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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花妖

一直记得一句古词,那句古词很惆怅地问:『昔日青青今在否?』而当我们偶尔地回首眺望自己的少年时代,我们就会发现,岁月是这样寂然无声地疾驰而去。

——《昔日青青》

绮梦华年

花一样的年华,是多梦的时节。

那时候坐在左边一行的黑班长大声嚷出难题的解法之后总是很高兴地看看我,坐在我右边一行的高个子文体委员时不时看过这边之后总是在草稿纸上画速写。

那时候我们高中的男生女生不说话。那时候男生们给所有的女生起外号,在教室里大声地用这些自己发明的密电码讲来讲去,女士们也给所有的男生冠以花名,放学路上叽叽呱呱地说笑。

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说黑班长不是东西,眼睛不老实。黑班长黑,瘦,黑得十分出类拔萃。眼凹,大。大嘴。他做班长是因为除了语文之外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都总是第一名。

其实不适合,他在科室上不等老师提问就大叫大嚷地讲答案,属扰乱课堂纪律的行为。因为他弄得我老是听不清老师解释为什么要这样解题,所以在他嚷完后很高兴地看过我这里时,看到的往往是一个白眼。他每每和众男生课间踢球踢得头顶冒烟地冲回教室上课,与安静听课的课堂气氛很不适合。但他仍是各位老师的宠儿。

然后临到高考前的两个月,这位班长居然说服班主任同意了全班去天鹿湖旅行,以“调节临考前的紧张”。去旅行的前一天晚上,我看见黑班长在我家附近的面包店周围鬼鬼祟祟左顾右盼地溜达。

旅行的节目是划船游泳。黑班长咋咋呼呼一阵后,很公平地把我分到了他们的船上。之后他们几个男生扑通扑通地跳进水里。跳水的姿势很不雅,四脚乱踹,缺乏训练。之后黑班长龇牙咧嘴地爬回船上,说不得了啦抽筋嗨呀疼死我了游泳健将你说我该怎么办哪。只好告诉他。之后他又说这招真使得不愧是游泳健将啊等等。我最讨厌的就是人家说我“健将”,好端端一个人被叫得别人一听还以为我膀阔腰圆虎背熊腰,于是又狠狠白他一眼,他还是浑然不觉啰啰嗦嗦地在那里歌功颂德。

旅行回来后班上居然有前卫分子开始互打招呼了。然后黑班长目标明确地对我进行一帮一、一对红的活动。

“你的作文怎么会写得好的呢?”他这样嘿嘿地进行他的开场白。我实在没有耐性研究数理化,去问别人,别人又不说到点子上,面对这样的盛情,心想:这可不是我先和男生说话的。就试着问了一题。他讲的使我很明白。

但仍然怕和男孩子讲话。如果高考成绩又考不好,怎么回去向母亲交代呢?那时候不知是一种什么氛围教我们认为和男生说话是件坏事。后来,不少女孩子也纷纷问他题目了,咱芳心大慰,心想最好全年级的女生都来问他,那样就不是我一个人和他说话了。

然而他常常在晚自习时就伸脑袋过来笑嘻嘻地主动问我会不会做题,他这么干的次数多了,渐渐地女生在放学路上骂他不是东西眼睛不老实的话我就听不到了。我有些尴尬,开始黑口黑脸地对他,他倒是不太觉得似的。这样下来,就渐渐有些得意:“我又没要你教我,是你自己死乞白赖要教的么!”就一起玩羽毛球,在学校的大操场上。就一起骑车放学。就不去饭堂打饭,说:“我想吃拉肠。”他就会骑车飞快地跑到不知哪里用我的搪瓷饭盆去装满一碗淋着烧鹅油的热气腾腾的肠粉回来,刚出笼,很香。

然后我们就念大学了。他在华工,我在中大。考大学时我的数理化成绩几乎要超过他。然后我的脾气就坏了。那个年纪,认为如果真的喜欢自己的人,怎么对他,他都会喜欢,应该是可以赴汤蹈火的。于是每一见他脸就黑下来,找借口吵架,跺脚。虽然对他恶劣,但还是不同别的男生讲话。真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贞洁观是从哪里来的。

也写信。写信时无端地被臆想所放大了的如诗情怀所倾倒,自认字字珠玑,篇篇佳作。然后烦恼。其实一星期不见有什么烦恼?然后痛苦。吵架是我自己挑起的,每次大获全胜,也不知痛苦些什么。但是那时是很认真地做着这些事情的——认真地沉浸在想象出来的伟大浪漫之中,认真地去烦恼,认真地去忧伤,认真地去落泪,认真地去痛苦。

后来,终于明白是不爱他,就分手了。只是回到热热闹闹的西关,闻到烧鹅油的香味,就会想起多年以前一个勤恳的男孩为他心爱的小女生买晚饭的故事。只是午睡睡得很沉的时候,就会回到青青的大学校园,看到阳光下笑得灿烂的健健康康的男孩,笑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就想起自己青青时的岁月。就会遗憾那时没有温柔地待他。

速度的感觉

年轻真好。

年轻是看到外面阳光灿烂就想蹦出去疯玩的日子,年轻是听到强劲节奏就情不自禁地摇摆身体的日子,年轻是肯吃苦在球场跑道上挥汗如雨的日子,年轻是渴望游泳长跑网球跨栏样样冠军风头出尽的日子。

年轻时想象将来的前途溢彩流金,鲜花铺满,年轻时总是希望梦想成真,并且缺乏等待的耐心。

年少时梦想着日后能够考上名牌大学,梦想成真了。

年少时梦想着日后能够长得纤腰一握,梦想成真了。

进大学后梦想能够变成天生丽质,梦想没有成真。

大学毕业后梦想着能够永葆青春,纤腰永远盈盈一握,梦想没有成真。

岁月在一个接一个的梦想成真和没有成真里慢慢地流过,在那些已经过去了的成真了的梦想里,令我至今一想起来仍然热血沸腾眉飞色舞的那个梦想是——一辆摩托车。

念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了一辆本田摩托车。别人都有些奇怪,对于女孩子来说这辆125C的男装车既大且笨,一个站不稳倒下来压死你!但我很高兴,逃课去考车牌,执意要把这辆车驾驶得出神入化。我在术科练车场上很用心地学,成天笑嘻嘻的,觉得开心死了。

教练们多是大男孩,听说我要开的将是一辆大车,就把我的已经发下来的驾照证藏了一星期,在7天内把我调教得如他们那样在斜坡上画的最小方格里单手驾车转“8”字,在刹车时将方向把和腰一扭来个急转弯,并且还让我开他们的越野赛车到泥地里去打滚。被他们笑太贪玩,不怕摔反倒没摔过,然后他们帮忙把车加满油,放我上马路。

我兴冲冲地骑到新车上,拧一下油门,车子怒吼一声,猛地冲出去,我被吓了一大跳。四冲程的本田车,果然不同凡品。然后,人便在机动车道的马达轰鸣里茫然失措,练车场上的信心烟消云散。

上了立交桥,大大小小的车子们正在轮番绕圈,新手不知如何加入战阵,一愣神,胯下的本田戛然熄火。一场小小的交通堵塞因此而起,四轮车里的司机们纷纷探出头来准备破口大骂,但一见是只菜鸟窘在当地,也就没了声音,咱在四周各处嗖嗖飞过来的一片鄙夷视线小飞箭中狼狈不堪速速打火离去。

一星期后,对这匹新坐骑已是得心应手,于是每日驾了它毫无目的地满广州疯转。不为什么理由,只因那样的感觉实在太好——手执钥匙慢慢地朝悄然静立的车子走去,开锁、打火、加油、挂档,在发动机沉闷结实的轰鸣中有一种远走天涯出征在即的氛围。然后,这马力强劲反应灵敏野蛮而又柔驯的机器,吼一声驮你飞驰而去。

潜意识里把这桀骛难驯的车子当马骑。那时街上的摩托车少,大家又不用戴头盔,于是马儿载我跑遍广州的大小马路,19岁的青春在劲风吹起的散发中飞扬。少年时关于赛车手的幻想、对动感和力度的向往及崇拜,全部寄寓在这匹红色的马儿身上。驾摩托车时那种双脚踏镫双肘向外分掌龙头两角的骑姿,令跨在车上的少年顷刻间变成另一种性情的人,发动机轰鸣闷响之际,高架路上迎着蓝天白云丽日当空拧尽油门一百多公里时速呼啸而去之际,全身的细胞因亢奋而舒张充满,神经因准备应付随时的突然而高度灵敏。劲风和尘埃扑面而来之际,全世界向你轰然扑来之际,真是意气风发,逸兴遄飞。这时候,你简直疑心自己会飞。

偶尔会把车头的一个倒后镜对着自己。蓝天的阳光之下,飞扬的头发和忍不住欢喜微笑的脸,算是幅绝好动感的画,在时速70公里的时候,是可以有余暇瞥一眼的。只希望映在镜里的画幅和岁月,能够永远定格,永远发光。未谙世事的意气风发的青春年少时,真是金子般的好时光啊!

不过,在车速上了每小时80公里之后,便无暇顾盼了。此刻的身心,都要投入到那风,那尘,那路,可以有所反应的,只是身体和大脑的本能,此时若在半路突然冒出个什么东西来,那绝对刹不住车。

或许有一些的感受,是一定要付出代价来的罢。

而且,这万一发生的意外,在发生的瞬间极美——人飞起来,再落下去,车子仍然尽职地向前,在发觉失去了主人的控制之后,倒下,再滑向前,车轮仍在转动。车祸的发生都只是在一两秒之内,但对于经历过的人来说,那一瞬间被大大延长,正在经历的事情缓慢而从容,像很慢很慢的慢镜头。

这么多的人不听劝告地爱开快车,不知是不是源于这种高速的刺激和万一的瞬间时慢镜头般的绝美的诱惑。我有过一回这样的瞬间,觉得很好,也不知道害怕,只是爬起来后狼狈不堪,路人大赞说惊险万状。其实也不是不听劝告,只是在好车好路的情形之下,开车的人们都会不知不觉地加大油门。高速的那种诱惑,尝试过后便令人情不自禁。

“电单车”和“单车”虽则只一字之差,但其实是真的差了很远。学会开车后骑过一次单车,简直如田园诗般悠闲,穿长裙戴大草帽穿街过巷。

但是着牛仔裤再爬上那辆机车之后,却又重新在马达的轰鸣之中恢复到杀气腾腾。摩托车的骁腾剽悍远在单车之上,交通堵塞时,成群大兵团作战的摩托车冲锋抢路令你不甘人后;身随车转的翩然,完全是一场车技大比武。胯下的马儿精良加油便飞,会占了很多的便宜。在这时,人车合一的感觉到了极致,绿灯一亮,众车手们轰然而去,剩下骑病马的主人在那里打火,慢走,真是壮士无颜的凄凉。

开车4年,从不戴头盔而至全副武装,从开车漫游的女学生而至开车采访的女记者,期间走的路几近4万公里。至今仍是偏爱那些流线型的公路跑车,那种昂首翘尾随时准备冲锋陷阵的动感。对于女装的小船形状的车子,总是不屑一顾,再值钱都觉得它蠢蠢地如航空母舰。并且因为它没有离合器,是自动换挡的,更觉它是弱智玩具。你想,既然骑上马,当然不能任它乱跑,非要自己去驯服驾驭才过瘾的。这大概是跑车都有换挡装置的原因吧。

记得见过广州市内一次民间自发的摩托车大比武的盛况是在一次球赛之后。那天将自己的车同别人换了一辆车头双灯车身流线型的全白跑车,载一个要好的女孩同去看球。看完出来,照例开车返校。但在天河体育中心的路口那里,坐在车后座的女孩忽然兴奋得开始尖叫。

我往后一看,红绿灯下,成千上万辆的摩托车全部排到了停车线的后面,四条马路从路口开始的近百米内,通通是一色亮着大灯轰鸣的摩托车,大大小小四个轮的车子们,早就被摩托车手们的抢道超车挤到了远远的后面。前面的车手们相互对望,脸上渐渐写满兴奋表情。

真是个壮观而令人激动的时候——绿灯一亮,万车齐发,一辆接一辆的机车,勇往直前,我们那辆漂亮的白马,也冲了出去。后面的女孩大声地欢呼,一头瀑布似的长发被风吹得笔直。浩浩荡荡的车队一直冲到几公里外的一座立交桥下,一盏红灯令我们停下了。

突然发现四周的车手们看向这边的眼光有异。不是那种看到两个女孩开一辆大跑车的诧异——而是微微的古怪的笑意,且并不是看我。

我慢慢地转回头——坐在我车后的长发女孩正满脸得意地转来转去,为我们刚才赛车的名列前茅而作领袖招手状,并且飞吻。

年轻真好。

反 叛

少年的行事,有着他们自己的准则。

那时候满街行走的成年人衣着黯淡,面无表情,疲惫而冷漠。在少年的眼中那都是些平庸的人,我们不要成为那样的人。我们要过的轰轰烈烈,波澜壮阔,色彩缤纷。我们要和别人不一样。

那时候热衷于练习霹雳舞,着一身黑衣,让稚气未脱的脸孔带上些煞气和阴沉。

希望成为逃课而又考试满分的传奇天才,偷出做试验后的动物尸体烹而食之,气得希望课后家里可以加菜的实验老师不得了,我们就觉得挺刺激,哈哈大笑。

有一次,一个电子系高班的老实男生老何追我们宿舍随和的女孩子清文,我们就要他为我们宿舍偷电,将宿舍的电线接到水房的电路上去。那时宿舍十点半就统一拉电闸灯火管制,而女生宿舍的水房就彻夜长明。

结果老何为我们偷了电,我们集体向清文游说老何的种种好处,促成了一段初恋故事。现在想起来那真是一种恶劣的行为,为了些许好处而集体做媒,集体出卖小女友并以此为乐。

后来,这段恋爱故事开锣,我们又怂恿老何去课堂里偷了一个抽屉,用花花绿绿的闪光纸包了,弄一幅苍鹰飞翔的立体画在上面,画的后面装上小光管,旁边用可乐罐剪穿,弄成一个射灯的筒,说是充分发挥他的聪明才智和学科专长,教他送给清文,以纪念他的偷电功劳,以天天晚上提醒清文他有多么的心灵手巧。

老何把那沉重的抽屉灯箱做好了送来的那个晚上,我们都乐不可支地等着参观那个美轮美奂的奇景。好不容易,灯火管制之后,清文回来了。

她很高兴地接上电源。

灯箱做得真是很漂亮,可是小光管可能有些接触不良,在那副苍鹰展翅立体画的云层后面忽明忽暗。清文奇道:“咦——这是怎么回事?”我们纷纷道说:“大概本来就是这样,是闪电的效果吧?唉,真是能干,这闪电的效果可不是那么容易弄出来的,想让它不闪可是比这个容易多了。”

清文“哦”的一声,信了。

随着恋爱故事的发展,清文每天晚上回来都在双层床的上铺意犹未尽地开亮那个灯箱看一会儿,那个灯箱就竖立在她的枕头旁边。

终于有一天,重心不稳的抽屉灯箱在半夜里轰隆一声大响,倒扣在她的床上,把我们都吓个半死。清文无恙,她去约会未归,吓了一大跳的是我们这帮坏人。

在干这些恶作剧的同时,我们还常常结伴在周末溜到别的大学野餐和跳舞。那时爱擦蓝色的指甲油,将刘海尽力吹得立起来,涂紫色唇膏,抹紫色胭脂,弄得光怪陆离。有一次我在家里装扮好准备到市中心的舞厅跳迪斯科,弟弟说:“僵尸出笼了!”

恋爱故事中的清文后来也学会了恶作剧,也开始穿加大的衬衣和萝卜裤,逃课。有一次她清理行李,将棉被里的一窝未开眼的小老鼠掏出来,用绳子拴着尾巴,挂在了隔壁淑女如云的生化班的门锁上,还放了一串在公用电话机上。结果下课后听到一声又一声大惊失色的尖叫,我们倒在床上笑得气都喘不上来。

这都是些老师觉得有些头疼的不大不小的坏事,我们留意在取乐的同时不过界,让老师抓不住辫子,觉得那也是一种刺激。那时候觉得这些行为就可以称得上反叛,可以拿来炫耀。毕业之后关于专业课程的记忆一片模糊,但那些兴致勃勃的恶作剧的笑声却清晰地留在了脑海里。

多年以后,一次我本能地绕开一群在夜色中聚集的少年走路,才想起自己也有过渴望和凡人不一样的少年时代。

我想,少年时期的所谓反叛,无非是对即将步入正常生活的一种抗拒,那种青春的激情和蓬勃旺盛的生命力不能够容忍自己成为一个旁人眼里与其他人毫无二致的庸人。

虽然现在我已经知道和别人不一样的人会令人害怕或憎恶,但少年的时候并不知道。少年的时候我用种种的行为和打扮来使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以为能够证明和常人不一样就是出类拔萃——其实不是的。少年的心,胆大而又脆弱。但是,那时候我有着大把的青春和激情来做种种尝试,让自己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

现在,当我成年的时候,我知道,所谓的奇迹,就是绝少可能在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我有着大段大段的日子来安心做一个平常的普通的和别人一样的人。我已经是一个平庸的人,纳入生活的常轨,开始看不惯别人衣衫不整,看不惯别人留一头肮脏长发来反抗社会,不再心仪平日捣蛋的考试神童。不过,我仍然将少年时的反叛视作青春的记忆,尽管那不是真实含义上惊天动地惊世骇俗的反叛,而只是拒绝平庸的一种幼稚行为。

我想,当我黯淡地老去,时光腐蚀容颜老得断壁残垣时,我仍会怀念着那一段日子,那是青春的记忆。我会清楚地记得,在少年的时候,我们曾经怎样地希望自己成为奇迹中的英雄。

老唱片

我们这一代人,是没什么机缘听到老唱片的真版了。我不是音响爱好者,我拥有的只是一些从旧唱片里翻录下来的盒带和CD碟,放的时候还带着抹不去的像不洁唱片和古旧收音机发出的轻轻的沙沙声。不过就是那种轻微的沙沙声在提醒着这是一张老唱片的翻版,让我误以为听到就是一张老唱片。

听着这些早已在流逝的时光中作古的人们发出声响,有一点微微的骇异和刺激,像看一些从前的默片和鬼片。像进了一间古旧的大屋,所有的物体都积着厚厚的尘,生人进来走动,在几缕阳光的照射下有一些灰尘被惊动溅起,无力地低低回转。

歌声在蒙尘的旧事和岁月中袅袅升起,漫漫而来,旧歌也在叙说和追忆着旧事和逝去的情怀。

手里最多的旧唱片翻版盒带仍是卡彭特。每每听到盒带里沙沙地转出空洞的背景中的女声,唱着《单人纸牌》(SOLITAIRE),叙说一个孤单的男人,因冷漠而错失爱情,而致终身与纸牌做伴,衰弱地永远玩着单人纸牌的游戏,重重复复,痛悔无奈。一丝些微的希望自烟雾中升起,这种孤单的静寂,至死方休。深夜,一想到带着怆伤和少许幸灾乐祸的快感缓缓地叙说着的女歌手也已然做鬼,声音却还常常从录音机里飘出来,心里便开始惊悸。

一次和旧时同学说起这件事,她笑:“你还在听卡彭特呢?早就不时兴了嘛!……你真老土!”那个下午她眼里满是笑意,我被她说得很不好意思。

可是依然沉迷。《向爱道别》(GOODBYE TO LOVE)将人带回阳光灿烂的青春校园,歌声曲曲折折,高回低转,那样地字正腔圆咳珠唾玉,于是,多年以前漫不经意的许多朦胧的恋情,在今日的歌声里渐渐变得面目清晰,恍然大悟,汹汹而至。但是,只能一一清点细数,却已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跳舞的时候爱抚我》(TOUCH ME WHEN WE’RE DANCING)令人回到大学的舞会,全是少年人聚集的暗夜里对传奇爱情期待渴望的心情再来,反复吟唱的“touch me when we’re dancing I want to feel you when I’m falling in love”(跳舞的时候触碰我,我要在坠入爱河的时候感觉到你),当年青春激情在心中涌动的不能自己和难以遏制都历历在目。

那一刻我才会有把握对自己说,我真的有过这样的好时光。

我对女友说,我到现在才明白为什么英语老师们总是一致地推荐卡彭特的歌让我们听,我们学。她又随和又完美,并且不朽。

一次看一部英文单本片,是个血腥嗜杀的故事。一个古堡里年迈的老派绅士叼着雪茄,在等待杀手的袭击,宅外全是血红的玫瑰疯狂地盛开,留声机里放出完美男声唱的《伦敦德里小调》。激烈的枪战中男高音的歌声挥之不去,时强时弱总是不绝,伴着枪声,给人奇异诡秘的感觉。枪战结束,老绅士杀死两个强悍恶诈的杀手,依然衣冠楚楚,神色静凝。留声机里那首古老的爱情民歌仍在不眠不休地咏叹,有一种施虐后的快感。之后我满街遍寻这类苏格兰英格兰民歌的唱片,在唱片行狂搜《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金发珍妮》的曲目,可惜没有。

后来再看老片《出水芙蓉》,女校的姑娘们齐声唱出《罗梦湖》,又心向往之。那个年代的片子,总是载歌载舞,看得令人满心欢喜。那个年代的人们,是很容易被歌声感染的吧?

过去了的繁芜嘈杂的前尘往事和故人们心仪的歌曲音乐,都被压缩进老唱片,留下来的都是一些淳朴美好的滤净了的醇酒。单纯、浓烈,思之饮之,令人迷醉。

如果世上有灵魂的存在,那么我愿意做一个附在老唱片上的女鬼,被尘封着,偶尔地在唱片旋转的时候,不为人知地飘出来游历一番,看一看日后的世界。然后,再倏然飘回,重新被尘封起。

昔日青青

一直觉得自己长大了会美满幸福。

我一直记得在校园里的那些金光灿烂的日子,从顺顺利利地考进一所美丽的大学那天起,我就开始坚信这一辈子的美妙日子从此开始。

念三年级的时候,我和一个清秀的男孩子去打网球。去球场的路上,男孩子问我,你以后想过什么样的日子?我认真地想着说:我以后要住很好很好的房子,开很好很好的车,喝很好很好的酒,抽很好很好的烟。

那是一个朗秋的日子,天很蓝很蓝,下午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叶细细碎碎地洒到水泥校道上,斑驳陆离,晒在我们身上,晒出隐隐的汗味,彼此能够感觉到对方身上那种喷薄的气息。我好像还说了些希望日后嫁个有钱的绅士,可以日日驾驶“奔驰”送母亲上下班之类的傻话。

不知为什么那天留下了印象,几年后想起来仍然记得清清楚楚。现在想起来,那天下午感觉到那种气息大约就叫做青春。那是些脸上很容易就透出红晕和细密的汗渍,很容易就有晴朗的笑容的日子,不论在网球场上还是在图书馆里。

记得那时候走到大街上,到处都充满了诱惑。路上飞驰而过的跑车,商店里一排排流线型的赛车,很贵的化妆品和夸张的衣饰,都很容易地在少年的心里勾起一种渴慕和希望的心情来,引出对自己未来的种种许诺和宏愿。

毕竟那是一个充满憧憬的时候,一个一切希望都可能实现的年纪。未知和挫折都还躲在将来而未来的岁月后面,未露声色。

于是我们同宿舍的女孩子们会时常地坐在一起或躺在床上,肆意地描绘着自己所梦想着的将来,兴高采烈地把以后的日子抹上一层梦中的辉煌,直至说者和听者都悠然神往地露出恍恍惚惚的神情。我们每每以居高临下略带轻蔑的口吻评论着男生们,自命老练和成熟地对女友们的男友的人品和前程做出结论,对他们日后的生活自以为是如同身临其境地指手画脚一通。那时候我们时时地将这一类话题一本正经地以专家的姿态和高明来谈论着。

但我们那时毕竟仍是些大孩子,心中思绪万千而形貌在成人看来仍然稚拙。只是自己在当时尚不自知。

多年以后的一个下午,我去看从前与我同住四年的女友,抱着她的未满周岁的女儿,又谈起以往的种种细碎琐事,笑得流出眼泪。沉默之时,才发现了这一点——那时我们都还是些孩子。

我们坐在一起,和当年坐在洒满阳光的宿舍时的情形毫无二致,只有手中的孩子在提醒着这已是多年之后的另一个下午,令人恍如梦中。细碎地说笑着初恋时候的事情,想起当年的那些小男生,设想讨论假使当初换一种选择,现在会是如何的情形。之后沉默,沉默往往在说得最兴高采烈的时候出现。

光阴是这样寂然无声地疾驰而去,今天的假设,是永远不再有机会得到证实的了。命运犹如赌场之中的买大卖小——买对买错,一开始的选择就已是定数。我们的梦想,早已作为赌注全部地押了出去,我们已然下注,不知对错,无可更改。

溢彩流金闪闪烁烁的说梦时节,早已疾驰着不知去向。我们毕业时穿着学士黑袍在小男生面前招摇而过时,还觉得结婚是大人的事情,遥远而不真实,可是现在孩子抱在怀中,真实得令自己难以置信,反倒以为是在做梦。我们很快会黯然失色,黯然老去。就如当年一样,光阴飞逝,日月如梭。时光就像流水,你用手把它掬住,它便从你的指缝中流尽。谁早就说过的。

说梦的时节,那时我们都还是些孩子。若真有时光机器飞了回去重返校园,定然无恶不作。孩子的作恶,是可以原谅的吧。

过了说梦的时节,才知道做惊世骇俗的事情,做冒险反叛的事情,要有大把的青春和激情来做本钱。那时候我们把这叫做“恶”。

其实人的一生,幸福并不一定需要美满。

一直记得一句古词,那句古词很惆怅地问:“昔日青青今在否?”而当我们偶尔地回首眺望自己的少年时代,我们就会发现,岁月是这样寂然无声地疾驰而去。

如果可以把人看做是柳树,那么青绿的大学里就聚满了这样处于青涩状态的植物。那是一个充满了憧憬的时候,一个一切想望都可能实现的年纪,未知和挫折都还躲在将来而未来的岁月后面,未露声色。于是我们现在时常对那个时候满怀思忆。

而当这种思忆漫漫而来的时候,一些低回不已的美丽的歌曲,会让许多不想起的事情,不思念的人,在歌声响起的某一个夜晚,都涌上心头。

而每当我想起那句惆怅的古词,想起旧事的青春,想起蒙尘的岁月和蒙尘的人心,就会愀然不乐,嗒然若失。

细说从头

我的父母,年轻时是军人,同时亦是游泳的好手,所以他们两人都曾是八一队的游泳教练。

我看过家里那些陈旧的相簿,相簿里夹着多年以前被尘封了的气息,每次都用那些黑白照片一起挟着流逝的岁月和父母的青春向我扑面而来。

父亲结婚前是个快乐而淳厚的英俊军官,穿着中尉的服装,风华绝代。这是我成人之后得出的客观评价。父亲看上去比那时的明星王心刚要俊得多。在我的少女时期,我曾偷偷地将父亲一张戴着船形军帽开怀而笑的相片放在笔盒里,到中学去开始我的寄宿生涯,并拿出来向我的小女同学们炫耀。

母亲那时是个健康活泼的女中尉,面如满月地在照片中常笑出一排非常好的牙齿。我因为向往着瓜子脸鹅蛋脸,而不太喜欢自己像母亲的脸形,所以私下不认为她年轻时美丽。但平心而论,我觉得她依然是那些旧相簿里所有女性之中最漂亮的姑娘。

我不太清楚父母的恋爱史,因为从小到大问起这个问题母亲都说你问这个干吗,而父亲听母亲这样一说,也就嘿嘿一笑说,你们问你妈去。直到最近一次父母的战友们来家里玩了整整一天,父亲在他们走后意犹未尽地说起以前的事情,才得意洋洋地说出曾有一次母亲拉了另一个女战友,在星期日他和室友上街时,从窗户跳进他们的宿舍大搞卫生,还帮他们洗衣服,结果令父亲的室友大为高兴。

说到这里,母亲已忍不住地嚷嚷说:“没有!”父亲于是嘿嘿而笑,不往下再说。但我们已从中得出结论:当年的母亲较为主动,经常去主动帮助父亲,诸如一帮一,一对红之类。至于“洗衣服事件”则是为了做得不太过明目张胆,才将父亲室友的脏衣服臭袜子之类也一起洗掉,这样便可以理直气壮光明正大地称之为“关心同志”了。结果可想而知——母亲这一“革命行动”令父亲的室友平白无故地大沾其光,日后母亲去串门他一定热烈欢迎。

我们七嘴八舌猜想的这个结论令母亲有些恼火,却又不好发作,于是正色道:“不要胡说!那时候我们搞卫生每间宿舍都搞,哪有你们现在这样思想复杂!”那晚我们一个个笑嘻嘻地心满意足地收场,除了母亲悻悻讪讪然,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但我们谁都假装没看见。

从母亲嘴里,我们也得知父亲那时无忧无虑,12岁便是文工团里最招人喜欢的“小鬼”,再大一些则在乐军团里吹小号。我家有一张俯拍的天安门前军乐队的相片,母亲曾告诉过我第几排第几个就是你父亲。在那个年代,几乎每个周末都有为苏联专家举行的舞会,那时父亲正在南海航队的文工团服役,他在舞会上是所有夫人小姐们最喜爱的“中国小孩”。后来当了军官的父亲也是快乐的,八一游泳队那时驻在上海,他星期天经常上街用全部的津贴买大白兔糖吃,买巧克力和冰棒吃,时常把糖带回来分给大家。因为父亲总是快快活活的,脾气又好,所以人缘非常之好。

父亲和母亲的婚礼是在国庆节的前一天。那一年正好全运会刚开完,整个体工队正好也要开宴犒劳参赛将士,于是那天晚上的大摆筵席,庆功宴国庆宴同时举行。是夜,所有的棒姑娘和壮小伙都来了,场面非常壮观。父亲和母亲去军人服务社买光了那里所有的糖果,在宴会开始的时候宣布结婚。结果,那一年体工队的“国宴”和他俩的婚宴同时举行,也分不清是怎么回事儿了。想想看,那个年代年轻军人们的豪情,那个年代那些棒姑娘壮小伙们的火热青春!那该是个怎样辉煌的时刻呵。那情形在九十年代的我想起来都觉得激动人心,盛况空前。我认为那比现在的任何豪华婚宴都来得有劲。

那之后一年,我出生了。

长相问题

生我的时候,父亲带着他的队员们看电影去了,母亲一个人跑到医院,来不及通知他。母亲说生我的时候很容易,“两口气就下来了”,她很快就在产房把别人的蛋糕吃光了。她至今对别人生孩子难产感到困难,说:“怎么搞的嘛!”

后来父亲去医院,看到我红红皱皱,就说:“怎么这样难看?像个小猪。是不是搞错了?”母亲说:“去去去,别胡说!”

我大一点时,仍然五官模糊,眼睛浮浮,很爱哭。一哭,父母就把我抱到海军招待所后面的猪圈去看猪,我就止哭。于是母亲也开始担心:“怎么回事?该不是和猪们有什么干系吧?”

不满周岁就全托。有一次小朋友们在草地上玩耍,我连滚带爬地逃了出来,后来被炊事员和阿姨们发现我站在猪圈的猪食槽里,大猪们正在拱我。

读初中的时候,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朦胧地听到父母在研究我的长相。我仍闭着眼睛装睡,听见父亲说:“她的鼻子怎么看着有点扁?”母亲说:“不会,鼻梁还未长好嘛。咦,那么她就不像我了,我家的人没这种鼻子。”父亲又说:“我们家的人也没有啊。”顿时我觉得鼻子开始痒起来。一次在学校玩捉迷藏时鼻梁上磕了一个小疤,被母亲狠狠地骂了一通,直到疤痕消失,她才不再提及,这令我模糊地觉得我不可以随便地在脸上玩出些花样来。

后来在大学住校的时候学会涂脂抹粉,放假回家就推出我在脸上的新发明,父亲虽然评论道:“怎么打扮得那么俗气?年轻女孩子不用化妆也好看的。”但脸上有些喜形于色。

我在谈恋爱时总是美滋滋地搞得脸上五光十色。有一次路过母亲的单位,她高兴地带我去食堂吃饭。下班回来,做出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告诉父亲:“我们单位的人说你女儿——嗯。”到了广州开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的时候,我蓬头垢面地去搞报道,结果碰到父母去看开幕式。回家后接到母亲的电话:“你怎么搞成那个样子?穿得乱七八糟,像个花大姐,头发也乱糟糟,你现在不化妆啦?——让我们单位的人撞见,多破坏形象!人家还说你……哼!”

之后再去父亲的厂里参加会议写报道时,我就小心了。结果那天父亲心满意足地向他的所有老朋友隆重地煞有介事地介绍我,很高兴地对别人不知是真是假的赞美照单全收,尤其是别人说这女儿像他时,他的脸上简直笑出一朵花来了。后来他有一个老朋友仔细端详我,之后说:“嗯,还是像……像妈妈!”正在准备接受赞美的父亲愣了一下,然后说:“哦,哈哈!哈哈!”

父母终于开始日渐老去,随着我们每天的长成而每天老去,常常会在我和弟弟身上回忆他们的年轻时代,在他们和朋友们聚会时比赛一下儿女们的孝顺、业绩、长相和儿媳女婿。他们愿意相信那些胭脂水粉就是他们女儿的原本颜色,我一旦白着一张脸回去探望,他们就说:“你怎么这样憔悴,脸色这样不好?”

所以当我抱着旧日同学不满周岁的女儿,听她忧心忡忡地抱怨担心女儿不够美丽时,我就安慰她:“会漂亮的,她长大了就会漂亮的——起码,那么多现代的胭脂水粉,也会让她变得漂亮——漂亮得无懈可击,直到你为她担心。”

小提琴生涯

小的时候父母并没有刻意地予我以音乐启蒙教育。他们那时常为我们能吃到多一些的肉而想尽办法弄肉票和午餐肉罐头。父亲现在有时还会说我和弟弟小时候竟然“两个人就干掉了一锅鸡”或者“一个人就吃掉了一只红烧鸭”。

一次父亲从前乐队的战友们聚会,谈起孩子们如果学会乐器便能投考文艺团体,从而可以避免下乡。那个年代,如果家里有两个孩子,大的那个要下乡,小的可以留在家。

父亲的战友们细看我的手指,认为我可以学习钢琴。可是那时除了祖传,谁会有很多的钱去买一件如此庞大的乐器来摆在我们统共16平方的家里?那么手风琴。也不行,还是太贵了。后来终于决定是小提琴。

回家的路上,父母一再地问我是不是真的愿意学。我为着将来在万众瞩目的炫目灯光下纵弓驰骋及掌声欢呼的想象所激动,下着决心一再地点头。随后,拥有小提琴便成了小小孩童的一个悬在空中的美妙期盼。

琴终于买回来了。父母竟然同时买了一大一小两把。在那个贫穷的岁月,这一举动是如此明显地寄托了他们对自己女儿日后能够成长为了一个提琴大女孩的幻想和热望,以至我至今仍然记得当年那小小女孩心中感受到的那种压力。我打开琴盒,一把小小的提琴赫然躺在我的面前,明亮、静谧,淡淡的松香味在空气中散开,像一个童话。

自此我开始了我的“小提琴生涯”,父亲的曾在同一个乐团拉小提琴的战友自告奋勇地来指导我。我记得那是个眼睛像西域人的叔叔,他的三个儿女都长着像他那样眼眶凹陷睫毛奇长的美目。

我那时已经在练习游泳。于是每天下午放学后去业余体校练两小时游泳,回家吃晚饭后练两小时琴。至于作业,那是中午时间做完的。小时候的我很听话,可总是心不在焉,也不肯用功。游泳时常说抽筋,坐在池边上;练琴时常停下来要喝水,上厕所,慢慢地磨那两个小时。父母倒像是比我更用功,父亲常常为我抄琴谱抄通宵,母亲则常常在假日到游泳场泡一整天纠正我的动作。看到父母这样,我心里也很愧疚,也时常暗下决心要苦练泳技琴艺。可是,小孩子不是那样有毅力的,一到练习时间我就又把自己的决心忘得干干净净。

我学琴的进度还是很快,在一年内从学校乐队的二部提琴组跳到一部,可是,我不愿意练琴了,我觉得我老是不能清晰快速而准确地拉出那些节奏快的旋律,我不会有独奏的那天。我还害怕那些学校汇演结束的夜晚,一个人抱着琴在灯光昏暗的青石板小巷里寂静地走回家;我们家没有凡士林,父亲用蘸了花生油的棉花给我卸妆,用香皂洗脸,我的脸觉得疼。一次肥皂水进了眼睛,我乘机大哭起来。

后来,学校恢复统一考试,我就和父母讨价还价;如果考上了重点中学,我就不练琴和游泳。父母觉得练了那么久的琴艺泳技就这样荒废了很可惜,他们自己商量了几天。最后还是郑重地通知我:同意我的要求。结果是,我考上了重点中学的初中班,把提琴当做一件新奇的玩具带到学校开始寄读,却再也没有碰过它,也再没有练游泳。

现在,我已经长成。我没有成为小提琴手,游泳冠军,也没有成为科学家。

可是我开始在平凡的日子里享受父母在我儿时给我的礼物了——听《流浪者之歌》时觉得欣喜和迷醉,《新疆之春》再奏起来时觉得熟悉和亲切,听《梁祝》的演奏时我清楚地知道那旋律是怎样自手指和琴弓下流出的。甚至在卡拉OK时听的拍子也许都会更准确些。

至于游泳,那是我的骄傲。虽然不能像运动员们那样矫健,可是从小学到现在,泳姿都是受人夸奖的。

我的父母,在希望我成为提琴手、游泳健将和科学家的时候,他们花费了很多的心血。可是,他们没有用他们的心血来给我以压力。

害怕比赛

我一直是个害怕比赛的孩子。

从来大人就教导我们说,只要你刻苦,你勤奋,你就会赢。

我不会。

我不勤奋,更惧怕比赛。尝试过拼命地练习,在游泳池里枯燥地寂寞地在冷冷的水中精疲力竭,拼命地游啊游啊。到比赛那天,站在跳台上,发令枪举起,我的心就绷得紧紧地,觉得四周一片寂静,大祸就要临头。

枪声砰地一响,我在不能逃脱的跳台上,觉得心里有什么“嘣”的一声也断了。我跳到水里,没有了呼吸,觉得我要淹死了。那次的比赛失败给我留下很深印象,从此凡事作最坏打算,如果有好一些的结果就会惊喜,开始懂得即使你拼尽全力,也可能会有最糟糕的情形出现。

我开始成了一个平时成绩不坏,一比赛就大起大落的孩子。这种情况从体育比赛祸及数学比赛、作文比赛。

念书时唯一的痛苦就是考试。一近考试,神经就开始绷紧,大祸即将临头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整个头皮至整个脊椎骨绝望地发凉。11岁时在学校的宿舍里长叹一声:“教我怎样地熬完这许多考试,真是前路茫茫,人生何趣?”我算过,到念完大学还要大考小考的模拟考上百次试。结果小报告打到班主任处,她和我促膝长谈一下午。

这种情形到了念大学的时候蔓延到了交朋友方面。我害怕任何人将我视为对手,不论男孩女孩,他们一有嫉妒的表示,我即刻逃之夭夭,给他们来个一溜烟。我和女友说,如果有人将来和我抢男朋友,我一定主动撤退,更不要说自己去抢别人的。甚至我极少同有女朋友的男孩打交道。我将在一旁欣赏别人充满旺盛生命力的比赛视作极轻松愉快的一种享受。

我想,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不可能有太大改变的吧?我之于社会,大概是无用的人。

小时候就害怕比赛的孩子,长大了之后,仍然会怕。

不受宠

我小的时候不太讨大人的喜欢。

我的话很多,对大人的偏心明察秋毫,往往说了出来,不肯认错,还长得不好。我有一个圆圆笨笨的弟弟,每个人见了都去抱抱他,他就露出可喜的笑容。我在一旁看了总是在想,他们为什么不来逗我呢?大人们常常还说:“弟弟长得比姐姐好哦。”我马上就说:“我比弟弟长得好!”

我小学的时候念书常得全年级的前三名,可是我老是当不上班长或者中队长。我把这归咎于我的眼睛不够大,那时我们学校的大队长中队长都是大眼睛的可爱女孩子。后来我进了学校的乐队,虽然进步很快,但是音乐老师从来不会把我抱到膝盖上和大家说笑。那时候有一个叫东旭的小姑娘常被老师抱着坐在膝盖上,告班的同学们就围在老师的周围听故事或者谈笑,那情景若是照相会是一幅很好的园丁花朵图。那时候东旭和我很要好,演出前常常在一块煮饭或者吃馄饨面。

我的不受宠的极致是在一次演出前。大家都换好了演出服——白衬衣和粉蓝色的棉布背带裙,很多同学有围在老师的身旁,上演那幅“园丁花朵图”。音乐老师盯着我好一阵之后忍无可忍地说:“你的裙子为什么总是像刚从咸菜坛里拿出来似的?我已经很多次不说你——你们家没熨斗么?你的父母也不会给你熨一下衣服?真是什么样的爹妈养什么样的孩子!”

我站在那里全力忍着眼泪瞪着老师,不明白他为什么因为一条皱巴巴的裙子就当众说我父母坏话。我觉得他是一个恶毒的人。那时候我的同学们大多是西关老城区人家的孩子,家里有老人,甚至有不用上班的母亲,住在祖传的西关旧屋里,家里不乏老式的熨斗。当时可以学习乐器的孩子,家境大多非常好。是因为这些原因吗?也许我实在叫人讨厌吧。

那天的事情我没告诉父母。开始自己小心地洗晾演出服,湿淋淋地不拧就挂上晾衣竿,不时地用手抚它,但它还是不能够烫贴平整如新,像我的同学们的那样。

后来我不用再穿演出服了,也不再拉琴,但那条皱巴巴的粉蓝色棉布背带裙和音乐老师的数落一起留在了童年记忆里。

大学毕业后我去电台上班,碰到了东旭。我们成了同行,她也从小美人变成了大美人。她兴高采烈地和身旁的同事说:“我们是同学!那时候我老是抄她的造句,总能得满分!”是吗是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只记得咱们总是做鸡蛋饭和腊肠饭吃。

看着那张阳光下美丽的脸和晴朗笑容,和她说:“那时你多受宠,不过看来是宠不坏。”

真是岁月无声,迅疾滑过。

狐狸狐狸几点钟

一向喜欢狐狸,认为它是动物中长得最妩媚的,一双吊梢眼,尖鼻子尖嘴,步履镇静,一副古美人的样子。传说中狐的狡黠和非世人的是非概念,若加在女子身上,是极可爱的优点。

狐常常化为美女,在如水的月夜倏来倏去,不属于喧嚣人间,入世时入世,浪漫时浪漫,决绝时决绝,真不是庸脂俗粉可比。曾经想请善画美人的朋友画一幅“狐”,一弯残月半掩于烟色的天幕,一位古装美人背身伫立,然后其他地方全部留白。如果题上“狐——为谁风露立中宵”,那幅画可能就有了尘世的喧嚣隐约其中,可以将狐暂留片刻。

很多年前有过一个游戏叫做“狐狸狐狸几点钟”。被问的那个人做狐狸,其他人在狐狸的背后做兔子,狐狸狡猾地说五点钟,九点钟,兔子们都可以小心地向前跑一两步,直至越过狐狸站的地方就算大功告成,不用被狐狸吃掉,而没能吃到兔子的饿肚子狐狸只好继续站在那里做狐狸。可是如果狐狸大叫一声:“十二点钟!”就可以转身跑来抓兔子,那时候“兔子”们可真是跑得比兔子还快。最后,吃到了“兔子”的“狐狸”就变成了“兔子”,被吃掉的“兔子”就变成“狐狸”,游戏就这样不断地继续。

这其实是一个捉迷藏的游戏,多少年前孩子们野生粗长满街乱跑,又没有其他可玩的东西,就玩这种游戏。那时我因为对狐狸的好感时常主动做狐狸,后来听人说起,他们当年兵团插队时,一帮大孩子闲极无聊,也在月光下的晒谷场玩过。想起流传于两三代人童年的“狐狸狐狸几点钟”,不禁对从前几十年不变的生活呜呼噫唏。

现在的广州,高架桥横飞,霓虹灯闪烁,生活的洪流之中各种欲望和诱惑汹汹而来,恐怕人们看到实实在在狐狸毛皮的机会要更多。还有谁会在心中想象山林夜色中的狐呢?那么长的时间里再也没有童音在稚气地问狐狸现在是几点钟了,也不知道它寂不寂寞。

从前广州的狐,可能在深夜十二点的时候,穿一件月白的大襟衫和阔脚黑裤,背后一条长粗辫子,走在西关清冷的麻石板巷中,脚上的木屐发出清脆的踢、托,踢、托的声音,空旷,寂静,令书生在老城的月光下幽思绵长。现在想那只千年的狐,可能在深夜十二点的时候,倏然化为绝世姝丽,款款而出,坐上名车,驰往霓虹最盛的新南海鱼村宵夜。“而捉到兔子的狐狸,就可以变成了兔子,被狐狸吃掉的那只兔子,就要开始做狐狸……”真是今夕何夕,凭谁问,狐狸狐狸几点钟?

——十二点钟。

音乐会

很奇怪我听音乐时会常常听着响声却顾自胡思乱想,全然没有边听边领会乐曲所表达意思的章法——例如说听《命运交响曲》时会回顾自己所遇的坎坷以及付出的奋争,体味出一种不屈向上的力量,听《天鹅湖》会觉得美丽平静的湖面游曳着优雅的天鹅,至少也会有芭蕾舞剧《天鹅湖》的翩翩场景宛若眼前……很可惜,我一点儿也没有这些感觉,我待在音乐会的会场全然不着边际,满耳只是乐器的轰响,一会儿想笑一会儿想哭,还爱和旁人窃窃私语。

想想真是赧颜,最好的一次有些谱的感觉还是《天鹅湖》,序曲开始时觉得那些湖水在眼前漫漫而来,乐曲一句接一句,我便觉得像发大水了。

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的小提琴并在少年之家的乐队待过,结果,合奏留给我的印象便是各人自去练熟了技巧之后凑在一起一同把乐器比赛着谁奏得更响地拼成一个大杂烩,现在回想起来那算不上合奏却可以叫做凑合。

然后,排练时指挥的音乐老师说提琴到这几节要“小声”!大家便轻轻地用弓碰一碰弦——“加强”!大家就使劲得好像想将琴弦拉断。经常我们还被要求一边演奏一边随着乐曲左摇右摆,如田里被风吹动的麦浪一般整齐地起伏。而音乐老师在我们都要盯着他很听招呼地演奏时,总为他的成就边指挥边闭上眼睛得意洋洋地陶醉其中。

印象最深的是正式演出时,可爱的小指挥抿着嘴羞涩地站上凳子,甫一开始他便控制不住场面地随着我们大家一起用力大声奏出的曲子胡乱挥舞胖胖的双手,结果整个乐队和乐曲就像一列刹不住的火车轰隆隆地飞快地向前冲着到了终点。童年的这些经历使我觉得乐团的合奏像大型的流水生产线,乐手们是熟练的好工人,指挥则是负责装拼。

由于背着自己曾学过一点儿音乐的小小包袱,所以常为了自己对乐器和著名乐章知识的缺乏而惭愧。我从来不能完全叫出西洋乐队中种种古怪乐器的名称,以及如数家珍地谈论莫扎特,谈论a大调降b小调等等。又因为常常极有兴趣地看科幻片同神怪片,在那些乐器单独奏响时我总有种种怪异的联想。

长笛的声音在我听来时魔鬼出场或者是静静地弥漫着雾气的沼泽地,远古蛮荒的泥浆底下最初的丑陋的生命在蠢蠢欲动。小号是强壮的富生命力而肌肉并不发达的男子,嘹亮地在夕阳下山时回旋在山谷的旋律,有时候也会哀伤。长号的演奏方式不知怎地令我联想起人工呼吸,小提琴像夜晚月光下灿然白衣的女鬼魂,常常伴着一些烟雾出现,凄清,有时也凄厉;只在《流浪者之歌》里是个因了少许爱情挫折而心里有些怨恨的吉卜赛女郎,在篝火旁发泄地恣意旋转狂舞。

然后,又将飞扬跋扈的指挥看成是一个音响上的开关或控制器,一个好指挥该是手一张开,音乐便如汩汩流水般地从他手中婉转而出,或如山洪暴发般地从他的手上汹汹而下,随着他的手语绝对同步地娓娓或滔滔,抻面一样上下翻飞收放自如随心所欲,就像是他在大放厥词而不是乐队在发出声响。我想,好指挥应该是可以叫人懂得什么叫做天人合一这句话的那种人罢。

其实平日很少去听音乐会。不是说不愿意去听,而是因为坐在那里看着灯光辉煌的舞台,那些旧日熟悉的华美乐声骤然而起,瞬间铺天盖地而来,带着那些滤过的尘世之外的透明纯净将我密密地围裹,将我带回幼时无忧和对一切向往的时分,往事往往会使我很容易便委屈地落下泪来。生活是如此的平庸,华美的乐章和亮丽的歌声在提醒着我,让我自愧形秽,怅然若失——即使坐在黑暗会场的那一刻,锦衣华服,环佩叮当。

月亮来坐吧

有一张十年前的旧卡片,因为喜欢而留到了现在。发黄发黑的绉纸上印了一个“古”字,画得像一把月琴。琴的旁边印了一个月牙儿形状的“月”字,合起来是一个“胡”字。

纸上的字们说:“思想起——胡。月亮来坐吧,来听我暗哑的琴,说我一生的故事。”大概是一位老人,在寂寞的晚上,想起了他当年的姓胡的情人。不知道他当年的“胡”,是不是一位美得像狐仙一样的女人,很多传说中的狐女都说自己姓胡。

前些日子见到《粤港信息日报》的朋友,讲起为他们那里的《丽人》版写专栏的事情,一下子就想起了那张卡片上的“暗哑的琴”和月亮。古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里形容美女,总是说她们“像月亮一样美丽”,形容男子,却是“像太阳一样美丽”。而一个在夜色中孑身伫立的女人又能够叫人想起多少妖艳诡谲的故事。我就说,我那个栏目的名字干脆叫做“月亮来坐吧”。我在栏目的开场白里说——月亮来坐,大家也来坐。

写完了这句之后,自己觉得很好,沾沾自喜地臭美了好一阵子。

午夜的收音机

我爱白天,也爱晚上。我是一个晚上舍不得睡,早上舍不得起的人。而我又是那样地喜欢睡觉,所以,既爱晚上,又爱白天。

晚上躺在被窝里看书,看至天亮,便把书一丢倒头睡至昏迷。晚上太寂寞,就开着收音机一直吵。晚上竟然有这么多的人不睡觉,打电话去电台啰啰嗦嗦地倾诉,让我分享了多少故事和隐私。

有时候可能DJ睡着了,播的歌曲就一遍遍地来。有一晚播《老黑奴》和《美丽的梦神》,一盒带子就在两个钟头里播了三遍,颠过来倒过去地唱。还有一次,听到电台连续两晚放一样的节目,连歌曲的顺序都不差分毫,就想这DJ这两天一定是去忙着和朋友吃宵夜去了。果然第三晚就撞见他在咖啡馆,正坐在桌旁听着自己选播的歌曲手舞足蹈。于是过去大喝一声:“好哇,你可真对得起像我这样的听众啊!”

有时候也听到成人节目,并不觉得怎样,置若罔闻地在自己的书房里吃东西,走来走去。一晚朋友聚会,散了之后一人招的士回家。那车驾过来时收音机正在播放成人节目,主持人正忙着诲人不倦地为新婚夫妻排忧解难。结果,车里陌生的孤男寡女被关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不断听着一些成人术语,一个不好意思作正人君子状立即关上收音机,一个不好意思作贞洁烈女状即刻要求关上收音机,大概都生怕显得自己此地无银三百两,于是汽车在一种怪异尴尬的气氛中一日三秋地驶到目的地。不过,此事纯属意外,不提了罢。

一天夜里忽然想起,如果那天晚上车里载着的是一个远古赶路的女鬼,听了现在这种公开讨论咨询的话题,不知会吃惊到什么地界。也许她立即会羞得遁形而去。

那么就该轮到那司机吓个半死了。

女鬼

我是个怕鬼的人,但是爱看鬼故事。有住在山里的朋友,随便都能说出三两件奇异的事情来,在寂静无声的山林夜雨中听得人越想越怕。

例如,两个人晚上坐在屋里聊天,忽然飘来一阵女人身上的香味,一下子就飘到眼前,而瞪眼望望,灯火明亮,四面依旧空空如也。又有众人晚上开会,一起看见一个女人的背影,从长长的走廊一直走到男厕所,到厕所去看,却又空无一人。晚上的山里,还会有如疯女人般的惨厉长嚎,一下子像在山顶上,一下子却像就在窗口。

这些平淡不带渲染的陈述,其实最为吓人,听的时候不觉得怎样,可是过后回味,毛骨悚然。记得看过一出鬼片,映的是个女鬼的背后,密密长发。我屏住呼吸等着她转过来面目狰狞,结果猛一转身,却是个没脸的鬼,那一面仍是密密长发。一愣之下回过神来细想,大惊失色。

有时在夜色中行走,战战兢兢。心想不如自己变作女鬼,便不再怕鬼来吓我。中国古书里的女鬼故事大都凄艳,若我编鬼故事,我会说有一种女鬼,夜晚踏着山林中如水的月色去看望她生前眷恋的男子。一夜千里的跋涉之后,一见爱人,便化作一股香气,满屋满室,沁人心脾。而等到黎明来时,却一切无痕,只余一缕暗香氤氲,若有若无。

这样的故事,有香,有艳,但是不能合起来说“香艳”。夜色里浮动着多少香艳的故事,谁知道呢?唉女鬼。说起女鬼,真是……——黎明不要来。

十二点

一到十二点,我就会开始精神起来。耳聪目明,眼睛开始乱转,整个人像充了电——我说的是晚上十二点。

一般地,如果没到这个钟点,我的脑子里一定是混沌一片,好似一桶优质的糨糊,不论看书写稿,一定是不知所云,糊里糊涂。然而,一到十二点,就像微波炉煮食物到了预定时间一般,“叮”的一声,五脏六腑通体透亮。这时候,种种稀奇古怪的想法从各种不知名的角落里默不作声地纷纷涌来,正像放焰口时闻讯赶来的八方野鬼魅魑,黑暗之中立得远远的,面目模糊的一群……这时候写出的稿子,改都不用改。

试过有一晚上,写前世,撒旦和女鬼,一口气写了7篇。它们争先恐后地忙着跳到纸上,我没有办法停下来——直到凌晨五点。全身酸痛,散了架一样。哦,它们要回去了,所以放过我。哎,这是不是走火入魔?

以上一切,全是杜撰,我在开玩笑。其实很怕它们,倘是真的,一定吓死。这是有一晚我对着书桌发了半晚上呆,十二点钟那一刻脑子里突然闪出的一个想法。

晨昏颠倒的日子,自念大学起过了十年。从小便是夜啼郎。一俟午夜,鬼掐一般地准时大吵起来。家里的阿姨真的出去贴过黄纸:“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啼郎。行人念上一百遍,一觉睡到大天光。”

后来又过了十年。现在已是典型的“见光死”,一到深夜,双目炯炯,精神抖擞,一旦天露曙光,即时倒地不起,委顿不堪——跳将上床,马上睡至昏迷。白天若是被逼现形,便是面无人色,神情恍惚,云里雾里的那一个。

有一晚看鬼片,见那个被鬼附身的人,一到午夜敲钟的时候,的一声双目睁开,自瞳孔射出两道黄绿色的光,缓缓地站起来……哗,吓得我!我好像……看见了自己。

同看电视的那个人雪上加霜地诡笑着告诉我:“这幢楼,以前下面是一片乱葬岗。”于是我发出鬼叫声。

昨夜招的士回家,听到司机感叹:“谁想得到现在这里也那么旺呢?以前这里只是一片乱葬岗呢?”呵,原来,原来是真的啊。

好给他看

认得的一位女友,为一个远方的男人动了心。她牵挂着他。但只是牵挂而已,电话,信,全部没有动用。一切都隐藏在沉默之中,没有任何惊动。

我问过她,为什么不去找他?她笑:为什么他不能来找我?为什么我要逼他到这一步?原来他并不是她的一切。但是她等他。

他没有来,她竟然也不是他的一切。

这样的女子,他竟然没有来。我原以为像她这样女子,只要她肯,一切都会很圆满。原来不是,成年人的感情,暧昧的,试探的,算计的,留有余地的。

人人都赞她,美貌才情,男人女人都赞她。但她竟然不能令他放下一切来找她。她又笑:“上帝开了你的一扇门,一定也会关上你的另一扇门吧。青是眼;白也是眼。”咱这笨蛋飞快地就接口:“啊是,据说最惆怅的是人人都给你青眼,而你最希望给你青眼的那个人却给了你白眼。”

她后来说,也好,有他这样一个人,她就不肯老了,心里有这样一桩不能解开的心事,她想不明白。三年两年,他每每总会来看她一次,她要他每次见她时她都还是那么好,她要好给他看。她希望有一天他会得明白他错过了什么。

她的前世一定是欠了他。我情愿那个男人永远这样暧昧地不肯解释他不肯放下一切来找她长相厮守的原因。如果有一天真相大白,他不来并不是因为她不好,而是因为她太好,她会不会一夜之间就松懈下去?呵,他是不是也在好给她看?

让她继续好给他看——一想起他,心里就微微一痛,就一定一定地紧紧握着那只青春的小鸟不肯让它飞走,不肯老去。美貌才女的爱怨,真是妖艳。

——他竟然成了她的青春不老丹。

一场疟疾

朋友失恋了,来倾诉。

我呆望着她,听她说,细说从头。说完了,爱莫能助地拍拍她,说:“顶住,过一阵子就好了,真的不骗你,过个一年半年回过头来看,真是小菜一碟。”

一直希望自己能修炼得心硬如铁,刀枪不入,这次看来曙光乍现。因为并不处在恋爱状态,所以对朋友天塌地陷的恋爱故事只能听得七情上脸,龇牙咧嘴,好似看一出粤语残片,而不能同她伤心人遇着伤心人,流泪眼对流泪眼,一同呜呼噫唏。可是我们事先已经知道了一切都会过去的,都会过去,都会痊愈。

已经开始把恋爱看做是一场疟疾和高烧。不幸玉体欠安,就赶紧对症下药,再难受的病,挨过最严重的时期,就会慢慢地康复,一切又正常进行,窗外阳光灿烂。谁没有生过一场大病,以为要死了,后来活得好好的,谈起那场经历还轻松加上自得——咱们也沧桑过哩。

所以我使劲地对朋友说:“顶住。”她吸一吸鼻子问:“然后呢?”我说:“然后?然后你就会好了伤疤忘了疼。哈,哈。”

朋友苦兮兮地咧了咧嘴,算作是对我笑笑。朋友走后,我坐在那里想,心如止水听起来虽然很闷,但也算是幸福的一种吧。

柔情

朋友们聊天,说每人挑一句自己认为最能形容恋爱心情的古诗词。甲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乙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丙说:“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各人的体会各不相同,舍生忘死的有,不管不顾的有,柔肠百转的有,她们笑着说,怎么最大的豪情万丈,最小的倒玩红楼梦,真是颠三倒四。

有一位朋友,曾经不远万里地去异地看自己所爱的人。在她启程的时候,飞机票非常难买,而她如果错过那天,就碰不到他了。快绝望的时候,她在心里向神许诺:给我一张机票,我愿意用我生命中的二十年来换这次的相见。结果她奇迹般地拿到了那张本来几乎没可能到手的机票。

我对她说,你瞧你干了许多那么浪漫的事情,到你老的时候,不论什么时候死,你都可以说,老太太我本来是可以多活二十年的,只是因为年轻的时候爱上了一个人,为了见他一面,我付出了二十年的代价。真的为一个人耗二十年是件多苦多闷多麻烦的事,你居然许一个愿,也算是异曲同工。

女人在钟情的时候,连她自己都对自己毫无办法。这城市里究竟藏着多少为自己柔情所困惑的女人?那些细密无奈,那些百转千回,那些隐痛伤怀。有一首新诗,一开头就说:柔情使我一筹莫展。

有时候,的确是这样的。

花妖

一直没有喜欢过别人送花。太过文艺腔了,被奇异地夸大,是个人送花就自认或者被认作浪漫之举。

对女孩子女人们的嗜花也大为困惑。伊们一看见花就眼睛发亮,简直是喜上眉梢。练门太明显,男人们攻其一点,几乎百发百中。我在文艺演出结束时顺手从花篮里揪出一把花,看了看觉得实在没什么意思,拿着又碍手碍脚,就随手全都送给了旁边的女孩子——她惊喜得几乎没上来啃我一口。她简直不能相信,一个女人居然肯、舍得把花给另一个女人?女孩高兴得直对着我甜言蜜语,谢完又谢,弄得我很有些惶惑。明明是转嫁危机,她却当成是全盘割爱,白白地领了她的情,又不好意思言明真相,只得生生受下。

她们不明白我,我也不明白她们。那么样一把花,剪下来,湿漉漉地,煞有介事兴高采烈地捧回去,花们仍然不知就里地拼命开着,开到荼縻花事了,变成一堆枯枝败叶,末了扔到垃圾桶里去。我时常问她们收拾残花败柳时的情形是怎样的,没有人给我一个能让我记得住的答案。掩耳盗铃。

相熟的朋友们从来不会把花给我。生物系出来的人,家里一片叶子都没有,春节也一朵花都不插,女人们说我家的客厅终年都好像大沙漠一样。我自己也一直莫名所以。前世大概是条牛,嚼牡丹的那一只,全然不知其味,置若罔闻。

有一次去看一个住在山里的老朋友,他说,你来得巧啊,我们山里的桃花开了,杏花也开了,带你去看吧。我说,我困得要死,坐一下就走,看什么看。后来想想这样不好,还是去了。结果看见漫山遍野的花云霞一样地疯了一样地开着,看得眼睛都花了,就说,好看。

朋友后来还折了一枝插在宿舍的啤酒瓶里。过了几天去同朋友告别,看见那枝疯了一样地开着的花已经快谢了,就开玩笑说,你何苦把它折回来呢,魂飞魄散的,都只剩下尸首了。朋友就也笑着说,不怕,这是山里呢,还有花妖呢。

回到广州,再看那些花店里一桶桶摆着卖的花,病恹恹地,就想起那次见到的漫山遍野疯了一样地开着的妖艳的花海。城市里的那些花,怎么能算是花呢。花精和花妖都藏在山里头呢,总不成把它们都弄到家里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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