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852200000113

第113章 占 有(2)

在此有必要涉及善意占有变更为恶意占有的问题。由善意占有变更为恶意占有,此在民法理论上称为占有的变更、占有的转变或占有名义的变更等等。一般认为,善意占有人如嗣后知悉无占有的权利而依然继续占有标的物的,即变更为恶意占有。不过此时需由主张其为恶意占有之人负举证责任。此外,各国家和地区民法,关于善意占有变更为恶意占有,还有所谓恶意占有的拟制制度。恶意占有的拟制,简而言之,即将善意占有拟制为恶意占有。日本民法第189条第2项:“善意占有人于本权之诉中败诉时,自提起该诉时起,视为恶意占有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959条: “善意占有人,于本权诉讼败诉时,自其诉讼拘束发生之日起,视为恶意占有人”等,均为恶意占有拟制之明文([日]星野英一:《民法概论2》(物权法1),第93-94页。)。

(三)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

此为善意占有的再分类。依善意占有人就其善意是否有过失为标准,占有(善意占有)可分为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善意占有人就其善意无过失的,为无过失占有;反之为有过失占有。二者区别的实益在于:第一,时效取得期间之不同,即占有之始为善意并无过失的,时效取得的期间较短,反之则较长;第二,善意取得之是否成立。日本民法第192条:和平而公然地开始占有动产者,如系善意且无过失时,可即时取得(善意取得)该动产的权利。

(四)和平占有与强暴占有

依占有手段之不同,占有可分为和平占有与强暴占有。以强暴手段而为的占有,为强暴占有,如趁人不备、抢夺他人之手袋并加以占有即为强暴占有,反之为和平占有。二者区别的实益,在于时效取得之成立,须以和平占有标的物为必要,强暴占有不生时效取得之问题。

(五)公然占有与隐秘占有

依占有方法为标准,占有可分为公然占有与隐秘占有。不以隐藏方法避免他人发现而为的占有,为公然占有,反之则为隐秘占有。二者区别的实益,在于时效取得之成立,须以公然占有标的物为必要,隐秘占有不生时效取得之问题。

(六)继续占有与不继续占有

以占有的时间是否间断为标准,占有可分为继续占有与不继续占有。对于物之占有,时间上继续无间断者,为继续占有,反之为不继续占有。二者区别的实益在于时效取得乃以继续占有为必要,否则将发生时效取得中断的问题。

(七)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

无瑕疵占有,指以善意、无过失、和平、公然及继续的方式进行的占有,反之为有瑕疵占有。二者区别的实益在于合并前占有人之占有而为主张的,应承继其瑕疵(我国台湾民法第947条)。

(八)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依占有人是否以所有的意思而对标的物加以占有,占有可分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以所有的意思对标的物进行的占有,为自主占有;以非所有的意思对标的物进行的占有,为他主占有。从实务上看,举凡基于占有媒介关系占有他人之物的(如承租人、保管人、质权人及留置权人对于标的物的占有),莫不属于他主占有。二者区别之实益,在于时效取得与先占取得所有权等,均须以自主占有为要件,他主占有不生时效取得与先占取得所有权的问题。另依日本民法,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的区别,予占有物毁损灭失的责任上也有其实益。其第191条规定:占有物因可归责于占有人的事由而灭失或毁损时,恶意占有人对回复人负赔偿全部损害的责任,善意占有人在因灭失或毁损而现受利益限度内,负赔偿责任。但是,无所有意思的占有人(他主占有人),虽系善意,亦应予以全部赔偿。须注意的是,此所谓以所有的意思,即以占有物属于自己所有的意思,或像所有人一样就物行使排他性支配的意思。至于占有人是否为真正所有人或是否自信为所有人,则在所不问。因之,不独所有人、误信自己为所有人的人对于标的物之占有为自主占有,而且盗贼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盗赃时也依然属于自主占有([日]三和一博、平井一雄:《物权法要说》,青林书院1989年版,第77页。)。

在此有必要涉及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的问题。关于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日本民法设有明文。依该民法第185条规定,凡有下列事由之一者,他主占有即变更为自主占有:其一,他主占有人向使其占有的人表示有所有的意思。例如,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当时,其对租赁物进行占有的基础为租赁权,并无所有的意思,属于他主占有。如其打算将对租赁物的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则应向使其占有租赁物的出租人表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租赁物。自为此项意思表示之时起,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占有即由此前的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其二,因“新权原”(新的正当的根据)的出现而使他主占有人变为以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此所谓新权原,其意义同“新事实”,指旨在使他主占有人取得所有权的事实。至于该项事实是否能实际使他主占有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则非所问。如,出租人将作为租赁物的动产出卖于承租人,基于买卖这一新权原(新事实),承租人即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其对标的物的占有遂由此前之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日]星野英一:《民法概论2》(物权1),第92-93页。)。

(九)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以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标的物为标准,占有可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对于标的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称为直接占有;自己不对标的物予以直接占有,而对于直接占有该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地对该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称为间接占有。通常,质权人、承租人、保管人等,为直接占有人;出质人、出租人、寄托人等,为间接占有人。二者区别之实益,在于间接占有不能独立存在,而直接占有则可独立存在。对占有之保护,有时仅限于直接占有人(姚瑞光:《民法物权论》,第388页。)。

(十)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以占有

人是否亲自占有标的物为标准,占有可分为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凡占有人亲自对物为事实上之管领的,为自己占有;反之,基于特定的从属关系,受他人指示而对标的物为事实上的管领的,为辅助占有。二者区别的实益,在于辅助占有不能独立存在,而自己占有则能独立存在。

(十一)单独占有与共同占有以占有

人之人数为一人或数人为标准,占有可分为单独占有与共同占有。一人对于标的物所为的占有,为单独占有(又称分别占有);数人对同一标的物进行的占有,为共同占有。共同占有可进一步分为重复共同占有与统一共同占有。重复共同占有,又称通常共同占有,指各共同占有人于不妨害他共同占有人的情形下.各得单独管领其物。例如数人租住一屋,各得单独使用公用之浴室或厨房,或数人共管书库,各有钥匙,各得单独开门取书等,均属于重复共同占有;统一共同占有(也称共同占有),指全体共同占有人对于占有物有一个管领力,仅得结合全体占有人,为共同的管领。例如数人共管钱柜,钱柜有数个不同之钥匙,钥匙分由数人保管,任何一人无法单独开柜取钱,即属共同占有(姚瑞光:《民法物权论》,第391页。)。

法律区分单独占有与共同占有的实益,在于数人共有一物时,各占有人就其占有物使用的范围,不得互相请求占有之保护。

五、占有状态的推定

占有状态既然各有不同,因而不同占有状态所生效力也就各异其趣。占有人就占有物,是否以所有的意思、善意并无过失、公然、和平及继续占有,关系占有的效力甚大,若一一须由占有人举证证明,非但不易,且与法律为维持社会现状而设占有制度之旨也有相违。有鉴于此,关于占有状态,法律遂不得不设推定制度。其主要内容为:

1.占有人就占有物,究为自主占有抑为他主占有,事实不明时,推定为自主占有。以便一定时间经过以后,占有人得受法律规定的利益。

2.占有人是否以善意而为占有,因属其个人内心情事,难以举证证明,故推定为善意占有。

3.占有人之占有,有无过失,事实不明时,如何认定?一般认为,占有人就无过失的事实,应负举证责任。惟因无过失为常态,有过失为变态,且无过失为消极的事实,故依举证责任之一般分配原则,占有人无须就常态事实与消极事实,负举证责任,亦即推定为无过失之占有。

4.和平占有、公然占有,均属占有之常态,于事实不明时,推定为和平与公然占有。

5.占有人主张继续占有的,仅须证明前后两时有占有即可,而无须证明从头至尾占有之无间断。因法谚云:“经证明两端者,得推定中间”( Probatis extrem is praesumitur media),“今昔为占有者,常为占有者”( Olim ethodie possessor,semper possessor)。亦即,依前后两时占有之事实,推定为继续占有。

(第二节 占有的取得

一、占有的原始取得

占有的原始取得,指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占有而取得的占有。例如无主物的先占、遗失物拾得,及捞得海上漂流物等,均为占有的原始取得。因占有的原始取得纯为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故行为人有无行为能力,有无取得占有的意思,均非所问。占有的原始取得的标的物,依近现代各国民法,既包括动产,亦包括不动产。同时,占有人不必亲自为之,而可委之占有辅助人如店员、马夫等代替为之。原始取得之占有,以直接占有为常,但并不以此为限。另外,取得占有,未必取得其所有权。因占有纯为一种事实状态,与嗣后占有人是否因此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并无必然联系。

二、占有的继受取得

占有的继受取得,指基于他人既存的占有而取得占有。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可分为移转继受取得与创设继受取得相同,占有的继受取得,也可分为占有的移转继受取得(简称移转取得)与创设继受取得(简称创设取得或设定取得)。占有的移转取得,指就他人既存的占有,不变更其原状而予以受让取得。如无权占有人将其占有物返还于所有人,所有人因占有之移转而取得占有,即其适例;占有的创设取得,指就既存的占有再创设占有而取得占有。如土地所有人以自己土地为他人设定基地使用权(地上权)后,基地使用权(地上权)人于是就土地取得直接占有,所有人自身乃取得对土地的间接占有。所有人对土地之取得间接占有,系为创设行为的结果。

(一)继受取得的原因

占有继受取得之发生,不外主要有两种原因,即占有之移转与占有之继承。

1.占有的移转

占有的移转,指占有人依法律行为将其占有物交付于他人,该他人因而取得占有的情形。换言之,使占有物由让与人支配变更为由受让人支配([日]三和一博、平井一雄:《物权法要说》,青林书院1989年版,第81页。)。占有之移转,因一般须依法律行为为之,故又称为占有的让与。依各国法及解释,占有之移转,须满足下列要件始生效力:

第一,须有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占有既然系依法律行为发生移转,则自以有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为必要。若占有之移转,系以单独行为进行的,则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仅需存在于移转占有人方面即可,例如无权占有人将其占有物返还于所有人;若占有之移转系出于双方行为者,则须双方有移转占有的合意,例如甲将无权占有的丙的动产,订约让乙占有并为使用收益。占有的移转既然须以有意思表示为必要,则占有之移转如非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如遗失的动物,自拾得人处自动返回遗失人之住所的,即不得谓为占有之移转(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下),第504页。)。

第二,须有占有物的交付。因占有乃对于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故占有之移转,仅有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尚不生法律上的效力,相反只有在将占有物交付后,始生移转的效力。此与所有权移转的情形不尽相同。于所有权移转,如系动产,通常须将动产交付始生效力;如为不动产,则并不以交付为所有权移转的生效要件。而占有之移转,不问动产或不动产,一律因占有物之交付而生效力。至于交付的方法,则并不以现实交付为必要,即使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让与返还请求权等,也并无不可([日]高岛平臧:《物权法制的基础理论》,成文堂1969年版,第163-164页。)。

2.占有的继承

占有于法律上有一定的利益,且不具专属性,故自得为继承之标的。换言之,占有可因继承关系,由被继承人移转于继承人。关于此,德国民法第857条、法国民法第724条及瑞士民法第560条等,无不设有明文规定。日本民法对此虽未设有明文规定,但判例学说从来采肯定立场,认为占有得当然因继承而取得([日]三和一博、平井一雄:《物权法要说》,青林书院1989年版,第82页。)。依各国法与解释,因继承而取得占有,既不以知悉继承事实之发生为必要,也无须事实上已管领其物或有交付的行为,更无须为继承的意思表示。于此可见,占有之继承,完全系出于法律之拟制,与占有之取得,通常须占有人对于占有物有事实上之管领力显不相同(参见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下),第505页。)。继承人取得的占有,既然系因继承而来,则其占有的种类、形态、瑕疵等,莫不与被继承人之占有相同。

(二)继受取得的效力

占有,于本质上并非权利,而为事实。故占有之继受人与权利之继受人不同。于权利之继受,其继受人无仅就自己取得权利后之有利事实而为主张的可能。而在占有之继受,因继受人一面系继续与前占有人同一性之占有,一面系开始自己新的占有,故法律允许继受人或单独主张自己的新占有,或与前占有人之占有合并而为主张(参见姚瑞光:《民法物权论》,第401页。)。此种效力,为占有继受取得所独有,学说称为占有继受取得的特殊效力。

1.占有之合并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概论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概论

    本书概述了依法治国的历史考察、基本内涵、重要性及与资本主义国家所奉行的“法治”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和法制体系的制度保障。论证了依法治国与发展中国的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制度保障。论证了依法治国与民主政治建设、法律监督、以德治国和当代人权等。
  • 专利侵权民事救济的经济分析

    专利侵权民事救济的经济分析

    侵犯专利权民事求济制度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尤其是随着技术的商品化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专利权二次界定制度,二是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制定制度,三是专利实施安排制度,四是外部性解决制度。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具有两大特点:一个是将权利行使制度与救济制度相互整合起来,形成禁止性规范;另一个是相对其他权利来讲,对产权更为严格的限制。
  • 民族宗教法律政策读本

    民族宗教法律政策读本

    民族政策是指国家和政党为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女汉子来袭:校草快点跑

    女汉子来袭:校草快点跑

    他俩第一次见面就杠上。第二次见面又杠上了。她在他那晚饭黎加了一包盐,又故意放一杯醋给他喝“跟我斗你还嫩了点!”
  • 刻刀

    刻刀

    这个世界上拥有权利,可以生存的只有实力,也就是说实力是证明一切的源头,而刻刀则是一大每逢大世应运而生的帝王,物竞天择
  • 守护甜心之破碎的梦

    守护甜心之破碎的梦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停下脚步,一切就不会改变,就能留住我们珍惜的人和回忆。实际并不是这样,不会改变的东西,只有死亡。生命像是一条流动的长河。哪怕是在深沉的梦中,也不会停止前进的脚步。很多东西,曾经以为天长地久的东西,原来坍塌只是一瞬间……
  • 重生之庶不从命

    重生之庶不从命

    情爱不是关健,奋斗才最为重要。庶女又如何,身份堪比嫡女!皇子公主一起入学堂,却将我这个由歌妓所生之女留下那优秀的皇子公主们会如何对待我这个庶出之女?=======================================================喜欢或者讨厌本书的朋友们,都可以加QQ群108490149刚建的希望大家捧场呀
  • 千金助理:国民男神接招吧

    千金助理:国民男神接招吧

    林珂最后悔的事就是招惹了苏衍,这个传说中是个gay的国民男神。传媒大亨林氏千金林珂留学过来后,被父亲后母发配边疆,从基层做起。林珂卧底到国民男神苏衍身边成了一名小助理,意图挖掘男神的第一手秘闻,他传说中的男朋友,究竟是谁……可是,谁能告诉她这个gay为什么总对她眼泛绿光?苏衍:“林珂,你能不能不要让?”林珂:“那是因为你一直在靠近。”苏衍:“林珂,你能不能不要抖?”林珂:“那是因为你整个人压在了我身上。”苏衍:“林珂,你能不能不要闭眼?”崩溃的林珂:“那是因为你在吻它!”可是突然有一天,她发现,他对她的接近,正如同她对他一样,怀揣着巨大的阴谋……本文有剧情有感情有激情~欢迎入坑o(* ̄3 ̄)o
  • 曹锟传

    曹锟传

    他是北洋军阀的重要代表人物,他虽出身贫寒,却因缘际会成为袁世凯手下的一名得力干将,后又成为手握重兵并占有大量地盘的一方军阀:因其在军阀争斗中左右逢源,在冯国璋死后,终于成为直系的新首领。后又通过贿选当上了中华民国的总统,但其合法性却遭到了各界普遍质疑。不久,在全国的一致反对下,其势力日益削弱,直系内部也四分五裂,终于在1924年的第二次直奉战争中下台,结束了其政治军事生涯。称雄中原的直系也受到致命打击,从此一蹶不振……
  • 射雕之叶青青

    射雕之叶青青

    叶青青:啊,我掉水里了,快来救我啊!陆冠英:青青,我不会水啊,怎么办,快来人啊来人啊!陆乘风:救你?先把这几年吃我们家的粮食还给我!初九:青青,我来啦!!【噗通】啊啊!!我忘了我也不会水了,救我啊!!黄蓉:青儿姐,你坚持住!靖哥哥也掉水里了,我先去救他。叶青青:TAT总之,就是叶青青在射雕的苦逼生活……
  • 最狂野的都市婚姻:合同夫妻

    最狂野的都市婚姻:合同夫妻

    快节奏的都市时代,让人来不及思考,就步入了婚姻。为结婚而结婚的人大有人在,貌合神离的婚姻比比皆是,当我们猛然醒悟。却发现。孩子的牵绊,让我们已无法回头。中国式都市婚姻,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已婚女苗苗在网上邂逅了同处一座城市的杰瑞,相似的境遇。让两人迅速擦出了爱情的火花。考虑到孩子和各方面的压力,苗苗与杰瑞都征得各自伴侣的同意。表面上维持着原来的婚姻,私下里却签订了《合同夫妻协议》。周一到周五,苗苗和杰瑞享受着甜蜜的二人世界;周六和周日,跟丈夫、儿子过着一家三口的温馨生活。苗苗很庆幸,似乎找到了“一妻两夫”的最佳生活方式……
  • 葬神古碑

    葬神古碑

    无尽的星空有着唯一的尽头,那里至始至终耸立着一座摄人心神的百尺青碑。古朴无华的青色古碑上面血迹斑斑,似乎在诉说着无尽的哀伤和永不磨灭的不屈斗志。“为了身后的这一片土地,即便身死,也要把他们拦下!”鲜血,继续侵染着青色古碑!男儿的热血梦!这是属于无数热血男儿的梦!
  • 妖道,要姑娘不?

    妖道,要姑娘不?

    五岁那年小乞挂了。五岁那年小乞又活了。没想她活过来之后,身上还多了三个活宝。这下惹老天爷不高兴了。小心眼的老天爷专门找了个人治她。小乞见之心想:他本领高强,可以为师。嗯,长得也不错,可以做相公。