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他彻夜未眠。
因为,他做出了有生以来第一个重大决定。
次日晨,天刚蒙蒙亮,一道身影自温府闪过,没入晨雾,渐被掩埋。
方屿的屋中相当整洁,其整洁程度,甚至比较女子的闺房都犹有过之,竹席床上多了一封信。
当温儒成颤抖着手,捏住这张薄如蝉翼的纸时,原本沉寂如水的脸上,多出几分担忧,似乎这封信,比那些机要秘文更容易让他动容。
鼻息一沉,这封信,在他手中蓦地化作青烟,缓缓升腾,翻滚。
从温府偷跑出来的,正是方屿。
他系着一个蓝色包袱,临走时,回头看了看温府,这栋两年来带给他无限温暖和温馨的宅子。
是这里,才让他不至于被仇恨蒙蔽双眼。
想到过往种种,心念一动,眼中有些湿润,少年心性,难免不舍。
一咬牙,大步往城外走去。
前路迷茫,崎岖,充满未知,可他要离开,必须离开。
这个想法,早在一年前便有了,虽说温儒成在朝中颇被看重,不结党营私,不建立家族,但若被人得知他窝藏要犯,以那个人的手段,帝王心性,抄家灭族定是难以避免的。
两年前,也不知温儒成曾用了什么手段,给方屿这名方家后人,制造出一个‘死亡’,故而两年来,他的生活一直风平浪静,没有掀起一丝波澜。
他一直担心自己会拖累这一家人,一年前提及,被温儒成力阻,说他实力不足,无法自保。这一年下来,他一直奋力修炼,从未迈出过小院一步,闲暇时也只与温晴玩耍。
对于温晴,他是打心眼里喜欢,温府中人知道方屿存在者甚少,府里家奴,自两年前就不允许踏足内院,兴许连内院多出个人都不知晓。
这次离开,他最记挂,最放不下的,便是温晴与温儒成。
可他是方屿,沉载着方氏一门最后希望的方屿,他一直记得其父方清尘的一句话:“雏鹰始终需要展翅,才能翱翔九天,不经历风霜雨雪,彩虹难见。”
他需要实力,需要变强。他深知,只有力量,强大的力量,才能复仇,才能让蒙受不白之冤的方氏族人沉冤得雪。
树挪树死,人挪人活。
尽管天空刚刚破晓,空中才泛起鱼肚白,方屿仍是格外小心,毕竟若是身份外泄,凭他的实力,很难逃出镐京。
一路提心吊胆,面上却未露出一丝紧张,镇定从容,心平气和地走出城门关卡,这感觉,就如同一只鸟儿飞出囚牢,一只鱼儿游到大海,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走出几里路,仍能看清身后宏伟城墙,紧握了握拳,低声道:“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
路上紧绷的神经,让他看起来有些疲惫,依旧一身白衣的他闭起了眸子,良久,突然睁开。双目中绽出自信的光彩,神采奕奕,英气十足,心中浮现出那个日夜萦绕于侧的影子。
晨曦的曙光,映在他朝气蓬勃的脸上,他用整齐的手指,搔了搔眉头,眸光尖锐,信心十足:“再回来时,定要你半壁江山。”
一弯清澈透亮的小河,倒映着层峦叠嶂的青山,水面平滑如镜,忽从水中窜出个身影,打破静谧。
这身影,正是离开镐京的方屿,只见他左手捏着一条肥美的鲤鱼,右手捏着一只滑溜细嫩的鲈鱼,会心一笑,看来晚饭有着落了。
距他离开镐京已有数月,一路上均在山野奔波,餐霞饮露,一边漫无目的的赶路,一边修练,日子过得倒也轻松快活。
兴许是离了镐京,心内阴霾沉下去不少,修行竟一举跨过‘行气’初期,方氏一族的绝学,《灵指小箭》也渐渐上手。
方屿所知的世界中,武者所习除功法外,还有武学,这武学大可分为,气级,灵级,元级,三个品级,每个品级的差距犹如天之于地,云之于泥,鸟之于鱼。
类似《灵指小箭》这等灵级武学,在大晋朝已属中等武学,极易引人窥伺。
生起一堆火,哼起幼时常听娘亲唱的小调,自顾自烤起鱼来。
有了数月的生活经验,做起烤鱼也像模像样,与刚离开镐京时的无所适从相比,简直可说是判若两人。
嗅了嗅香喷喷的烤鱼。
没想到我还有做饭的天赋,方屿嘴角一勾,把他清秀的面容衬托得更俊了,三下五除二,这两条鱼,便被他剥丝抽茧般下了肚。
这时,天色已快入暮,夕阳如血,天空染满一大片醉人的红。
嗯?
“驾,驾,嘿嘿,老大,前面村子的林二嫂,可骚性了,咱寨子里的东子尝过味儿,可得劲儿了。”阵阵急促的马蹄声,伴随着一个猥琐的声音,从林中传来。
“哼,东子那个小白脸,生得细皮嫩肉,净讨这些风骚娘们喜欢。猴子,你带几个兄弟去打打前哨,看看那村里的武师,有几个在的。咱们好久没大干一场了,嘿。”这道声音比较雄浑,听起来应是主事儿的人。
山贼!方屿片刻就反应了过来。
此地虽说离大晋城镇较远,可这些蟊贼也太猖狂了些吧?
方屿皱了皱眉头,挥了挥衣袖,那堆燃得正旺盛的火苗,瞬间被气劲扑灭。无声无息几个闪身,悄然跟在了那队山贼身后。
他倒不是个爱管闲事儿的人,只凭气息判断,那声音浑厚的男子,很危险。
引天地灵气,行周天真息,气机流转不歇,是为行气。
虽说未达到生出灵识的程度,不过行气境武者,凭着敏锐的感官,很容易就能判断出危险与否。
要知他有如此实力,一则是依赖天赋,二则是自幼受到方清尘的言传身教,三则修行期间吃过不少灵药,再加之毫不懈怠的努力,才有这般实力。
令他觉得危险的气息........
方屿觉得有利可图,区区山贼能让他感到威胁,定是劫掠过不少灵药,甚至是灵器。
灵器这种东西,据他所知,分为天地玄黄四阶,幼时有幸见过一件地阶灵器,是一柄长刀,为方清尘所拥。
几经思量,有了丝异样的想法。他眼下所缺,就是能增加实力的东西。
前思后想,眸中闪出一丝决绝,与他的年纪毫不相符。
紧了紧身后包袱,又摸了摸腰畔,身形鬼祟,倒像个打家劫舍的老手。
山贼出口成脏,尽是些污言秽语,时不时传入他耳中,十六岁的他,不觉有些赧颜,关于男女之事他可从未涉猎过,只在温儒成的书房里,偷摸看过一些这方面的书籍。
从他们言谈中,方屿得知前方村子名叫‘安平村’,人口不算多,有几户大人家,也有几名‘沸血’境界的武者。
落霞与孤鹜齐飞,日头西斜欲坠,尾随山贼路过一座长满青苔的藤桥,方屿顿住身子。
几个打前哨的人折返回来,低声絮叨两句,随即,那声音浑厚的男子用手上一根黝黑长棍,一拍胯下黑马肥硕的屁股,大喝一句:“着哇,兄弟们,给老子冲,抢到的女人随你们乐呵,哈哈哈,抢到的东西回寨上缴,由我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