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街上,碧玉茶馆……
帘外雨潺潺,从雕花的窗棂向外看去,天地间织起了一道雨帘,雨很大!
叶暮坐在茶馆中一个靠窗的位置,现在他正用右手支着颐,望着窗外出神。每当下雨的时候,叶暮的心情都不会太好,因为,他会想起很多事……
还记得,去年春天的时候,叶暮就在这间茶馆中遇着听曲的张老头。
张老头其实并不老,他看起来顶多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他的额头很高,胡子很长,头发又脏又乱,身上长年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奇怪的是,他的身上一直有种玫瑰花露的味道。
那段时间是叶暮最落魄的时候,身上没有钱,手中没有酒,饭中没有肉。
叶暮记得,张老头请他喝过很多次酒,吃过很多顿饭。因为张老头有一个特殊的癖好,收集剑谱!恰巧,叶暮是一个用剑的人,所以他们有共同的话题。
在长乐街,叶暮喝过最贵的酒是竹叶青,三两纹银一斤,叶暮当然喝不起,是张老头请他喝的,那也是他们喝的最后一次酒,之后叶暮再也没有见过他。
暮春,正是桃花开的很灿烂的时候。桃花林里不只有桃花,还有酒和肉,因为桃花林是长乐街上最好的酒楼。
那天晚上,叶暮喝了很多酒,竹叶青盛在翡翠的酒盏中,绿得就像一潭秋水,他望着飘落在酒杯中的桃花,眼中就蓄满了泪水,因为他想起了在九龙殿的日子,他想起了顾曼曼——那个喜欢跟在他后面的女孩子。可是,叶暮却不能哭,因为这些年来,他已经学会了保护自己,一个人要坚强,是不能够流泪的,所以他又风干了这些眼泪。
“小叶,明天我要出趟远门,”张老头一口气喝干了杯中酒,又将酒杯倒满,一连喝了三杯。
“所以,你今天请我在桃花林喝酒,为你饯行?”叶暮仰头喝酒,神色却有些暗淡,因为他的朋友不多,想不到又要离别。
“小叶,我想告诉你个秘密”张老头擦干了嘴角的酒渍,眼睛发亮地看着叶暮。
“好啊”,叶暮低声应着,他并不是个喜欢打听秘密的人,不过听一听也是无妨的。
张老头清了清嗓子,缓缓说道:“从长乐街上何记包子铺起,往正东方向行进,经过城隍庙后右拐,然后穿过十四条街、三座桥、一片树林后,你就会发现一座神庙。”
“为什么一定要从长乐街上出发,为什么一定要去那座神庙呢?”,叶暮问道。
张老头压低了声音:“从长乐街上出发,才不会有盯梢的人,因为这条路上,无论白天晚上都一直有官差在巡逻。我叫你去那座神庙,是因为神庙中有银子,大把的银子,不过年轻人,不要太贪心!”,张老头说完这些后,便起身向柜台走去,他显然是去付账。
叶暮站起身来,一字字道:“下次见面,我请你喝酒!”
张老头突然定住了脚步,语气低沉道:“我们,也许不会再见,因为,明天一去,有死无生!”
叶暮神情激切:“能不能不去?”
张老头道:“不能!”
叶暮道:“为什么?”
张老头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叶暮握了握手中的长剑,一字一字道:“这次,换我请你喝酒!”
张老头道:“你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你手中的宝剑,你想把它换酒喝?”
叶暮语气坚定道:“是的!”
张老头沉默了很久,因为他知道,叶暮手中一直握着的,是剑客的生命,一个剑客手中若是没有了剑,这比要他的命还难受。张老头长叹了口气,神情沉重道:“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虽然说叶暮手中的龙泉青剑,陪伴了他十一年零五个月,不过他还是将它换了十两纹银,付了这顿酒钱。因为,叶暮一直认为,朋友再难寻,情义值千金……
那座山神庙中,当然有银子,大把大把的银子,只不过都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每个月的初一,叶暮都会去山神庙一次,每次去的时候,神庙前的供桌上都堆满了大大小小的信封,而每张信封中都有多多少少的银票和大大小小的任务。这两年来,叶暮的生活一直很简单,酒楼喝酒,茶馆听曲,客栈睡觉,这些都花不了太多的银子,所以他一向只挑白色的信封。叶暮曾经为那些离乡背井的游子和商贾们写过很多封感人肺腑的家书,他也在深宅大院中教过官家子弟防身术,也在名气不大的镖局中压过镖……
金黄色和血红色的信封,叶暮从来没有见过。信封中的银两有多少,他不知道,不过他还是要活下去,因为他还希望能够再见到张老头,所以他挑了那张血红色的信封。
信封是昨天夜里叶暮在客房里打开的,信封中齐齐整整的摞着十万两银票,每张银票上面都盖着利源商铺大掌柜金世荣的花押,这些银票当然是在市面上流通的,并且是最权威的一种。叶暮有些心惊,通常来说,报酬越丰厚的任务,付出的代价就越大,当然,要命的可能也会越大。压在十万两银票下面的,还有一张对折着的紫金花笺,笺上用金箔勾勒出一只冲天白鹤和九个萧散的隶字——“八月十三,辰时,白鹤楼”。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每个人在拼命的时候,都会想法子活下来,叶暮也不例外。他现在最需要的,是一把称手的利剑,而蓝月国境内最出名的剑庄,是洛川的虎丘剑庄,因为只有虎丘剑庄,才有十八子的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