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炮声催促了和平
天津解放之后,北平就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我东北野战军和华北军区90万大军的枪口都指着这座古城。北平的和平解放进程,在攻占天津城的炮声催促下得以加速推进。
天津攻城战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邓宝珊和周北峰还在五里桥继续关于北平问题的和平谈判。天津攻城的炮声,促使傅作义在1949年1月14日给邓宝珊发来了“酌情办理”这至关重要的电报。
1月15日,双方继续谈判。我方仍然由林彪、罗荣桓、聂荣臻亲自参加。这天的谈判有较大的进展,这是因为:14日天津的炮声摧毁了傅作义原来对谈判所设置的最后防线;同样是14日这天,毛泽东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又为谈判构筑了新的基础。在这两个重要因素的促成下,傅作义的态度有了变化,邓宝珊有了“酌情办理”的授权,所以在经过了3个小时的谈判以后,对于以下几个具体问题双方达成了基本协议:北平城内的国民党军队开出城外进行改编的地点;对国民党军队进行改编的基本方案;对原华北“剿总”总部和各部队团以上军官进行安排的基本原则;我军对北平国民党军政机构的接收办法。这天的谈判,由我方的接待代表、东野司令部参谋处处长苏静和邓宝珊的随员、原华北“剿总”政工处科长刁可成二人共同担任记录。会后,又由他两人整理出十几条具体的条款。
16日凌晨4时,我方接待人员李炳泉来到周北峰的床前,告诉他“天津已经解放”的最新消息。虽然这时天津解放的正式消息还未公布,但是五里桥已经从截获敌人的电话中得到了可靠消息。不久,苏静就正式向邓宝珊作了通报:“天津战事已进入尾声,国民党部队已全部瓦解,城防司令陈长捷已经被俘。”这一下,北平和平谈判也就更加顺利了。
16日下午,继续谈判。在谈判中,聂荣臻告诉邓宝珊说:“绥远的问题,党中央指示缓缓再谈。但是如果北平的和平解放能顺利完成,使中国数百年古都的文物能够完整回到人民怀抱,绥远的问题就好谈了。
毛主席说将用一种更和缓的方式,我们叫它‘绥远方式’。”聂荣臻要邓宝珊将这一意见转告给傅作义。邓宝珊和周北峰听到这一番话后特别高兴,因为他们知道,绥远是傅作义的起家之地,是傅作义最为关注之地,如果能够有更为和缓的方法解决绥远问题,傅作义就更放心了。
这天下午,在较为友好的气氛中,双方在15日谈判记录整理的基础上,就若干具体问题达成协议,草签了《北平和平解放的初步意见》
共14条。这14条初步意见立即用电报发到北平,傅作义看了之后甚为满意。于是,双方商定,邓宝珊第二天就回北平向傅作义当面汇报,并研究下一步的有关事宜;周北峰则留在五里桥负责双方的联络。为了联络方便,邓宝珊希望我方也能派代表和他一道入城,并说这是傅作义本人的希望。林彪当即决定由苏静和邓宝珊去北平。
当林彪、罗荣桓、聂荣臻要离开五里桥而与邓宝珊握手告别时,林彪把一封信交给了邓宝珊,请他转交给傅作义。这封信是以平津前线司令部司令员林彪和政委罗荣桓的名义,但实际上由毛泽东亲自所写。由于这封信并未封口,邓宝珊又急于想了解信中的内容,在林彪等人离去之后就将信打开看了。邓宝珊看完信后,十分惊讶,遂对苏静和周北峰说:“这封信太出乎意料,措辞很严厉,傅作义不一定会受得了。”他就向二人征求意见,说他准备回城后不把这封信交给傅作义,以免节外生枝,把事情搞僵,甚至推翻协议,使谈判的成果功亏一篑。苏静并不知道信中内容,但是见邓宝珊如此态度,也认为应当给予足够重视。于是在晚饭后就立即到平津前线司令部,向林彪、罗荣桓、聂荣臻做了汇报。林彪想了一想之后对苏静说:“那封信是有些严厉,他要暂时不交也可以。”苏静心中有了底,到北平以后,当邓宝珊再次向他征求意见时,他就说:“您可以决定嘛,暂时不交也可以。”这样,这封由毛泽东所写的信就暂时没有交给傅作义。这种情况,无论在当时还是在以后,应当说都是极为罕见的。
二、和平协议十八条
1949年1月17日下午,我东北野战军司令部参谋处长苏静,作为傅作义邀请的平津前线司令部和谈代表和邓宝珊等一道,正式进入北平,他受到了很隆重的礼遇。入城时,傅作义最重要的助手之一、时任华北“剿总”副秘书长兼政工处长王克俊,以及上次出城谈判的代表、傅作义身边另一名最重要的助手、时任《平明日报》社长的崔载之,亲到德胜门迎接。当天晚上,苏静下榻于北平最高级的接待场所东交民巷联谊处,生活起居由崔载之负责陪同。联谊处里没有一个其他客人,里边有便衣巡逻,外边有一个营的士兵负责保卫,总之,傅作义对于这次谈判的保密与保卫做了最认真的安排,可以保证其绝对秘密和安全,以防蒋介石特务的破坏。
18日晚,傅作义在王克俊的陪同下亲自来到联谊处看望苏静。在礼节性的问候之后,傅作义很明确地告诉苏静和王克俊、崔载之:“你们可以一起再商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只要有利于北平和平解决,使这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免遭破坏,什么样的解决办法都行,你们可以算是双方的全权代表了!”苏静连忙解释说:“我只能起个联络员的作用,有什么要解决的问题,我可以代为联络,请示平津前线司令部的领导,还可以通过电台联系。”
虽然苏静到北平时,几位领导并未授予他全权代表的资格,但是他亲自参加了几次谈判,对我党我军的态度很了解,所以,他事实上担当起了全权代表的任务。苏静在19日这一天与王克俊、崔载之一道在《北平和平解放的初步意见》的基础上,将原有条文一条一条地进一步具体化,形成了18条协议。王克俊将协议拿去给傅作义审定,苏静则用电报发回平津前线司令部,再转党中央,由毛泽东亲自修改之后,再转到苏静手中。经双方认可之后,遂成为正式的协议。
1月21日,国共双方代表苏静和王克俊、崔载之经各自的上级授权,在协议上签字,这就是《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定稿,共18条。签字之后,对北平历史十分熟悉的崔载之说:“当年袁世凯当皇帝时,其外交次长曹汝霖与日本公使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就在这个地方(按:东交民巷御河桥二号联谊处是原来日本驻中国的大使馆)。如今我们为和平解决北平问题拟定协议18条,也是在这个地方。
签订‘二十一条’时,民怨沸腾,从北平到全国一片抗议声。我们这协议公布后,迎来的是人民大众的欢呼和喜悦。大家感到由衷的高兴,松了一口大气,看来不会出什么大乱子。”崔载之的话,代表了北平广大爱好和平的进步人士的心声。
蒋介石在北平的特务不知从哪个渠道知道了北平城内国共正在进行最后谈判的消息,就在签订和平协议的当天晚上,当王克俊从东交民巷返回中南海途经南池子时,就遇到了特务的枪击,幸好汽车的速度快,冲了过去,王克俊才得以幸免。
1月22日,双方报纸和电台都正式发表了《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引起了全国的极大关注,产生了强烈反响。但是傅作义的《平明日报》在发表时出于对当时北平具体情况的考虑,未能全文发表,如其中关于对特务分子的处理部分就未见报。
《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全文如下:
为缩短战争,获致人民公意的和平,保全工商业基础与文物古迹,以期促成全国彻底和平之早日实现,使国家元气不再受损伤,经双方协议公布以下各项:
(一)自本月22日上午10时起双方休战。
(二)过渡期间,双方派员成立联合办事机构,处理有关军政事宜。组成与人选详见附件。
(三)城内部队兵团以下(含兵团)原建制原番号,自22日开始移驻城外,于到达指定地点约一个月后实行整编。整编原则详见附件。
(四)移驻城外之部队,可携带一星期之补给量,以后由联合办事机构负责补给之。
(五)华北总部成立结束办事处,其工作为对出城部队进行管理约束,并与联合机构联合办理出城部队之补给事宜,其结束之时间,俟以上工作已逐步移交于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及其补给机构接管完毕时为止。
(六)城内秩序之维持,除原有警察及看护仓库部队外,根据需要暂留部队维持治安,俟解放军警卫部队入城后,逐次接替之,但傅作义先生仍得留必要之警卫部队。
(七)北平行政机构及所有中央、地方在平之公营公用企业、银行、仓库、文化机关、学校等,暂维现状,不得破坏遗失,听候前述联合办事机构处理。
(八)河北省政府及所属办事机构暂维现状,不得破坏遗失,听候前述联合办事机构处理。
(九)金圆券照常使用,听候另定兑换办法。
(十)军统、中统情报人员停止活动,听候处理,除违背此项命令别有企图、从事破坏行为有确凿证据者依法处理外,一律不咎既往。
(十一)一切军事工程一律停止。
(十二)在不违背国家法令下,保护在平各使领馆外交官员及外侨生命财产之安全。
(十三)联合办事机构成立后,即释放政治犯,原华北区被俘高级军官于北平接交后,一律释放(中下级军官可随时释放)。
(十四)原华北区伤患官兵之医疗,阵亡者之安置,在双方协助下仍得由华北总部结束办事处分别妥为办理。
(十五)邮政电信不停,继续维持对外联系(由平津前线司令部军事代表检查)。
(十六)各种新闻报纸仍继续出刊,俟后重新审查登记。
(十七)保护文物古迹及各种宗教之自由和安全。
(十八)人民各安生业,勿相惊扰。
在这个协议之后,还有一个重要的附件,这个附件对于如何执行协议进行了若干具体的界定。附件共4条,全文如下:
(一)联合办事机构以7人组成之,解放军方面4人,华北总部方面3人。解放军方面为主任,华北总部方面为副主任。解放军方面参加者为:叶剑英、陶铸、戎子和、徐冰;叶剑英为主任。华北总部方面人员由傅先生指定之。
(二)联合办事机构系临时性质,接受完毕后则一切归军事管制委员会管理。在接交期中,联合办事机构及军事管制委员会均直接归平津前线司令部指挥,以后由联合办事机构移交平津前线司令部接收转交军事管制委员会管理之。
(三)部队移驻城外后,即着手整编为人民解放军。人民解放军制度包括以下各点:
1.建立政治组织及工作;2.实行官兵平等,废除打骂教育;3.执行命令政策;4.服从群众纪律。
人事方面概由解放军同意任命,其原则如下:
1.能力称职愿继续服务者,留职继续服务。
2.能力优异者,且可提升。
3.不适应者予以调整。
4.志愿深造者,予以学习机会。
5.不愿意继续服务者,保障其生命财产眷属之安全;如愿返籍者,可予以便利。
(四)前述正文、附件各项,除正文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系双方代表根据一般需要及政策成立协议者外,其余各项均须双方代表分别请示平津前线司令部林司令、罗政委、聂司令及华北总部傅总司令同意修正后议定之。
执行这个协议中一个最重要而又最紧急的问题,是城内的国民党军队要立即出城,出城之后驻扎在什么地方?城防如何交接?这是一个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为此,就在签订协议的当天,林彪、罗荣桓、聂荣臻联名给苏静发了一封电报,要苏静转告傅作义,他的部队原来所驻防和控制的城门,在部队出城后仍然暂时由傅作义的部队派兵控制,不要让中央军乘机所控制。各部队出城后的驻地,应分别沿平汉、良乡、徐水一线及其以东的固安、文安、霸县、雄县、三河、香河一带。
这样,国共双方关于北平问题的和平谈判基本完成。这以后,就是如何执行,如何让北平这个文化古都完整地交到人民手中的问题了。
三、从北平开出了二十五个师
傅作义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和平谈判的消息,北平城内早就传开了,蒋介石也很快就知道了。在双方代表进行和平谈判的同时,各方面人士的态度并不一样,有拥护的,有反对的,有观望的,有破坏的,情况十分复杂。和平解放,只是说不用枪炮,并不是没有斗争。在一定程度上说,其各方面斗争的复杂程度,与用炮火攻城相比,是各有千秋。
1月16日晚,正当邓宝珊与周北峰在通县五里桥与林彪、罗荣桓、聂荣臻进行谈判的时候,知道这一进程已经无法加以改变的蒋介石突然给傅作义来了一封电报。大意是:相处多年,彼此知深。你现厄于形势,自有主张,无可奈何。我今只求一事,即于17日起派飞机到北平运走李文、石觉所部少校以上军官和必要的武器,时间约需一周,望念多年之契好,予以协助,并请即复。
傅作义接到这封电报之后,感到很为难。一方面,他认为蒋介石并未直接指责他的和平谈判,要求接少数军官走,不好拒绝,特别是这事是城内中央军系统很多军官所求之不得的好事,如果加以拒绝,必然会使得部分军官闹事,后果不堪设想;另一方面,又考虑到蒋介石接人的飞机要来一周时间,还要运走部分武器,这不仅会遭到解放军的强烈反对,还可能给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引起部队的骚动。所以他在与王克俊仔细研究之后,采取了这样的办法:一方面,他为了不让蒋介石的中央军在城中因此事而造成事端,就给蒋介石回了一封电报,表示理解蒋介石的用意,同意蒋介石派飞机来北平;另一方面,又让王克俊给正在五里桥的周北峰发电报,要周立即将此事转告平津前线司令部,要求城外的解放军见到有飞机来北平时,就炮击设在天坛的临时机场,让飞机无法降落。第二天,蒋介石派来的飞机真的来了,我军大炮也立即向天坛的临时机场进行炮轰,由于有我方的地下党员在现场进行观察,用电台指示目标,修正落弹点,所以炮弹落得很准,从第二颗开始就落到了跑道上,这样,飞机根本就无法降落,只好飞走了。蒋介石的运输机就这样一直来了四五天,我军的炮击也就进行了四五天,结果是蒋介石的飞机连一架也没有降下来,当然就一个人、一条枪也未运走。唯一的一点遗憾是,有一发炮弹出了一点偏差,把天坛中的著名建筑祈年殿打坏了一只角。
傅作义为了就和平解放北平的问题能尽可能扫除各方面的障碍,在公布和谈协议之时能得到更多人的拥护,他花了不少精力与各方面的代表人士进行联络疏通,争取广大民众的支持。除了与若干人士进行个别的交谈之外,在当时还有过两次很有影响的活动,而且是在两天中连续举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