼啦一下立起身。天黑,桥洞下面更暗,远处篝火还没有点燃,他这一动,又扑灭了地上的蜡烛,眼前一片漆黑,完全无法辨认任何人。

“大路!”太太已经在万分之一秒钟内认准儿子的身影,惊呼一声,张开两手,猛扑过去,把大路紧紧抱在怀里,放声嚎哭。

他站在一边,感觉到自己体温从头顶开始,一层一层消失,降到冰点,身体整个僵住了,眨不动眼,迈不出步,抬不起手,只有激烈地打抖,好像一片秋风里的残叶。两年七百多个白天黑夜,他不知多少次幻想父子相见,母子重逢,他也无数次思索和修改见到儿子要说的话,责备,惊喜,警告,安慰,痛骂,什么都想到了,可是眼下,真见到儿子,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太太呜呜哭不停,紧紧抱住儿子。不是她紧抱着儿子,而是儿子紧抱着母亲,她已经浑身瘫软得没有一点力气,神志昏迷了。

“大路,大路,是你么?”他絮絮叨叨地重复着,机械地重复,“大路,大路,是你么?”

“我--对不起--爸--”

这一声“爸”,震动了他的心,使他的血液又开始奔流,他的体温回升了。是,是大路,是他的儿子。他听到他叫爸了,儿子的声音,没有变,儿子的声音,大路的声音。“大路,大路--”他抖动着嘴唇,发出点声音。

“我--我--不要读--哈--哈佛,不要读--商--”儿子说。

“不,不说--不说--”他摇着手,阻止住儿子,却连自己的声音也听不到。

儿子哭了,喉间咕噜噜作响,他举手擦擦脸上的泪,支支唔唔说:“我--我怕--我怕你--怕让你--失--失望--爸,我--”

他再也忍耐不住,猛冲两步,扑到母子身边,张开两手,紧紧抱住他们,老泪纵横。

评论:“书香”沈宁

陈瑞琳

沈宁,生于南京,父母为当年中央大学高材生。母亲为现代中国史著名历史人物陶希圣之女,父亲为江南名望大族之后,伯父即为现代史著名“七君子”之一沈钧儒。沈宁对文学的钟爱,对写作的痴迷,可说是早在童年血脉里就已酿成。可叹他如此斑驳的家世背景,在其生命旅途中必然投下超乎常人的悲情。1969年,沈宁从北京流放陕北农村插队,体味人生最残酷、最无奈的绝望磨折。1977年,命运终于还是给了他重生的机会,迈入中年的他考进了西北大学读书,从此真正开始与文学结缘。1983年,刚刚在影视界崭露头角的沈宁又负笈过海,来到美国衣阿华大学深造,获得亚洲文化学硕士。随后,他放弃了攻读教育学博士的课程,转赴西海岸旧金山任教。此间,他曾在多家美国公司企业任职,亦曾在华盛顿美国联邦政府部门工作,后任教于美国空军军官学院,积累了大量有关美国社会方方面面的第一手资料,从而形成了他自己对美国现实人生的独特认识和深刻把握。在强烈的文化冲击面前,沈宁拿起了他积蓄多年的笔,开始了他在纪实文学领域的文字喷发,且是一“发”而不可收。

他的首部纪实长篇《美国十五年》写的正是作者自己十几载海外漂泊的风雨历程。他把自己十五年来肉搏美利坚的酸甜苦辣写得丝丝可辨,纵横经脉拨根见骨。从美国中部的衣阿华大学城,严厉的教授从此欣赏大陆来的学子,到美西的重镇旧金山,沈宁闯进教育管理的封锁禁区;从首府华盛顿的政府传媒大楼,沈宁目睹新闻界的弊端,到科罗拉多州丹佛的小城,沈宁一往情深的军校校园,他终于在山峰环绕的讲台上找到了自己内心的喜悦和平静。他的作品没有眩目的光环,但内容却是字字见血。他给我们看的是一叶普通的小舟,在茫茫大海上固执地寻找着自己航行的轨道。可贵的是他的小舟每行一处都饱含了海水的冷暖,他的双桨所触及的总是海平面深处真正滚动的激浪和暗流,是作者对美利坚这块土地深入血脉的剖析。

由台湾联经出版社出版的《唢呐烟尘》,表现的则是中国20世纪的政治风云演绎在一个家族的悲怆故事。小说以国民党著名人物陶希圣的活动线索为背景,以其女陶琴薰的坎坷一生为主线,展开了波澜壮阔的历史图画。陶希圣自30年代起在上海、北京领导社会史大论战,抗战和内战时期主持国民党政宣,卷入政治风云。后被列为“国民党十大战犯”,1949年跟随国民政府赴台,其女陶琴薰、女婿沈苏儒一家却坚持留在大陆,由此,遭受到中国当代史上一次次政治风暴的重创,并累及到儿女的苦难命运。这部书是沈宁多年瘀积在心底深处的历史悲情的总爆发:苦难的外祖母挣扎在大家族的血泪故事;在上海留作人质的母亲被杜月笙的五十个枪手救出;黄浦江外,蒋介石勒令停舰,陶希圣再次接女儿赴台被拒;“文革”的风暴对母亲生命的摧残;身为大伯父的“七君子”沈钧儒老先生爱莫能助;陕北的荒岭,一代周文王的玄孙面朝黄土背靠天,饥寒时猎狗为食,命运无望吞泪苟活人间。这,就是中国20世纪的政治风云演绎在一个家族的悲怆故事。

“书香”沈宁,正是在异国的漂泊里,终于化解了对祖国的哀叹;在西风的感悟间,他疗合着精神的伤口;在文字的宣泄中,他找到了自己情感的寄托。走过了沧海桑田的沈宁,如今正在海外的文坛全面地展露他天赋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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