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社会主义现阶段还不能完全消灭剥削呢?剥削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生产力低下到还没有剩余产品时,不可能有剥削和剥削阶级。当生产力发展到有剩余产品时,才有可能进行剥削,产生剥削阶级。当生产力高度发展,产品极其丰富时,剥削和剥削阶级也就彻底归于灭亡。由此可见,剥削是与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又发展不够的历史阶段相联系着。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尚不发达,社会主义社会还不是成熟的、完善的,我国的公有制经济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来经营一切社会生产,还需要其他的经济形式,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就不可能完全排除剥削。等到将来公有制经济十分壮大,不需要其他经济形式时,剥削就彻底地消灭了。但是,要达到这一步,还相当遥远。尽管如此,由于社会主义在社会的基本制度方面是消灭了剥削制度的社会,因此,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剥削,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它不可能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
(三)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含义是指,第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0-111页)与它相比,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又都是手段,都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第二,共同富裕并不要求同步富裕,它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鼓励先富起来的人和地区帮助未富起来的人和地区,以利于全体人民和各个地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为什么共同富裕并不要求同步富裕呢?归根结底在于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经济文化先进与落后的发展不平衡的事实,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以至劳动者之间,都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就决定了整个社会的发展不可能齐头并进,只能是波浪式的向前推进。如果忽视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这个根本原因,企图规定~个统一的方式、统一的时间、统一的标准,达到同步、同时、平均富裕,其结果只能带来共同贫穷。过去几十年的实践已经说明那样做是不行的。
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前提条件是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只有诚实劳动,才能使社会商品增加,才能使劳动者得到真正的实惠。每个人都应该有他的物质利益,但这决不是提倡个人可以抛开国家、集体和其他人的利益,决不是提倡各个人只向“钱”看。只有坚持合法经营,才能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提倡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致富,实质是提倡勤劳致富,反对通过非法手段牟取暴利。
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还在于要鼓励先富起来的人和地区带动和帮助未富起来的人和地区。地区之间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人民生活水平有差别,这是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形成的。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国家与经济发达地区都要尽力帮助不发达的地区努力改变面貌,使各地区都能得到较快的发展。社会主义国家要贯彻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帮助这些地区的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经济发达的地区也应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签订协议和合同,采取经验介绍、科技转让、人才支援、资金和物资支持等多种方式,在互利的基础上帮助他们加快经济文化发展。先富起来的个人也应关心帮助未富起来的那些人,向他们介绍致富技术知识,致富的经营门道,并鼓励他们之间组成适当的集体劳动经营组织,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全体人民和各个地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说:“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152页)先富者和先富地区是一种强大的示范力量,能够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地区的积极性,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示范力量,不仅表现为收入多、生活好,更重要的是他们为整个社会创造的财富多,他们创造的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经验好。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必然会形成后富者追赶先富者,先富者向更高的目标前进的你追我赶的过程。这种你追我赶的过程,必然是商品生产和经营经验的积累和交流的过程,是全体人民和全社会各地区致富道路的探索过程。这种你追我赶的过程,必然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竞争效应和社会效益,从而推进全社会技术的进步、生产的发展、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使全体人民都能够较快地富裕起来。社会主义本质论所包含的基本内涵,极大地提高了人们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认识,坚定了人们实现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理想的信念。
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文献的重要论述
“文化大革命”把关于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认识搞乱了,迫切需要加以澄清;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也还需要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作进一步的分析,得出科学、完整的认识。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报告开始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作出了新的概括,指出有六个方面:第一,‘剥削制度的消灭和生产资料的公有;第二,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第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第四,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第五,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第六,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个探索本身包含着许多正确的认识和创造,例如它扩大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认识范围,即从经济、政治制度方面扩大到包括从文化制度方面来认识社会主义。但限于当时的社会实践条件,也还存在一些缺陷,例如没有把生产力问题放到突出的位置,对计划经济、公有制、按劳分配等方面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认识,也脱离了现实社会主义的客观实际。尤其把计划经济作为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显然是不恰当的。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计划经济问题作了新的探索,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突破了把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第一次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的提法,成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决定》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进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又进一步发展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十三大报告在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基础上对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问题进行了新的概括和说明,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直接管理模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我们要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迸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这样,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就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中彻底摆脱出来。
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重要的基本特征,但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里,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完全实现。党的十三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后,对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问题作了新的阐述:“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
中国共产党上述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论述,更加贴近了现实社会主义的客观实际,更好地反映了当代社会主义社会的状况。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论述
早在社会主义思潮兴起之初,人们就开始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这主要是围绕着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进行的。1516年,空想社会主义的创立者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指出,社会主义有作为“社会全部结构根本的那种特征”以及其他的“非常多的特征”(《乌托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19页),并为此作了多方面生动的描绘。其他空想社会主义者同样作了许多论述。
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也包含着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系列预测。与空想社会主义完全不同的是,马克思恩格斯不是从观念出发作虚幻的猜想,而是从现实出发,以历史唯物主义为认识武器,全力抓住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展开鞭辟入里的分析和论证,揭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然结果,从而推断出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些基本特征。由于采用的是科学、抽象的理论分析方法,马克思恩格斯所揭示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具有普遍真理的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的论述,主要集中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著作里。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及未来的新社会时最先使用“特征”一词,是在他们合著的《共产党宣言》里,他们指出:“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5页)其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详尽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并且首次完整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概念。社会主义是一个“新社会”、“新建筑”,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含义就是“新社会的轮廓”,“新建筑”的框架,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构。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预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发达的社会生产力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是大工业的充分发展和发达的社会生产力。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客观物质基础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大规模发展,“自然科学展开了大规模的活动并且占有了不断增多的材料。……通过工业在实践上日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恩格斯也指出,在英、美、法、德这些国家里,“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工业较发达,财富积累较多,以及生产力较高而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1页)他们还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社会主义使生产力获得更大的发展。经过这样的发展后,生产力将达到极高度的水平。晚年,马克思恩格斯针对还处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落后国家,例如俄国,他们认为,“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工人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公共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同上,第241页)马克思指出,这样的话,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51页)卡夫丁峡谷是指公元前321年第二次萨姆尼特战争期间,萨姆尼特人在古罗马卡夫丁城附近的卡夫丁峡谷击败了罗马军队,并且强迫他们通过“牛轭”。这被认为是对战败军的最大羞辱。“通过卡夫丁峡谷”一语即由此而来,意即遭受最大的侮辱和痛苦。这就表明,落后国家不一定要走西欧国家同样的道路,经历资本主义发展所造成的一切苦难,落后的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逾越资本主义制度的阶段,避免经历它的不幸历程。但是,落后的国家可以跳过资本主义制度的阶段,却不能避开发达的生产力,它一定要吸取资本主义所创造的有益成果,拥有社会主义赖以建立的物质基础——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只有这样,落后的国家才能走上缩短社会发展行程的道路,才能保证它的成功。
2.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在社会化生产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即实现了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为了消灭产生异化现象的经济根源,就必须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更公开申明:“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5页)为什么要消灭私有制呢?《共产党宣言》指出,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要求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因为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严重阻碍了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资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