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852200000031

第31章 所有权通说(5)

本书第二章已经提到,我国社会迄今为止所走过的道路与以上欧陆国家所经历的发展过程绝不相同。如所周知,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曾有过长达数千年之久的封建专制传统。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国民的人格萎缩、人的权利、人的尊严、人的价值,湮没于封建专制主义的汪洋大海之中,几无存在之余地。而造成此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文化中完全没有个人财产权的观念,也不存在充分的私有制”,并且“个人财产权的严重缺乏,使我国社会始终不能在重重的人身依附中打开一个缺口,(以)开出一条从身份到契约,(而)在近代的十字路口加入世界潮流的通路”(李静冰编:《民法的体系与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教材《民法原理》参考读物,1991年l1月印刷,第350页。)。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制度。实行公有制经济制度,这在我国本身无可厚非。但由于诸多因素的交互作用,我国公民的个人所有权事实上在相当程度上为公有制所否定或限制(徐国栋:《市民社会与市民法》,载《法学研究》1994年第4期。)。加之新中国成立后在民主法制建设上走过一段弯路,尤其是从反右斗争到文化大革命这一段,片面强调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否定个人利益和权利,近乎彻底的社会本位,故使我国现今权利及权利保护观念,不甚发达。正因为如此,我们对于近现代欧陆学者极力倡导的所有权社会化,限制个人财产权利,以使所有权负有社会义务等社会思潮,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而决不可盲目附从。考虑到历史上我国个人财产权利、财产观念素不发达,新中国成立以后又走过一段长时期的弯路,因此我国翩定物权法,应确立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调和的所有权思想,即以权利本位作为立法的中心,于此基础上兼顾社会公益。

(第三节 所有权的权能

从本质上看,所有权乃是所有人对于所有物为全面支配的权利。但是,这种支配权并不止于抽象的存在,而是通常表现为若干具体的存在“形式”。这些“形式”,即所有权的“权能”。易言之,所有权之权能是所有人为利用所有物以实现其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所有权的不同权能表现了所有权的不同作用形式,是构成所有权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所谓“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即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另依学者通说,所有权尚有“消极权能”,即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关于“消极权能”,我国民法通则未设明文,但解释上应采肯定主义,肯定我国所有权制度有此所谓消极权能。

须补充说明的是,无论是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或消极权能,它们都不过是所有权的主要权能而非全部权能。由于所有权是一种对于标的物的支配权,因此凡对于所有人有利益者,只要不与法律和社会公共福利相抵触,所有人原则上均可就标的物为充分的使用、收益,以实现所有权利益的最大化。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一)占有权能

占有权能,指特定的所有人对于标的物为管领的事实,换言之占有为所有权的事实的权能。从社会生活的实际来看,行使物的占有权能是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条件。但与此同时,作为所有权的一项独立权能,占有权能于一定条件下又可与所有权分离。当占有权能与所有权分离而属于非所有人时,非所有人享有的占有权能同样受法律保护,所有人不能随意请求返还原物,回复其对所有物的占有。当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权被他人侵夺时,他也可以基于所享有的占有权能请求侵夺人返还原物。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将占有明定为所有权之一项权能,与现代学者通说及民法立法潮流正好相合,不失为一项先进的立法规定(关于宜否将“占有”单独列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学说上向来有肯定与否定两种意见。肯定意见以史尚宽、王泽鉴及谢在全先生为代表,否定意见则大抵以王去非先生为代表。唯以肯定说为通说。)。

(二)使用权能

使用权能,指依所有物的性能或用途,在不毁损所有物本体或变更其性质的情形下对物加以利用,从而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权能。按照经济学理论,物之有使用权能乃在于物(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物大抵均表现为商品)之有使用价值。因此行使使用权能,在本质上就是实现物之使用价值的手段。当然,该权能之行使以对于物之有占有为前提,就此而论,享有物之使用权能必同时享有物之占有权能。但在某些场合,享有物之占有权能却并不一定享有物之使用权能,例如质权人、仓储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即只能对标的物进行占有,而不能对标的物予以使用。

与占有权能可与所有权发生分离一样,使用权能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也可与所有权发生分离。物的使用人可依法律规定或与所有人的约定取得物的使用权能。依此而取得的使用权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但无论有偿或无偿,使用人皆须依法律规定或与使用人约定的方式使用财产。使用人如因使用不当而致使用物毁损灭失时,须对所有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21页。)。另外,对于所有权的使用权能,尚有二点须予提及:第一,须将作为所有权权能之一的独立的使用权能与实际生活中的“使用”一语区别开来。所谓“使用”,指依物的性能或用途对物加以利用。实际生活中的物之使用人并不都是有使用权能之人。不享有使用权能而使用他人之物,为无权使用,使用人须返还因对物之使用而获得的不当得利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关于因无权使用他人之物而返还不当得利的问题,参见王泽鉴:《不当得利》,[台]1990年版,第151页以下。)。第二,须将作为所有权权能之一的使用权能与作为他物权的使用权能(例如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区别开来。按照民法物权理论,作为他物权之一种类型的使用权不仅包括对于物之使用权能,而且还包括物之占有权能和收益权能。

(三)收益权能

收益权能,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而所谓新增经济价值,包括由原物派生出来的果实(天然孳息)以及因利用原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利润等等(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页。)。值得提及的是,在高度集中的行政经济体制下,收益权能往往被排除于所有权权能之外,亦即不认收益权能为所有权权能之一种。1964年苏俄民法典第92条规定:所有权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即是明证。在我国,民法理论曾长期受前苏联民法立法与学说理论的影响,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给所有权下定义时不仅只字不提“收益权能”,而且还对欧陆近现代民法及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国民法明定收益权能为所有权之一独立权能而予以痛烈的批判(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民法教研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基本问题》,法律出版社1958年版,第118页。)。

在高度集中的行政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民事立法之所以将收益权能排斥于所有权权能之外,不外主要有二方面的原因:一是统收统支的企业财产制度不存在企业与生产资料所有者分配企业利润的问题;二是完全否定按资分配的政策和思想观念,使所有权的收益权能失去了政策依据和理论基础(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2页。)。

收益权能可否为一项独立的所有权权能?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事实上,从所有权制度产生以来,收益权能从来就是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在近代,由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权的观念性性质日益凸现出来,收益权权能更成为所有权各权能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权能。所有人对所有物的支配由此前之实物形态的支配转化为现今以“收益”为媒介的价值形态的支配,所有权被作为观念化(价值化)的“虚空”而存在。迄至现代,由于市场经济的极大发展,使得收益权能于所有权中的地位与日俱增,日盛一日。因为市场经济中的行为主体为基于“利已心”而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人,他们所关注的,是自己财产的增殖,以及如何才能实现此种增殖。而至于财产是由自己占有、使用,还是交由他人占有、使用,则并不重要。换言之,只要能使财产增殖和实现其价值上的最大化,他们便可以让与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乃至处分权,而最终把握收益权。

值得注意的是,收益权能虽为所有权的基本权能,但这并不意味着收益权能不能与所有权相分离。事实表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权能也完全可以与所有权分离,且其分离的形式有呈现出日趋多样、复杂多变的趋势。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形式:其一是所有人与经营人订立契约,在让与资产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的同时,让与部分收益权,保留部分收益权,从而与经营人按一定比例分享资产的利益;其二是所有人让与占有权、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保留处分权与部分收益权;其三是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占有权、使用权和全部收益权而仅保留处分权。例如,在我国现今,为鼓励开发自然资源,将国有荒山、滩涂划拨给集体或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国家不分利润,即其适例(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2-223页。)。当然,永久性地全部让与收益权而保留所有权的情形则较为少见。因为在这种情形下,所有权已无法从经济上表现出来。

(四)处分权能

所有权之处分权能,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的权能。依通说,处分权能为所有权内容之核心,是所有权最基本的权能。作为所有权权能之一种的处分权能,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权能与法律上的处分权能两种。事实上的处分权能,指对标的物进行实质上的变形、改造或毁损等物理上的事实行为,如拆除房屋、撕毁书籍等;法律上的处分权能,指就标的物所有权加以移转、限制或消灭,从而使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例如买卖中的所有权移转、抵押权、质权之设定等。一般认为,法律上的处分权能与事实上的处分权能有三点差异:第一,法律上的处分属于法律行为的范畴,事实上的处分属于事实行为的范畴;第二,法律上的处分一般均要引起物权的各种变动,而事实上的处分则引起物的形体的变更或消灭;第三,法律上的处分是对物的价值进行利用的行为,处分之目的在于获得~定货币价值,而事实上的处分则是对物的使用价值进行利用的行为,处分的目的在于满足生产、生活对物质资料进行消费的实际需要(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4-225页。)。

也有学者认为,作为所有权权能之一种的处分,仅指事实上的处分,而不包括法律上的处分。日本学者三潴信三博士在解释日本民法典第206条关于所有权的规定时说:“处分一语,在私法上有种种含义,属于事实的意义者有之,属于法律的意义者有之,属于二者并称的也有之。本条所谓处分,由其与使用及收益两语并用一点观之,及由于让与和其他法律的处分权并非所有权所独具的特殊性质之一点推之,应解为限于物质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三潴信三:《物权法提要》(上卷,各论),第一章第一节。)。我国学者李宜琛亦采与三潴信三相同见解,认为处分权能不包括法律上的处分。我们认为,由于所有权非属专属性的财产权,因此其自得为法律交易的标的而加以让与。就实务而言,即使所有人之事实上的处分权能处于停止状态,其仍然可以为法律上的处分行为。例如,某甲在其土地上为某乙设定抵押权,此时其对土地的事实上的处分亦就处于停止状态。尽管如此,作为所有人的某甲此时仍可将同一土地再设定基地使用权于某丁。如嗣后因急需资金投入生产,还可将该土地出卖于某丙。由此可见,所有人对标的物的事实上的处分权能即使处于停止状态,其仍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能,足见将所有权权能之一的处分权能,仅解为事实上的处分权能,显不妥当。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来说,处分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权能。这项权能是商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中消费物质资料,在经营中处分货币与商品从而实现商品交换的必要前提,商品生产者如无此项权能,也就不可能进行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彭万林:《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4页。)。但遗憾的是,我国立法及国家政策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对此并未有充分的认识。这尤其表现在解决国有企业财产权性质的“两权分离”问题上。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经营权是“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依此规定,企业对自己的财产始终不享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的处分权(吴易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载《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1期。)。其结果使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所必须的“法人地位”名存实亡,企业实际上仍旧处于无权的地位,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企业必须成为独立经济主体的必然性为之落空。正因为如此,该理论的首创者A. B.维尼吉克托夫不得不承认:“经营权是一种行政性的权利”(陈华彬等:《法所有权理论的反思与重构》,载于《法律科学》1989年第5期。)。于此可见,我国所谓“两权分离”之困境,其症结正在于企业就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并未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的处分权。

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民法理论又称为“排除他人之干涉”。所谓排除他人之干涉,指所有人排斥并除去他人对所有物的不法侵夺、干扰或妨害。由于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只在受到他人不法干涉时始能显现,否则即隐而不彰,故学说又称为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所有权之所以有消极权能,系源于所有权有绝对权之性质。因此,所有人排斥并除去他人对于所有物之不法侵夺、干扰或妨害的手段,也就主要是通过行使物上请求权而得以实现。关于物上请求权,本书第五章已有论及,此不赘叙。

(第四节 所有权的限制

同类推荐
  • 国际化进程中的中国烟草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国际化进程中的中国烟草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本书对烟草行业涉及的各类知识产权的生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专题性研究,并就行业知识产权的协作、转移、应用等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度性建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国农民法律知识读本

    中国农民法律知识读本

    本书选取我国公民常用法律知识中的一些具有典型性、实用性的主要条文,配以生动形象的漫画,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法律条文进行解读,通俗易懂,方便阅读,使于向广大农村读者进行普法教育。
  • 诉讼法的理念与运作

    诉讼法的理念与运作

    法学是追求正义的学科,而程序是保障公正的前提。本书从法讼理念的角度,以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紧密结合我国诉讼法实践,对诉讼法的理念与运作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反映了诉讼法学术界讨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国司法改革的最新动态和成果。兼具理论性和操作性,是一部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学术专著。
  • 精神的凝视自在飞花

    精神的凝视自在飞花

    本书分为合天人物、书香文苑、笔底烟花、美丽人生、谈天说地、随笔杂谈、艺术情缘7个栏目,收录《时间是用来浪费的》、《玉兰花开》、《半字人生》等文章。
热门推荐
  • 启明之光

    启明之光

    混沌之地,恶与罪翻腾于死亡之海;光明之纪,善与美歌颂生灵的光辉。当启明降临之时,一切混沌烟消云散,天际之光轻抚过大陆的黑暗。听,海在歌唱,我们将在这里起航!
  • 缘分,注定的情

    缘分,注定的情

    缘份,这是天注定的,你我之间的红线,早已牵好…原本美好的情感,却因彼此的身份而禁止,一面是魔法族人,另一面是暗族。魔法族和暗族之间的恋爱是禁止的。然而……最后解开的谜团……却让众人惊讶不已。片段一:“小东西,你我当初的偶遇就已经注定了情,你还想逃吗?”某羽欲哭无泪,不就是无意间躲进你的房间里,然后你就非要缠着我不放吗?!苍天啊!大地啊!谁来救救我!片段二:某夜,“小东西,当初你撩了我,如今却想完好无损地逃开吗?”但是,画风一转,某霸道妖孽邪魅一笑,转为温顺小绵羊,躺在床上求扑倒。——————————————————默默地宣群中,欢迎加读者群入月泠阁,群号码:545681238
  • 异世之剑侠3野望

    异世之剑侠3野望

    剑侠情缘网络版叁同人小说。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还是侠以武犯禁?且看一个异世重生的门派外门弟子一路披荆斩棘,走上至尊巅峰,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拳打恶人谷,脚踩浩气盟!!!谢渊朝廷一走狗尔。王遗风不服?打到你服为止。天下!天下人之天下!!天下为公!!
  • 霸道销魂

    霸道销魂

    贵为玉帝和嫦娥的私生子,虽然拥有帅的掉渣的面容,强悍的力量,却命犯桃花,成了惊天动地的大衰人。在修真的道路上更是独树一帜,为救母亲,摆脱私生子身份,他独霸人界,毁灭鬼界,戏弄妖界,欺骗佛界,欺压仙界。卖毒品,开赌场,拉皮条,杀人放火是他招牌动作。摸你老母,他的口头禅,他就是衰人章遥。当他把玉皇大帝踩在脚底的时候,突然骂道:“天啊,我的父亲到底是谁?嫦娥你也太不守妇道了!
  • 朱门清溪路

    朱门清溪路

    古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今有豪门夜夜笙歌,贫民日夜工作……豪门就如一道围墙,在外面的人固然想进去,在里面的人却未必想出来。十四年来,影院大亨之女孙熙小心翼翼做人,掩藏自己本性,努力去做别人眼中的大家闺秀。这一切都是为了含辛茹苦的母亲能够开怀,为了在外花天酒地的父亲能够多看这个家一眼。她甚至委曲求全,牺牲自己的婚姻,准备嫁给素不相识的贺攸清,成就一段商业婚姻……她越逆来顺受,生活就逼迫得越紧。母亲得癌症去世,父亲的小三登堂入室大闹葬礼,小三与父亲的私生女闪亮登场……绝对的逼迫带来绝对的反抗,她决定挣破二十年的枷锁,离开孙家,宁做一个流浪儿,不也愿做一个虚有其名的豪门千金。她呼喊:“还我自由!我要做真正的我!”
  • 菲你莫数

    菲你莫数

    “一二三四五……”“菲菲,你别数了,朕的后宫除了你谁也不要!”“皇上……”“一二三四五……”“菲菲,你别数了,你是我唯一的阳光,再没有别人!”“王爷……”“一二三四五……”“菲菲,你别数了,我的心里只有你。”“将军……”
  • 最强世界的生活

    最强世界的生活

    我是最强,我生活在最美好的世界,想了解我的世界吗?看过就知道,。谁要你看了,。恶心得想吐,枝上飞落芩,月落深上画,结菊风月茂,草长莺飞啼,。血染江山的华,怎敌你眉间一粒朱殺,覆了天下也罢,始终不过一场繁华,碧血染就桃花,只想再见,你泪如雨下,听刀剑影雅,高楼焰焰一息倾华,。美吗哒,。?呵呵,喜欢就好了,。期待你们看我的作品哦,才怪,是作品才怪,你说是什么,。?不问不想不知最好,笑一下了事吧,。!流星飒沓,枝上飞落雅,希望你永远记住我哦,才怪,。走人了事,。笑一笑百年少,才怪,。回归啦,我。要。回归。啦。你期待你们看我的这部作品以及和新作啦,。!呵呵,。终。月光下的你,。眉目依旧的你啊,
  • 齐天之巅

    齐天之巅

    齐天毁,异族侵,九界不复,人世于水火,起天者,轮回转世。神界至尊,为拯救众界,他自我牺牲成为起天者,神界动荡,异界侵犯,魔界卷土从来,妖界更是搅乱凡间。起天者能否逆境重生,直冲云霄?这一切都要从一个婴儿说起......
  • 隋末之江山美人

    隋末之江山美人

    世事终有定,离合岂无缘,且看一位现代青年的隋末行记。
  • 上古世纪之邪恶大领主

    上古世纪之邪恶大领主

    当纯洁善良的诺亚人里出现一名邪恶的领主当冥界之门外修筑起万里长城当四大种族都匍匐在他的脚下当十二位英雄们浴血归来那首关于诸神与英雄的《荣耀之歌》被轻轻地唱起,邪恶与光明都将集身于这名神秘人身上。林齐.尼姆西,这个外表正义,单纯,而骨子里和血管里都流露着邪恶与暴虐的东方青年,他将会给这个纪元带来怎样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