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卡特斯不知该说什么,刚好听到外面有人走过来,分明是约兰,他忙道:“你哥哥过来了,肯定是来找你的。”
果然,约兰在房门前停住了。阿卡特斯走到房门口,对他笑道:“克伦贝丝小姐过来找我聊天,我想着也该把她送回去了。”
又转脸道:“克伦贝丝小姐,跟你聊得很愉快,可是也有些别扭——站着跟你说话吧,老得低着头弯着腰;坐着吧,又担心有点不尊重你……”
小姑娘个头的确是稍矮了点,听到这番话慢慢垂下了头,撇了撇嘴,突然大踏步就冲出门去了。
约兰皱了皱眉,笑道:“她还是小孩子心性,打扰你了。”
慢慢地四周都静了下来,阿卡特斯正准备和衣而睡,约兰又敲门进来了。
“刚才听你说是要去接佣兵任务,接到了吗?”约兰这么问道。
“还没有。”阿卡特斯答道。
“这样啊,其实,我也有支商队这两天准备出发,前往布鲁格城。商队当然要有护卫,不过人手不足,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约兰说,随即又补充道,“虽然我们认识不久,但我还是信得过你的,而且你身手也不错。每天一个苏怎么样?从明天起算。”
布鲁格城在帝国中部,距离天阳城不远,倒算是顺路。阿卡特斯琢磨了一下,点头答应了。
第二天起来无事,阿卡特斯发现没必要去佣兵工会找活干,当然不想还接着去工地干活,不由自嘲了一下自己,就在宿舍发呆和炼气,不觉就到了正餐时间。
阿卡特斯也有些饿了,可显然不能再去跟苦力们抢吃的,就准备出门按佣兵的习惯自己买点吃的,结果碰到了欧班农和瑞普利。
瑞普利高高兴兴地就打招呼:“怎么也不见你过来?我还说给你送过去呢!”
她早就准备了烤派和麦酒,还有一些熏肉。阿卡特斯道了谢,坐下吃了起来。
瑞普利收拾了一下,坐在一边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大婶,你在这里做事情多久了?”阿卡特斯吃了两口,随意和她攀谈起来。
“做了一个多月吧,少东家为人可还真不错。”瑞普利答道。
两人闲聊几句,瑞普利说起自己有一儿一女,女儿和阿卡特斯年龄相仿,已经出嫁,儿子年幼一些,也有十二三岁了,正是少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憧憬,对正学着的木匠手艺很是不满,整天跑去教堂跟在护教骑士们屁股后面,想学些斗气功夫出去闯荡。
“像你们这样,在外闯荡是不是很危险?”瑞普利说着突然问道。
“是有点。”阿卡特斯点点头,想了想又补充,“也不一定,一般情况下都没什么事,万一真的遭遇盗贼团就得跟他们拼命了。”
“那,要是打不过呢?”瑞普利追问,忙又捂住了嘴,“不好意思啊,我就瞎问问。”
“打不过就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了。”阿卡特斯还是很认真地回答了。
对于佣兵来说,既负有护卫的责任,遇上盗贼团就得血战到底。阿卡特斯经历的多次任务都无惊无险,可也听说过有的佣兵团几乎全军覆没的事情,只是此刻也没心思和瑞普利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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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的忙碌停了下来,转为轻松和喧闹,显然是下午茶时刻。
这个时代是两餐制,中午之前吃正餐,黄昏时晚餐,两餐中间还有一次休息时间,被称作下午茶时刻。这是上层社会带动的风气,据说在下午茶时刻里贵族们会聚在一起品评商人们从遥远东方带来的神秘饮料茶——现在也开始流行喝咖啡了。
不过,茶叶和咖啡都极其昂贵,富裕的人群可以有样学样,平民大众也沾光享受到了这个休息制度,可当然不会有茶或咖啡,一般只是休息一下,吃点干面包补充体力。
阿卡特斯也不在意,也不想出门。大概是又有了佣兵身份,兜里还有些钱——虽然是“借来”的——已经不敢再去想象自己背着剑混在苦力堆里干活的样子了,和他们在一起吃东西似乎也不合适。
没过一会,约兰过来找他,说一起品品咖啡。
这种富人的事居然也邀请自己?阿卡特斯有些纳闷,还是跟着去了。
休息室在约百米外的一间屋子里,陈设简单但显然很用心,是那种低调的豪贵。阿卡特斯虽然见识得不算多,但已经有了一定的分辨力,不由心中一突。
休息室里还有位男子,三十多岁,身材中等但很是魁梧,是六级的高手。
约兰介绍了,对方是本哈明,瀚海佣兵团团长,双方是老相识,已经接下了护卫商队的任务,正召唤队员们回来。
这显然是一种考察了。阿卡特斯上前出示了佣兵徽章,双方握手,打过招呼。
握手是佣兵见面的礼节,据说源自于骑士互打招呼的方式。本哈明的手坚定有力,带来一股寒意,他身上也有斗气隐隐,修习的显然是冰系斗气。
“奈洛你好,”本哈明笑道,“不介意我这么称呼你吧?我听约兰先生介绍过你了,倒是比我想象的还要出类拔萃呢!以后几天的路上我们可以互相照应了。”
本哈明不但实力不错,也很会与人打交道,约兰沉稳大度,更是谈笑有趣,三人闲聊片刻,气氛很是轻松。
咖啡也很是香浓,不过阿卡特斯还是不惯,品了一口就放下了。
“奈洛是刚入行吗?”本哈明问道。
“差不多吧。以前曾跟着人一起混过几天,现在刚开始自己找事情做。”阿卡特斯含含糊糊说道。
他十六七岁,这个年龄一般也就刚闯荡江湖没多久,这样的经历也很是常见,本哈明也不多问,只是感叹了一下佣兵行业就是挣辛苦钱。
像本哈明这样,就算学了一身本领,可如果没有被贵族招揽也不投军,当然还得自己凭本事谋生,但显然不会去当苦力或手工艺人,就只能去做佣兵或者赏金猎人;游吟诗人也是一个选择,只是要求肚里有足够的墨水,门槛有点高。
和接护卫任务的普通佣兵不同,赏金猎人主要是接一些特殊的悬赏任务,包括做杀手或寻某件特殊装备什么的,再或者自己去寻找、发掘宝藏和遗迹——这样的专职团队又称冒险者,比如阿卡特斯临时加入的那个金币佣兵团——一旦有收获,报酬会相当高。当然,两者之间也没什么绝对的界限,自由流动而已。
“你们听到斯福扎公爵的故事吗?人家原本也是佣兵,现在可成了米兰公爵了!”正闲聊间,约兰突然说道。
“公爵!”阿卡特斯吃了一惊。
在罗典帝国,除了皇室和亲王外,世袭爵位分为五等,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至于骑士,是最低层次的贵族,如果没有领地的话,更无法与这些有领地的世袭贵族相提并论。爵位越高,在领地上的权力就越大,而且,人类文明世界各国之间都互相承认彼此的贵族地位并予以同等的规格接待。
比如公爵,又称大公,像斯莫里卡大公、艾斯恩大公这样帝国内大公领地的领主,有权在自己的广大领地上自行选拔任用人才管理领地,还拥有自己的常备军团,手握重权,坐镇一方,除了向帝国缴纳领地税外几乎算得上是独立的国家;而米兰大公这样的,属于独立的一国之主,有悠久的世家传承,属于站在人类世界权力顶峰的人物了。
而且斯福扎这个名字有些耳熟。阿卡特斯不自觉就检索记忆,很快就回溯到了往事,随即陷入了沉默。
身边的本哈明见多识广,当然也听过业内前辈斯福扎的传奇,兴致勃勃地和约兰讨论起来。
斯福扎算得上出身佣兵世家,二十多岁时父亲战死,他就接管了父亲张罗起来的佣兵团队——如此庞大,足可称为雇佣军了——成为当地一股强大的力量,当时的米兰公爵费里波还将其私生女许配给他,并封他为伯爵。
后来,费里波公爵去世,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一时米兰局势动荡不安。作为城邦国家,米兰城中一些豪门决定恢复古老的共和国制度,成立元老会议,自己管理自己。斯福扎不受元老会议欢迎,不得不出逃到瑞安亚,随后他说动了瑞安亚人,组成大军联手围攻米兰。米兰人最终因为其婚姻的缘故,承认了斯福扎的继承权,迎纳其为米兰公爵,成为这一片区域的保护者。
“公爵啊!也只有在那里才有可能!那边好多的城邦和国家,经常试图效仿远古先贤成立共和国,乱世出英雄,所以能成就斯福扎大公这样的大人物。”本哈明感叹。
是啊,自己年少时也曾憧憬着与好朋友去那边闯荡呢,好像那时斯福扎才被封为伯爵不久。阿卡特斯想起往事,不由有些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