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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夏 至

粽是有型

日本漫画《型男讲座:瞬间必杀五十技》讲的是透过一些无厘头的夸张造型,来展现男性的真实之美。都说专心工作的男人最有型,不说话很酷,眼神凝望超帅。好比浑身带劲划龙舟的汉子,夹带着水花与汗花,在花岗岩般的胸肌边擦过时,专注得很有型。

阿威这晚的状态就是这样。他相信从晚饭后赶稿到现在,甚至刻意不看时钟,就像真的忘却了时间一样,不停地埋头码字,真是越夜越有型。“铛”,窗外传来一声悠扬的古钟响声。这是从附近的光孝寺传来的晨钟。阿威笑了出来,他知道现在已经是凌晨四时三十分,从广告公司接到的端午节宣传资料刚好顺利完成。明天,他决定要在不经意间把熬夜熬得近似爆肝的状况透露一点给朋友知道,让他们觉得自己超级有型。

想到这里,阿威发现自己的肝没有爆,但肚子开始发声抗议了。连忙打开冰箱,超幸运地发现还有姑妈家包的粽子。这次发达了,这钟点吃下电视遥控器一样长的粽子,别说爆肝,肚腩也该爆了。有时候,人就是这样,眼中的自己是一个型男,现实里低头看看是有个大肚腩。不过能在听着晨钟的氛围下,迎来天还没有亮就开始的鸟叫,再认真吃上一个真正的纯爷们才吃得下的大粽子,这还不够型吗?

时间关系,画面已经转到热腾腾的刚好蒸熟的粽子身上。阿威硬着头皮,把粽子从热锅里拿出来。这是一件正经事,额上冒汗都会发亮的。蒸粽子的时候,他另外还把生油煮成熟油,再拌入麻油,这些额外功夫,是认真工作且有男人味的人才会懂得的。阿威早就知道,井井有条地用剪刀剪开粽子上的水草,然后用手撕开错叠的竹叶,又热又黏的竹叶让他把手指迅速伸进嘴里,把粘到粽子粒的手指贴到唇边,食指拇指一撇一捺,足以迷倒众生。手持鲜味生抽(酱油)在粽子上空像拉出一条不会断的细线,犹如高山流水,再绕着圈,以黄金分割的弧度倒入熟油,热气与麻油香气四溢。阿威认为,如果有评委,这些动作都值满分。

用筷子毫不客气地把粽子夹开,最好还要把里面的流着油的咸蛋黄均匀地分半,如明月一样嵌在红豆绿豆花生扁豆糯米中间。淋上豉油熟油的缘故,粽子不黏且滑。大口吃进半块淡白的五花肉和半块粽子,当场心旷神怡。肉是要化开的,配合虾米与鱿鱼粒,都是粒粒真滋味,兼混合了黏糯的米香。咸蛋黄通常是最珍贵,最不舍得吃的。吃了一大半,整晚的满足感已经微妙呈现。窗外的天色渐渐由潜艇蓝变成鱼肚白,阿威心里一片舒畅。碟中那小块咸蛋,小块肥肉,一口粽子,岂能放过,两下顺利搞定。

型男笔记第三十七条:不用说话,认真地用充满美感的心情去吃一个饱满的良心粽子,就算肚腩很现实,只要毫不客气地吃完,每咬一下都符合人机工学的角度与力度,一边吃,眼神一边要像梁朝伟一样煞有介事地凝望远方,作为吃粽男定会很有型。

苦尽甘来

快喝了这碗蔗水,国明的母亲向他使唤。眼前这碗蔗水,淡黄透绿,温热,碗底微微漂荡如粉如尘的蔗末,满满一大碗,看着都觉得饱。

三十岁的国明,跟家人同住。母亲说她昨晚发了个梦,她跟国明在公园里走的时候走失了,他还是个小孩子。国明笑着说这梦发得离谱,他当然不明白,过了三分之一人生的自己在母亲的眼中仍是一个孩童。

近几年,他经常南来北往地在国内做空中飞人。这碗热蔗水,是母亲早就煮好,等他从南京回来才喝的。同样是等,还要等儿子把这大碗的热蔗水,分了四口,好不容易咕咕咕地完整喝下,才满意地说了一句:你经常出差,回来就当然要多喝点。字里行间,自然有几分天经地义地教儿子的口吻。饱得搓着肚子的国明亦无力反驳这满含道理的家庭智慧。他顺手从碗底摘来一个已经削好皮的马蹄,嗦嗦地咬着。那个马蹄,着实不算很清甜,还有那一大碗蔗水,也没有街头不锈钢机器榨汁机,咯咯咂咂地把原支甘蔗榨出的带渣的腥甜风味。但是,这碗近似开水的淡淡的热蔗水味道,却是回家的味道。

国明很难断定蔗水是不是凉茶的一种,无论是红萝卜竹蔗水,还是马蹄竹蔗水,抑或茅根竹蔗水,他们似乎都有与凉茶同样的功效——降火。在外地,很难找到像广州一样满大街都有的凉茶铺(可以随时让你降火)。

国明自觉在此地生活多年实不见有过多火气,喝凉茶只是习惯。身边从外地来的同事,却总会不习惯地跟他说,广州这个地方真的很奇怪,莫名其妙就会上火。国明则会用母亲教儿子的口吻去教同事,应去喝凉茶降火。可能是属于一种热心,或者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用一种本土盛产的饮品,配合温度气候,燥热湿滞等地理常识以及民间智慧,哪怕是一知半解,只要把一种近似合理的逻辑讲出来,如提出饮一杯凉茶可以降火之类的解决方案,这绝对是作为一份地主之谊的用心良苦。

在他最近听说了火也有虚火实火之分后,也不敢乱推荐凉茶给同事。但是,在同事感冒的时候,国明还是会不厌其烦地提供可乐煲姜这种土炮秘方给同事驱寒。

可乐煲姜那种只是甜甜赤辣的驱寒剂,似乎也不能像五花茶一样当做凉茶。但那种看不透底的深褐色的液体在加热过后的效果让国明相信,他们应该是一家亲。

深褐色液体变啫喱体,如龟苓膏,也是国明的至爱。对于龟苓膏,国明喜欢趁热吃。某次到上海出差,他整整去了大半个冬天,年近岁晚,事情倒不如理想般顺利,被淋一场冷雨后,莫名其妙地生病一场。发烧发热无心机之余,庆幸酒店楼下竟然有一家龟苓膏店。点了一盅龟苓膏,执意无糖无椰汁无添加,坚持原味,热滚滚地吃下去。他心里盘算,即使这坨滑溜溜的黑色玩意不是盘尼西林,吃不好感冒,也祈求能吃个利口心安。说来也妙,吃完整碗热滚滚的龟苓膏,散出一身热汗,苦中带甘的凉茶味,顿时隔绝了连日吃下来的那种浓油赤酱的腻感,乌眉瞌睡的状态,却清醒了若干。国明后来回想,当时靠着凉茶味急切所求的那份心安,大抵只是为了治愈回家的乡愁吧。

周五之夜,国明下机回家。吃了大半个月的驴肉火烧与清真火锅的北京之行着实让他感到有点吃不消。临近家门,国明看到熟悉的“苦尽甘来”四个字,毫不犹豫拐进耕田公,喊到,我要一碗罗汉果五花茶!

家庭装雪糕

不如买一盒家庭装雪糕回家吃咯,好正加嘛!(好棒嘛!)确实是好正,在这闷热的大暑天,我对妻子的建议非常认同,只是近年坊间传闻,现在的雪糕除了牛奶和香料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反式脂肪酸,总之是一种不能分解会塞血管的化学物质。要怪就怪这世道显得特别化学,吃个雪糕都怕肥怕出事,真不如十五六岁时的光景。虽然还不至于这么怕死,但最后也只是买了几个甜筒回家,老婆扁着嘴不满,皆因吃不到那盒皆大欢喜的家庭装雪糕。

家庭装雪糕,本来就有一种居家feel,是独个在家时,捧着一大盒,用瓷羹(瓷勺子)费劲刨起层层寒气,独食难肥的一种少年自在。分明的独食,总有种偷偷摸摸的不敢。

年少时,家里教导,没有开盖的食品如糖果、饼干、雪糕等都不能主动开张。这种保留新鲜的禁忌,竟然一直在我心内仍隐隐地保留至今。既然不敢,实际也偶尔带点偷摸。家人回来,打开冰箱发现,惊呼兼责备:怎么已经吃了这么多!随后,还是那三覆被,即老话常谈,吃这么多生冷东西不行啊,会搞坏肚子啊之类的逆耳忠言。

印象中,肚子要严重坏起来的情况,屈指可数,但未有因吃雪糕致使肚子不堪负荷的情况出现过。老话说完,母亲都已经把雪糕盒掀开。这盒雪糕须负上与家人共尝之名。我早早自动自觉,从橱柜拿来几个花边搪瓷碟,等着母亲分雪糕。

当时我也没太在意,母亲是说一套,做一套。刚说完不要吃太多生冷食物,现在却已用瓷羹舀来最大的一块雪糕搁在我的碟里,我满心欢喜。再贪得意,从朱红色的铁罐里,拿来两块满铺大颗砂糖的康元提子饼干,直接塞进还在呵着白雾的牛奶雪球的头上,样貌趣怪。没有这样吃的!父亲的语气,理直气壮地反对了这种贪得意。饼干就是饼干,雪糕就是雪糕,怎么可以混在一起吃。

如今想来,当时混搭的任性,虽然成了父亲眼中的特立独行,却像那个入口即融的雪球那样,早已融成了我已为人父的今日个性。女儿三岁,新鲜白日的今天,早已见识过各色混搭。如把奥利奥饼干捣碎,混入七彩巧克力豆的牛奶雪糕,便是她的乐趣混搭味,我则古板地只让她浅尝即止,毕竟那都是些生冷嘢(生冷东西)。而我女儿的爷爷早对此见怪不怪,只是尝过之后,仍然顽固地给差评。

提起当年的混搭,也是拜家庭装雪糕所赐。有一种双色雪糕,本来就是混搭。巧克力拼牛奶,芒果拼哈密瓜。我最喜欢还是用瓷羹,沿着双色中间的分界线一直往前推,保持笔直,推出蜗牛状的圆厚一卷才满意。

巧克力口味是我的最爱,至今亦同。就为了用巧克力雪糕讨好我的混搭,在日记本里,1995年8月13日,我记下了多种混搭方案,涂面包,夹饼干,沾香蕉,拌牛奶,淋炼乳,撒奶粉,以及很不明智地倒入了咖啡粉。要知道茶色透明的咖啡瓶的口很宽,咖啡粉倾泻而出之后,并不像提拉米苏,却将碗里的巧克力星球上盖了一座咖啡末小山。尝了一口,舌头都苦青了。当时觉得咖啡很矜贵,不舍得浪费,便用塑料管插入软包装牛奶,“咕咕咕”的把雪糕球和咖啡山,用牛奶和匀,再尝,仍然满嘴苦得可以升仙。左右手按紧两盒牛奶,大象鼻子往咖啡冰火山喷入柔和白色旋律,好看的太妃糖色,浓淡交替地转出了旧时光。

朋友说,西关有一家经营多年的家庭雪糕店,可以一试。我没多想就去了,也不过是为了那种居家感,招牌是甜筒雪糕与雪糕夹饼。老板娘用夹子把刚出炉的格子窝夫饼夹到风扇前吹吹风,重甸甸地挥扬,摊在碟上,爽快地舀上两个巧克力雪球,压扁折起包好递来。一边做还一边说,我的儿子很生性,大学毕业,现在帮我经营这摊子,媳妇人也很好,他们现在一起做。

我努力从排着长龙等买雪糕的人头中才看到她儿子和媳妇的模样。边看边大口咬下,软绵软的窝夫饼,冰火冷融的巧克力混搭滋味,一家人的通力合作,不正是那盒家庭装雪糕的feel吗?

玫瑰性格

不知道作为女儿的,是否喜欢有个有性格的父亲,但能肯定,女儿必定喜欢一个会做各式甜品的父亲。随便猜测玫瑰甜品的老板或许有个女儿?如果有,肯定会喜欢这个有性格又会做甜品的男人。

可能就是因为女儿的一句“老豆,成日做埋晒d老饼糖水,比d新意拉。”(爸爸,整天都是做那些旧式糖水,给一点新意吧)于是这个父亲就揪起心肝,研发新产品。一碗炖蛋、一碗芝麻糊、一碗红豆沙让女儿吃出肆无忌惮、大快朵颐的表情时,应该是一个父亲感到最幸福的时刻。就算是看着女儿越吃越肥,母亲开始略带微词,提醒说要适可而止,父亲也觉得少吃多滋味的饮食原则应该坚守时,偶尔看到女儿晚修补习回来,毫不客气地对父亲说,想吃番薯糖水的那种撒娇语气,又难免让这个男人开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安心纵容,赶紧到厨房忙活起来。他相信多吃一碗糖水,女儿未必胖得变成大番薯。

或许是暑假,或许是周末,女儿总要贪新鲜贪高兴挤到父亲跟旁,看他煮椰汁芋头西米露。简单看看无伤大雅,只是孩童的天性不肯淡定,胆大包天抢过父亲手上的椰浆跃跃欲试,乱加糖加奶加西米,无组织无纪律无视分量的场面,恐怕也曾让这个男人要拿起家中的鸡毛毯子示出父亲应有的威严,敕令制止。只是一转身,这个“老豆”心软下来,新的科研已经发明成功,芒果杏仁豆腐也好,杂豆咋喳都好,都不过想哄回宝贝女儿的好心情罢了。

夏夜,玫瑰甜品如常火爆,有人等位也有人排队,一个爽利地在店内端来一碗又一碗甜品,声音洪亮地问食客想要什么的中年男人,便是老板。若有人急急坐下,像赶着要投胎一样催促老板下单的话,只会得到老板有性格的回应,等阵,一阵到你(等一下,一会儿就轮到你)。在玫瑰吃糖水的人大多是一些年轻人,如果老板有女儿的话,也大概像他们一样年龄相近了。墙上那幅手写菜单似乎挂了许多年,写的都是一些老饼(旧式)糖水名字,不外乎冰糖炖雪耳、牛奶龟苓膏、红豆沙汤丸等等。若是食客拿不准主意,老板就会说,想吃什么?试试芒果杏仁豆腐吧。

有人吃完两碗红豆双皮奶仍然觉得未够,会被老板带一句,一碗起,两碗止,三碗看情况给。有人看着店内贴满的照片,便会问这是不是老板的女儿在国外的留影,这往往会引来一直竖着耳朵的老板突然搭讪,留个秘密,得唔得啊?(保留秘密,可不可以啊?)当然可以,只是,当老板看见你碗中的杏仁豆腐还有一半没有吃完就要买单的时候,他会建议你,还有这么多没吃,不要浪费啊。那种教女儿一样的语气,会让你记住玫瑰老板的可爱性格。

捞起鱼皮

如果不是因为这碟捞起鱼皮,我真不想来这里。Tim叫来一碟爽鱼皮,一碟猪肠粉,边吃边与我聊起来。

最近许多本地年轻人都很喜欢谈论旧城改造的话题,大概是城市发展得太快太急,城中老店老铺老房子都被无辜拆掉,又有大堆大堆青年拿起相机就往老城区跑,说要抓拍广州,记录西关。西关是广州核心的老城区之一,好像不拍摄西关就不是广州人一样。

很讨厌那些为了说念旧而念旧的人,念旧变成一件潮流事,最终关心的东西都不知道是自己微博上的人气,还是这座城市。Tim如是说,对西关的情感从小而发,因为他是土生土长的西关少爷。从中学开始拿起胶片相机跟父亲学习拍摄已有十多个年头,快门下曝光过的西关光影已经数不清,还不算各种从小耳濡目染的嘘寒问暖与人情世故。

同是西关,好坏他都有定论。街上虽然还有美美炸物、顺记冰室、缝补阿姨这些旧铺让他安慰,但有着众多用喇叭播放着“咚次打次”的俗气小店,满街小贩人潮公车热浪扭作一团,喧闹烦闷的宝华路,急躁得很。tim每次经过这里,都逼使他赶紧钻进宝华正中约或十五甫正街等熟悉的老巷里面避世,西关也早不是那个西关了。Tim还能忍着焦躁也要光顾的,仍是那盒小隐隐于市的捞起鱼皮。Tim的中文名叫阿添,虽然没有与陈添记同名三分亲,他依然坚持在35度高温下,顶着头上风力有限的吊扇,吃下啖啖爽口的凉拌鲩鱼皮。这个盛夏,肯陪他疯的朋友真的为数不多,嘴馋的我是他没有选择时的理想食伴,当然还要充当回收站,听他说一些此城不争气的牢骚。

每晚磨蚀三两个小时,在电脑中缅怀照片上的陈年老铺,不如实实际际花钱帮衬(光顾)。好的店铺不光顾,明天就会倒闭。每句刺肉的尖锐言辞,都会让人以为tim是一枚愤青。当我是自己人他才肯实话实说。他说,拍照无用。我相信他对此城的信任尊重,不能以一两张照片代言看不惯的各种裂碎畸变,虚妄重生。就算照片,就算回忆,都很唯心。空想无益,还不如认真点好一盒趟过冰河的爽滑鱼皮,加上麻油酱油葱段芫茜芝麻花生混乱捞起,在街边拍档,吃得咂咂有声。边吃边流一身热汗,足够勾起一夜的西关通感。这边说拍照无用,那头都已是凌晨两点,tim仍对着电脑整理着多不胜数的老街黑白照。他发了一条私信给我,说,今天吃的葱花鱼皮到现在口里还有味道,还有今天讲的话你不要跟别人说,要不别人会以为我很自大。当然,我没有把你的话往身旁各种摄影好友耳里塞,只是趁你不备,在此记下数笔。

我相信口口声声说捞偏(做不正当生意)才会发达的你,不过只会脚踏实地地拿着相机捞世界(闯世界)。捞面捞鸡捞杂酱珍珠肠粉,捞油捞水捞起顺德鱼皮,正如你喜欢将此城的一天捞捞埋埋(混搭),才能捕捉到老城灯火下的家常浪漫。

清平市场

在一个市场里有充满药材的气味,也有金鱼、盆栽、宠物、商贩和旅人的混搭,带着特殊的分离色彩。

淡淡的药材味道是很好闻,过浓的话就会呛鼻,尤其是当你把鼻子和药材靠得太近的时候。好奇的眼睛把鼻子友好地拉了过去,观察着一种叫蛤蚧的中药材,干瘪灰绿的身上有暗红斑点,手脚都被十字型穿起来,身上的皮被从中间剖开连着四肢成了一个方形,样子可笑,有个俗名叫“四脚蛇”。蛤蚧不会有太浓郁气味,只是它旁边还放了当归、豆蔻、肉桂、花椒。蛤蚧有了混杂的气味,旧民宅和老灵芝的颜色也混出了旧味,带着湖南口音的推车工人融入混杂的语调。这是一种浓郁的味道。草药、香料、海味被干燥后颜色都变得深暗,将颜色和气味混杂了。

市场的另外一端换了一种面目,和前段相比,这里像是一种动与静的对比。动静只是和这端售卖的盆栽、金鱼和宠物拉出的一种反差。颜色上的丰富也使味道转变。笼子里兔子和猫的混搭是一种趣怪的画面;猫在睡觉,兔子太多,行动也不便。金鱼群体被装在蓝色的塑料水盆中游动。一种懒散的节奏就如同蹲在路边的过路人挑选金鱼的心情一样。

这里有很多种金鱼,构成了视觉上的骗局。在这种混杂的市场中,将看似繁杂的金鱼放在一起,反倒构成一种氛围,让过路人有购买的欲望。人们不是定要买金鱼,而是买金鱼游动的姿态或一种视觉氛围,或是买鱼或观鱼的心情。各样的游动的金鱼顿时欺骗了途人的思维,好像使自己拥有了所有的金鱼。事实上,在观看的时候,视觉上的确拥有了因各种不同金鱼游动所带来的愉悦感。他们细致地观察着金鱼游动时的姿态,却忘记了金鱼被困在缸内无自由的命运。

市场两旁都是陈旧的洋楼,住在旧洋楼上的人从阳台往下看,可以看见装在笼子里的各种动物,如鹦鹉、兔子、蜥蜴等。水族店旁边穿插着数家经营古玩杂货的档摊,偶尔有外国人经过拍照,拍下零碎杂陈的画面。对他们来说,这里的一切似乎样样新鲜。小贩们看到途人对他们的宠物感兴趣,就用挥动的小布条让他们动起来,让游人想将它们安抚,拥抱,抱离铁笼。

陶街,声音,佬

某人的相貌很像歌手卢冠廷,他的朋友林格和阿君就决定去寻找有这个歌手的黑胶唱碟封面,来验证和某人的相似程度。卢冠廷其实是一个唱怀旧金曲的旧歌手,也是一个发线后移的“佬”一名。音乐和“佬”成为关键词,搜索的范围就名正言顺地落在陶街。这里是一片“佬”味十足的天地,有怀旧金曲在周围回响,也有婀娜多姿的老土泳装MTV同步上演。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粤语流行曲,灯红闪绿的电子元件,水龙头和节能灯都同时出现在陶街。路上售卖的任何插头如果拿回家插上,传出的声音都会变得怀旧,任何喇叭都会沉实地将声效老化。阿君喜欢这个地方,她说,虽然怪异,但看到很多“佬”,有亲切感,像看到家里最可爱的男人一样。这里是很多男人聚集的地方,和大部分的妇女绝缘。除了售卖电子元件和音响的女人们外,很少看到其他女人的身影。

在早上,不管有没有理由,大家都将节能灯开得超猛;污染视线的举措是不少档口招引客户的方法。由于视觉太刺激,这也让男人们闭上眼将注意力落在听觉上。《连锁反应》是在这里最常听到的歌曲,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许冠杰、林子祥、陈百强的歌曲。

这个城市就是需要有如陶街这样过时得过分的地方,路人够“佬”,声音够“佬”,地方也很“佬”。过时且眷顾,符合中年男人的心态;世俗,放慢,自得其乐。这里有可令“佬”都变得可爱的自得其乐。某人曾说过,每个男人都有一个寻宝探险梦。林格和阿君则按此说法到此寻宝,顺便在这里寻找关于某人的感觉和气质。不过,不是每个人都像鲁滨逊一样幸运被选中为漂流的主角,也不像印地安纳琼斯一样能到雨林探险。

“佬”的天堂,是适合淘宝的地方。皮带、刮胡刀、充电池、耳机、相机、望远镜……人们蹲在电子元件前左挑右选,讨价还价时夹杂着不觉刺耳的脏话。所有的物品,街道,眼见是容貌,耳听是记忆,寻找成为感受。

雪糕冷知识

与不太熟悉的朋友聊天时,若一下子找不到话题,我可能就会莫名其妙地说起雪糕的事情。

每当与朋友聊起吃雪糕的事宜,定必会毫无意外地提及到儿时,这大抵是因为雪糕的最初美味,都留在了简朴无添加的童年。简单不过,用红豆糖水倒入雪条模,再推进冰箱的急冻箱,放上数小时,便能炮制出自家雪条。这自给自足的冰凉甜味有点独享的意味,过瘾倒是过瘾,却少了些分享的乐趣。这种愿意分享的想法,也不是儿时就有的,我有时会想起这段做雪条的经历,需要在旁听众有足够的好奇心我才会讲出来,当然这只是交谈中的一个小把戏。

以雪糕作为谈资的想法,也是由分享快乐而引发的。记得某次路过士多,突然口瘾发作,想买雪糕吃,于是就买了一个香芋味甜筒给同行的阿宝,再买一个哈密瓜味甜筒给自己。阿宝问起我不是喜欢吃巧克力味道吗?我只是回应,很久没有吃哈密瓜味了。当我正想过雪糕的口瘾之时,分享了一个香芋甜筒给她,同时换来阿宝的快乐共享。后来想起,这不过是一桩自得其乐的闲聊,但却令我日后更愿意以雪糕这个话题作为一个切入点,希望听到更多非泛泛而谈的趣事。毕竟在百无聊赖时,找不到要接下去的话题,突然说起雪糕,也还算是一个让人听起来人畜无害的话题。就雪糕本身而言,始终散播着快乐的小旋律,可以让人放下戒心。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编出来的冷知识。

还是再说说阿宝和我说了什么吧。她是一个喜欢乱发表自己所知道的冷知识的人,她说经过专家研究,哈密瓜味甜筒是属于人们对于五种甜筒口味中,好感度排列第四的一种口味。这种听起来明显就需要让我提问其他四种口味分别是什么的语言陷阱,就是阿宝经常玩的小把戏,设计一个抛砖引玉的话题,让别人发问,再满足她能有充足的理由来发表自己的冷知识。她继续说,最多人喜欢的是香芋味,你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是巧克力,因为巧克力排在第二位,可能对你而言是第一位。而第三位则是芒果口味,第四种是哈密瓜味刚才已经说了。你想知道第五种是什么吗?阿宝以追问的口吻来让我说出点什么,好让她继续伟谈她的冷知识。我很识趣地以摇头示意(当然我真的不知道),她可以继续把冷知识的重点赶快说出来。是椰子味的甜筒,她笑着说,还用手指摆出个一字来强调。

那一次阿宝对于她的雪糕冷知识的分享,我也记不起后来是说到哪里去了,中间隐约记得,断断续续也提起儿时的事。用木箱与棉袄做成冰箱,里面放着可以咬碎牙齿的红豆雪批(红豆冰棍)以及用糖精色素勾兑的双色雪批(双色冰棍),那是很早远的关乎小贩售卖雪条的事了。至于每次与同龄朋友讨论,都毫无意外地可以从这里开始谈起。

说起这种不太先进的老式雪批,都会换来一种有趣的共识。可能别人还会说点什么,或真会就快乐二字认真聊下去,那可是关系到宇宙运作有关的事宜。在获取到他们对于内心世界的分享的同时,可能也掺杂了某些生活上的糟糕,此时,我便会用另一种想法去消解这一点糟糕的心情。这时我便会感激当时阿宝所分享的,椰子味的甜筒。其实我好像吃过也好像没吃过这种口味的甜筒。阿宝的冷知识延伸是,这是一种当年推出来不久后就没有继续生产下去的口味,而她自己却是最喜欢这种口味。这样的说法,让听众无法反驳。她把一种若有若无的东西,说成是自己独有的一样,让当时唯一的听众,就是我,产生一种羡慕,起码那一刻我想到的不是继续吃手上的哈密瓜味的甜筒,而是想去推敲椰子味的世界。

阿宝对这段冷知识的分享,简直是一个趣妙的把戏,让我好长一段时间都再三思考,自己是否有吃过椰子味的甜筒。当大家谈到糟糕的事实,我也玩一个把戏去转化即转移话题,就是我转述了阿宝说的这个关于椰子味雪糕的冷知识,当然,我会把这段话说成像是自己总结出来的一样。我相信,这个把戏能为我的朋友带来足够的好奇,并因为这样的好奇而继续把有趣的话题继续下去,就像有部分脑筋转得快的朋友不太相信,急着补充,那菠萝味和栗子味到哪里去了?

随后的交谈,还是很容易从各自都熟悉的雪糕身上找话题,即还是童年的话题。如提起人脸形的双色雪条,究竟是橙味加牛奶味还是巧克力味加牛奶味,通常都在无结果的讨论中产生过大堆联想。而用纸包着的雪糕砖却也是雪糕界里的一个奇葩,这么用砖来形容的雪糕形态,谁都不可能一口就吃完,于是用碗或用碟子来吃雪糕的经历就变成一种不是在街头就可以完成的体验,它便成了一种稍微高端的吃法。

当然,对于平民百姓来说,最高端的吃法,大抵是在播着爵士音乐的餐厅里,动刀动叉,借火锅之名,吃各种雪糕圆球和摄入大量巧克力酱为实的雪糕火锅。吃雪糕火锅实在有点高帅富的意味,还是低端一点,能在街头完成的才见亲切。

说过了各种雪条或甜筒之外,还不忘一提莲花杯。莲花杯的名字由来大家都不清楚,只是说起来便有一种,啊,从以前到现在都一直是这样叫的名字,有点复古感。飞鱼脆皮,是大家都不太讨论味道的一种雪条。更多的讨论会落在吃这种雪条时,是如何以合理的速度,来防止巧克力表皮不会无辜掉到地上而浪费。

世界是好是坏,大多也在变数之中,唯一不变的,或许正是交谈中东拉西扯到的琐碎,才让话题变得轻松。像谈论吃雪糕心得一般,无分季节时效,想起哈密瓜味甜筒大可以偶然试试,椰子味甜筒也能在失眠时虚构出一份淡淡的安慰。往事的微妙转述,就简浅得只会让人感到年轻,且提醒自己,快乐未忘。

意外有鸡

收到不算熟悉的网友邮件,告诉我她会到广州一天,因为是第一次来,所以想向我请教游广州的路线。明明是请教,却还附带了一堆要求:希望看到骑楼,想看广州塔和陈家祠,想吃正宗云吞面、拉肠,还有一些特色小吃,再买点手信,然后赶晚上的飞机。完。

看完后,半晌无语。我想,这个人就是想将希望投资在各种以为稳妥但缥缈的计划之上,并得到丰厚的身心回报。我真想跟她说,把一天的时间看做有一年长是不现实的,快丢掉手上的计划,烧掉八字还没有一撇、言之尚早的攻略吧。

想起身边许多人也是常常把行程挤得满满,以吃为己任,仿佛吃完便可拯救世界一样。这家想吃,那家更想吃,想想想,吃吃吃,地图上的点多得像是军事战略图。有些出名的店,排队的人基本上可以绕地球几周。不想等,还需等,等到不耐烦,准备撤退的时候,又轮到阁下进餐了。可惜早已等到不平衡的心理,必须要用超水准的出品侍候,倘若没有期待中好吃,大抵要翻桌起义的。

有时遇到一家老店,众多本地人光顾,老板面目友善,那应当是你的福气,大抵能找到好吃的。即使你不想把随遇而安当回事,也无需像暑假最后一天那样,要把功课拼命完成。简简单单,满足一两个小目的,已经不错了。

若是只有数小时的光景,想一也很难追二了。逛过特色景点,留点肚子吃个云吞面,或银记肠粉,再到文明路喝碗糖水,顺路到北京路带手信前,还能经过没有太多旅游手册大说特说的周生记。买若干太爷鸡翅和太爷猪手,店里堂吃或边走边吃都不错。或者你刚好出发前看到我回复的邮件,又有心情百度一下,看到周生记的历史就是那种最大路的史料记载——周桂生是清末广东新会的知县,他发明了烟熏鸡的做法。

就算弄不懂这太爷鸡的味道是像湘西腊肉还是像西式培根,待真正吃的时候,发现这童子鸡其实拥有和县太爷一样的曲折经历。用茶叶姜葱卤料将鸡腔填满,先卤再煮,以炒香的水仙茶叶、蔗碎、红糖铺在锡纸之上,再经过烟熏便制成茶香鸡。待这茶香鸡落入口中时,你便早已忘记了史料所言的长篇大论。若有幸打包上飞机,带给亲友品尝,定会有人惊疑你竟能找到这种不常见的广州特产,那时的你会不会暗自欢喜呢?

同记鸡粥

咏珊自觉有一种能力,在某段时间总会重复遇到某个人,或重复看到某些事。夜班调整到早班后的半年内,她经常看见8和22这两个数字,据说那是一种暗示。搭地铁上班,或迟或早都会看到一个单眼皮中年男子,她下意识地看一下电子表,是8点22分。

每个周二,咏珊都会到同记吃半碟白切鸡。她只喜欢坐在靠墙且对着门口的位置,那样她可以看清老板是如何飒爽地砍开鸡块,也能看清吃鸡粥时烫到嘴的食客。这三个月,每次去同记的时候,她都会看见一个拿着相机的年轻男子来吃鸡粥。他偶尔会突然拿起相机,拍摄食客的样子。而通常这男子都坐在另一个靠墙且对门口的位置。有一次,咏珊趁他在拍摄别人的时候,拿手机拍下他的样子,她觉得这个人很好笑。

同记是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在龙津东路一条不容易找到的短巷尽头。这里没有麻辣水煮鱼,没有免治牛肉饭,没有蒜香猪颈肉,没有其他大排档那些让人目不暇接的餐单。食客来此只是为了吃鸡——鸡粥和白切鸡。咏珊没有想过要比较,有没有其他店比这家店的白切鸡更好吃,或者有或者无,反正没有遇上。她相信,认真只做一件事的店,出品应该是好的。除了姜葱好下饭之外,还有那碟哑黄色的芥末酱也是咏珊的至爱。她有时会揣测那个男子的心思,比如他喜欢吃什么。他从来没有点过白切鸡,不知道他是否喜欢白切鸡与芥末酱的搭配,也不知道他是否会吃掉那片美味的油黄色鸡皮,他吃鸡粥时是否会用瓷羹在上面打着细圈,吹三口气,才敢吃下。想到这里,她便觉得这个人很好笑。

这名带着相机的男子叫Tim。

Tim一个人时,会奇怪地想到一些不应该很好笑的事,如一个人在重阳节时去拜山,一个人在星期三唱卡拉OK,一个人的早餐是叉鸡饭,一个人的昨天与明天都在失恋。他喜欢独自卷入老街的旧屋中浪游,带着手中那台柯尼卡的135胶片相机,随意行摄,暗夜潜行。没有人知道他的真正职业,大部分人在网上看过他的照片都觉得拍得不错,但似乎都是不能赚钱的街头摄影。三个月前,他开始了拍摄食客们单独进餐状态的计划。这夜,Tim照例点了一碗鸡粥,重复着在手机上翻看着一组名为《一个人的餐桌|Table for one》的照片。他不知道这组照片的作者是谁,为什么自己与她的想法竟然奇怪的重合,拍下一个一个在餐厅内单打独斗等待开餐的男人和女人。

一阵思忖过后,没有答案。这时,他随手拿起桌上的相机,按下8分之22毫秒的快门,摄下眼前那个等待吃白切鸡的清静女子。待女子用疑惑不解的眼神看着他的脸和桌上那碗鸡粥时,他已经放下相机,用瓷羹在冒着白气的热辣粥面里打着细圈,连吹三口气,才敢吃下。

这夜,他与她都觉得,眼前的这个食客很好笑。

喜剧演员

最近几天,突然增加了许多关心我的人,提起的都是数天前的事。你给人抢劫了吗?听说你被划伤了?那个贼人抓住没有?一秒钟被提问了几十个问题,就像被几十枚追光灯追着一样,穷追猛打。霎时之间,我又当上了一次主角。上一次成为主角,便是结婚当新郎的那天。虽然许多人总想找机会把聚光灯都引到身上,我却觉得做主角的感觉不太习惯。这次还当上了一个比较狼狈的主角,就好像那些被拍到囧态的明星演员。

好像身边没有朋友问过我,有没有想过当喜剧演员。演员似乎是演员的职业,并不是普通人的职业。这样想也对,大家都没有问我的兴致,自然是因为我本来就没有爱出风头的习惯,文艺团等表演活动我也是很少参加的,甚至,应该是,在朋友的心目中,我只是一个在大家笑的时候在跟旁陪笑的人。我坦诚说,自己从来都挤不出一个笑话,顶多含糊其辞,牵强附会地偶尔放出半个冷笑话。我觉得挺好的,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某次同学聚会,约了初中的班主任见面,大家各自说起当年。总会有些同学,是聚会上的主角,有时是班长,有时是滔滔不绝的人,班主任对他们的好事坏事糗事都能记于心上,还有那些坏学生,下海做过老板,也有生意失败,满腹世故可谈,像电影中男女配角,也算是有足够戏份。当聊起班主任对我的印象,她当时的反应,我记得很清楚,她开始思考了半刻,接下来是一句,你当年……好像是比较乖的学生吧?她用了疑问兼不确定的语气,我就知道,她说的“好像是”也便是“大概没有印象”的意思了。或许是班主任年迈,记性不好,我就意思意思笑了一下,自己圆了个场。我说,我当时念书也不怎样而已啦。这样牛头不搭马嘴的圆场有点冷,大家喝酒的喝酒,托腮的托腮,忽然就静了下来,努力想接点话题快快切换。

大家交谈过程中,我照样是陪笑,似乎又回到当年。大家从各自的唏嘘中又笑出了一些鱼尾纹。多喝了几杯,也变得大胆。我突然想说,“我啊,那时曾经想过要当……”后来大家真喝多了,笑声淹没了我要说的“喜剧演员”几个字。那一刻我有半分醉意,还有半分清醒,我想起这样一个画面:吴孟达在和周星驰闹不和之后曾接受采访说,每次演的任何角色,我都当自己是主角。

今晚,收音机播出一段新闻:本地消息,近日,在宝业路宵夜大排档卖田螺,并反串女人唱歌的小贩炒螺明,清晨被路人发现摊在地上,自行车倒了,田螺撒了一地,原因不明。

我突然替他担心起来。我之前听说过这个离异男人,扮女人唱俗歌卖田螺的明哥的事。我很想问他,在食客的笑声中,你是否出演过戏外真实的自己?在亲友的冷眼中,你又是否出演过,那个靠唱歌卖螺供养女儿上大学的父亲?我还有很多问题想问,正在奇怪自己竟然有这样的想法时,女儿走过来说,阿爸,你那天被人撞倒地上的鸡公身,破了的地方我帮你粘好了,并涂上了颜色。我接过那个笨拙的鸡公外套,正想称赞她一声,女儿已经快快接上话,我知道,阿爸你想赞我乖,我不贪心,奖我吃一颗甘草榄就够了。

收音机:本地消息,卖鸡公榄的阿叔中秋节被贼人抢劫,用刀划伤倒地。记者近日向他所属的文化协会求证,得知这位阿叔不是流动小贩,而是荔枝湾文化协会返聘的下岗工作人员。并得知他当天并非被抢劫,而是被精神失常人士撞到,休息半天后昨天已返回工作岗位。

明日之哥

下午去发廊理发时,明哥顺便把略略变黑的头发再染得金黄,理发店的老板娘赞他的头发好看,尽管明哥知道她不是完全真心的,但他不介意,只要不较真,许多笑容都是好的。

在理发店,老板娘跟明哥闲聊的时候说起一则小道新闻,说卖鸡公榄的阿叔被人抢劫,还给人捅了几刀,现在不知道怎样了。她似乎不太关心这个阿叔的情况,只是一味说起这个阿叔的样子很木讷,脸上两坨红色的化妆很夸张,说得不好听些,就像扎的纸人一样,很好笑。老板娘字字刻薄,明哥不以为然,因为大部分人都世俗,想法俗,讲话俗,如果没有这些俗人做他的粉丝,都不知道他那些苦心改编的加料歌曲,能否找到俗不可耐的听众。

明哥是一个炒田螺的小贩。中秋这段时间,明哥的生意都不错。炒田螺是食客们超喜欢的应节食品,他最喜欢的梅姐(梅艳芳)也很喜欢吃紫苏炒田螺。今晚,他会准备多一点拿去北京南太平沙附近的大排档卖。

明哥知道,他炒出来的田螺还不至于让食客们吃得流泪。“乌黑亮泽”这一词,并非只能用来形容洗发水广告中的头发,还可用来形容用辣椒、花椒、葱、蒜、豆豉以及紫苏叶炒香的一大锅亮黑色的辣汁田螺,它们像眼泪一样又咸又湿,吮指有味。这种吮过拇指吮食指的动作,是吃田螺的标准手法。把螺尾靠近嘴巴吸一下,疏通里气,反过来在螺口一吸,螺肉顺应而出,好不美味。用舌尖与门牙把螺肉后跟的螺仔切断,往地上吐出一口沙,一颗接一颗,停不下口。

听着明哥哼着嗒啦嗒啦的小调,配合沙沙沙沙的炒螺声,绝对是一种独到的宵夜风味。食客倒一杯啤酒,邀明哥坐下来。他捻指掀开骰盅,是三个3和四个4。他侧着脸吐出一口烟说道,喝吧,食客便一饮而尽。

明哥从八十年代开始试探粉丝们的咸湿口味。有人在吃田螺的时候找他点歌,明哥便会捧来封面写着“自强不息”四个字的点歌册。食客看见,笑道,听说有人找你去拍戏,怎么又回来唱歌了啊?我挂住你地阿嘛,衰野!(我惦挂着你们嘛,混蛋!)他边讲边比划着兰花指,翻开点歌册让食客们选歌。如是这样,食客粉丝们就不会让他停下,点了一首两首之后,便又点了二三十首加料的咸湿歌(黄色歌曲)。明哥费劲献技,每句歌词就像红唇夹心饼一样吐着烈焰,也不知会燃起多少摄氏度的言语污秽。

明哥的气场很强大,昂着头,引着颈,喉结与动脉都拉得紧紧,夹杂着半男半女的调子在高唱,表情相当造作到位,双手更像摇摆的海带在飘荡,指尖扭扭转转,比女人更女人。他清唱着八十年代的歌路,到了高潮位置,头还猛地往后戳一下,就算歌词没有加料,台风绝对十足,风华绝代。兴致高处,他双膝跪地,后仰俯贴,双手像辘轳一样把自己拉起来。好啊好好好,众人高呼的高呼,要尖叫的尖叫。

酒过数十巡,已是凌晨五点半。明哥把装螺的锅都收拾好,用橡胶条绑在他的女式自行车后座上,骑行而归。

明哥莫名想起,那个把七彩公鸡套在身上,嘀嗒嘀嗒地吹着唢呐,脸上化着很浓的妆,卖白榄的男人。明哥明白,他和他,在人们眼里都有等同的俗气,一个是喜剧演员,一个是小丑父亲。

日光从鱼肚白的天角渗入,炒螺明踩着车,慢慢哼唱起梅艳芳的《夕阳之歌》:曾遇上几多风雨翻,编织我交错梦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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