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债务负有限责任,即投资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不用于企业债务的清偿。
(6)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投资人的人数和类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且是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为2人以上50人以下,且法人可以成为投资人。
(2)设立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个人独资企业无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按其类别和经营方式不同,可以分别是10万、30万、50万不等。
(3)企业名称的表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一般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而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4)企业事务的管理机构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既可由投资人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但一般无复杂的管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则设有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监事)、经理等完整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5)承担债务的责任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
(6)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
在人类历史中,最古老、最原始的企业法律形态就是独资企业,其基本的特点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收益、个人承担经营风险。显然,这种个别劳动和分散经营的企业形式是与古代社会简单商品经济的社会条件相适应的。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相继出现了合伙和公司等企业形式。然而近现代公司企业的繁荣兴盛并未淘汰独资企业这一古老的形式,相反,独资企业却在企业形式“物竞天择”的自然选择中,顽强而稳定地生存下来。到现代,尽管独资企业在经济生活中的影响和地位不能与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相提并论,但其分布之广、数量之多,却是任何其他企业形式所不能比拟的。根据1990年的统计数据,美国共有2100万户经济实体,其中公司450万户,合伙250万户,独资企业1400万户。在我国,到1998年底,全国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有136万户,其中独资企业达44.17万户。另外到1998年底,全国还有3200万个体工商户,其中有很多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是有其必然性的,表现在:
(一)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的
1.技术进步
(1)技术进步推动一批批新行业的涌现,而个人独资企业以其灵活的运作机制和较强的应变能力易于率先进入新行业,创建开拓性的风险企业。(2)由于产品构造日益复杂,需要成千上万个零部件和配件,这为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经营空间。(3)随着以知识为基础、以无形资本为主体的新行业纷纷问世,为以拥有高科技成果的投资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了条件。(4)由于产业的不断替代和升级,有利于削弱大企业的行业垄断,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长提供了空间。
2.社会分工的深化在技术迅速发展的基础上,再加上管理科学的不断进步,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并对经济关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表现在:参与同一产品生产过程的大中小企业,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彼此间既保持着商品交换关系,同时又增添了相互依赖关系;同行业中的个人独资企业等中小企业之间,除了保持原有的竞争关系外,还建立了按工序进行协作的关系,使中小企业的总体实力得以增强;通过“地区规模经济”和“零部件规模经济”,增强了个人独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活力。
3.产业结构变化
在高度工业化条件下,人的直接服务更具人情味,因此第三产业获得了迅速发展。个人独资企业由于经营灵活,在贸易、饮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大有用武之地。另外,由于工业文明越发达,人们对传统手工业品越感兴趣,这也促进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
4.我国生产力的现状
当前,我国生产力水平具有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即一部分现代工业同大量落后于现代水平的工业、手工业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同时存在;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这种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要求有多层次的生产关系与其相适应,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其中的一个层次,它的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当前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客观要求。
5.我国公有制经济的状况
目前,我国公有制经济难以完全满足社会需求,主要表现在:
(1)财力有限,难以兴办一切事业。我国的公有制经济主要分布在能源、交通、原材料、通讯等基础产业,国家很难再拿出财力去兴办适宜分散经营的第三产业等行业。
(2)供应有限,难以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目前,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消费的社会化程度也不断扩大,但许多直接为人民群众生活的行业网点不多,服务质量不高,群众生活不便。因此,除了要继续发展国有、集体经济以外,还必须发展个人独资企业等个体私营经济。
(二)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
个人独资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这是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一般不需要很多资金,设立程序和条件远比公司简单,设立成本也较低。
(2)企业的内部关系比较简单,一般没有复杂的内部组织结构,并且避免了多个投资人之间的相互掣肘。
(3)企业的经营管理比较灵活,决策效率较高,能够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产品品种和产量以及营销方式。同时,能够像其他商事组织那样雇佣职员、聘请代理人、签订合同、发生债务关系,企业财产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4)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5)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润就是投资人的个人收入,所以多数国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根据我国目前税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尚需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过这一规定,在今后修改税法时可望得到改变),这对投资人是很有吸引力的。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独资企业往往被看作是产生企业家的土壤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
(6)在我国,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有较高的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去做出决策,因而较之行政干预过多、产权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的国有、集体企业更能吸引个人投资者。
(三)是由社会需要决定的
(l)当代社会的市场营销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从本世纪50年代开始至今,市场营销观念经历了“大众市场”时代——“区隔市场”时代——“细分区隔”时代一一“细分市场”时代的转变过程。
“细分市场”的概念,就是把市场分割成多个细分区间,提供可以符合各类顾客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在这种形势下,个人独资企业的天然优势就可以得到充分发挥。
(2)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们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这是不能单靠大的社会化的生产经营完全满足的,总有许多不适合大规模生产经营的领域。特别是在以提供劳务为主的第三产业,例如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交通业、建筑业等行业领域中,需要分散的、小型的经营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凭借其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特点,开拓自己的生存领域,满足社会对商品和劳务的多样化需求。
(3)就业的个性化,使有些人更倾向于独立经营,而不愿去当雇员、拿高薪。
(4)在解决当前我国就业问题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由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我国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向城镇转移。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相当突出,已成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问题。因此,大量发展个人独资企业,吸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对缓和我国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繁荣市场等具有重要意义。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地位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指出,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十五大还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十五大的这些重要精神,在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中得到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因此,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了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个人独资企业作为私营经济中的一种重要企业组织形式,必将在新的形势下得到进一步发展。国家也将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它们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作用
1.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个人独资企业有利于将大量分散、游离于生产经营之外的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甚至废旧物资、设备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形成现实生产力,发展生产,促进流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为国有企业等公有制经济拾遗补缺。
个人独资企业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还表现在促进了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现在不少农村地区,从事养殖、运输、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等私营经济,都是专业化生产,大大提高了商品率和劳动生产率,把农村的社会分工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专业化的发展又促进了生产社会化的进程。如专业化的饲养业,就要求提供良种、饲料、运输、防疫等社会化服务部门的配合。正是在这种专业化的推动下,我国农村中从事育种、饲料的行业应运而生,从事这些社会化服务的生产和经营部门迅速发展。实践证明,个人独资企业等私营经济是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新的经济增长点。
2.促进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个人独资企业等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导。个人独资企业一出现,就接受了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等市场法则的考验。它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较强的竞争能力和灵活的经营机制,逐渐取得了社会的认同,并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对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小城镇建设
个人独资企业在农村的发展,不仅增加了产值和税收,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它与乡镇中的其他中小企业一道,使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第三产业,改变了农村单一的产业结构。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等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小城镇建设。
4.促进了社会稳定
发展个人独资企业,拓宽了劳动就业渠道,成为安排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富余劳动力就业及保持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特别是一部分“两劳”回归人员走上开办个人独资企业等个体私营经济的道路,使他们有了生活出路,减少了重新犯罪的可能。
5.促进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贫困地区,一方面资金少,交通不便,兴办大中型企业缺乏基础和条件,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在少量资金、规模不大的条件下起步,在这些地区发展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现实可能性。另一方面,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很多贫困乡村就是在几个能工巧匠或一两个个人独资企业等私营企业的带动下,充分利用本地资源,扬长避短,广开生产门路,走上致富道路的。
6.为安置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做出了贡献
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不依靠国家的投资,还安排了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分担了国家的困难。与此同时,个人独资企业还通过纳税为国家积累了资金,增加了财政收入。
7.培养和造就了一批会经营、懂管理、有技术的人才
个人独资企业主不少是懂技术、善管理、有胆识的人。他们在经营实践中刻苦钻研,大胆探索,不断学习,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强烈的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观念,成为技术能人和企业家。这对于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十分有用的,是很难得的社会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