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尔曼法》的另一重要成果就是成功拆分了实力庞大的标准石油公司。
美国国会通过了反垄断法案,可是,标准石油的人并没有把法案当回事到了1906年,老罗斯福为了维护自己的光辉形象,倾听了众多美国人的抱怨和建议,于是派人调查标准石油是否真的在搞不公平竞争和垄断主义。
阿持波德(标准石油公司总裁)赶紧到白宫去见老罗斯福。阿持波德认为,毕竟标准石油公司在老罗斯福竞选总统中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对此事,总统肯定能网开一面,刀下留情。
可是,阿持波德想错了,1906年11月,老罗斯福当局还是起诉了标准石油。他们控告标准石油的罪名有很多:如用削价为武器,消灭掉无数的小石油业者,然后他们再大幅度地提高价格,牟取垄断暴利;在竞争中制造出假的竞争公司,然后再用这些假的制造公司摧毁真正的竞争公司;为一些听他们话的公司提供回扣,以打击那些不听话的公司,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在顾客心中制造恐惧,让顾客害怕竞争者的产品等等。
作为回应,标准石油雇用了大批的最优秀的律师,与政府当局展开了律师战。在这个过程中400多个证人出庭作过证,法庭甚至作了1.5万张纸的法庭记录。诉讼持续了两年之后,1909年,法官们得出了一致的意见:这些搞石油生意的人都是有罪的。
此结果一出,标准石油立即提出上述,要求重审。就这样,诉讼程序又延续了漫长的两年,1911年5月,复审法庭的判决也下来了。判决认为标准石油已经触犯了反垄断法,它必须在六个月之内自行解体。
这对标准石油和洛克菲勒都是严重的打击。标准石油的投资者们集聚在一起,商量对策。1911年7月,标准石油的领导层决定,标准石油将分为38块,每一块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其中,新泽西标准石油的那块分得最大,几乎占了原标准石油公司的50%,其次是纽约标准石油公司,分得原标准石油的9%,再其次是加州标准石油公司……(①王成才:《世界10大超级名牌揭秘》,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年。)
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后来改名为埃克森公司,仍然在世界石油公司中名列第一,纽约标准石油公司后来改名为莫比尔公司,加州标准石油公司后来则改名为雪佛龙公司。这三家公司后来均成为垄断国际石油的“石油七姐妹”成员。
尽管标准石油公司被分为了38块,但各公司的股东还是那些老朋友们。可见,标准石油的拆分虽然对洛克菲勒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但却没有改变整个石油市场仍然操控在他们这些少数人手中的现状。它还使得洛克菲勒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要想进一步实现家族利益的最大化,不仅要加强对资本的操控能力,还要加强对政府乃至整个社会施加影响的能力。后来,洛克菲勒财团形成由花旗银行、大通—曼哈顿银行等四家大银行和三家保险公司组成的金融核心机构,这七大企业控制了全国银行资产的12%和全国保险业资产的26%,洛氏家族通过它们影响工业企业决策。洛克菲勒财团还创办基金会,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其他社会团体赠款,扩大影响和势力。洛克菲勒财团还指派亲信人物担任政府要职,如曾任国务卿的杜勒斯、腊斯克都担任过洛氏基金会董事长的职务,基辛格出任国务卿之前,曾担任纳尔逊·洛克菲勒(老洛克菲勒之孙)的外交政策私人顾问。该家族的成员也活跃于政治舞台,左右内政和外交政策,如纳尔逊·洛克菲勒就曾担任1974~1977年美国副总统。
而对那些想打倒标准石油的人来说,他们是彻底失望了。这个庞大的标准石油帝国分开后,这些分出来的公司并没有就此互相竞争。相反,这些公司仍然在相互协作,更令那些人难受的是,标准石油公司分开后,权力下放,反而促进了这些分公司的快速成长。这许多家标准石油子公司的股票成为了华尔街最热门的股票。短短几个月,这些标准石油子公司的股票价格平均上涨了一倍多。最高的居然上涨了七倍。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世界上最大的七家石油公司已经形成。其中美国占了五家,即由标准石油分出来的埃克森公司、莫比尔公司、雪佛龙公司以及在得克萨斯州成立的海湾石油公司和得克萨斯石油公司。此外,狄特丁的皇家荷兰壳牌公司以及在伊朗成立的英国石油公司是“七姐妹”的其他两位成员。在接下来的半个多世纪,这“石油七姐妹”就像真正的七姐妹一样,互相嫉妒又互相保护,互相竞争又互相协作。在没有外力威胁的情况下,这“七姐妹”内部打成一团,一旦外部威胁来临时,这“七姐妹”又团结一致,共同对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